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講錄
戊寅三月講于溫陵大開元寺
自今日始,講三日,先說此次講經之方法?!缎慕洝冯m僅二百余字,攝全部佛法。講非數日、一二月,至少須一年。今講三日,豈能盡?僅說簡略大意,及用通俗的淺顯講法。(無深文奧義,不釋名相,一解大科。)
效果
一、令粗解法者及未學法者,皆稍得利益。
二、又對常人(已信佛法)僅謂《心經》為空者,加以糾正。
三、又對常人(未信佛法)謂佛法為消極者,加以辨正。
先經題,后經文。
經題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前七字為別題,后一字為總題。
“般若”,梵語也,譯為“智慧”。
“波羅蜜多”,譯為“到彼岸”。(就一事之圓滿成功言)。
若以渡河為喻:
動身處………………此岸
欲到處………………彼岸
以舟渡河竟…………到彼岸
約法言之:
“心”,有數釋。一釋“心”乃比喻之辭,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之心。(心為一身之必要,此經為般若之精要。)
案《般若部》,于佛法中甚為重要。佛說法四十九年,說般若者二十二年。而所說《大般若經》六百卷,亦為《藏經》中最大之部?!缎慕洝冯m二百余字,能包六百卷《大般若》義,毫無遺漏,故曰“心”也。
“經”,梵語“修多羅”,此翻“契經”?!捌酢睘槠趵砥鯔C?!敖洝敝^貫穿攝化。
“經”者,織物之直線也。與橫線之“緯”對。
此外尚有種種解釋。
此經有數譯(七譯)。今常誦者,為唐三藏法師玄奘所譯。
已略釋經題竟。
于講正文之前,先應注意者:
研習《心經》者,最應注意不可著空見。因常人聞說空義,誤以為著空之見。此乃大誤,且極危險。經云:“寧起有見如須彌山,不起空見如芥子許?!币蚱鹩幸娬?,著有而修善業(yè),猶報在人天。若著空見者,撥無因果,則直趣泥犁。故斷不可著空見也。
若再進而言之,空見既不可著,有見亦非盡善。應(一)不著有,(二)亦不著空,乃為宜也。
(一)若著有者,執(zhí)人我皆實有。既分人我,則有彼此。不能大公無私,不能有無我之偉大精神,故不可著有。須忘人我,乃能成就利生之大事業(yè)。
(二)若著空,如前所說撥無因果且不談。即二乘人僅得空慧而著偏空者,亦不能作利生事業(yè)也。
“真空”者,即有之空,雖不妨假說有人我,但不執(zhí)著其相。
“妙有”者,即空之有,雖不執(zhí)著其相,亦不妨假說有人我。
如是終日度生,實無所度。雖無所度,而又決非棄舍不為。若解此意,則常人所謂利益眾生者,能力薄弱、范圍小、時不久、不徹底。若欲能力不薄弱、范圍大者,須學佛法。了解真空妙有之理,精進修行,如此乃能完成利生之大事業(yè)也。
或疑《心經》少說有,多說空者。因常人多著于有,對癥下藥,故多說空。雖說空,乃即有之空,是“真空”也。若見此“真空”,即“真空不空”。因有此“空”,將來作利生事業(yè)乃成十分圓滿。
合前,(三)非消極者,是積極,當可了然。世人之積極,不過積極于暫時,佛法乃永久。
般若法門具有“空”與“不空”二義:“以無所得故”已前之經文,皆從般若之“空”一方面說。依此空義,于常人所執(zhí)著之妄見,打破消滅一掃而空,使破壞至于徹底。“菩提薩埵”已下,是從般若“不空”方面說,復依此不空義,而熾然上求佛法,下化眾生,以完成其圓滿之建設。
亦猶世間行事,先將不良之習慣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建設乃得實現也。世有謂佛法惟是消極者,皆由不知佛法之全系統,及其精神所在,故有此誤解也。
今講正文,講時分科。今唯略舉大科,不細分。
再就說法之由序言,此譯本不詳。按宋施護譯本,先云:世尊在靈鷲山中,入三摩提(三昧,譯言“正定”等)。舍利子白觀自在菩薩言:“若有欲修學甚深般若法門者,當云何修學?”而觀自在菩薩遂說此經云云。
“菩薩”,“菩提薩埵”之省文,是梵語。
此外有多釋。
“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
“照見五蘊皆空”
“五蘊”,即舊譯之“五陰”也。世間萬法無盡。欲研高深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先于萬法有整個之認識,有統一之概念。佛法既含有高深之哲理及正當人生觀,應知亦爾。
此五蘊,即佛教用以總括世間萬法者。故僅研五蘊,與研究一切萬法無異?!疤N”者,蘊藏積聚也。“五蘊”亦稱為“五法聚”,亦即“五類”之義。乃將一切精神、物質之法,歸納于此五類中也。
“空”,此空之真理及境界,須行深般若時,乃能親見實證。今且就可能之范圍略說。
五蘊中最難了解其為空者,即色蘊。因有物質,有阻礙,似非空也。凡夫迷之,認為實有,起諸分別。其實乃空。且舉二義:
(一)無?!∪羯鎸嵅惶撜撸瑧:悴蛔?,但外境之色蘊,乃息息變動。山河大地因有滄海桑田之感。即我自身,今年去年,今月上月,今日昨日,所謂“我”者亦不相同。即我鼻中出入息,此一息我,非前一息我。后一息我,非此一息我。因于此一息中,我身已起無數變化。最顯者,我全身之血,因此一呼吸遂變其性質成分、位置及工作也。若進言之,匪惟一息有此變化,即剎那剎那中亦悉爾也。既常常變化,故知是空。
(二)所見不同 若色真實不空者,應何時何人,所見悉同。但我等外境之色蘊,乃依時依人而異。
故外境之色,惟是我識妄認,非有真實。
有如喜時,覺天地皆春。憂時,覺景物愁慘。于同一境中,一喜一憂,所見各異。
既所見不同,故知是空。
上略舉二義,未能詳盡。
既知色空,其他無物質無阻礙之受、想、行、識,謂為是空,可無疑矣。
“照見”者,非肉眼所見,明見也。
“度一切苦厄”
“苦”,生死苦果。
“厄”,煩惱苦因。能厄縛眾生。
此二皆由五蘊不空而起。由妄認五蘊不空,即生貪、嗔、癡等煩惱。由有煩惱,即種苦因。由種苦因,即有苦果。
“度”,若照見五蘊皆空,自能解脫一切苦厄。解脫者,超出也。
以上為結經家敘引,以下乃正說般若。皆觀自在菩薩所說,故先呼舍利子名。
“舍利子”
是佛之大弟子?!吧崂?,此云百舌鳥。其母辯才聰利,以此鳥為名。舍利子又依母為名,故名“舍利子”。以上皆依《法華玄贊》釋。
“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p>
即前云“五蘊皆空”之真理,以“五蘊”與“空”對觀,顯明空義。
能知“色不異空”,無聲色貨利可貪,無五欲塵勞可戀,即出凡夫境界。能知“空不異色”,不入二乘涅槃,而化度眾生,即出二乘境界。如是乃菩薩之行也。
故應于“不異”與“即是”二義詳研,不得僅觀“空”之一邊,乃善學般若者也。
不異——粗淺色與空互較不異。仍是二事。
即是——深密色與空相即??找郎?,色依空,非空外色,非色外空。乃是一事。
“受想行識,亦復如是?!?/p>
依上所云“不異”、“即是”二者觀之。五蘊乃根本空,徹底空。
“舍利子,是諸法空相”
“諸法”,前言“五蘊”此言“諸法”無有異也。
“空相”,此“相”字宜注意,上段說諸法空性,此處說諸法空相。所謂“空”者,非是“但空”,是諸法之“有”上所顯之“空”,是離空、有二邊之“空”。最宜注意。
“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
菩薩依般若之妙用,既照見五蘊皆空,則無生滅諸相。故云“不生”等也。
五蘊不空→執(zhí)著我見→起分別心→生滅等相。
五蘊空→不執(zhí)著我見→不起分別心→諸法空相、不生不滅等。
由此可知生死即涅槃,煩惱即菩提,眾生即佛,而不厭離生死,怖畏煩惱,舍棄眾生。乃能證不生等境界。如此乃是菩薩,乃是般若,乃是自在。
“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p>
分為三段:五蘊——如上所明,為迷心重者說五蘊。
雖分三科,皆總括一切法而說。因學者根器不同,而開合有異耳。
“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p>
此乃空二乘法,上四句約緣覺言,下一句約聲聞言。
緣覺者,常觀十二因緣而悟道。
聲聞者(聞佛聲教),觀四諦而悟道。
此十二因緣,乃說人生之生死苦果之起源及次序。藉流轉、還滅二門以顯示世間及出世間法。流轉者“無明”乃至“老死”之世間法。還滅者,“無明盡”乃至“老死盡”之出世間法。
若行般若者,世間法空,故經云“無無明”、“乃至無老死?!背鍪篱g法亦空,故經云:“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盡”。
亦分二門,前二流轉,后二還滅。若行般若者,世間及出世間法皆空,故經云:“無苦集滅道?!?/p>
“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p>
此乃空大乘法。
大乘菩薩求種種智,以期證得佛果。故超出聲聞、緣覺之境界。
但所謂“智”,所謂“得”,皆不應執(zhí)著。所謂“智”者,用以破迷。迷時說有智,悟時即不待言,故云“無智”。所謂“得”者,乃對未得而言。既得之后,便知此事本來具足,在凡不減,在圣不增,亦無所謂得,故云“無得”。
“以無所得故”一句,證其空之所以。
以上經文中,“無”字甚多,亦應與前“空”字解釋相同。乃即有之無,非尋常有無之無也。若常人觀之,以為無所得,則實有一無所得在,即有一無所得可得,非真無所得也。若真無所得,或亦即是有所得。觀下文所云佛與菩薩所得可知。
“菩提薩埵,乃至三藐三菩提。”
“菩提薩埵”等,說菩薩乘依般若而得之益。
“三世諸佛”等,說佛乘依般若而得之益。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p>
“菩提薩埵”,即“菩薩”之具文。
“三世諸佛,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p>
“阿耨多羅”者,無上也。
“三藐三菩提”者,正等正覺也。
“故知般若波羅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無上咒,是無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p>
“咒”者,秘密不可思議,功能殊勝。此經是經,而今又稱為咒者,極言其神效之速也。
“是大神咒”者,稱其能破煩惱,神妙難測。
“是大明咒”者,稱其能破無明,照滅癡。
“是無上咒”者,稱其令因行滿,至理無加。
“是無等等”咒者,稱其令果德圓,妙覺無等。
“真實不虛”者,約般若體。
“能除一切苦”者,約般若用。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咒。即說咒曰:揭諦揭諦,波羅揭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p>
以上說顯了般若竟,此說秘密般若。
般若之妙義妙用,前已說竟。尚有難于言說思想者,故續(xù)說之。咒文依例不釋。但當誦持,自獲利益。
歲次戊寅二月十八日寫訖。依前人撰述略
錄。未及詳審,所有誤處,俟后改正。演音記
(1938年3月19日撰錄,4月講于泉州大開元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