正文

晚期托爾斯泰

情迷現(xiàn)代主義 作者:李歐梵 著


晚期托爾斯泰

《托爾斯泰抑或陀思妥耶夫斯基?》(Tolstoy or Dostoevsky?)是著名的文學評論家喬治·史丹納(George Steiner)所寫的一本書名,我多年前看過,內容已經忘得一干二凈,只依稀記得他的結論是:各有千秋。當代世界各大作家之中,也各有托翁和陀翁的粉絲,但妙的是更有反陀翁者——昆德拉(Milan Kundera)即是其一,但他崇拜的卡夫卡卻是陀翁的忠實讀者,名作曲家馬勒亦是如此。擁托翁的在中國更大有人在,魯迅的友人許壽裳曾贈給他八字對聯(lián):“托尼學說,魏晉文章”,可見早期的魯迅也是師崇托翁的,但卻譯了陀翁的早期小說《窮人》。茅盾當年也是獨尊托翁的,似乎在他的西洋文學論集中沒有太多關于陀翁的文字。兩人的中文譯文中,最新出版的是草嬰譯自俄文的《戰(zhàn)爭與和平》。

以賽亞·柏林(Isaiah Berlin)爵士的那本小書《刺猬與狐貍》,被我屢次引用,原書卻是討論托爾斯泰的史觀的。柏林爵士生前特別鐘情俄國文學,甚至迷倒在前蘇聯(lián)女詩人阿赫瑪托娃的石榴裙下,在他的《俄國思想家》一書中暢談十九世紀俄國思想史,但似乎對陀思妥耶夫斯基小說中所展現(xiàn)的思想不屑一顧。俄裔小說家納布可夫(Vladimir Nabokov)在他的《俄國文學講稿》中說:“托爾斯泰是最偉大的俄國散文小說家”,他的尺度是散文(prose)技巧,而非思想內涵,所以他列出來的前四名俄國偉大作家的排行榜是:托爾斯泰、果戈理、契訶夫和屠格涅夫,陀翁被排在榜外。他還不忘揶揄一番:“這猶如給學生打分數(shù),顯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和素提可夫(Saltykov)正等在我的辦公室門外,要和我討論他們的低分數(shù)?!奔{布可夫又說了一句:“當你讀屠格涅夫的時候,你知道你在讀屠格涅夫;當你讀托爾斯泰的時候,你讀它因為你停不下來”,真是一語中的!我去年重讀《戰(zhàn)爭與和平》的英譯本,廢寢忘食,停不下來,讀《安娜·卡列尼娜》時更是如此。然而,我介紹這兩本小說給朋友看,朋友卻讀不下去。想來香港的大部分讀者皆如此。我個人在早年旅美求學時就迷上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特別是他的《卡拉馬佐夫兄弟》,并曾為文列為我自己心路歷程中最重要的三本書之一,也因為這個原因才選修十九世紀俄國思想史,不料在博士口試時,那位教授卻問我一個有關托爾斯泰的小問題:“在《戰(zhàn)爭與和平》小說中皮埃有沒有參加Free Masons的組織?”我一時不知所措,答不出來。重讀這本小說時還是沒有注意到這個細節(jié)。答案當然是參加了。也許,我這后半生的“心路歷程”中也應該把《戰(zhàn)爭與和平》和《安娜·卡列尼娜》列進去,那么自己的興趣是否已從陀翁轉向托翁?去年是托翁逝世一百周年紀念,我從電影改編文學的角度,寫了八篇文章。今年是陀翁出生一百九十周年、逝世一百三十周年紀念,我是否該重讀他的《卡拉馬佐夫兄弟》?還有《白癡》(The Idiot)和《群魔》(The Demons)?托翁或陀翁?魚與熊掌,如何定奪?看來我已經沒有挑剔的資格,應該兼容并取,照單全收。我的重讀陀翁計劃嚷了數(shù)年,至今尚未開始,只好再談談托翁的社會影響。

如果用納布可夫的文學尺度來衡量,非但陀翁的小說是二流作品,而且托翁除了小說以外的其他散文作品更不值一讀。然而托翁自己卻在后半生寫了大量的非小說作品,包括各種有關文學、宗教、教育和社會改革的文章——那篇長文《藝術論》(What is Art?)更被后人(如薩特)視為經典。他的書信更可觀,收入全集的就有八千多封。比起托翁來,魯迅猶如小巫見大巫,但兩人也有不少共通點:兩人都是“國寶”,被全國奉為神明,作品被引入中學教科書,但實際上兩人的小說創(chuàng)作并不算多,魯迅從來沒有寫過一本長篇小說;托爾斯泰雖寫了三本長篇和數(shù)本中篇和短篇,但他的散文更多,和魯迅的雜文一樣。這些散文可以說是托翁后半生“看破紅塵”后的嘔心瀝血之作(最近有一本英文選集:Last Steps:The Late Writings of Leo Tolstoy,Jay Parini編)。他自愧生為俄國貴族,享盡榮華富貴,但俄國的農民卻不識字、生活在經濟底線之下,即使十九世紀六十年代沙皇已經正式解放農奴,但農民的生活并未改善,批評家別林斯基認為比美國黑奴的命運更差。除此之外,托翁深覺俄國的官方宗教(東正教)害人不淺,教義保守之至,組織森嚴,以宗教為名壓迫人民,這種愚民政策非改革不可,所以他必須從基督教義中發(fā)展出他自己的宗教,簡言之就是兼愛,應該徹底消滅階級,人人在上帝面前生而平等。他自己更身體力行,把全部財產捐出來,稿費也從公,所以在晚年積極從事農民教育,寫了不少入門教材,更以他的名聲到處為人抱不平,最后終于遷怒了沙皇和俄國教廷,把他逐出教外。然而他的聲譽卻因此蒸蒸日上,在廣大的俄國群眾心目中,地位比沙皇更高。到他死前早已被奉為圣人。他那幅白胡逾尺,穿著平民裝的形象照片,更是人人皆知。我以前學俄國思想史時,覺得托翁的這些非文學作品十分淺薄,沒有陀翁的思想深厚,所以不值一讀,然而現(xiàn)在看來,托翁的看法更合時宜。最近讀了一本新出版的傳記Tolstoy:A Russian Life(《托爾斯泰:一個俄國人的一生》,2010),著者是曾為契訶夫寫過傳記的柏特萊(Rosamund Bartlett),這才發(fā)現(xiàn)托翁晚年的影響不可低估,他在生前已有不少信徒,形成了一個“托爾斯泰主義”組織和運動,這個組織的發(fā)起人名叫契特可夫(Vladimir Chertkov),會員遍及全國,甚至傳到西伯利亞。他們堅守幾個信條:財產公有,共住公社,積極致力于平民教育和農耕,吃齋禁欲,徹底反戰(zhàn),主張以和平手段抗爭。這些信念后來直接影響印度的甘地和美國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

托翁雖成了“教主”,但他自己卻受家室之累,實踐不了自己的信條。這一段托翁生前最后一年(1910)的故事,被一位美國教授柏里尼(Jay Parini)寫成一本小說,根據(jù)的是一手資料:除了托翁自己的作品外,尚有他的妻子、秘書、子女、醫(yī)生和其他身邊人的回憶錄,從三個主要人物——托翁發(fā)妻蘇菲亞、秘書布加可夫、組織的主持人契特可夫——的不同立場來展現(xiàn)情節(jié),其中把蘇菲亞寫得最有血有肉,而契特可夫則成了陰險無比的壞蛋,秘書布加可夫夾在中間,還有一段戀情。此書被改成電影,在臺灣很引起一陣轟動,甚至誠品書店也把托翁的數(shù)本小說和柏里尼的原作陳列出來,我因此得以購買一本?;馗酆笥仲I了影碟觀看,覺得兩位演員(飾托翁的Christopher Plummer和飾妻子的Helen Mirren)實在演得精彩,但也因此把這套戲幾乎變成了“家庭肥皂劇”,蘇菲亞和契特可夫爭奪托翁著作版權成了情節(jié)的重心,全然不顧“托爾斯泰主義”,社會和歷史意義全失。只有全片最后一段——托翁離家出走、病死在一個小火車站——導演處理得十分賣力,當時已有電訊設備,全球記者云集,各個搭篷等待這位文豪圣人咽下最后一口氣,這“最后一站”(書名就叫The Last Station)的確變成一場媒體造成的“壯觀”戲(spectacle),反而近于史實,較原著更傳神。然而,也正因為如此,一般觀眾更不會重視托翁晚年作品的意義。在柏特萊傳記的最后一章,她把“托爾斯泰主義”運動的來龍去脈和盤托出。特別是對于推翻沙皇的直接作用,所以連革命領袖列寧也對托翁推崇備至,列寧的那篇名文:《托爾斯泰作為俄國革命的明鏡》也成了人人必讀的革命教科書。表面上被供奉上神臺,但真正代表的精神卻被意識形態(tài)所控制。柏特萊不無感嘆地說:在俄國大革命后,托翁名聲雖仍如日中天,但“托爾斯泰主義”卻處處遭政府打殺。原來1917年俄國大革命時仍有六七千托翁信徒,以良心理由拒絕被征召參軍,結果各個受到整肅,入監(jiān)牢或被發(fā)放到西伯利亞。連托翁的一個女兒Alexandra也數(shù)次身陷囹圄。最后不折不撓堅持到底、為出版托翁全集而奔走,并數(shù)度向政府請愿撥款的反而是契特可夫。這套全集總共九十冊,終于在1958年出齊,但編委會上已經不見契特可夫和Alexandra的名字。本世紀初,俄羅斯社科院又發(fā)起出版全無刪節(jié)的托翁全集,預計一百冊,至今尚未出齊,柏特萊說,這一次的原因不是政治,而是市場經濟。前蘇聯(lián)雖然解體,言論和宗教恢復自由,但至今托翁被俄國教廷逐出教會的事,尚未得到平反。但托翁的曾孫已經接掌托氏家族的故居在莫斯科南部數(shù)百公里的一個農莊,名叫Yasnaya Polyana,現(xiàn)已成為著名托翁博物館,到俄羅斯旅游的游客不妨繞路到此一游。

洋人眼中的清宮秘史

近日友朋之間議論最多的一本“奇書”是《太后與我》,乃英文原作Décadence Mandchoue(直譯應為“滿清頹廢”,原作擬名《穢亂清宮》則更合原意)。我先在報刊上看到消息,繼而由一位英國學者也是翻譯高手閔福德當面推薦,于是迫不及待地在坊間買到英文版,后又購得中文版,今天才匆匆看完。英文版難讀,因為作者巴恪思爵士(Sir Edmund Backhouse,1873—1944)的文筆是維多利亞式的,而且內中用了大量法文、拉丁文、古希臘文、德文和意大利文,所引的西洋經典句子從熱門到冷門樣樣皆備,似乎最多的是出自維吉爾(Virgil)的史詩《埃涅阿斯紀》(Aeneid),其他諸如荷馬、莎士比亞、但丁,以及近代英國和法國的名詩人如丁尼生(Tennyson)、波德萊爾(Baudelaire)、魏爾倫(Verlaine)等,應有盡有,看得我眼花繚亂,無所適從,屢屢要讀頁下注解,不勝其煩(中文版則直譯成中文),覺得作者在賣弄他學養(yǎng),然而又禁不住由衷地欽佩,巴恪思的這種信手拈來的經典知識何嘗不也是他那一輩英國貴族教育出身的人的共同特色,如今還有誰及得上?巴恪思究竟系何人?

我第一次讀到他的名字,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在哈佛做研究生的時候,偶然看到此公和濮蘭德(J.O.P.Bland)合寫的一本書,老師費正清(John Fairbank)將之列入?yún)⒖紩鴨?,我隨意翻閱一下,覺得是野史,不可信;后來又讀到一本他寫的晚清某王公的回憶錄,覺得更不可信,簡直是野史的演義,后來證明是偽作,而蓋棺論定的正是牛津大學的著名史學家Hugh Trevor-Roper,他在一本原著《北京隱士》(Hermit of Peking)中,把巴恪思批評得一文不值,認為他根本是一個大騙子。這本《太后與我》,似乎在為他翻案,編者Derek Sandhaus在一篇長序中詳述巴恪思的生平和此書的來龍去脈,原來是這位在北京住了四十多年、后來在京師大學堂任教的“中國通”在其垂死之年(1943)撰寫的兩本自傳之一,經他的一位瑞士醫(yī)生朋友謄寫打字后,整理成四份原稿,分送英美四大圖書館,牛津和哈佛各藏一份,所以當年我做研究生時,原稿就藏在咫尺之遙!何況此書真正的主人公(慈禧太后)的一幅放大照片,就掛在哈佛燕京社的休息室墻上,我每天從圖書館地下室出來到此午餐,都免不了看她兩眼,覺得這位老太太實在陰冷恐怖,但不失威嚴。想不到半個世紀后這本書又帶我重游(應該說是神游)故地,也一頭令我栽進一百多年前晚清宮廷穢事之中。在此辛亥革命百周年看此書,似乎有點“反動”。其實關于清末十年的宮廷野史早已車載斗量,中英文資料皆不少,甚至有電影(最著名的是《清宮秘史》)和話劇(如《德齡與慈禧》)上演,可謂膾炙人口。到底這本書吸引人之處何在?網(wǎng)絡上早已有各路英雄好漢津津樂道,連《紐約時報》都發(fā)表專文介紹,大家眾口一聲,談的都是巴恪思的同性戀和書中對于性的大膽描寫,中譯本譯者王笑歌更將之譽為現(xiàn)代《金瓶梅》,全書把各種“男男、男女性事、受虐、虐待、口部、肛部行事、人獸行事,形式豐富多彩,描寫明確而露白,譯者估計,全本的《金瓶梅》也不過如此。乍看之下,實在震撼”。我看完第一章描寫的是作者和男妓桂花的各種做愛細節(jié),也真的咋舌,然而到了第五章(Eunuch Diversions中譯為“眾位太監(jiān)”,原意為“太監(jiān)嬉戲”),就實在看不下去了,只好跳過;后來看到人獸交和一個“吸血鬼”王孫的故事,覺得簡直聳人聽聞,匪夷所思,天下竟有此種怪癖?!看來我雖是現(xiàn)代人,在這方面思想還是太過保守,至少在這類“性事”上,巴恪思已經“頹廢”得無以復加,和清廷一樣,無可救藥。所以,從我的“道德”立場而言,如果此書寫的全是這種穢事癖聞,實在不忍卒讀。然而我又看得津津有味,而且越到書的后半部,越有意思,因為它真的把晚清十年(1898—1908)展現(xiàn)出來了,至少是后宮秘史,內中的真正主角就是慈禧太后。在書中這位巴恪思初見時已是六十九歲高齡的“滿清”女皇,真是淫亂無匹,據(jù)巴恪思自述,曾和她做愛一百五十到兩百次,而且?guī)缀趺看伟豌∷级夹枰宰愦核帲灰垢叱庇兴拇沃?,令得這位三十多歲的洋鬼子爵爺精疲力竭!我看得忍不住大笑,難道這都是真事?巴恪思在文中再三信誓旦旦說句句屬實,“雖伏天誅亦屬所愿”,但當有一夜真的雷電交加,他正和“老佛爺”燕好之際,一聲驚雷巨響,竟然把附近的另一對男女劈死了,老佛爺?shù)靡孕颐狻?/p>

我看到此處(第九章),直覺這完全是虛構的情節(jié),然而作者描寫的不少外在景觀和細節(jié),卻又栩栩如真,令我半信半疑,拿不定主意。至少有一樣是貨真價實的,巴恪思在書中所用的大量中文字句,除了引自古書如《論語》外,都是道地的“京片子”,可能更是旗人的常用語,例如把南方漢人叫作“豆皮兒”(第七章),我就沒有聽過,看來這位洋“巴爺”完全把自己看作滿人,情愿做其走狗。他叩見慈禧時當然下跪,又和太監(jiān)李蓮英稔熟,有一次兩人竟然跪了兩個多鐘頭!巴恪思在書中所用的各種關于性器和性事的代名詞,可能也是當年的北京方言,除了“吹簫”外,我一個也不懂,什么“脫你的塔”、“倒掛臘”、“騎小驢兒”……如果不管其所指何事,只把它用北京話念出來,如果字正腔圓,特別把卷舌音的“兒”聲發(fā)得恰到好處的話,那種“調調兒”也足以令(老北京)人向往懷舊了。走筆至此,我不禁想到我的老友胡金銓,他在世時曾和我們“大伙兒”大講清末民初的野史,記得他也提到太監(jiān),后來看相關資料,據(jù)稱僅是由太后指使的就有三百多人!民國成立后不少太監(jiān)流離失所,也因此把清宮穢事傳遍北京城。我猜巴恪思當年一定認識不少太監(jiān),也從他們口中聽到不少穢聞,于是加油加醋,幻想自己深夜應召進宮和老佛爺纏綿床笫數(shù)回合。書中對慈禧本人性器官和性癖的描寫,可能都得自宦官之間的謠傳。這當然是我的臆測。然而在繪聲繪影之際,巴恪思竟然把慈禧的個性也描寫得淋漓盡致,讓讀者看到她人性的一面。巴恪思認為她聰明無比,料事如神,絕對超過維多利亞女王,她甚至還假借名目召他進宮講授國際法,并屢屢問詢,其實是演一場戲,以便活捉深夜行刺的兇手。書中的后幾章,則又顯露出她迷信的一面,到處求仙拜佛,一位道士說她還有十年壽命,她堅信不疑。第十五章中說她與“巴爺”同坐“紅托泥布車”赴道教寺院白云觀去見一位老道求問兇吉,竟然引出一大串讖言詩句,四字一句,有二十四句,巴恪思照抄如流,還說這首詩的真跡一直留存身邊,得以照實抄錄云云,我讀到此,又禁不住半信半疑,如果這是假造,也頗下了一番功夫。也許全書的價值恰在于此:不論所敘之事是真是假,絕對是出自一位深通宮廷掌故的老北京之手,我們這代人——包括專研清史的學者——就望塵莫及了。此書真正頹廢的一面,其實是對于清廷頹敗的各種征象的細致描寫——包括一個走火入魔的老佛爺。雖然作者是個徹頭徹尾崇拜慈禧的“太后黨”,甚至還有點近乎法西斯的心態(tài)(書中稱墨索里尼和希特勒為偉人),但作者個人的政治立場仍然遮不住全書后半部流露出來的“歷史感”:到了1908年光緒皇帝和慈禧太后先后于兩天之內突然去世,大清王朝氣數(shù)已盡的跡象早已躍然紙上,全書的第十七章,才是真正的高潮,巴恪思經過三十多年的沉默后,終于“泄密”,把兩人慘死(而非病死)的“真相”暴露出來了。是真是假,且聽下回分解。

《太后與我》的虛實

我在上文提到關于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的死亡“真相”,故意賣一個關子,說“是真是假,且聽下回分解”。其實已經在無意間泄露了我的用心:巴恪思的這本奇書——《太后與我》,應該當作“野史”的演義來讀?!把萘x”又該作何解?我覺得巴恪思深通個中三昧,他知道中國傳統(tǒng)中有正史必有野史,也必有演義;明清以來,野史特多,匯為筆記和小說,最有名的就是《孽?;ā?。這本小說也是從拳匪之亂和庚子事變講起,主人公賽金花是個名妓,后來被高官金鈞(雯青)收為妾,隨他周游歐洲列國,早有學者研究。但《孽?;ā分械娜宋锎蠖嗾嬗衅淙耍摹把萘x”成分和作為小說的吸引力在于對于異邦文物的想象。巴恪思的這本“演義”則跡近荒唐,它是一個常在北京的“中國通”洋人對于清廷的想象,但內中顯然也包含了不少真實的材料。

我的基本判斷是:書中的“小事”可能是真,大事則是虛構成分為多。巴恪思在北京住了四十多年,又深通漢、滿、蒙文(他自認還識藏文和尼泊爾文),當然結交了不少三教九流的朋友,內中不乏王公貴族和宦官。他說不定也進過宮,見過太后數(shù)次;又和北京的英國使館有關系,說不定還是一個提供深宮消息的線民。至于他是否太監(jiān)李蓮英的密友,則無法考證了。在《太后與我》第十七章中說:太后決定廢光緒,而且派了兩個親信太監(jiān)崔德隆和毛克勤,帶了她的手諭:“茲著皇帝即時自裁,另有旨易大位,欽此”(英文原稿中“旨易”本為“旨意”,后被巴恪思改為“易”,似乎不通,這也是一個破綻),徑赴光緒帝的寢宮,“將皇帝拉下炕,他掙扎但虛弱無力——這是崔親口告訴我,與李蓮英之說法略有出入。先用繩結扼,再用枕頭慢慢悶死了他?!边@一個描寫就令人“拍案驚奇”了,中國人行兇是否也和西人一樣用枕頭悶死?光緒的枕頭是硬是軟?如何“悶法”?晚清筆記和野史中的另一個說法是:光緒是慈禧在食物中加了砒霜,分量逐日增多,終致于死,這似乎較可信,但也有學者懷疑此說。更有一說是袁世凱奉命去下毒的,則顯得離譜了,因袁本是戊戌政變的告密者,得慈禧寵信,怎敢私見光緒下毒乎?更荒唐無稽的是巴恪思在此章中揭露的另一個秘密:原來慈禧太后也是被袁世凱暗殺的,袁在進見時逼其退位不果后,“拔出一把六連發(fā)手槍,向太后連發(fā)三槍”,打中腹部,太后“沒有立時不治,而是喊道:‘反賊!拿下袁世凱,殺了他。逆子,為什么我饒他這么久?’”最后在群醫(yī)束手下,不治身死。這真是匪夷所思,袁世凱怎可帶槍入殿?又怎可揚長而去?我翻閱一本最近出版的袁世凱傳記,內中毫無此一細節(jié),甚至說袁下砒霜害光緒的說法也不足信。這一段倒真像電影鏡頭,更像是煽情劇(melodrama)的場面,雖然巴恪思在此章最后“附言”中說:“李蓮英和崔德隆分別向我講述事實”,但死無對證。巴恪思在書中又說李蓮英曾親自將日記托他保管,他遵守李的遺言,直到1924年才看,并將之帶回倫敦,然而至今似乎還沒有人找到。為什么巴恪思當時沒有爆出真相?而且還在他的暢銷書China under the Empress Dowager支吾其詞,說兩人皆是病死的。據(jù)巴恪思自己說,是英國公使太過喜愛袁世凱,為了保護他,所以下令巴恪思不得泄密,看來此事更屬子虛烏有。

為了個人的考證興趣(但又不是專家),我順便也買了這本《慈禧外紀》來讀,并作“互文”相照,這才發(fā)現(xiàn)我在半世紀前看過此書,內中的一章就是《景善日記》,事后數(shù)位中外學者皆認為此是偽造。中文譯者把這篇偽造的洋文日記轉譯成中文,讀來以假亂真。原來內中敘述的就是庚子之變關鍵時刻的內幕,特別提到各王公大臣傾向支持義和團,獨榮祿堅決反對。妙的是在《太后與我》書中巴恪思反而對拳亂之事略而不提,只用了內中的一個小情節(jié):“太后率光緒帝離京避難時叫太監(jiān)把珍妃扔進井里去!”皇帝跪下懇求,但“李蓮英等遂將珍妃推于寧壽宮外之大井中?!庇浀梦矣讜r初看姚克的《清宮外史》話劇演出,后來又看此劇改編的電影,此段高潮突出珍妃的正面形象,是她自己跳井自殺的,光緒帝軟弱,挽救不及,痛哭失聲。當時我看得十分感動,覺得慈禧太惡毒了,所以恨之入骨。這一個“偏見”一直持續(xù)到我做研究生時代,同班一位同學要以慈禧太后為題寫博士論文,我嗤之以鼻。時隔半世紀,巴恪思的這兩本書是否改變了我的偏見?這就又回到巴恪思對于太后的描寫了。且不論奸情是真是假,作者對于這位太后的仰慕敬佩之情則表里如一。然而在《慈禧外紀》中,他的感情則收斂得多,只形容“太后春秋已高,心樂和平。余深知太后的性情,平日極為溫藹,好書畫,喜觀劇,但有時發(fā)怒,則甚為可怕?!庇终f“慈禧亦見有普通婦女之性,愛快樂,喜繁華,又有聚斂之嗜好。一生常持樂利主義,盡力以達之,但不為己甚,可止則止。其聰明之識,常能自律而不縱其欲,當辦事緊急之時,從不以快樂而誤正事?!狈从^《太后與我》之中的床笫描寫,則太后縱欲之情躍然紙上,甚至還屢呼“痛快”!前書中只把她和英女王伊麗莎白相比,但到了《太后與我》的最后兩章,作者簡直把她奉為天下古今第一,非但不遜于武則天,而且更把這“老佛爺”和古埃及的艷后Cleopatra相提并論,甚至引了一句西諺:如果這埃及艷后的鼻子短了一點,全球歷史將會改寫。這絕對是所講“英雄(和美人)創(chuàng)造歷史”的觀點。然而慈禧真的美若艷后嗎?一個七十歲的老人,保養(yǎng)得再好,難道可以荒淫達旦,有一次竟然是復馭兩男,令巴爺精疲力竭?!我發(fā)現(xiàn)巴恪思的這本回憶錄使我對太后的偏見更深了。我反而對這本書的編者Derek Sandhaus和中文譯者王笑歌充滿敬意,前者斗膽把此書在香港出版,就需要勇氣,他寫的一篇書序,內容及考證皆甚為翔實,論點也公道;他又說作者和慈禧有染不無可能,如果屬實,倒真要我大跌眼鏡了。王女士是翻譯高手,此書難譯之至,她以文白兼具的文筆將之譯成流暢的中文,可以和另一本的那位民初譯者陳冷汰(此公何許人也?待行家告知)媲美。王女士在譯者序中非但將此書和《金瓶梅》相提并論(此點我不能完全同意),而且特別指出一種特有的“黍離之悲”的人生哲學:朝代更替,“是非成敗轉頭空,青山依舊在,幾度夕陽紅”;滄海桑田,人在這大時代的歷史洪流中顯得格外渺小,“參天地之悠悠,會心在遠,才能超脫物我”,這段詩我認為道出中國文學的最高境界。

然而巴恪思是否真正能“超脫物我”而“透過情色文學之幕,洞悉黍離之悲”?明朝的李漁和湯顯祖或是(他自稱曾見過的)俄國文豪托爾斯泰,我認為有此能耐,但巴恪思似乎還差了一籌吧,他在書中自謙之辭其實是自詡,處處借色情筆調來渲染自己的頹廢世界,這一個同性戀的世界倒是可以和他早年在英國文壇所結交的同性戀世界連成一氣:二者皆是貴族人士居多,但清朝公子哥兒的頹廢獨缺藝術和美學,在捧戲子和男妓之余,并沒有留下什么耐讀的詩詞和小說。不錯,清末有《九尾龜》和《海上花列傳》之類的作品,被魯迅視為“狹邪小說”,雖有張愛玲推崇,但我覺得還是不能和《孽?;ā泛汀独蠚堄斡洝返让啾取0豌∷荚凇短笈c我》中的妓院和澡堂的描述,似乎承繼了這個傳統(tǒng),他那首“致桂花吾卿”的獻辭,被王笑歌意譯成一首四言“花譜詩”,可謂恰到好處??上曳鞘却说溃傆X得巴恪思的這本書和維多利亞時代的色情文學頗有幾番神似,它畢竟揭開了“維多利亞紳士”道貌岸然的假面具,然而作為一本真情懺悔錄,我還是更佩服王爾德(Oscar Wilde)的De Profundis(《自身深處》),那才是千古奇文,讀來令人感慨。巴恪思寫的最多不過是一個洋遺老的“后宮遺事”,說不定也假借和慈禧太后的親密關系而未被后世遺忘,想他在天堂——或地獄——之靈會用到他的京片子說:予愿已足矣。

大江東去——雜憶兩位翻譯大師

數(shù)月前,我參加由也斯主持的一次關于翻譯的討論會,突然看到當代譯界名手閔福德(John Minford)在報告時映出的一張照片:兩位白發(fā)老人,面帶微笑,悠然自若地坐在一起,手里拿著酒杯,原來就是我最仰慕的兩位翻譯大師霍克思(David Hawkes)教授和楊憲益先生。眾所周知,兩位皆曾譯過《紅樓夢》,各有千秋;兩人皆出身牛津,但遲至上世紀八十年代初才第一次見面,那張照片,就是在這個歷史性的場合所攝下的紀念。我問閔福德這張照片是否他拍的,因為他是霍克思的得意高足和女婿,《紅樓夢》的后四十回就是霍教授請他譯的(霍氏認為后四十回乃高鶚所補,文風不同,所以譯筆也應該不同),閔福德說不是。他看我一副心神向往的樣子,遂答應我說:如果有一天我為此寫篇回憶文章,他一定把這張照片借給我刊登。暑假期間,心血來潮,把楊憲益的英文回憶錄《白虎》看完了,饒有興味,也勾起一段珍貴的回憶。

 

我對翻譯毫無經驗,也沒有研究,只因為在美任教多年,所以接觸過不少中國文學名著的英文譯本,為了教學方便,也多從英譯本著手。做研究生時代(上世紀六十年代)就聽說霍克思教授為了專心翻譯《紅樓夢》而自牛津的中國文學講座教授職位退休,他這一個決定,令我深感佩服。1968年夏我初到英倫,為自己的博士論文“找尋靈感”,就順便從劍橋到牛津小游,竟然斗膽請求拜見霍教授,也竟然蒙他答應,請我到他家中小敘,一談就是一個下午。那時霍教授正在譯《紅樓夢》,話題當然圍繞著這本經典名著,我既非“紅學”專家,而且自己的論文題目是“五四一代浪漫作家”,但霍教授毫不見怪,和我侃侃而談,虛懷若谷,并沒有把我當成外行和后輩看待,使我感激莫名。當時談的內容我卻早已忘得一干二凈,但霍教授的大師風范令我感到越是第一流的大學者,態(tài)度也越誠懇、越謙虛。我年輕時頗自命不凡,有點聰明外露,見到像霍克思這樣的高人之后,才逐漸把這股傲氣去除了?;艚淌诘摹都t樓夢》譯文(The Story of the Stone,共四冊)陸續(xù)出版后,我當然立即購下閱讀,有了這個先入為主的印象,后來在芝加哥大學有幸和剛譯完《西游記》的另一位高手余國藩教授合授《紅樓夢》,也用這個譯本,和原著互相對照,于是又發(fā)現(xiàn)霍氏譯文的不少妙處。例如有一回描寫寶玉、黛玉和眾丫環(huán)做詩游戲,因各人才能各異,所以做出來的詩句雅俗兼呈,頗參差不齊,霍克思的譯筆照樣用英文中雅俗不等的語言表達了出來,令我拍案叫絕。從霍教授的譯筆中我悟出一個道理:翻譯中國文學古典名著,非但中文要好,“漢學”訓練到家,而且英文也要好,甚至更好!英國的譯界前輩衛(wèi)理(Arthur Waley)即是一例,他并非漢學界,所以對中文原典的了解或有瑕疵,但他的英文絕對一流。然而第一流的漢學家并不個個都是第一流的翻譯家。

我只見過霍克思教授那一面,但他的大師風范令我終身難忘,現(xiàn)在回想起來,如果可以用一個英文字來形容的話,就是“humility”——一個大學者在學術面前的謙恭態(tài)度,所謂“高山仰止”,對浩如云海的傳統(tǒng)經籍,有一份恭敬,中西皆然。而霍克思教授身為漢學家,對于《紅樓夢》的推崇當然更不在話下。多年來我在國外見過不少西方漢學家,孤芳自賞、恃才傲物者有之;目中無人,對現(xiàn)代文學不屑一顧的更不乏其人,像霍教授這種真正謙虛的學者,卻絕無僅有。最近在《明報月刊》讀到鄢秀女士的大文,談到她和夫婿鄭培凱教授訪問霍克思的情景,更印證了我的印象。

 

也許因為我對于霍克思的譯筆情有獨鐘,所以至今沒有讀過楊憲益夫婦所譯的Dream of the Red Mansions,不知這兩位大師當年把酒言歡時是否討論到各自的翻譯心得。楊憲益夫婦所譯過的中國古今文學名著,其量可謂驚人。在美教學時,如用英文教材,則“楊氏商標”必不可免。所以不少美國的學界同行都說:楊憲益夫婦二人幾乎代表了中國文學的全貌。至于他們的譯筆如何,我不敢妄加評論,然而在現(xiàn)當代中國文學的翻譯方面,我對楊氏風格頗有微詞,甚至還寫過一篇英文書評,認為無論選材和譯文都不盡令人滿意。特別是我當年在研究魯迅時,將英譯本和原文對照之下(中大曾出版過魯迅小說的對照版),總覺得楊氏夫婦的譯本不夠味,或者可以說,他們譯文中的英國味道太濃了一點。然而我還是選用楊先生夫婦的版本,因為至少內容忠實可信,沒有其他譯本可以取代。記得我這篇書評發(fā)表時,正是我第一次到中國內地訪問前后,而且見到了楊憲益和他的英國夫人戴乃迭(Gladys),他們后來告訴我說:我的批評有道理,因為他們久居中國,與英倫文化隔離太久,所以記憶中的英文還是維多利亞式的,而且有時譯得太快,欠缺一份琢磨的功夫。這一個坦誠的回答,也令我大為嘆服,從此也和他們夫婦交上朋友,雖然友情不深,僅見過幾次面而已。讀完這本自傳《白虎》,又勾起我的回憶。我第一次到北京訪問,時在1980年5月,算是公務造訪,我在印第安納大學任職,和同事羅郁正教授及出版社主任John Gallman到北京去談合作出版的生意。當時中國“文革”浩劫剛過,門戶初開,一切百廢待舉,所以接待我們的單位外文出版社的干部表面上也特別熱情,大談中美人民的友情,但雙方都在猜度彼此的用心,商談并不太順利。記得我們初到不久,外文出版社就邀請羅教授和我作學術報告,他講古典詩詞,我談現(xiàn)代文學。輪到我報告時,臺下突然出現(xiàn)兩位白發(fā)老人,坐在后排靜靜聆聽,一言不發(fā),我料到這兩位不速之客必是鼎鼎大名的楊憲益夫婦,也只好硬著頭皮講下去。講完之后,他們上前和我打招呼,并請我次晚到他們家中一敘。原來他們主持的《中國文學》(Chinese Literature)雜志已和外文出版社分家,獨立門戶,所以不算是接待單位,但真正的原因(他們事后告訴我)是,他們一向對外文出版社接待的官方外賓不屑一顧,因為大多是來沽名釣譽的閑雜人等,不是學者。不知何故,我第一次見到楊先生就覺得他和藹可親,交談時話也多了起來,而且我當年尚嗜杯中物,可以和他們對酌威士忌數(shù)杯而不醉。楊先生夫婦向以飲酒馳名文壇,我早有風聞,但聞名不如一見,他們非但酒量驚人,而且依然保有風度,溫文爾雅,絕不失態(tài)。記得有一次在他們家里見到來訪的另一位名學者劉若愚教授,乃詩學權威,也是一位無酒不歡的名士,只見他面壁不語,楊先生悄悄對我說:“他生氣了!”語帶幽默,可能兩位大師正在辯論,未幾前嫌盡逝,又喝起酒來。

記得我曾問過楊先生他在“文革”期間坐四年監(jiān)獄的心情,他打趣地說:“挺好的,就是天天想吃大魚大肉,也想女人!”又說獲釋后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到一家西餐館大吃一頓!這一段故事,在他的回憶錄中也提到了,唯獨未提“想女人”的事。(望先生在天之靈恕我寫下這段“八卦”?。┪易x《白虎》,感到最津津有味的反而是該書的前半部,敘述他在牛津求學,和Gladys及同班同學Bernard Mellor三人形影不離(后來此公做了港大的教務長),他又獨自乘郵輪遨游地中海,到埃及賭博時“艷遇”妙齡女郎,在德國偶遇希特勒!這些往事不禁使我憶起自己在六十年代末期只身到歐陸游蕩的經驗。書中說他在倫敦曾參加一個中國醫(yī)學生會所的活動,會所位于羅素廣場附近的Gower街,不禁腦中一震,想當年我在倫敦住過兩個月的那幢基督教會主持學生宿舍就在這條街上,說不定還是同一幢房子!楊先生自稱在牛津念書時不是一個好學生,功課得過且過,然而獨嗜古希臘文和拉丁文,五個月的學習就抵得上英國學生一兩年所下的功夫。他最喜歡的西洋古書就是荷馬的史詩《奧德賽》,后來他將之譯成中文。這是我的一大發(fā)現(xiàn):原來楊先生翻譯西方文學經典的數(shù)量也十分可觀,除了荷馬外還有法國古詩集Chanson de Roland(《羅蘭之歌》)、維吉爾的名著Eclogues、古希臘戲劇家Aristophanes的兩出喜劇,還有古羅馬劇作家Plautus的喜劇Mostellaria,皆由拉丁文或古希臘文直接譯成中文;英文名著方面,則有蕭伯納的Pygmalion(《賣花女》)和《愷撒與克里奧帕特拉》。令我頓覺“有眼不識泰山”,怎么在見面時沒有向他當面請教?我也是外文系出身,但獨缺西洋經典和古語的訓練,至今引以為憾。楊先生當年在牛津屬于Merton學院,他的授業(yè)教師(tutor)是Edmund Blunden,這位年輕業(yè)師十分害羞,想楊先生也未曾料到此公后來變成了名詩人,又在港大任教多年。我第一次聽到他的大名,是得自我當年的岳父安格爾(Paul Engle)之口,他和楊先生非但同輩,而且授業(yè)于同一個老師,記得安格爾向我津津樂道在牛津時如何頑皮、如何于夜間十時宿舍關門后爬墻而入的情景,和楊先生書中所描寫的如出一轍,令人向往之至。三十年代初歐戰(zhàn)將起,中國更是風雨飄搖,在那一個大時代做一個學生和愛國知識分子,感受自是不同凡響。楊先生返國后,抗戰(zhàn)方殷,在大后方幾所大學任教,也結交了不少學術界名人,苦中作樂,并曾寫下一百多篇論文,尚有大量翻譯,真是精力過人。我現(xiàn)在也到了初遇楊先生的年紀,讀其一生苦難的經歷,不禁擲卷而嘆,那個大時代的“千古風流人物”,如今皆已隨風而逝了。能不發(fā)“大江東去”的哀思?

情迷現(xiàn)代主義

伍迪·艾倫(Woody Allen)的近作《情迷午夜巴黎》(Midnight in Paris)姍姍來遲,在世界各地上映半年后才到香港,等得我望眼欲穿。

早聽說此片的主題是懷舊——令主角在午夜進入上世紀二十年代的巴黎。問題是:對于二十一世紀年青一代的觀眾究竟還有何意義?片中出現(xiàn)一個接一個的現(xiàn)代主義的作家和畫家,幾乎像走馬燈一樣,與瞠目結舌的男主角——顯然就是伍迪·艾倫的化身——萍水相逢,但瞬間即失,場景接得太快了,非有心人可能不知道說的是什么典故。

這部影片表面上說的是懷舊,其實是在表現(xiàn)伍迪·艾倫自己的文化品位。讀過他在《紐約客》雜志發(fā)表的大量幽默散文的人都記得,文中的伍迪·艾倫不時進入經典名著之中,甚至和小說中的人物對話(例如有一篇散文,他就和小說中的“包法利夫人”高談闊論),這一個習慣也時而被人引入他自導自演的影片之中,譬如在《愛與死》(Love and Death,1975)中,就干脆把《戰(zhàn)爭與和平》的故事由自己以插科打諢的方式演出來,而《迷失決勝分》(Match Point,2005)則用了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并以這種方法向他心目中的大師致敬。

伍迪·艾倫的確是個“另類”人物,他幾乎和當前好萊塢的大片潮流背道而馳,每年一部,拍出既幽默又有思想啟發(fā)性的“小品”型電影,這部《情迷午夜巴黎》也不例外,但文學性更濃,把我這一代吃現(xiàn)代文學奶水長大的人帶回到那個文字依然感人的時代。我們都把作家寫出來的“文本”(小說、詩歌),視為藝術精品,和繪畫、雕刻一樣,而巴黎就是我們心目中的首都,何況還有在巴黎咖啡店沉思的存在主義大師薩特——當年也是我們的偶像。

上世紀二十年代也是一個失落的年代,第一次大戰(zhàn)剛結束,歐洲的文化人頓時迷失了方向,更妙的是這種失落感卻由一群自愿流落在巴黎的美國文人身上表現(xiàn)得淋漓盡致,其首要人物(在當年還是一位初出茅廬的作家)就是海明威??赐甏似螅移炔患按氐椒婚g書店購得一本海明威的名著A Moveable Feast(中譯本名為《流動的盛宴》),一口氣讀完,趣味盎然,不禁勾起自己的一段回憶:也許這就是不少友人向我極力推薦此片的原因。

看過此片的有心觀眾當會記得,片中男主角在午夜巴黎搭上一部老爺車,遇到的第一個人物就是菲茨杰拉德(F.Scott Fitzgerald)和他的太太Zelda。我記得在大學時代讀的第一位美國現(xiàn)代作家就是菲茨杰拉德,后來才讀海明威的《老人與?!贰7剖戏驄D是二十年代美國文壇的金童玉女,他們的生活方式:喝酒、跳舞、狂歡——也被后世人形容為美國東部都市文化的象征,文學史上稱之為The Roaring Twenties(“喧嚷的二十年代”),其真正的文化來源卻是巴黎。記得我在臺灣上大學的時代生活苦困,一眼讀到菲茨杰拉德的文字就覺得迷人之至,內容猶如天方夜譚,特別是他的短篇小說,英文不難,浪漫之至,有不少以巴黎為背景,后來有一兩部被搬上銀幕。

我猜菲茨杰拉德對伍迪·艾倫的主要吸引力顯然在于小說中的爵士樂氣氛。在美國文化史上,二十年代是爵士樂鼎盛的時期,菲茨杰拉德的不少短篇皆收入他的一個集子,就叫作《爵士時代的故事》(Tales of Jazz Age),而他的長篇名著《了不起的蓋茨比》(The Great Gatsby)的女主角,就是Zelda的化身,她當然跳的是爵士舞“查爾斯登”。

這一段淵源在文學界盡人皆知。令我莞爾的是,片中菲茨杰拉德首次出現(xiàn)時的長相和穿著,竟然和海明威在《流動的盛宴》中所描寫的一模一樣,下面且讓我從中譯本引出兩小段:

 

那時的史考特還帶點孩子氣,面貌清秀,不過談不上英俊。他滿頭金色鬈發(fā),高高額頭,目光熱情而友善。

 

他的衣著是布魯克斯兄弟公司出品,很合身,他穿一件按扣領的白襯衫,系上皇家禁衛(wèi)軍領帶,我覺得我應該告訴他這領帶不妥……

 

可惜我看此片時沒有發(fā)覺他的領帶,海明威的文筆特色就是觀察入微,既忠實又感人。記得我曾試著模仿他的文體,故意用很多and來連句,當然畫虎不成反類犬!同班好友中對海氏作品研究最深的還是王文興,后來他也成了臺灣文壇現(xiàn)代主義的領軍大師。

海明威在本片中只出現(xiàn)了三兩次,說了幾句話。伍迪·艾倫避重就輕,把另外兩位經典人物也故意忽略了:艾略特(T.S.Eliot)一鏡帶過,喬伊斯(James Joyce)的名字被提起,卻沒有出現(xiàn),當年出版他的巨著《尤利西斯》(現(xiàn)有兩種中譯本)的莎士比亞書店,在片中也只有一個鏡頭!六十年代末我初到巴黎旅游時還到過這家書店瞻仰,和片中的男主角一樣。記得當時帶的一本旅游指南就是海明威的《流動的盛宴》,但沒有細讀,連他和史考特等人時常聚會的酒吧“丁香園”也沒有去。當年海明威在此寫作、會友、飲酒,又在莎士比亞書店借來俄國文學名著的英譯,遍覽群籍,他當年無錢買書,書店老板Sylvia Beach愛才,竟然免費借給他看?,F(xiàn)在哪有這種福氣?

可惜伍迪·艾倫在此片中只字不提龐德(Ezra Pound),他更是一位愛才若渴、到處為作家張羅的人,沒有他,艾略特的《荒原》也不見得會變成現(xiàn)代詩的經典。為了視覺效果,伍迪·艾倫當然不會放過這一群“失落”文人的女主人史坦茵(Gertrude Stein),海明威在書中一律用史坦茵小姐稱呼,以示尊重。片中的她也甚為熱情,但她的私生活中的女伴Alice Toklas卻被忽略了。《流動的盛宴》中提到一件不可告人的秘密:海明威在史坦茵家無意間聽到史小姐在哀聲請求:“別這樣,小妮子……”不知說的是誰?有待行家解謎。

史坦茵自己也是小說家,以文字創(chuàng)新著稱,但她更大的貢獻,是在家中接待了不少有才華的美國作家、法國文人和畫家。片中有一景:她和畢加索爭論,批評他的一幅超現(xiàn)實的畫,畢加索的造型惟妙惟肖,而且說的是一口法語,令人莞爾。畢氏也曾為史女士畫過一幅畫像。

從畢加索到超現(xiàn)實主義,伍迪·艾倫點到另一位畫家達利(Dali)和他的兩個朋友,其中一位就是鼎鼎大名的西班牙導演布紐爾(Luis Bunuel),還不忘幽他一默,故意把他后來才拍的名片The Discreet Charm of the Bourgeoisie(1972)中的故事先講給他聽,令他如入五里霧中,又是一個“典故笑話”(in-joke)。

《情迷午夜巴黎》就是這一連串的文學典故交織而成的,主角不僅情迷巴黎(片初的數(shù)十個鏡頭令人想起另一部伍迪·艾倫為自己最中意的城市——紐約所拍的頌歌《曼哈頓》,1979),而且更情迷二十年代的現(xiàn)代主義。在這個“后現(xiàn)代”社會,還有多少青年情迷海明威,更遑論二十年代的現(xiàn)代主義。

閑話王文興

臺灣名小說家王文興得到今年的“花蹤文學獎”,可謂是海外華人世界的最高文學榮譽。編者約我寫篇稿,以資慶祝,因為我是王文興的老同學,應該對他的文風十分熟稔,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據(jù)編者說)香港的不少讀者看不懂他的文字,“唔知佢講咩”?我覺得這一個評語似乎有欠公允,為什么王文興的《家變》在臺灣是暢銷書,最近他又得到臺灣的“國家文藝獎”,研究和評論的文章車載斗量,但在香港卻如此沉寂,找不到知音?難道香港的文化水平如此低落,比不上臺灣?為什么他的同班同學和《現(xiàn)代文學》的共同創(chuàng)始人白先勇在香港的粉絲無數(shù),聲望如日中天?

我想主要的原因是語言問題。王文興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現(xiàn)代主義作家,以獨特的文學語言呈現(xiàn)現(xiàn)代生活的現(xiàn)實,特別是內心生活,這種語言必須把日常生活的習慣用語或表達方法“陌生化”,營造一個小說中的世界??偠灾?,王文興的小說是語言的產物,而不是直接反映現(xiàn)實的照相機,所以他艱澀難懂,甚至是曲高和寡。

然而這一套學院“形式主義”的說法,也太過籠統(tǒng),未免忽略了王文興作品演變的過程。為了寫這篇文章,我重新翻閱王文興的早期短篇小說,讀來饒有興味,內中有些作品都是他在臺灣大學外文系做學生時代寫的,因為我也可以作個見證。

王文興在初入臺大時已經讀完英譯本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從這本名著中他領悟到小說的“寫實藝術必須內外兼具:小說人物外在的行為出自內心的動機,而內心的世界永遠較外在的更復雜”。因此他從開始就不注重情節(jié)的鋪陳,而專注于捕捉人物本身的瞬間感受。但他并沒有用“意識流”的手法,而是用一種源自福樓拜(Gustave Flaubert)——他認為是法國最好的小說家——的客觀描述。王文興在大學二年級已經讀了福樓拜的《包法利夫人》,這位法國作家的寫實,風格極度客觀,毫不傷感,也最忌傷感。想當年大家還在“情竇初開”的人生階段,同學還在讀《簡·愛》、《呼嘯山莊》之類的浪漫小說,王文興已經寫出短篇《最快樂的事》,以不到一頁的篇幅描述一個青年人在第一次性經驗后的幻滅,他自言自語說:“他們都說,這是最快樂的事,but how loathsome and ugly it was!”然后自殺。

這篇小說的文字簡潔,十分易懂,觸到一個文學上的大主題:“成長小說”中的“initiation”,但卻一反其道,青年在嘗禁果之后沒有長大成人,反而更孤獨絕望。我認為王文興的所有作品,都隱含了一種孤獨,這種孤獨不但使得小說中的人物和外在的現(xiàn)實疏離,而且為王文興的“客觀”文體加上一層干澀的味道,記得我用了一個英文字形容它“arid”,他頗同意。我還記得他非常用功,非但勤讀西洋小說[在此期間他又讀了卡夫卡、加繆、海明威和??思{(William Faulkner)等不少其他歐美現(xiàn)代作家],而且勤做筆記,把不同的文體和詞語抄下來,反復琢磨,為的是提煉他自己的文體,所以稱他為“stylist”,并不為過。

王文興的文體,逐漸演變到《家變》時期,又添加了一層詞句肌理的濃度和節(jié)奏感?!都易儭吩诋敃r臺灣文壇造成極大的震撼和爭論,但一般讀者多批評其內容大逆不道,作者竟敢挑戰(zhàn)中國自古以來的儒家孝道倫理!但我們如果放寬視野,在西方現(xiàn)代化文學中,這種叛逆態(tài)度早已司空見慣,至少《家變》中還沒有明寫亂倫,也沒有“人吃人”的隱喻。記得當時鄉(xiāng)土文學論戰(zhàn)正方興未艾,王文興被圍攻,他在道德批評的眾目睽睽之下毫不畏懼,甚至在一場大會中,還故意說出一句妙語:文學的目的就是“愉悅”——創(chuàng)作和閱讀文本的愉悅,此言一出,全場嘩然!如今時過境遷后思之,這不就是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那句名言嗎?當時的文評家還不知道羅蘭·巴特是誰?

其實《家變》的文字不難懂,只不過內中缺少一個能令人同情和同掬一把淚的人物,而最后的結局更是一反“情節(jié)劇”的高潮:出走的父親(這個情節(jié)本身也一反“五四”的模式)沒有回來,兒子和母親反而相安無事,過得很快活。殊不知王文興最反對的就是這種通俗倫理的“大團圓”結局,他寧愿視“欠缺”(他另一篇小說的題目)為常態(tài),這也是現(xiàn)代人的命運。

到了《背海的人》,才確實是對讀者最大的挑戰(zhàn),這個長篇小說分上下兩集,初讀時實在佶屈聱牙,開頭第一句就是一連串的“粗口”,幾乎把讀者罵出小說世界之外。這本小說非但難懂,而且難讀。但他的愉悅性偏偏要讀出來才能完全領略得到。

記得多年前在臺北的一次學術會議上,有人責難王文興,說《背海的人》非常難讀,而且根本讀不出來,不料王文興不慌不忙地站起來,用他的男中音嗓子,把全書的第一段從頭念到尾,毫不費力。我在場第一次體驗到他的文字的節(jié)奏感,然而這種節(jié)奏感是不規(guī)律的,如果打起拍子來更難,猶如勛伯格(Arnold Schoenberg)的音樂?!侗澈5娜恕窂念^到尾也是獨白,主角在演一場獨角戲,全書最后一句是:“喂,救命,救命……”這位自稱“爺”的中年人最終被殺了,不能發(fā)聲。不知臺灣是否有人把它改編為舞臺劇或廣播???這又令我想起另外一位現(xiàn)代主義的大師——劇作家貝克特(Samuel Beckett),王文興當然熟悉他的作品。

這篇小說以南方澳為背景,但在我的心目中根本沒有地方背景,小說的舞臺是抽象的,空無一物,就是一個“說話的頭”(talking head)作長篇的獨白,它可能打破臺灣文學有史以來所有獨白的長度。演起來卻需要有戲劇性,甚至故作夸張,帶點荒謬喜劇的意味。在印出來的小說文本中,作者早已把各種讀法仔細地標志出來,一清二楚:空白處要停頓,涂墨字體的詞語要念得重一點,注音符號照念,取其聲韻,還有某些文字旁邊畫的豎線,我還是搞不清用何種讀法。這出戲如譯成外文,最好是德文,因為德國的“表現(xiàn)主義”喜劇和電影提供了不少先例[更遑論勛伯格的“說話”樂?。≒ierrot Lunaire)]。

那么,是否可以用廣東話演出或讀出?這就難了?!侗澈5娜恕氛f的是什么口音?王文興用國語(普通話)讀,但偶然也夾有其他方言口音——四川話?福州話?小說中提到:“爺還表演蘇州、揚州、蘭州跟福州的方言土音”,可見“獨白”中的口音應該是混雜的,當然還帶有臺灣口音的國語。但香港人用粵語來讀,恐怕難度甚大,也很難抓住那種的節(jié)奏和韻律。我為此曾請說粵語的妻子念小說中的一段,她念了不到兩分鐘就念不下去了,而且是全無節(jié)奏感。也許這也是香港讀者不能參透王文興作品的原因之一?用廣東話讀古文,或以古文為基調的白話(如白先勇的語言),沒有問題,然而王文興的語言卻復雜得多,內中不乏古文,但更多的是從早期“五四”白話文提煉出來而自成一體的現(xiàn)代白話文,但我覺得王文興自己讀得稍嫌文雅,不夠粗獷;臺灣詩人管管曾經在一次學術會議上以略帶北方方言的口音朗誦一首詩,聽來卻恰似我心目中的《背海的人》。

 

以上這些觀點,除了個人閱讀心得外,還得自臺灣剛發(fā)行的一部關于王文興的紀錄片《尋找背海的人》(林靖杰導演),內中作者現(xiàn)身說法,讀了不少自己的文章,極為珍貴。最后還有一段是作者和三位樂師合作“讀奏”小說中的片段,甚為精彩,音樂頗為新潮,甚有勛伯格味。此片即將在港上演,王文興亦將于11月5日下午與另外兩位名家——余光中和楊牧——在油麻地百老匯戲院的Kubrick咖啡店亮相,有心讀者不可失之交臂。

漫談狄更斯

今年是英國文豪狄更斯(Charles Dickens)誕生二百周年紀念,世界各地皆有慶祝活動。我家附近的一家書店也在減價銷售他的小說,然而我實在提不起興趣買,不禁捫心自問原因何在,特別是近月來我發(fā)奮重讀文學經典,甚至打算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說,早知道狄更斯對陀翁頗有影響,為什么我還是不想讀狄更斯?日前偶爾看到英國《金融時報》Christopher Caldwell的一篇文章,意見相同,并且認為狄更斯在外國的地位遠比本國為高,在外國人心目中,他的小說代表英國,美國人尤其如此想。眾所周知,十九世紀美國曾有狄更斯熱,他的小說在英國報章連載,美國讀者甚至跑到碼頭去等著看輪船運來的報紙,迫不及待地看小說人物的命運,追問“小耐兒還活著嗎?”我不禁又想到晚清林琴南翻譯的《孝女耐兒傳》(原名是The Old Curiosity Shop),他也是感動至極,還寫下一篇洋洋灑灑的序文。我找來重讀,倒發(fā)現(xiàn)這位不懂外文的翻譯大家的觀點甚有啟發(fā)性,林氏將狄更斯的文筆與曹雪芹和太史公相提并論,認為《紅樓夢》敘人間富貴,人情冷暖,但“終竟雅多俗寡”,而狄更斯則能“掃蕩名士美人之局,專為下等社會寫照”,又說“敘家常平淡之事最難著筆”,而狄更斯“則專意為家常之言,而又專寫下等社會家常之事”,實在是小說大師。

林氏對《孝女耐兒傳》頗情有獨鐘,我曾在多年前寫的博士論文中提到,林把這本“煽情”(sentimental)小說賦予道德意義,耐兒成了儒家孝道的典范。在此篇序文中,林氏特別點出狄更斯文筆的妙處,用的是旁敲側擊的手法:讀者以為“耐兒之奇孝,謂死時必有一番死決悲愴之言,如余所譯《茶花女》之日記”,然而“狄更斯則不寫耐兒,專寫耐兒之大父凄戀耐兒之狀”,足見大文豪的用心良苦。讀過此小說的讀者當會知道,耐兒的祖父是一個賭徒,不聽孫女的勸告,耐兒的死是他間接導致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自己也是一個賭徒,可能與此心有戚戚焉,不過這位俄國大師專注的是一種內心的罪惡,而非言情或孝道。據(jù)學者研究,1862年狄更斯曾接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訪問,陀氏還引了一段他的話,大意是說:狄氏小說中的好人都是他自己想做的榜樣,而壞人則是他心中揮之不去的惡魔。這個說法似乎用在陀氏自己身上更為恰當。我在網(wǎng)上查到一篇宏文,是一位俄國女學者Irina Gredina寫的,文中提到陀氏在1867年就借了法文版的The Old Curiosity Shop來讀,甚至把David Copperfield(《大衛(wèi)·科波菲爾》,林譯《塊肉余生述》)看了數(shù)遍之多!這篇論文特別分析狄更斯的小說Our Mutual Friend對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與罰》和《白癡》的影響,不僅是犯罪心理的描述,而且更重要的是正面人物的典型——前者的John Harmon和后者的Myshkin王子都是同類的圣潔人物,饒有洞見。這兩本小說我都沒有看(后者只看了一半,但看過黑澤明據(jù)此改編的日本影片),不敢作評。但至少Gredina提醒我們,他不僅深入人性的黑暗面,而且更向往人性善良的一面,兩位大師都是基督徒,雖然英國國教和俄國的希臘正教在儀式上大不相同。

魯迅指出陀思妥耶夫斯基“堅韌”的受難精神,可說把正面和負面都顧到了,但他沒有看到陀氏小說中的天真純潔的人物,如《白癡》中的Myshkin王子和《卡拉馬佐夫兄弟》中的阿留夏;罪犯和圣徒乃人性兩極,也可以是一個角色的雙重性格或兩個對等人物,所造人性誰也比不上陀翁描寫得更深入。

對我個人而言,狄更斯小說的社會性反而顯得突出,他從中產階級的角度描寫中下階層的人物,入木三分,但他的視野還是脫離不了中產階級,而且相當保守。當時英國社會在工業(yè)革命影響下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都市人口遽增,工人和窮人大量擁入,問題嚴重,他雖同情窮人,但并不主張革命,只望有錢人多一點惻隱之心和正義感而已,當然也不夠客觀,也比不上巴爾扎克。倒是他對于充斥于倫敦街頭巷尾的“雞鳴狗盜”之徒的描繪十分生動,難怪Oliver Twist(林譯《賊史》,又譯《霧都孤兒》)最受歡迎,改編的電影不下五六部。我少時受電影影響,最喜歡看他的《雙城記》,和所有讀者一樣,只記得小說開頭的那一段話:“那是最好的時代,那是最壞的時代……那是有希望的春天,那是絕望的冬天”,這段話現(xiàn)在讀來有點夸張,稍嫌肉麻;反而是第二段更有趣,而且頗富幽默感:“在英國有一個大下巴的國王和一個面貌平庸的王后;在法國有一個大下巴的國王和一個面貌平庸的王后……”故意重復,諷刺的意味也更濃。繼續(xù)讀下去,故事的主角Sydney Carton出現(xiàn)了,他到巴黎,被卷入法國大革命,為他仰慕的女子犧牲。也許當年我看的好萊塢影片中飾演此角的英國演員Ronald Colman氣質高貴,演得太精彩了,連帶使我感動仰慕不已;現(xiàn)在思之,卻覺得小說和影片中的“意識形態(tài)”都相當保守,對這場大革命的看法全是負面的,集中在斷頭臺殺人的“大恐怖”,顯然反映了狄更斯的保守心態(tài),和另一個英國名人Edmund Burke差不多。

我個人印象較深的狄更斯小說是Dombey and Son(林譯《冰雪因緣》),也是為了當年研究林琴南而讀的,先看林的譯本,然后進入原著,發(fā)現(xiàn)這是一部真正的歷史小說。故事描寫的是一個資本家和他的公司,內中對于鐵路交通——特別是火車煤煙——帶來的沖擊和倫敦的都市演變描寫得甚為生動。我在英文論文中寫道:這是狄更斯后期的首部成熟作品,認真關注社會問題,“進一步反映了狄更斯因物質生活改善而感到的矛盾,他一方面批評工業(yè)主義為社會帶來的種種罪惡,與此同時,他又明白機器的好處,以及機器帶來的力量和財富”。當然小說中也有一個人情的主線,和一個孝女,感情與道德合二為一,當故事結尾父女重逢,女兒對原來冷酷父親說“自今而后,永不再別”的時候,林琴南禁不住加上一句感言:“畏廬書至此,哭已三次矣”,大有天下有情人同聲一哭之意。

 

附記:

上面提到我對狄更斯有偏見,總覺得他的英文太啰唆,不免煩瑣。也許維多利亞時代的文體本來就是如此,與現(xiàn)代英文不同,然而我看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小說并非如此,讀來甚有興味。而康拉德(Joseph Conrad)更是了不起,原籍波蘭,竟然寫出如此精練的英文,引人入勝。哈代(Thomas Hardy)的英文也啰唆,但寫得有深度。勃朗特姊妹(Emily and Charlotte Bront?觕)的作品,至今流行不衰,《簡·愛》和《呼嘯山莊》多次被搬上銀幕,也自有其原因。相形之下,幾乎把狄更斯比下去了。然而又有人認為狄更斯的英文應該是可以朗誦的,他在家里的客廳時常舉辦沙龍,邀請親友聽他朗誦自己的小說稿。華人讀者如我,即使諳英文,還是讀不順暢,看來需要借助英國BBC的演員,才可以重現(xiàn)真面目。倒是林琴南不太忠實的古文譯文(內中不免刪節(jié)),我至今讀來依然有味。

漫談韓素音

名作家韓素音于2012年11月2日逝世,享年九十五歲。編者約我寫一篇文章,其實我并沒有看過太多她的作品,只能略談個人的印象。第一次讀韓素音,約在上世紀六十年代末。記得那時她正紅得發(fā)紫,挾其《生死戀》(A Many-Splendoured Thing)的余威,接連出版了三本自傳式的書:The Crippled Tree、A Mortal Flower、Birdless Summer,構成三部曲。那時我在美國初任教職,開了一門名叫“中國的印象”的低班課,斗膽選了這三本書作教材,當時就有漢學界同行對我說:“你選她的書作什么?根本不可信?!蔽一卮鹫f:“這門課探討的不是歷史真實,而是西方人對中國的印象?!表n素音的作品——不論是自傳、小說、或人物傳記(毛澤東和周恩來)——全是她個人的印象,所以讀起來很生動,像小說一樣。然而我也不自覺地把她當作西方作家,她雖然出生于中國,但從未用中文寫作,她對中國的印象也是“外來人”的觀點,但卻以“內行人”自居,向外國人宣揚新中國的革命成就。在“文革”時期,她幾乎成了新中國的代言人,和斯諾(Edger Snow)齊名,后者描寫長征的Red Star over China(中譯名是《西行漫記》)至今已成經典。這兩位作家都是中國共產革命的堅決擁護者,觀點一面倒,對中共幾乎沒有一句壞話。韓素音的文字更是充滿了激情,所以成了中共的寵兒,她每次訪華時都受到特殊優(yōu)待。記得陳若曦有一篇暴露“文革”的短篇小說《耿爾在北京》,內中就把韓素音這個“中國通”著實揶揄了一番,說她在內地游山玩水,其實根本看不到中國人民的疾苦。在海外,至少據(jù)我所知,對韓素音的“中國通”名聲作最致命的打擊的是比利時籍的漢學家李克曼(Pierre Ryckmans,筆名Simon Leys,后在澳洲長期任教),七十年代初他在《紐約書評》發(fā)表一系列的文章,揭露“文革”的真相,觀點和當時的“左派”針鋒相對,對韓素音也嚴加批評。他的英文文筆,和韓素音同樣犀利,外加一份學者的分析能力,遂令我對韓素音開始失望了。如今時過境遷,那個“火紅的年代”也隨風而逝了。據(jù)稱韓素音晚年一直住在瑞士,和印度丈夫分居,但并沒有葉落歸根,回到她熱愛的祖國定居。為什么?也許和她的歐亞混血背景有關吧。據(jù)網(wǎng)上資料顯示,韓素音生于河南,父親姓周(所以她出生的本名是周光瑚),但母親是比利時人。她的第一任丈夫是國民黨的軍官[她的小說《目的地重慶》(Destination Chungking)寫的就是這段戀情],不幸在國共內戰(zhàn)時喪生。她的第二任丈夫本該是Ian Morrison,一位英國記者,可惜使君有婦,有情人受盡相思苦。韓素音把這段愛情故事寫成小說《生死戀》,后被拍成同名電影(1955),轟動一時,特別是那首主題曲,聽來蕩氣回腸。然而這本小說的另一個更重要的主題是白人的種族歧視:它描寫一個歐亞混血兒的單身女醫(yī)生如何在香港的英國殖民社會中求生存,并維持個人的尊嚴。也許這正是我對韓素音早期的作品頗有偏愛的原因。一個生活在兩種文化的夾縫中、受盡歧視的女人,怎不會博人同情?她使我想起張愛玲的母親,她們在中國社會過不慣,只能在中西混雜的殖民地如香港和新加坡生活。看過張愛玲的《小團圓》和她的兩本英文小說,特別是The Book of Change的讀者,當會記得張母的形象,相較之下,《生死戀》中的韓素音高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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