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武元年三月丁未,享太廟。德祖皇考妣居中,南向;懿祖皇考妣東第一位,西向;熙祖皇考妣西第一位,東向;仁祖皇考妣東第二位,西向。(《禮志》。 )
七年,御史答祿與權(quán)請舉祭,言:“古之有天下者,既立始祖之廟,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祀之于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之。故曰‘’。周祭大王為始祖,推本后稷以為自出之帝。今皇上受命已七年,而祭未舉。宜令群臣參酌古今,以成一代之典?!痹t下禮部、太常寺、翰林院議。以為:“虞、夏、商、周四代,世系明白,始祖所自出,可得而推,故禮可行。漢唐以來,莫能明其始祖所自出。當(dāng)時所謂祭,不過已祧之主,序昭穆而祭之。乃古之大,非也。宋神宗嘗曰:‘者,所以審諦始祖之所自出?!莿t莫知祖之所自出,禮不可行也。今國家追尊四廟,而始祖所自出者未有所考,則難遽行?!睂?。(王圻《通考》。 )
弘治元年,憲宗升,祧懿祖,乃建祧廟于寢后殿。歲莫,奉祧主至太廟,行祭禮。(《通典》。 )
嘉靖十年,世宗以義詢大學(xué)士張璁,令與夏言議。言撰《義》一篇,略言:我祖宗之有天下,以德祖為始祖,百六十年居中南向,享太廟歲時之祭。今陛下定大之祭,又以德祖統(tǒng)群廟之主。若使主之祭仍尊德祖,夫既身為太祖之始祖矣,而又為始祖之所自出,恐無是理。朱子亦曰:‘自始祖之廟,推所自出之帝,設(shè)虛位以祀之,而以始祖配。’夫三代以下,必欲如虞、夏、商、周之黃帝、帝嚳,則既無所考;若強(qiáng)求其人,如李唐之祖聃,又非孝子慈孫之所忍為。臣以為宜設(shè)初祖虛位,而以太祖配。蓋太祖初有天下,實始祖也?!钡凵钊恢?。會中允廖道南謂皇姓為顓頊裔,請以《太祖實錄》為據(jù),顓頊。遂詔禮部會議。諸臣咸謂:“稱虛位者,茫昧無據(jù);尊顓頊者,世遠(yuǎn)難稽。廟制既定高皇帝始祖之位,當(dāng)德祖為正?!钡垡庵魈撐?,令再議。而言復(fù)疏論:“德祖有四可疑。且今所定太祖為太廟中之‘始祖’,非王者立始祖廟之‘始祖’。”帝卒從言議。乃于太廟設(shè)虛位以皇初祖,南向;奉太祖配,西向;行禮如南郊儀。定以丙、辛歲行,敕禮部具儀。(《通典》。 )
四月甲子,於太廟。(《本紀(jì)》。 )
是年冬,諭禮部曰:“太祖以恩隆德祖,今日當(dāng)以義尊太祖。祭,奉四祖同太祖皆南向,庶見太廟為特尊太祖之意?!毕难宰啵骸啊抖Y》:合群廟之主祭于太祖之廟,是為大。亦以尊太祖也?!珡R’,太祖之廟,不當(dāng)與昭穆同序?!妗?,太廟之祖,不可與子孫并列。自今大,宜奉德祖居中,懿、熙、仁三祖及太祖東西序,皆南向。列圣左右序,東西向如故。不惟我太祖列群圣之上,足以伸皇上之心,而懿、熙、仁三祖得全其尊,尤足以體太祖之心?!钡鄯Q善焉。(《通典》。 )
十二月丁酉,享太廟。是時罷歲除之祭,以冬季中旬行大禮。設(shè)德祖位于太廟正中南向,懿祖而下以次東向。(《實錄》。 )
十五年,復(fù)定廟享制:立春直享各出主于殿,立夏立秋立冬出太祖、成祖七宗主,饗太祖殿,為時;季冬中旬卜日出四祖及太祖、成祖七宗主,饗太祖殿,為大裕;祭畢,各歸主于其寢。(《禮志》。 )
四月丙申,行大禮于太廟。(《大政記》。 )定五歲一。每遇丙、辛年孟夏,大舉祭之禮于太廟,以祀皇初祖,而奉太祖配焉。先令中書官書皇初祖帝神牌位于太廟。至日,設(shè)太廟殿中,祭畢燎之。(王圻《通考》。 )
二十年十一月,禮官議:歲暮大,當(dāng)陳祧主,而景神殿隘,請暫祭四廟于后寢。詔可。(《禮志》。 )
二十四年,罷季冬中旬大,仍以歲除日行大禮同時享。(同上。 )○時饗
洪武元年,定宗廟之祭,每歲四孟及歲除凡五享。學(xué)士陶安等言:“古者四時之祭,三祭皆合享于祖廟,惟春秋祭于各廟。自漢而下,廟皆同堂異室,則四時皆合祭。今宜仿近制,合祭于第一廟,庶適理之中,無煩瀆也?!碧婷洗禾丶烙诟鲝R,三時及歲除則祭于德祖廟。(《禮志》。 )
二年正月癸丑,更定太廟時享日期,用清明、端午、中元、冬至祭之,歲除如故。(《大政記》。 )
三年八月己卯,禮部尚書崔亮言:“孟月者,四時之首。因時變,致孝思,故備三牲黍稷品物以祭。至仲、季之月,不過薦新而已。既行郊祀,則時享仍宜改薦制?!睆闹?。(《通典》。 )
九年十月,新建太廟成。凡時享,神座俱不奉神主,止設(shè)衣冠,禮畢藏之。孟春擇上旬日,三孟用朔日及歲除,皆合享。自是五享皆罷特祭,而行合配之禮。(《禮志》。 )
十一年秋,享太廟。太常奏:“栗未熟,請以桃代。”上曰:“諸祭,果食不必常品,有即用之?!敝鵀榱?。(鄭曉《今言》。 )
二十五年,定:時享,若國有喪事,樂備而不作。(《禮志》。 )二十六年,祥定時享禮儀。
正統(tǒng)三年正月,享太廟。禮部言:“故事:先三日,太常寺奏祭祀,御正殿受奏。是日,宣宗皇帝忌辰,例不鳴鐘鼓,第視事西角門?!钡垡约漓胫厥?,仍宜升殿。
天順六年,以皇太后喪,閣臣請改孟冬時享于除服后。從之。
成化四年,以慈懿太后喪,禮部請改孟秋享廟于初七日。不從。(已上《通典》。 )
嘉靖五年十月辛亥朔,時享太廟及世廟。先是禮部議:“祭世廟用太廟次日。”太常寺言:“齋戒省牲,先期難于兩用。又歲暮之祭,次日既元旦也?!辈砍紡?fù)議:“歲暮權(quán)與太廟同日?!敝圃唬骸翱删阌猛?,次第舉行。”(《實錄》。 )
十三年四月丁酉朔,時享太廟,遣武定侯郭勛攝行。上久不親祀事,給事中張選言:“宗廟之祭,惟誠與敬??鬃釉唬骸岵慌c祭,如不祭,’孟春廟享,遣官暫攝,中外臣心,知非得已。茲孟夏祭,倘更不親行,則跡涉怠荒。如或圣體未復(fù),未任趨蹌,亦宜靜處齋宮,以通神貺?!钡鄞笈?,命執(zhí)選杖闕下,帝出御文華殿聽之。是夕不入大內(nèi),繞殿走,制《祭祀記》一篇,一夕鋟成,明旦分賜百官。削選籍。(《三編》。 )
十四年四月辛卯朔,時享太廟。時方修建宗廟,暫于奉先殿、崇先殿行禮。(《實錄》。 )
十七年,定饗禮。凡立春特享,親祭太祖,遣大臣八人分獻(xiàn)諸帝,內(nèi)臣八人分獻(xiàn)諸后。立夏時,各出主于太廟。太祖南向,成祖西向,序七宗之上;仁、宣、英、憲、孝、睿、武宗東西相向。秋冬時如夏禮。
二十四年,復(fù)定:享止設(shè)衣冠,不出主。
隆慶元年四月丙戌朔,享太廟。時以世宗幾筵未撤,遵正德元年例:先一日,帝常服祭告幾筵,祗請諸廟享祀。其后時享,祭在大祥內(nèi)者,皆如之。(已上《禮志》。 )
二年正月,饗太廟。帝將遣代,高儀偕僚屬諫,徐階等亦以為言,乃親祀如禮。(《大政記》。 )
萬歷七年二月,詔更定時享祝文。因閣臣張居正等奏言:“時享之制,止于九廟。太祖、成祖百世不遷,其余則以親序,而祧廟不與焉。先朝祝文:弘治中,自憲宗而上稱八廟;嘉靖初,自孝宗而上稱六廟;至孝烈皇后升,仁宗奉祧,始稱五廟。隆慶年間,因而不改,蓋其時世宗新之位,即孝烈之序,世數(shù)未增也。我皇上嗣統(tǒng),則世次異矣。乃時享祝文,自憲廟至穆廟已備六廟之?dāng)?shù),而太祖、成祖、英宗三廟猶仍五廟之稱。揆之世數(shù),名義未協(xié)。請如歲莫大禮,將時享祝文通列九廟帝后圣號,不必更稱五廟。其大配享,壽春等王,親屬已遠(yuǎn),宜稱本爵。其‘皇高伯祖’等稱,盡行裁去,庶得情理之當(dāng)?!睆闹?。(《通紀(jì)》。 )
◎薦新
洪武元年二月,定太廟月朔薦新儀物,其禮皆天子躬行,未幾,以屬太常。(《禮志》。 )二年五月辛酉,詔:凡時物,太常先薦宗廟,然后進(jìn)御。
三年正月,定太廟朔望薦新及獻(xiàn)新儀。薦新有定品;獻(xiàn)新者,謂四方別進(jìn)新物也。(已上《大政記》。 )
凡四方別進(jìn)新物,在月薦外者,太常卿與內(nèi)使監(jiān)官常服獻(xiàn)于太廟,不行禮。其后朔望祭祀及薦新、獻(xiàn)新,俱于奉先殿。(《禮志》。 )
六年,盱眙民進(jìn)瑞夢,御史答祿與權(quán)請薦宗廟。帝曰:“以瑞夢為朕德所致,朕不敢當(dāng)。其必歸之祖宗。御史言是也?!?《答祿與權(quán)傳》。 )永樂四年六月內(nèi)寅,南陽獻(xiàn)瑞夢,命薦之宗廟。(《本紀(jì)》。 )
嘉靖八年二月,定太廟薦新品物,鷹犬不用。(《大政記》。 )
十四年四月,上諭夏言曰:“內(nèi)殿禮儀,四月八日俗事,宜革。其賜百官‘不落莢’,亦當(dāng)改。《禮記月令》:是月夢先熟,薦寢廟。今歲以孟夏之五日薦夢內(nèi)殿,賜百官夢餅?!贝髮W(xué)士張孚敬曰:“不落莢者,(以糯米、粳米、黑糖、蜜、紅棗為之。 )相沿釋氏之說,于禮無據(jù)。仰見皇上據(jù)經(jīng)析理得先王遺意?!彼熘鵀榱睢?《春明夢余錄》。 )
十五年四月,薦苑田新夢于內(nèi)殿。(《大政記》。 )
二十七年七月庚子,西苑進(jìn)嘉,薦于太廟。(《本紀(jì)》。 )○奉先殿
洪武三年十月,上以歲時致享,則于太廟;至晨昏拜謁,節(jié)序告奠,古必有其所,下部考論。尚書陶凱等奏“古者宗廟之制,前殿后寢?!稜栄拧罚骸矣袞|西廂曰廟,無廂有室曰寢?!瘡R是棲身之所,故在前;寢是藏衣冠之處,故在后。今太廟祭祀已有定制,請仿宋建欽先孝思殿于宮中之制,在于乾清宮之左,別建奉先殿,奉四代神位衣冠。每日焚香,朔望薦新,節(jié)序及生忌日皆致祭,如家人禮。”從之。(《春明夢余錄》。 )
成祖遷都北京,建如制。
宣德元年,奉太宗廟畢,后遣鄭王瞻詣奉先殿,設(shè)酒果祭古,奉安神位。
弘治十七年,吏部尚書馬文升言:“南京進(jìn)鮮船,本為奉先殿設(shè)。挽夫至千人,沿途悉索。今揚(yáng)、徐荒旱,愿放古兇年殺禮之意,減省以蘇民困?!泵咀h,行之。
喜靖十四年,定內(nèi)殿之祭。
十五年,制使節(jié)。使者受命,則載以行;使歸,則持之以復(fù)命。二十三年,詔考定使節(jié)之制。禮部尚書夏言等奏:“悼靈皇后神主宜暫遷奉先殿旁室。享祀祭告,則一體設(shè)饌。”從之。(已上《禮志》。 )
二十七年,禮臣以孝烈皇后喪且期年,請援孝潔皇后故事,權(quán)主于奉先殿東夾室。帝曰:“奉先殿夾室,非正也。可即太廟?!?《實錄》。 )
隆慶元年,遷孝烈神主奉安景神殿,更名曰宏孝。又于神霄殿奉孝恪皇太后神主,而孝懿皇后于其側(cè)。每歲五享,四序薦新,忌祭日供,俱如奉先殿儀。(《會典》。 )
禮部又言:“舊制:太廟一歲五享,而節(jié)序忌辰等祭則行于奉先殿。今孝潔皇后既太廟,則奉先殿亦宜奉安神位?!蹦嗽O(shè)神座儀物于第九室,遣官祭告如儀。(《禮志》。 )
萬歷三年,諭禮官曰:“朕思宏孝、神霄二殿、孝烈、孝恪二后神主,宜奉安于奉先殿?!倍Y官言:“嘉靖十五年,議陵祭,不議內(nèi)殿?!钡墼唬骸胺钕鹊钜娪行⒚C、孝穆、孝惠三后神位,俱皇祖所定,宜遵行安。”蓋當(dāng)時三后既各陵廟,仍并祭于奉先殿,而外廷莫知也。于是奉安孝烈、孝恪神位于肅皇室,并罷宏孝、神霄之祀,而專祀于奉先殿。(《春明夢余錄》。 )
崇禎十五年五月十七日,上諭禮臣曰:“太廟之制:一帝一后,祧廟亦然。歷朝繼母及生母既皆不得與,即宮中奉先殿亦尚無祭,奈何?”其意蓋在生母孝純劉太后,未明言也。蔣德等奏:“奉先外別有奉慈殿,所以奉繼母及生母者,雖廢,可舉行?!鄙显唬骸胺畲韧馍杏泻晷?、神霄、本恩諸殿?!倍Y臣奏:奉慈殿如未可復(fù),或即在神霄殿奉祀?!鄙显唬骸胺畲纫殉罚┓钕壬锌苫滞??!钡慢阜睿骸胺钕戎挂坏垡缓?,與太廟同。祧廟之主,未可盡入?!蹦酥?。(同上。 )
◎奉慈殿
孝宗即位,追上母妃紀(jì)氏孝穆太后謚,葬茂陵。后以不得廟,詔廷臣議享禮。周洪謨、倪岳上言:“《周禮》有祀先妣之文,謂姜原也。《魯頌》之《宮》是已。唐、宋推尊太后不配食祖廟者,別立殿以祀之。故宋之章獻(xiàn)、章懿二后皆有奉慈之建。每歲五享,四時薦新,上食如常儀。今孝穆神主宜于奉先殿傍別立奉慈殿,歲時祭享,一如奉先殿儀?!睆闹?《通紀(jì)》。 )已而憲宗生母孝肅周太皇太后,世宗生祖母孝惠邵太皇太后,皆祀殿中。孝肅中室,孝穆孝惠右室,主書皇太后、太皇太后。一歲五享、薦新、忌祭俱如太廟、奉先殿儀。(《吾學(xué)編》。 )
嘉靖十五年,帝諭禮官夏言等曰:“廟中帝配一后,陵葬乃有二三后。廟祀、陵祀本不同。奉慈三后主別祀奉慈殿,不如奉主于陵殿為合禮。又梓宮既配葬于帝,主無廟之禮,宜在陵殿。今別置之,近于黜者,非親之也?!毕峦⒊甲h,言:“古者天子宗廟,惟一帝一后。所生母薦于寢,身沒而已。孝宗奉慈殿之祭,蓋子祀生母,以盡終身之孝焉耳!然禮于妾母不世祭者,謂子祭之,于孫則止,以繼祖重,故不復(fù)顧其私祖母也。今陛下于孝肅,曾孫也;孝穆,孫屬也;孝惠,孫也;禮不世祭,義當(dāng)祧。考宋熙寧罷奉慈殿故事與今同。宜遷主陵廟,歲時享如故?!毖缘扔盅裕骸靶嵒屎笙纫虔谟谒H,暫奉慈殿孝惠太后之側(cè)。茲三后神主既擬遷于陵殿,則孝潔亦宜暫遷奉慈殿旁室。享祀祭告則一體設(shè)饌?!睆闹?《實錄》。 )
◎獻(xiàn)皇帝廟
嘉靖二年二月,太常卿汪舉上言:“安陸廟宜用二籩豆,如太廟儀?!倍Y部請置奉祀官,又言:“樂舞未敢輕議?!倍Y部侍郎賈詠上言:“正統(tǒng)、本生,義宜有間。八佾既用于太廟,安陸樂舞,似當(dāng)稍殺,以避二統(tǒng)之嫌。”帝曰:“仍用八佾。”(《紀(jì)事本末》。 )初,帝從玉田伯蔣輸請,從承天立興獻(xiàn)帝廟,以輸子榮奉祀。御史黎貫言:“陛下信一諛臣之說,委祀事于外戚。神不歆非類,獻(xiàn)帝必將吐之。”不聽。(《黎貫傳》。 )
三年二月,帝諭建室奉先殿側(cè),祀獻(xiàn)帝主。禮部尚書汪俊上疏爭曰:“陛下入承大宗,不得祭小宗,亦猶小宗之不得祭大宗也。昔興獻(xiàn)帝奉藩安陸,則不得祭憲宗。今陛下入繼大統(tǒng),亦不得祭興獻(xiàn)帝。是皆以禮抑情者也。然興獻(xiàn)帝不得迎養(yǎng)壽安皇太后于藩邸,陛下得迎興國太后于大內(nèi),受天下之養(yǎng),而尊祀興獻(xiàn)帝以天子之禮樂,則人子之情獲自盡矣。乃今圣心無窮,臣等敢不將順。但于正統(tǒng)無嫌,乃為合禮?!钡蹏?yán)旨切責(zé),趣立廟益急。俊曰:“立廟大內(nèi),有干正統(tǒng)。臣實愚昧,不敢奉詔?!钡哿罴⒊即笞h。俊等復(fù)上議曰:“謹(jǐn)按先朝奉慈別殿,蓋孝宗皇帝為孝穆皇太后葬初畢,神主無薦享之所而設(shè)也。當(dāng)時議者,皆據(jù)周制特祀姜原而言。至為本生立廟大內(nèi),則從古未聞。惟漢哀帝為定陶共王立廟京師,師丹以為不可。哀帝不聽,卒遺后世之譏。陛下有可以為堯、舜之資,臣不敢導(dǎo)以衰世之事。請于安陸特建獻(xiàn)帝百世不遷之廟。他日襲封興王子孫世世薦享,陛下歲時遣官持節(jié)奉祀,亦足伸陛下無究至情矣?!钡鄄患{,仍命遵前旨再議。俊再疏乞休,允其去。(《汪俊傳》。 )以禮部侍郎吳一鵬代之,趣立廟益急。一鵬復(fù)集廷臣上議曰:“前世入繼之君,間有為本生立廟園陵及京師者,第歲時遣官致祀,尋亦奏罷。然猶見非當(dāng)時,取議后代。若立廟大內(nèi)而親享之,從古以來未有也。臣等寧得罪陛下,不欲陛下失禮于天下后世。乞速罷建室之議,立廟安陸。”報曰:“朕起親藩,奉宗祀豈敢違越。但本生皇考寢園遠(yuǎn)在安陸,于卿等安乎?命下再四,爾等欺朕沖歲,黨同執(zhí)違。敗父子之倫,傷君臣之義。往且勿問,其奉先殿西室,可亟修葺,盡朕歲時追遠(yuǎn)之情?!彼烊こ芍挥^德殿。(《吳一鵬傳》。 )
先是,汪俊既罷,大學(xué)士蔣冕抗疏極諫曰:“陛下嗣承丕基,固因倫序素定;然非圣母昭圣皇太后懿旨與武宗皇帝遺詔,則將無所受命。今既受命于武宗,自當(dāng)為武宗之后。特兄弟之名不容紊,故兄武宗,考孝宗,母昭圣,而于孝廟武廟皆稱‘嗣皇帝’稱‘臣’,稱‘御名’,以示繼統(tǒng)承嗣之義。今仍欲為本生父母立廟奉先殿側(cè),臣雖至愚,斷斷知其不可。夫情既偏重于所生,義必不專于所后。將武孝二廟之靈,安所托乎?”不納。(《蔣冕傳》。 )
五月丁丑,命吳一鵬偕京山侯崔元等,迎主安陸。一鵬上言:“歷考前史,并無自寢園迎主入大內(nèi)者。且安陸為獻(xiàn)帝啟封之疆,神靈所戀。伏乞俯納群言:改題神主,奉安故宮,為百世不遷之廟。其觀德殿中,宜別設(shè)神位香幾,以慰孝思。”奉入,不納。一鵬乃行。(《吳一鵬傳》。 )七月,迎主至。甲申,奉安于觀德殿,上尊號曰皇考恭穆獻(xiàn)皇帝。(《三編》。 )
四年四月,光祿寺丞何淵請建世室,祀獻(xiàn)皇帝于太廟。帝命禮官集議。戊申,席書等上議:“《王制》:天子七廟,三昭三穆。周以文武有大功德,乃立世室,與后稷廟皆百世不遷。我太祖立四親廟,德祖居北,后改同堂異室。議祧,則以太祖擬文世室,太宗擬武世室。今獻(xiàn)皇帝以藩王追崇帝號,何淵乃欲比之太祖、太宗,甚無據(jù)”不報。(《席書傳》。 )已而張璁亦言:“漢哀帝追尊定陶共王,立廟京師,比孝元帝,至今非之。今淵請入獻(xiàn)皇帝主于太廟,不知序于武宗之上與?武宗之下與?昔人謂:孝子之心無窮,分則有限。別立禰廟,禮之得為者也,臣昧死勸陛下為之;入于太廟,禮之不得為者也,臣昧死勸陛下勿為?!?《紀(jì)事本末》。 )
帝復(fù)令會議。戊午,禮部會群臣集議,上疏曰:“禮莫嚴(yán)于宗廟,分莫大于君臣,故承正統(tǒng)為天子者,得太廟。今獻(xiàn)皇帝分封安陸,稱藩為臣二十余年,廟祀安陸又三年矣。當(dāng)時議尊崇者,其論有三:曰,‘別立嗣王,使之主祭’者,廷臣之初議也;曰,‘歲時遣官致祭安陸’者,廷臣之后議也;曰,‘別祀大內(nèi)’者,張璁、桂萼等先后之論也?;噬蠑嘧允ブ?,建室奉先殿側(cè),朝夕瞻拜,歲時享祀;上不干祖廟,下不拂人心,此誠足為萬世法矣。今何淵乃欲祀太廟,何不經(jīng)之甚也?考自唐、虞至今五千年,未聞有以藩王祭太廟者。萬一為此,將置主于武宗上,則武宗君也;以臣先君,分不可僭。置武宗下,則獻(xiàn)皇叔也;以叔后侄,神將不安。在廷諸臣,于稱‘考’,稱‘伯’,異同相半。今廟之舉,無一人以為可者。伏望俯納群言,毋為忄僉人邪說所惑?!笔枞耄圬?zé)席書畏眾飾奸。書知帝意不可回,遂請于皇城內(nèi)別立一廟,前后寢如文華殿制,出入不與太廟同門,座位不與太廟相并,祭用次日,廟欲稍遠(yuǎn),庶以成禰廟獨尊之體,避兩廟一統(tǒng)之嫌。詔可。令于太廟左右,相度營建。上親定名曰“世廟”。既而上覽疏內(nèi),有“獻(xiàn)皇親盡與孝廟同”之語,復(fù)令禮部查議。于是禮官言:“天子九廟,親盡則祧。獻(xiàn)皇與孝宗兄弟,同為一世。孝宗祧遷,則獻(xiàn)皇亦然。但孝宗神主藏于太祖寢殿之后;獻(xiàn)皇別自一廟,雖無左昭右穆,亦有前殿后寢,請于祧遷之期,薦于夾室,不享時祭。止于歲暮合祭太廟,一出主焉。請于獻(xiàn)廟寢殿后,置一龕室,為異日藏主地?!眻笤唬骸盎士贾股抟蝗耍肜^大統(tǒng),別無奉祀適嗣。今既特立一廟,宜世世獻(xiàn)享,同于不遷之祖,以伸朕之孝思。”(《實錄》。 )遂度地于環(huán)碧舊址,擇日興工。何淵又奏:“神路迂遠(yuǎn)未便,宜與廟街同門,直開一路,以達(dá)世廟為當(dāng)?!毕露Y部會議。席書等皆言:‘若通此街,須毀垣伐木,撤神宮監(jiān)而后可,未免有礙?!鄙喜辉?,命折監(jiān)北房,但容板輿通行。議始定。(《大事記》。 )
五年七月庚子,上以觀德殿迫隘,欲改建于奉先殿左。工部尚書趙璜言:“移觀德殿于奉先殿左,必與奉慈殿對峙。孝肅太皇太后,獻(xiàn)皇之祖母;孝惠皇太后,又圣母也。廟出其左,恐神靈有所不安?!钡蹚?fù)諭大學(xué)士費(fèi)宏。宏乃請敕該部卜日興工。上易殿名曰崇先。
五年九月丙戌,帝以世廟成,欲奉章圣皇太后謁見。張璁、桂萼援廟見禮,言:宜先見太廟,次及世廟。禮官劉龍等爭不得,諸輔臣以為言。帝不報,趣具儀。石缶乃上疏曰:“陛下欲奉皇太后謁見世廟,臣竊以為從令固孝,而孝有大于從令者,臣誠不敢阿諛以誤君上。竊惟祖宗家法,后妃已入宮,未有無故復(fù)出者。且太廟尊嚴(yán),非時享祭,雖天子亦不輕入,況后妃乎?璁輩所引廟見禮,今奉先殿是也。圣祖神宗行之百五十年,已為定制。中間納后、納妃,不知凡幾,未有敢議及者。何至今日,忽倡此議?彼容悅佞臣豈有忠愛之實,而陛下乃欲聽之乎?且陰陽有定位,不可侵越。陛下為天地百神之主,致母后無故出入太廟街門,是坤行乾事,陰侵陽位,不可之大者也。臣豈不知君命當(dāng)承,第恐上累圣德,是以不敢順旨曲從,以成君父之過,負(fù)覆載之德也。”(《石缶傳》。 )
十五年,諭禮部夏言曰:“前以皇考廟比世室之義,名曰世廟。今分建宗廟。惟太宗及世室不遷;而‘世’之一字,來世或用加宗號;今加于考廟,又不得‘世宗’之稱,徒擁虛名。不如題曰獻(xiàn)皇帝廟,庶別宗稱,且見推尊之意。(《三編》。 )
十七年,尊獻(xiàn)皇帝廟號曰睿宗,于太廟。(《本紀(jì)》。 )
二十四年六月,新太廟成。遂奉睿宗于太廟之左第四序,躋武宗上,而罷特廟之祀。四十四年,以舊廟柱產(chǎn)芝,更號曰玉芝宮,定日供、時享儀。
穆宗初,因禮臣請,乃罷時享及節(jié)序、忌辰、有事奉告之祭,但進(jìn)日供而已。
隆慶元年,禮科王治請罷獻(xiàn)皇廟而專祀之世廟。章下所司。(已上《禮志》。 )
光宗既崩,太常卿洪文衡請祧睿宗,曰:“此肅宗一時崇奉之情,不合古誼。且睿宗嘗為武宗臣矣,一旦加諸其上,禮既不合,情亦未安。當(dāng)時臣子過于將順,因循至今。夫情隆于一時,禮垂于萬世,更定之舉,正在今時?!笔韪癫恍?。(《文衡傳》。 )
天啟元年,太常少卿李宗延奏祧廟宜議,言:“睿宗入廟,世宗無窮之孝思也。然以皇上視之,則遠(yuǎn)矣。俟光宗升時,或從舊祧,或從新議。蓋在孝子固以恩事親,而在仁人當(dāng)以義率祖?!闭孪露Y部,卒不能從。(《禮志》。 )
◎親王從享
洪武三年八月,定以皇伯考壽春王、王夫人劉氏為一壇?;市帜喜酢⒒羟裢?、下蔡王、安豐王、霍邱王夫人翟氏、安豐王夫人為一壇。皇兄蒙城王、盱眙王、臨淮王、臨淮王夫人劉氏為一壇。后定“夫人”皆改稱“妃”?;手秾殤?yīng)王、六安王、來安王、都梁王、英山王、山陽王、昭信王為一壇。凡一十九位。春夏于仁祖廟東廡,秋冬及歲除于德祖廟東廡。(《禮志》。 )
是年,定親從享皆設(shè)位于東廡西向,功臣配享皆設(shè)位于西廡東向。(《會典》。 )四年,進(jìn)親王于殿內(nèi)東壁。九年,新太廟成。增祀蒙城王妃田氏,盱眙王妃唐氏。(《禮志》。 )
是年,奉安四代神主,以親王并王妃二十一位侑于殿內(nèi)東壁,功臣十二位配于西壁,不分獻(xiàn)。自是四時之祭,皆行合享之禮。(《會典》。 )
正德中,御史徐文華言:“族有成人而無后者,祭終兄弟之孫之身。諸王至今凡五、六世矣,宜祧?!倍Y官議不可。(《禮志》。 )
萬歷初,于慎行言:“南昌、壽春等十六王,世次既遠(yuǎn),宜別祭陵園,不宜享太廟?!辈粡?。(《于慎行傳》。 )
九年,給事中丁汝謙言:“諸王世次遠(yuǎn),宜罷祭,祭于墓。親王之殤無后而近者,宜配。”不從。(《太常紀(jì)》,下同。 )
十四年,太常卿裴應(yīng)章言:“諸王本從祖食。四祖親盡且祧,而諸王得配享百世,非所以為殺也。壽春等王于太祖為伯為兄,太祖南面,而伯若兄俯而侑于側(cè),非所以為順也。其以諸王祧廟。歲則,馀則罷?!鄙舷露Y部議。沈鯉上言:“宗廟之祭,為重。時享不可預(yù),而預(yù)于,其無乃未安乎?且祧以藏毀廟之主,為祖非為孫。禮有祧,不聞有配祧者。請仍遵初制,序列東壁為近禮?!眻罂伞?◎功臣配享
洪武二年正月丁未,享太廟。以功臣廖永安、俞通海、張德勝、桑世杰、耿再成、胡大海、趙德勝配享,設(shè)青布幃六于太廟庭中,遣官分獻(xiàn)。(王圻《通考》。 )
三年,定配享功臣,常遇春以下凡八位。春夏于仁祖廟西廡,秋冬于德祖廟西廡,設(shè)位東向,遂罷幃次之設(shè)。
九年,新太廟成?!币孕爝_(dá)、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俞通海、張德勝、胡大海、趙德勝、耿再成、桑世杰十二位,配于西廡;罷廖永安。(已上《禮志》。 )
二十年,定:凡祭功臣,令軍官首領(lǐng)官陪。(《會典》。 )
建文時,宋禮言:“功臣自有雞籠山廟,請罷太廟配享?!钡垡韵鹊鬯?,不從。縣令候太廟事畢,別遣官即其家廟祭之。(《會典》。 )永樂初,享太廟禮成,仍遣官祭功臣廟。(王圻《通考》。 )
洪熙元年,以張玉,朱能,姚廣孝配享太廟。(《禮志》。 )
弘治五年三月,詔曰:“太廟配享諸功臣,追封王者六人,皆佐皇祖平定天下有大功。今其子孫有不沾寸祿與編氓伍,欲量加恩,俾奉其祀。該部查實以聞?!?《昭代典則》。 )
嘉靖九年,中允廖道南言:“姚廣孝髡徒,不宜入廟。”遂移祀大興隆寺。(《春明夢余錄》。 )十年,以刑部郎中李瑜議,進(jìn)劉基位次六王。(《禮志》。 )
十六年二月,武定侯郭勛請以五世祖英侑享太廟。廷臣持不可,侍郎唐胄爭尤力。帝不聽,卒從勛請,初,二廟功臣位皆以爵,及進(jìn)基,位公侯上。至是復(fù)令禮官議,乃合二廟功臣敘爵。于是列英于桑世杰上,張玉、朱能于沐英下,基于世杰下。禮官又言:“《禮》有功宗之祀,漢祭功臣于廟廷,魏祀尚書令荀攸于太祖廟,唐高祖至憲宗廟,或六、七、八人,或二、三、四人,宋太祖至光宗亦然。如魏徵、李沆、司馬光皆文臣,不必武功也。守成諸君,亦各有與享者,不必皆創(chuàng)業(yè)也。我朝二祖開國靖難,固有功臣。仁宗以后,無事武功,其間相與輔贊治平,豈無有魏徵、李沆輩者?今侑享二祖十七人,惟基、廣孝二人文臣耳!自后六廟,缺焉無聞。乞下廷議,考求六朝文武大臣,有功在當(dāng)時、澤及后世者,請上裁定,進(jìn)侑廟廷?!鄙喜辉省?王圻《通考》。 )
萬歷中,禮部尚書沈鯉以太廟侑享,請移親王及諸功臣于兩廡,毋與帝后雜祀。(《沈鯉傳》。 )
十四年,太常卿裴應(yīng)章言:“廟中列后在上,異姓之臣,禮當(dāng)避嫌。且至尊拜俯于下,諸臣之靈亦必不安。”命復(fù)改西廡,遣官分獻(xiàn)。(《禮志》。 )
◎功臣廟
洪武二年正月,上敕中書省臣曰:“諸將相從,捐軀戮力,開拓疆宇。有共事而不睹其成,建功而未食其報。追思功勞,痛切朕懷。其命有司立功臣廟于雞籠山,序其封爵,為像以祀之。”(《五禮通考》。 )
帝親定功臣位次,以徐達(dá)為首,次常遇春、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胡大海、馮國用、趙德勝、耿再成、華高、丁德興、俞通海、張德勝、吳良、吳禎、曹良臣、康茂才、吳復(fù)、茅成、孫興祖凡二十一人,立廟雞鳴山下。死者像祀,生者虛其位。(《三編》。 )
八年正月辛未,增祀雞籠山功臣廟一百八人。(《本紀(jì)》。 )
十二年七月,遣官祭功臣廟,祀?yún)堑澋劝倬攀恕?《明正統(tǒng)宗》。 )
十三年正月,祀顧時以下二百八十人于功臣廟。(《五禮通考》。 )○王國宗廟
洪武四年,禮部尚書陶凱等議定:王國宮垣內(nèi),左宗廟,右社稷。廟制:殿五間,寢殿如之,門三間。
永樂八年,建秦愍王享堂,命視晉恭王制,加高一丈,因定享堂七間。(已上《禮志》。 )
十月乙卯,上聞周王肅于國中作殿,奉祀高皇帝,賜書曰:“《禮》:‘支子不祭?!鯂鴱R祀,肇于始封之王。高皇之祀,朝廷有宗廟。王祀于國中,過矣。其審禮而行,毋貽物議。”(《大訓(xùn)記》。 )
嘉靖八年,秦王充耀言:“代懿王當(dāng)廟,而自始封至今,已盈五廟之?dāng)?shù),請定祧廟之制。禮臣言:“親王祧廟,古制未聞。宜推太廟祧之禮,而降殺之。始封居中,百世不遷。以下四世,親盡而祧。但諸侯無祧廟,祧主宜始祖之室,置櫝藏之。每歲暮,則出祧主合祭。”詔如議。(《禮志》。 )
◎群臣家廟
洪武六年,詔:定公侯以下家廟禮儀。禮部議奏:’凡公侯品官,別為祠屋三間于所居之東,以祀高、曾、祖、考,并位。如祠堂未備,奉主于中堂。享祭所用器皿,隨官品第,稱家有無。前二日,主祭者聞于上,免朝參。凡祭,四仲之有擇吉日,或春、秋分,冬、夏至,亦可?!睆闹?。(王圻《通考》。 )
成化十一年,祭酒周洪謨言:“臣庶祠堂神主俱自西而東,古無神道尚右之說。惟我太祖廟制,合先王左昭右穆之義。宜令一品至九品皆立一廟,以高卑廣狹為殺。神主則高祖居左,曾祖居右,祖居次左,考居次右?!钡巯露Y臣參酌更定。(《禮志》。 )
嘉靖十五年,夏言疏請:“依宋儒程頤之議,詔令天下臣民: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但不許立廟以逾分。庶上廣錫類之孝,下無之嫌。”又禮官疏請:“官自三品以上立五廟,以下皆四廟。為五廟者,仿唐制,五間九架,兩旁隔板為五室,中五世祖,旁四室高、曾、祖、禰。為四廟者,三間五架,中為一室高、曾,左右二室祖、禰。其三品以上,若上無應(yīng)立廟之祖,不得為世祀不遷之祖。惟以第五世之祖奉為五世祖。至世窮數(shù)盡,則以今之得立廟者為世世奉祀之祖,而不遷焉。四品以下,四世遞而已。”制可。(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