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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回 謁城隍遇豬跪吼

海公案 作者:(清)李春芳 編次


  淳安縣東門巷閔元慶有一豬。元旦,海公謁城隍,見豬跪吼。公曰:“異哉。此必鳴冤也。冤則隨我來。”豬即自行抵邑堂而不能言。公令人隨所往,乃其主家,拘主家至,反復(fù)錯詰其家事,皆曰:“無之。”曰:“而與人訟乎?”曰:“然。”曰:“孰勝?”曰:“民勝?!痹唬骸昂斡蓜伲俊痹唬骸扒⒚衽珰??!痹唬骸叭曜詺?,誣人也。豬即其奴矣?!必i聞,據(jù)地吼鳴,叩首如人狀。主驚懼嘆服,列事始末,始以坐法。而被誣者,公令釋放,人稱“神斷”。

  海公判閔元慶與裴杰訟,特一時(shí)之忿耳。因忿受屈,亦不過小挫也。遽殺奴誣裴,而必期其勝,無乃為人忿,而死二命乎?訟雖獲勝而奴死。無辜屈裴抵命,應(yīng)知冤魂必不瞑目于地下矣。豬陳其狀,非畜之能靈,亦慶之罪不容逭。盍擬大辟以懲刁誣。取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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