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燈
三元觀燈,本起于外方之說。自唐以后,常于正月望后開坊市門然燈。宋因之。上元前后各一日,城中張燈,大內(nèi)正門結(jié)彩為山樓影燈,起露臺,教坊百戲。天子先幸寺觀行香,遂御樓,或御東華門及東西角樓,飲從臣,四夷、蕃客各依本國歌舞列于樓下。東華左右掖門、東西角樓、城門、大道、大宮觀寺院悉起山棚,張樂陳燈。皇城雉堞亦 設(shè)之。其夕,開舊城門達(dá)旦,縱士民觀。后增至十七、十八夜。太平興國二年七月中元節(jié),御東閣樓觀燈,賜從臣宴飲。五年十月下元節(jié),依中元例張燈三夜。雍熙五年上元節(jié)不觀燈,躬耕籍田故也。后凡遇用兵及災(zāi)變、諸臣之喪,皆罷。真宗景德元年正月十四日,賜大食、三佛齊、蒲端諸國進(jìn)奉使緡錢,令觀燈宴飲。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詔天慶節(jié)聽京城然燈一晝夜。六年四月十六日先天降圣節(jié)亦如之。天圣二年六月,罷降圣節(jié)然燈。政和三年正月,詔放燈五日。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詔:景龍門預(yù)為元夕之具,實(shí)欲觀民風(fēng),察時態(tài),黼飾太平,增光樂國,非徒以游豫為事。特賜公師宰執(zhí)以下宴,及御制詩四韻賜太師蔡京。六年正月七日,御筆:「今歲閏余候晚,猶未春和,晷短氣寒,于宴集無舒緩之樂。景靈宮朝獻(xiàn)移十四日東宮,十五日西
宮,畢,詣上清儲祥宮燒香。十六日詣醴泉觀等處燒香。上元節(jié)移于正月十四日為始。」宣和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賜太師蔡京以下應(yīng)兩府赴睿謨殿宴,景龍門〔觀〕燈。續(xù)有旨宣太傅王黼赴宴。七年正月十八日,宴輔臣,觀燈。
上元燈
國朝之制,每歲正月十一日,車駕詣寺觀祖宗神御殿朝謁,十四日始幸諸寺觀焚香。是夕,還御正陽門樓觀燈。應(yīng)從駕官俟皇帝登樓座,通事舍人引宰臣已下分班橫行,奏圣躬萬福,再拜稱萬歲,就座,進(jìn)酒如常儀。酒三行,皇帝降座,臨軒觀燈,宰臣已下分班侍座。觀燈罷,再拜,退,皇帝降座,還內(nèi)。宰臣、樞密以下、親王以下、學(xué)士、知制(詔)[誥]、待制、統(tǒng)軍、上將軍、使相、節(jié)度使至刺史、三司副使、知開封府定例(起至)〔赴座〕。三師、三公、太子三師、三少、賓客、仆射、尚書丞郎、御史大夫、中丞、知雜御史、太常、宗正卿、常侍、給事、諫議、修起居注,臨時取旨宣召赴座。侍衛(wèi)馬步軍都指揮使至四廂都指揮使準(zhǔn)例不座。中元、下元觀燈,御東華門樓,如上元儀。
太祖建隆二年正月上元,御明德門樓觀燈。召宰相、樞密、宣徽、三司使、端明、翰林、樞密直學(xué)士、兩省五品以上官、見任前任節(jié)度、觀察使飲宴,江南、吳、越朝貢使與焉。樓前結(jié)彩為山樓影燈,起露臺,教坊〔張〕樂,兩軍陳百戲。四夷(潘)[蕃]客各以本國歌舞列于樓下,賜酒食以勞之。夜分而罷。東華左右掖門、東西角樓、大道、大宮觀寺院悉設(shè)山棚,張樂,陳籠燈。其夕開舊城門達(dá)旦,皇城繞堞設(shè)燈 ,內(nèi)庭 設(shè)燈擎。
三年正月十三日,詔開封府:上元夜然燈,罷內(nèi)前排場戲樂。以昭獻(xiàn)皇太后喪制
故也。四年亦然。干德二年,孝明皇后在殯,亦如此制。
干德三年正月上元節(jié),御明德門樓觀燈,召江南、兩浙、泉州進(jìn)奉使及孟昶降將悉預(yù)會。
五年正月十六日,詔以朝廷無事,年谷屢豐,上元觀燈可更增十七、十八兩夜。自后每至十六日,開封府以舊例奏請,皆詔更放兩夜。
六年正月上元節(jié),御明德樓觀燈,移御東角樓、東華門樓,夜分而罷。
七年正月十四日,幸大相國寺焚香,還御東華門,召從臣觀燈。先是,帝自左掖門出,乘逍遙輦,至明德門外燈山前駐輦,閱百戲,遂召從官升樓宴飲。是歲,始自左掖門出,由御橋至開封橋觀坊市影戲,遂至相國寺。過酒戶孫守彬樓,少駐輦,又至白樊樓觀雜戲,遂御東華門。是年中元節(jié),又幸開寶寺。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京城張燈。幸相國寺,御東華門樓,召近臣宴飲,夜分而罷。太宗朝,燈夕前,又嘗幸太平興國寺、建隆觀、寶相院、啟圣院。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以將有事晉陽故也。
雍熙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御丹鳳樓觀燈,樓前增設(shè)飛丸、走索、緣竿、擲劍之技。初夕,密雪驟降,帝顧近臣,命賦《觀燈夜瑞雪滿皇州》詩一章,以為娛樂。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是月十四日,為皇侄女云陽公主發(fā)哀,在輟朝。
五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是月十七日躬耕籍田故也。
端拱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時北面用兵故也。
淳化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以夏州用兵故也。
三年正月上元節(jié),觀燈,特召尚書左右丞、侍郎、給事中、諫議大夫預(yù)宴。時吏部尚書宋琪、左諫議大夫楊徽之皆年七十余,帝慰撫之,各賜 酒。
五年正月上元
節(jié),御干元門樓觀燈。時外國(藩)[蕃]夷酋長縱觀樓下,詔賜以酒,又令太官置大胾,縱其飲。
至道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觀燈,召司空致仕李昉預(yù)宴。
至道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以十月祀南郊故也。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以諒陰罷張燈。二年亦然。
三年正月上元節(jié),京城罷張燈,時車駕北巡駐大名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始御干元門,召從臣觀燈。
五年正月上元節(jié),幸興國寺、建隆觀,回御干元樓觀燈。初,太祖、太宗每燈夕,或幸佛寺道觀焚香,還,始御樓。真宗以啟圣設(shè)太宗神御,不欲為游幸之所,故用然燈前行朝謁之禮,至望夕乃幸佗寺,遂為定制。真宗朝所幸寺觀又增上清宮、崇真資圣院。
景德元年正月十四日,賜大食、三佛齊、蒲端諸國進(jìn)奉使緡錢,令觀燈宴飲。二年,又賜交州、占城、大食國使緡錢。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詔:天慶節(jié)聽京城然燈一晝夜,皇城四面諸城門不設(shè)燈山外,余并同上元例。
二年正月九日,詔:上元燃燈,所須之物并令官給,無假于民,委三司、開封府糾察。
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京城張燈,帝不臨觀,以明德皇后喪制故也。三年亦然。
三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賜藥工緡錢、帛如例。以皇(娣)[姊]晉國大長公主發(fā)引在近也。
四年,又賜交州、甘州進(jìn)奉使錢二萬,皆令館伴使臣引往觀燈,館設(shè)之。
五年正月十四日,以駙馬都尉吳元扆葬,十五日始御干元樓觀燈。
七年正
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以十五日車駕發(fā)赴亳州也。
八年正月十四日,朝拜玉清昭應(yīng)宮回,御干元樓觀燈。自京師四宮觀慶成之后,每歲正月以十四日詣會靈觀,十五日詣玉清昭應(yīng)宮朝,十五日或別詣景靈宮,十四日或別詣祥源觀。
九年正月九日,詔皇城司:上元節(jié)須駕回登樓,始得放車馬檐子入正陽門前、東西界門并山樓下觀看。
天禧元年正月十五日,以宣讀天書,十七日始御東華門觀燈。
五年正月上元節(jié),觀燈。十四日,命臣僚朝拜玉清昭應(yīng)宮、開寶寺、上清宮、祥源觀、景靈宮、會靈觀。其夕,帝乘步輦出東華門,御正陽門觀燈。十三日,帝止詣啟圣院,余皇太子行禮。前二日,又命內(nèi)侍四人各領(lǐng)兵二百,分為皇城四面巡檢。
干興元年正月初一日,禮儀院言:「二月一日正陽門宣制,其樓前燈山已不排設(shè)。所有諸宮觀,望依去年例,命皇太子至師傅臣行禮?!箯闹?。十七日,御東華門觀燈,皇后、皇太子從。
仁宗天圣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以諒陰罷觀燈。二年亦然。
二年六月十六日,詔罷先天降圣節(jié)然燈。
三年正月十四日,(詔)[詣]啟圣院朝謁,又幸景靈、上清宮、大相國寺,還御正陽門,召從臣觀燈。
四年正月,帝以朝謁不可與游幸同日,故用十一日朝謁,十四日始幸諸寺觀,宴從臣,還,御樓觀燈。仁宗朝皆然,而十四日或別詣會靈、祥源、建隆、萬壽觀,慈孝、景德、開寶、寶相、顯圣、大清、顯寧寺,福圣、大乘、戒壇院。
九年正月上元節(jié),御正陽門觀燈,
高麗使預(yù)焉。
明道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籍田禮近也。
景佑三年正月十八日,罷張燈。時直集賢院王堯臣言,是日追復(fù)皇后郭氏出葬,請輟張燈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莊惠皇太后在殯故也。
寶元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觀燈,以荊王元儼妻晉國夫人張氏卒也。
慶歷三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觀燈,以鄂王薨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仍停作樂,以燕王喪未成服故也。
皇佑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歲饑也。
五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嶺南用兵也。
至和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溫成皇后在殯也。
嘉佑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帝不康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以京城積雪,罷張燈,縱士庶游觀,仍不禁夜。
七年正月上元節(jié),御宣德門觀燈。酒行,帝顧從臣曰:「此因歲時與萬姓同樂爾,非朕獨(dú)肆游觀也?!骨按?,諫官以去年水災(zāi),乞罷觀燈,故特此宣諭。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在諒陰故也。二年亦然。
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觀、景靈宮、建隆觀、寶相院,宴從臣,回,御宣德門樓觀燈。
四年神宗已即位,未改元。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在諒闇故也。熙寧元年、二年亦然。
神宗熙寧三年正月十三日,詔罷上元觀燈,以楚國公主喪故也。
熙寧四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觀,宴從臣于齋殿,次幸大相國寺,還,御宣德門樓觀燈。七年,又幸中太一宮。
元豐二年正月十五日,詔:上
元節(jié)車駕登門及行幸燕所,并令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提舉幾察。
三年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慈圣光獻(xiàn)皇后在殯故也。
四年上元節(jié),罷觀燈,以明州觀察使宗悌卒,輟朝臨奠故也。
七年上元節(jié),罷觀燈,以魯國大長公主在殯故也。
八年上元節(jié),罷觀燈,以上不豫故也。先是中書省言:「上元節(jié)欲景靈宮、萬壽觀神御殿排設(shè)張樂,開諸宮觀寺院五日,然燈作樂,及不禁夜,不御宣德門,諸樂藝人賜物依舊給?!箯闹?。
哲宗元佑元年、二年諒闇。三年正月十四日,以陰雪,罷上元節(jié)游幸。
四年正月十四日,御宣德門,召從臣觀燈。
紹圣元年、二年,宣仁圣烈皇后喪。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崇寧元年諒闇。
崇寧五年正月十一日,以彗星現(xiàn)于西方,大赦天下,避正殿,減常膳,元夕不御樓。
大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詔:「來歲上元節(jié),以〔大〕行皇后園陵禮畢,所有御樓觀燈可罷,唯幸宮觀燒香,為民祈福。齋殿不作樂,止宣臣僚坐,賜茶。開宮觀寺院,不禁夜,放庶士燒香,許民間點(diǎn)照點(diǎn)照:疑有誤。。」
政和三年正月十一日,詔放燈五日,自二十一日為始。先是以秦兗國大長公主之喪,降旨更不觀燈。太宰、兼門下侍郎何執(zhí)中奏:「祖宗朝曾展觀燈日數(shù),而近年因雪亦曾展日。欲乞特展放燈日,以盡眾庶歡欣傒望之意。」乃有是詔。
帝系 宋會要輯稿 帝系一○ 三元燈 中元燈
中元燈
宋太祖建隆三年七月四日,詔禁諸州中元張燈。六年七月中元節(jié),詔京城張燈三夜。其夕,帝御東華門樓,召
近臣宴飲,夜分而罷。正門不設(shè)燈山,余如上元之制。自是遂以為例。開寶四年七月中元節(jié),京城張燈,車駕不出臨觀。五年中元節(jié)亦然。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七月中元節(jié),御東角樓觀燈,賜從官宴飲。三年七月中元節(jié),詔有司于淮海國王府前設(shè)燈棚,陳妓樂女舞。是時錢俶始來朝故也。四年中元節(jié),猶在師行,罷張燈。六年七月中元節(jié),不觀燈。端拱二年七月中元節(jié),不觀燈,以彗星見故也。淳化元年,中元、下元張燈。
帝系 宋會要輯稿 帝系一○ 三元燈 下元燈
下元燈
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九月十八日,詔開封府:下元日依中元例張燈三夜。雍熙二年十月下元節(jié),張燈,賜近臣宴于樞密使王顯第。夜分,命中使以御制詩一章賜之。三年下元亦然。其后每燈夕,皆命中書、樞密分往大寺觀焚香訖,就寺中賜會。四年十月下元節(jié),不觀燈,時十五日以干明節(jié)大宴,故罷之。端拱元年下元,亦以十日大宴罷觀燈。端拱二年十月下元,不觀燈,以旱故也。淳化元年六月三日,詔罷中元、下元張燈,遂為故事,自此始也。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詔天慶節(jié)聽京城燃燈一晝夜,皇城四面諸城門不設(shè)燈山外,余并同上元例。
帝系 宋會要輯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內(nèi)降再任以不應(yīng)法而止
三元觀燈,本起于外方之說。自唐以后,常于正月望后開坊市門然燈。宋因之。上元前后各一日,城中張燈,大內(nèi)正門結(jié)彩為山樓影燈,起露臺,教坊百戲。天子先幸寺觀行香,遂御樓,或御東華門及東西角樓,飲從臣,四夷、蕃客各依本國歌舞列于樓下。東華左右掖門、東西角樓、城門、大道、大宮觀寺院悉起山棚,張樂陳燈。皇城雉堞亦 設(shè)之。其夕,開舊城門達(dá)旦,縱士民觀。后增至十七、十八夜。太平興國二年七月中元節(jié),御東閣樓觀燈,賜從臣宴飲。五年十月下元節(jié),依中元例張燈三夜。雍熙五年上元節(jié)不觀燈,躬耕籍田故也。后凡遇用兵及災(zāi)變、諸臣之喪,皆罷。真宗景德元年正月十四日,賜大食、三佛齊、蒲端諸國進(jìn)奉使緡錢,令觀燈宴飲。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詔天慶節(jié)聽京城然燈一晝夜。六年四月十六日先天降圣節(jié)亦如之。天圣二年六月,罷降圣節(jié)然燈。政和三年正月,詔放燈五日。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詔:景龍門預(yù)為元夕之具,實(shí)欲觀民風(fēng),察時態(tài),黼飾太平,增光樂國,非徒以游豫為事。特賜公師宰執(zhí)以下宴,及御制詩四韻賜太師蔡京。六年正月七日,御筆:「今歲閏余候晚,猶未春和,晷短氣寒,于宴集無舒緩之樂。景靈宮朝獻(xiàn)移十四日東宮,十五日西
宮,畢,詣上清儲祥宮燒香。十六日詣醴泉觀等處燒香。上元節(jié)移于正月十四日為始。」宣和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賜太師蔡京以下應(yīng)兩府赴睿謨殿宴,景龍門〔觀〕燈。續(xù)有旨宣太傅王黼赴宴。七年正月十八日,宴輔臣,觀燈。
上元燈
國朝之制,每歲正月十一日,車駕詣寺觀祖宗神御殿朝謁,十四日始幸諸寺觀焚香。是夕,還御正陽門樓觀燈。應(yīng)從駕官俟皇帝登樓座,通事舍人引宰臣已下分班橫行,奏圣躬萬福,再拜稱萬歲,就座,進(jìn)酒如常儀。酒三行,皇帝降座,臨軒觀燈,宰臣已下分班侍座。觀燈罷,再拜,退,皇帝降座,還內(nèi)。宰臣、樞密以下、親王以下、學(xué)士、知制(詔)[誥]、待制、統(tǒng)軍、上將軍、使相、節(jié)度使至刺史、三司副使、知開封府定例(起至)〔赴座〕。三師、三公、太子三師、三少、賓客、仆射、尚書丞郎、御史大夫、中丞、知雜御史、太常、宗正卿、常侍、給事、諫議、修起居注,臨時取旨宣召赴座。侍衛(wèi)馬步軍都指揮使至四廂都指揮使準(zhǔn)例不座。中元、下元觀燈,御東華門樓,如上元儀。
太祖建隆二年正月上元,御明德門樓觀燈。召宰相、樞密、宣徽、三司使、端明、翰林、樞密直學(xué)士、兩省五品以上官、見任前任節(jié)度、觀察使飲宴,江南、吳、越朝貢使與焉。樓前結(jié)彩為山樓影燈,起露臺,教坊〔張〕樂,兩軍陳百戲。四夷(潘)[蕃]客各以本國歌舞列于樓下,賜酒食以勞之。夜分而罷。東華左右掖門、東西角樓、大道、大宮觀寺院悉設(shè)山棚,張樂,陳籠燈。其夕開舊城門達(dá)旦,皇城繞堞設(shè)燈 ,內(nèi)庭 設(shè)燈擎。
三年正月十三日,詔開封府:上元夜然燈,罷內(nèi)前排場戲樂。以昭獻(xiàn)皇太后喪制
故也。四年亦然。干德二年,孝明皇后在殯,亦如此制。
干德三年正月上元節(jié),御明德門樓觀燈,召江南、兩浙、泉州進(jìn)奉使及孟昶降將悉預(yù)會。
五年正月十六日,詔以朝廷無事,年谷屢豐,上元觀燈可更增十七、十八兩夜。自后每至十六日,開封府以舊例奏請,皆詔更放兩夜。
六年正月上元節(jié),御明德樓觀燈,移御東角樓、東華門樓,夜分而罷。
七年正月十四日,幸大相國寺焚香,還御東華門,召從臣觀燈。先是,帝自左掖門出,乘逍遙輦,至明德門外燈山前駐輦,閱百戲,遂召從官升樓宴飲。是歲,始自左掖門出,由御橋至開封橋觀坊市影戲,遂至相國寺。過酒戶孫守彬樓,少駐輦,又至白樊樓觀雜戲,遂御東華門。是年中元節(jié),又幸開寶寺。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京城張燈。幸相國寺,御東華門樓,召近臣宴飲,夜分而罷。太宗朝,燈夕前,又嘗幸太平興國寺、建隆觀、寶相院、啟圣院。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以將有事晉陽故也。
雍熙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御丹鳳樓觀燈,樓前增設(shè)飛丸、走索、緣竿、擲劍之技。初夕,密雪驟降,帝顧近臣,命賦《觀燈夜瑞雪滿皇州》詩一章,以為娛樂。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是月十四日,為皇侄女云陽公主發(fā)哀,在輟朝。
五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是月十七日躬耕籍田故也。
端拱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時北面用兵故也。
淳化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以夏州用兵故也。
三年正月上元節(jié),觀燈,特召尚書左右丞、侍郎、給事中、諫議大夫預(yù)宴。時吏部尚書宋琪、左諫議大夫楊徽之皆年七十余,帝慰撫之,各賜 酒。
五年正月上元
節(jié),御干元門樓觀燈。時外國(藩)[蕃]夷酋長縱觀樓下,詔賜以酒,又令太官置大胾,縱其飲。
至道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觀燈,召司空致仕李昉預(yù)宴。
至道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以十月祀南郊故也。
真宗咸平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以諒陰罷張燈。二年亦然。
三年正月上元節(jié),京城罷張燈,時車駕北巡駐大名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始御干元門,召從臣觀燈。
五年正月上元節(jié),幸興國寺、建隆觀,回御干元樓觀燈。初,太祖、太宗每燈夕,或幸佛寺道觀焚香,還,始御樓。真宗以啟圣設(shè)太宗神御,不欲為游幸之所,故用然燈前行朝謁之禮,至望夕乃幸佗寺,遂為定制。真宗朝所幸寺觀又增上清宮、崇真資圣院。
景德元年正月十四日,賜大食、三佛齊、蒲端諸國進(jìn)奉使緡錢,令觀燈宴飲。二年,又賜交州、占城、大食國使緡錢。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詔:天慶節(jié)聽京城然燈一晝夜,皇城四面諸城門不設(shè)燈山外,余并同上元例。
二年正月九日,詔:上元燃燈,所須之物并令官給,無假于民,委三司、開封府糾察。
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京城張燈,帝不臨觀,以明德皇后喪制故也。三年亦然。
三年正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賜藥工緡錢、帛如例。以皇(娣)[姊]晉國大長公主發(fā)引在近也。
四年,又賜交州、甘州進(jìn)奉使錢二萬,皆令館伴使臣引往觀燈,館設(shè)之。
五年正月十四日,以駙馬都尉吳元扆葬,十五日始御干元樓觀燈。
七年正
月上元節(jié),不觀燈,以十五日車駕發(fā)赴亳州也。
八年正月十四日,朝拜玉清昭應(yīng)宮回,御干元樓觀燈。自京師四宮觀慶成之后,每歲正月以十四日詣會靈觀,十五日詣玉清昭應(yīng)宮朝,十五日或別詣景靈宮,十四日或別詣祥源觀。
九年正月九日,詔皇城司:上元節(jié)須駕回登樓,始得放車馬檐子入正陽門前、東西界門并山樓下觀看。
天禧元年正月十五日,以宣讀天書,十七日始御東華門觀燈。
五年正月上元節(jié),觀燈。十四日,命臣僚朝拜玉清昭應(yīng)宮、開寶寺、上清宮、祥源觀、景靈宮、會靈觀。其夕,帝乘步輦出東華門,御正陽門觀燈。十三日,帝止詣啟圣院,余皇太子行禮。前二日,又命內(nèi)侍四人各領(lǐng)兵二百,分為皇城四面巡檢。
干興元年正月初一日,禮儀院言:「二月一日正陽門宣制,其樓前燈山已不排設(shè)。所有諸宮觀,望依去年例,命皇太子至師傅臣行禮?!箯闹?。十七日,御東華門觀燈,皇后、皇太子從。
仁宗天圣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以諒陰罷觀燈。二年亦然。
二年六月十六日,詔罷先天降圣節(jié)然燈。
三年正月十四日,(詔)[詣]啟圣院朝謁,又幸景靈、上清宮、大相國寺,還御正陽門,召從臣觀燈。
四年正月,帝以朝謁不可與游幸同日,故用十一日朝謁,十四日始幸諸寺觀,宴從臣,還,御樓觀燈。仁宗朝皆然,而十四日或別詣會靈、祥源、建隆、萬壽觀,慈孝、景德、開寶、寶相、顯圣、大清、顯寧寺,福圣、大乘、戒壇院。
九年正月上元節(jié),御正陽門觀燈,
高麗使預(yù)焉。
明道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籍田禮近也。
景佑三年正月十八日,罷張燈。時直集賢院王堯臣言,是日追復(fù)皇后郭氏出葬,請輟張燈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莊惠皇太后在殯故也。
寶元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觀燈,以荊王元儼妻晉國夫人張氏卒也。
慶歷三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觀燈,以鄂王薨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仍停作樂,以燕王喪未成服故也。
皇佑二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歲饑也。
五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嶺南用兵也。
至和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溫成皇后在殯也。
嘉佑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帝不康故也。
四年正月上元節(jié),以京城積雪,罷張燈,縱士庶游觀,仍不禁夜。
七年正月上元節(jié),御宣德門觀燈。酒行,帝顧從臣曰:「此因歲時與萬姓同樂爾,非朕獨(dú)肆游觀也?!骨按?,諫官以去年水災(zāi),乞罷觀燈,故特此宣諭。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在諒陰故也。二年亦然。
三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觀、景靈宮、建隆觀、寶相院,宴從臣,回,御宣德門樓觀燈。
四年神宗已即位,未改元。正月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在諒闇故也。熙寧元年、二年亦然。
神宗熙寧三年正月十三日,詔罷上元觀燈,以楚國公主喪故也。
熙寧四年正月十四日,幸集禧觀,宴從臣于齋殿,次幸大相國寺,還,御宣德門樓觀燈。七年,又幸中太一宮。
元豐二年正月十五日,詔:上
元節(jié)車駕登門及行幸燕所,并令樞密副都承旨張誠一提舉幾察。
三年上元節(jié),罷張燈,以慈圣光獻(xiàn)皇后在殯故也。
四年上元節(jié),罷觀燈,以明州觀察使宗悌卒,輟朝臨奠故也。
七年上元節(jié),罷觀燈,以魯國大長公主在殯故也。
八年上元節(jié),罷觀燈,以上不豫故也。先是中書省言:「上元節(jié)欲景靈宮、萬壽觀神御殿排設(shè)張樂,開諸宮觀寺院五日,然燈作樂,及不禁夜,不御宣德門,諸樂藝人賜物依舊給?!箯闹?。
哲宗元佑元年、二年諒闇。三年正月十四日,以陰雪,罷上元節(jié)游幸。
四年正月十四日,御宣德門,召從臣觀燈。
紹圣元年、二年,宣仁圣烈皇后喪。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崇寧元年諒闇。
崇寧五年正月十一日,以彗星現(xiàn)于西方,大赦天下,避正殿,減常膳,元夕不御樓。
大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詔:「來歲上元節(jié),以〔大〕行皇后園陵禮畢,所有御樓觀燈可罷,唯幸宮觀燒香,為民祈福。齋殿不作樂,止宣臣僚坐,賜茶。開宮觀寺院,不禁夜,放庶士燒香,許民間點(diǎn)照點(diǎn)照:疑有誤。。」
政和三年正月十一日,詔放燈五日,自二十一日為始。先是以秦兗國大長公主之喪,降旨更不觀燈。太宰、兼門下侍郎何執(zhí)中奏:「祖宗朝曾展觀燈日數(shù),而近年因雪亦曾展日。欲乞特展放燈日,以盡眾庶歡欣傒望之意。」乃有是詔。
帝系 宋會要輯稿 帝系一○ 三元燈 中元燈
中元燈
宋太祖建隆三年七月四日,詔禁諸州中元張燈。六年七月中元節(jié),詔京城張燈三夜。其夕,帝御東華門樓,召
近臣宴飲,夜分而罷。正門不設(shè)燈山,余如上元之制。自是遂以為例。開寶四年七月中元節(jié),京城張燈,車駕不出臨觀。五年中元節(jié)亦然。太宗太平興國二年七月中元節(jié),御東角樓觀燈,賜從官宴飲。三年七月中元節(jié),詔有司于淮海國王府前設(shè)燈棚,陳妓樂女舞。是時錢俶始來朝故也。四年中元節(jié),猶在師行,罷張燈。六年七月中元節(jié),不觀燈。端拱二年七月中元節(jié),不觀燈,以彗星見故也。淳化元年,中元、下元張燈。
帝系 宋會要輯稿 帝系一○ 三元燈 下元燈
下元燈
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九月十八日,詔開封府:下元日依中元例張燈三夜。雍熙二年十月下元節(jié),張燈,賜近臣宴于樞密使王顯第。夜分,命中使以御制詩一章賜之。三年下元亦然。其后每燈夕,皆命中書、樞密分往大寺觀焚香訖,就寺中賜會。四年十月下元節(jié),不觀燈,時十五日以干明節(jié)大宴,故罷之。端拱元年下元,亦以十日大宴罷觀燈。端拱二年十月下元,不觀燈,以旱故也。淳化元年六月三日,詔罷中元、下元張燈,遂為故事,自此始也。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詔天慶節(jié)聽京城燃燈一晝夜,皇城四面諸城門不設(shè)燈山外,余并同上元例。
帝系 宋會要輯稿 帝系一一 守 法 內(nèi)降再任以不應(yīng)法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