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周易集解卷三

周易集解 作者:唐·李鼎祚


《序卦》曰: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也。
  鄭玄曰:訟,猶爭也,言飲食之會恒多爭也。

  (坎下乾上)。訟:有孚,
  干寶曰:訟,離之游魂也。離為戈兵,此天氣將刑殺,圣人將用師之卦也。訟,不親也。兆民未識天命不同之意。
  荀爽曰:陽來居二,而孚于初,故曰“訟有孚”矣。

  窒惕,中吉,
  虞翻曰:遁三之二也。孚謂二。窒,塞止也。惕,懼二也。二失位,故不言貞。遁將成否,則子弒父,臣弒君。三來之二,得中;弒不得行,故“中吉”也。  終兇。
  虞翻曰:二失位,終止不變,則入于淵,故“終兇”也。

  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侯果曰:大人,謂五也。斷決必中,故“利見”也。訟是陰事,以險(xiǎn)涉險(xiǎn),故“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xiǎn),險(xiǎn)而健,訟。
  盧氏曰:險(xiǎn)而健者,恒好爭訟也?! ≡A,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
  蜀才曰:此本遁卦。
  案:二進(jìn)居三,三降居二,是剛來而得中也。

  終兇,訟不可成也。
  王肅曰:以訟成功者,終必兇也。
  王弼曰:凡不和而訟,無施而可,涉難特甚焉。唯有信而見塞懼者,乃可以得吉也。猶復(fù)不可以終,中乃吉也。不閉其源,使訟不至,雖每不枉,而訟至終竟,此亦兇矣。故雖復(fù)有信,而見塞懼,猶不可以為終,故曰“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也。無善聽者,雖有其實(shí),何由得明。而令有信塞懼者,得其中吉,必有善聽之主焉。其在二乎?以剛而來,正夫群小,斷不失中,應(yīng)其任矣。
  案:夫?yàn)樵A,善聽之主者,其在五焉。何以明之?案爻辭:九五:訟,元吉。王氏注云:處得尊位,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即《彖》云:利見大人,尚中正,是其義也。九二《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九二居訟之時(shí),自救不暇。訟既不克,懷懼逃歸,僅得免其終兇禍,豈能為善聽之主哉!年代綿流,師資道喪,恐傳寫字誤,以五為二,后賢當(dāng)審詳之也。

  利見大人,尚中正也。
  荀爽曰:二與四訟,利見于五。五以中正之道,解其訟也。

  不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荀爽曰:陽來居二,坎在下,為淵。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
  荀爽曰:天自西轉(zhuǎn),水自東流,上下違行,成訟之象也。

  君子以作事謀始。
  虞翻曰:君子謂乾。三來變坤,為作事??矠橹\。乾知大始。故“以作事謀始”。
  干寶曰:省民之情,以制作也。武王故先觀兵孟津,蓋以卜天下之心,故曰“作事謀始”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虞翻曰:永,長也。坤為事,初失位,而為訟始,故“不永所事”也。小有言,謂初四易位成震,言三食舊德,震象半見,故“小有言”。初變得正,故“終吉”也。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盧氏曰:初欲應(yīng)四,而二據(jù)之。蹔爭,事不至永。雖有小訟,訟必辯明,故“終吉”。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
  虞翻曰:謂與四訟,坎為隱伏,故“逋”乾位剛在上,坎濡失正,故“不克”也。

  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虞翻曰:眚,災(zāi)也,坎為眚,謂二變應(yīng)五。乾為百,坤為戶;三爻,故三百戶??不癁槔ぃ省盁o眚”。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
  荀爽曰:三不克訟,故逋而歸。坤稱邑。二者,邑中之陽人。逋,逃也,謂逃失邑中之陽人。

  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荀爽曰:下與上爭,即取患害,如拾掇小物而不失也。坤有三爻,故云“三百戶,無眚”。二者,下體之君。君不爭,則百姓無害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
  虞翻曰:乾為舊德。食謂初。四二已變之正。三動(dòng)得位,體噬嗑食。四變食乾,故“食舊德”。三變在坎,正危貞厲,得位二,故“終吉”也。

  或從王事,無成。
  虞翻曰:乾為王。二變否時(shí),坤為事,故“或從王事”。道無成而代有終,故曰“無成”。坤三同義也。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侯果曰:雖失其位,專心應(yīng)上,故能保全舊恩,食舊德者也。處兩剛之間,而皆近不相得。乘二負(fù)四,正之危也。剛不能侵,故“終吉”也。

  九四:不克訟,復(fù)即命渝,安貞吉。
  虞翻曰:失位,故“不克訟”。渝變也。不克訟,故復(fù)位。變而成巽,巽為命令,故“復(fù)即命渝”。動(dòng)而得位,故“安貞吉”。謂二已變坤安也。

  《象》曰:復(fù)即命渝,安貞吉,不失也。
  侯果曰:初既辯明,四訟妄也。訟既不克,當(dāng)反就前理。變其詔命,則安靜貞吉而不失初也。
  九五:訟,元吉。《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王肅曰:以中正之德,齊乖爭之俗,元吉也。
  王弼曰:處得尊位,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剛則無所溺,公則無所偏。故“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鞶帶,
  虞翻曰:錫謂王之錫命。鞶帶,大帶。男子鞶革。初四已易位,三二之正,巽為腰帶,故“鞶帶”。

  終朝三拕之。
  虞翻曰:位終乾上。二變時(shí),坤為終。離為日,乾為甲。日出甲上。故稱“朝”。應(yīng)在三,三變時(shí),艮為手,故“終朝三拕之”。使變應(yīng)已,則去其鞶帶。體坎乘陽,故象曰“不足敬也”。
  侯果曰:褫(拕),解也。乾為衣、為言,故以訟受服。
  荀爽曰:二四爭三,三本下體,取之有緣?;蛘?,疑之辭也。以三錫二,于義疑矣。爭競爭之世,分理未明,故或以錫二。終朝者,君道明。三者,陽成功也。君明道盛,則奪二與四,故曰“終朝三拕之”也。鞶帶,宗廟之服。三應(yīng)于上,上為宗廟。故曰“鞶帶”也。
  翟玄曰:上以六三錫下二陽,群剛交爭,得不以讓,故終一朝之間,各一奪之,為三拕。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虞翻曰:服謂鞶帶。終朝見褫(拕),乾象毀壞。故“不足敬”。
  《九家易》曰:初、二、三、四皆不正,以不正相訟,而得其服,故“不足敬”也。

  《序卦》曰: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
  崔覲曰:因爭必起眾相攻,故受之以師也。

  (坎下坤上)。師:貞,丈人吉,無咎。
  何晏曰:師者,軍旅之名。故《周禮》云:二千五百人為師也。
  王弼曰:丈人,嚴(yán)莊之稱,有軍正者也。為師之正,丈人乃吉。興役動(dòng)眾,無功則罪,故“吉”乃“無咎”。
  陸績曰:丈人者,圣人也。帥師未必圣人,若漢高祖、光武應(yīng)此義也。
  崔覲曰:《子夏傳》作大人,并王者之師也。
  案:此《彖》云:師,眾。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故老子曰: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由是觀之,則知夫?yàn)橥跽?,必大人也,豈以丈人而為王哉!故,《乾·文言》曰:夫大人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先天而天不違,后天而奉天時(shí),天且不違,而況于人乎!況于行師乎!以斯而論,《子夏傳》作大人,是也。今王氏曲解大人為丈人,臆云“嚴(yán)莊之稱”,學(xué)不師古,匪說攸聞,既誤違于經(jīng)旨,輒改正作大人明矣。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
  虞翻曰:坤為眾,謂二失位,變之五,為比。故“能以眾正“,乃“可以王矣”。
  荀爽曰:謂二有中和之德,而據(jù)群陰,上居五位,可以王也。

  剛中而應(yīng),行險(xiǎn)而順,
  蜀才曰:此本剝卦。案:上九降二,六二升上,是剛中而應(yīng),行險(xiǎn)而順也。

  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
  干寶曰:坎為險(xiǎn),坤為順,兵革刑獄,所以險(xiǎn)民也。毒民于險(xiǎn)中,而得順道者,圣王之所難也。毒,荼,苦也。五刑之用,斬刺肌體,六軍之鋒,殘破城邑,皆所以荼毒奸兇之人,使服王法者也。故曰“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毒以治民,明不獲已而用之,故于彖象六爻,皆著戒懼之辭也。

  吉又何咎矣。
  崔覲曰:剛能進(jìn)義,中能正眾,既順且應(yīng),行險(xiǎn)戡暴,亭毒天下,人皆歸往而以為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師。
  陸績曰:坎在坤內(nèi),故曰“地中有水”。師,眾也。坤中眾者,莫過于水。

  君子以容民畜眾。
  虞翻曰:君子謂二。容,寬也。坤為民眾,又畜養(yǎng)也。陽在二,寬以居之,五變執(zhí)言時(shí),有頤養(yǎng)象。故“以容民畜眾矣”。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兇?!断蟆吩唬簬煶鲆月?,失律兇也。
  案:初六以陰居陽,履失其位,位既匪正,雖令不從。以斯行師,失律者也。凡首率師出必以律,若不以律,雖臧亦兇。故曰“師出以律,失律兇也”。
 《九家易》曰:坎為法律也?! 【哦涸趲熤?,吉,無咎。王三錫命?!断蟆吩唬涸趲熤屑刑鞂櫼?。
 《九家易》曰:雖當(dāng)為王,尚在師中,為天所寵,事克功成。故“吉,無咎”。二非其位,蓋謂武王受命而未即位也。受命為王,定天下以師。故曰“在師中,吉”。

  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荀爽曰:王謂二也。三者,陽德成也。德純道盛,故能上居王位,而行錫命,群陰歸之。故曰“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案:二互體震,震木。數(shù)三,王三錫命之象?!吨芏Y》云:一命受職,再命受服,三命受位,是其義也。

  六三:師或輿尸,兇。
  虞翻曰:坤為尸,坎為車多眚。同人離為戈兵,為折首:失位乘剛無應(yīng),尸在車上,故“輿尸,兇”矣。

  《象》曰:師或輿尸,大無功也。
  盧氏曰:失位乘剛,內(nèi)外無應(yīng),以此帥師必大敗。故有輿尸之兇,功業(yè)大喪也。

  六四:師左次,無咎。
  荀爽曰:左謂二也,陽稱左。次,舍也。二與四同功,四承五,五無陽,故呼二舍于五,四得承之,故“無咎”。

  《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崔覲曰:偏將軍居左。左次,常備師也。師順用柔,與險(xiǎn)無應(yīng),進(jìn)取不可,次舍無咎,得位故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zhí)言,無咎。
  虞翻曰:田謂二。陽稱禽。震為言。五失位,變之正,艮為執(zhí)。故“利執(zhí)言,無咎”。
  荀爽曰:田,獵也。謂二帥師禽五,五利度二之命,執(zhí)行其言,故“無咎”也。
  案:六五居尊失位,在師之時(shí),蓋由殷紂而被武王擒于鹿臺之類是也。以臣伐君,假言田獵。六五離爻,體坤,離為戈兵,田獵行師之象也。
  長子帥師,
  虞翻曰:長子謂二,震為長子,在師中,故“帥師”也。

  弟子輿尸,貞兇。
  虞翻曰:弟子謂三。三體坎??舱鹬芏?,失位乘陽,逆,故“貞兇”。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
  荀爽曰:長子謂九二也。五處中應(yīng)二,二受任帥師,當(dāng)上升五。故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 〉茏虞浭?,使不當(dāng)也。
  宋衷曰:弟子謂六三也。失位乘陽,處非所據(jù)。眾不聽從,師人分北,或敗績死亡,輿尸而還,故曰“弟子輿尸”。謂使不當(dāng)其職也。

  上六:大君有命,
  虞翻曰:同人,乾為大君巽為有命。
  干寶曰:大君,圣人也。有命,天命也。五常為王位,至師之家,而變其例者。上為郊也。故易位,以見武王親征,與師人同處于野也。離上九曰:王用出征,有嘉折首。上六為宗廟,武王以文王行,故正開國之辭于宗廟之爻,明已之受命,文王之德也。故《書·泰誓》曰:予克紂,非予武,惟聯(lián)文考無罪。紂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無良。開國,封諸侯也。承家,立都邑也。小人勿用,非所能矣。

  開國承家,
  虞翻曰:承,受也。坤為國。二稱家。謂變乾為坤,欲令二上居五,為比,故“開國承家”。
  荀爽曰:大君,謂二。師旅已息,既上居五,當(dāng)封賞有功,立國命家也。開國,封諸侯。承家,立大夫也。
  宋衷曰:陽當(dāng)之五,處坤之中,故曰“開國”。陰下之二,在二承五,故曰“承家”。開國,謂析土地以封諸侯,如武王封周公七百里地也。承家立大夫,為差次立大夫。因采地名,正其功勛,行其賞祿。

小人勿用。
  虞翻曰:陰稱小人,坤虛無君,體迷復(fù)兇,坤成乾滅,以弒君,故“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
  虞翻曰:謂五多功,五動(dòng)正位,故“正功也”。
  干寶曰:湯武之事。

  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虞翻曰:坤反君道,故“亂邦也”。
  干寶曰:楚靈、齊閔,窮兵之禍也。

  《序卦》曰: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崔覲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人眾,則群類必有所比矣。上比相阿黨,下比相和親也。相黨則相親,故言比者比也。

  (坤下坎上)。比:吉。
  虞翻曰:師二上之五,得位,眾陰順從,比而輔之,故“吉”。與大有旁通。
  《子夏傳》曰:地得水而柔,水得土而流,比之象也。夫兇者生乎乖爭,今既親比,故云“比吉”也  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后夫兇。
  干寶曰:比者,坤之歸魂也。亦世于七月,而息來在已。去陰居陽,承乾之命,義與師同也。原,卜也?!吨芏Y》三卜,一曰原兆。砷德變化,反歸其所,四方既同,萬國既親,故曰“比吉”??贾辇?,以謀王業(yè),大相東土,卜惟洛食,遂乃定鼎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德善長于兆民,戩祿永于被業(yè),故曰“原筮元永貞”。逆取順守。居安如危,故曰“無咎”。天下歸德,不唯一方,故曰“不寧方來”。后服之夫,違夭失人,必災(zāi)其身故曰“后夫兇”也。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
  崔覲曰:下比于上,是下順也。

  原筮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
  蜀才曰:此本師卦。
  案:六五降二,九二升五,剛往得中,為比之主。故能原究筮道,以求長正,而“無咎”矣。

  不寧方來,上下應(yīng)也。
  虞翻曰:水性流動(dòng),故“不寧”。坤陰為方,上下應(yīng)之,故“方來”也。

  后夫兇,
  虞翻曰:后謂上,夫謂五也??矠楹?,艮為背。上位在背后,無應(yīng)乘陽,故“后夫兇”也。

  其道窮也。
  荀爽曰:后夫謂上六。逆禮乘陽,不比圣王,其義當(dāng)誅,故“其道窮兇”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
  何宴曰:水性潤下,今在地上,更相浸潤,比之義也。
  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虞翻曰:先王謂五。初陽已復(fù)。震為建,為諸侯。坤為萬國,為腹,坎為心。腹心親比,故“以建萬國,親諸侯”?!对姟吩唬汗罡剐?,是其義也。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
  虞翻曰:孚謂五。初失位,變來得正,故“無咎”也。
  荀爽曰:初在應(yīng)外,以喻殊俗,圣王之信,光被四表。絕域殊俗,皆來親比,故“無咎”也。

  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
  虞翻曰:坤器為缶??菜骼ぁ3鮿?dòng)成屯。屯者,盈也,故“盈缶”。終變得正,故“終來有它吉”。在內(nèi)稱來也。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荀爽曰:缶者應(yīng)內(nèi),以喻中國。孚既盈滿中國,終來及初,非應(yīng),故曰“它”也?!断蟆吩疲骸坝兴闭撸^信及非應(yīng),然后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nèi),貞吉。
  干寶曰:二在坤中。坤,國之象也。得位應(yīng)五,而體寬大,君樂民人自得之象也,故曰“比之自內(nèi),貞吉”矣。

  《象》曰:比之自內(nèi),不自失也。
  崔覲曰:自內(nèi)而比,不失已親也。

  六三:比之匪人。
  虞翻曰:匪,非也,失位無應(yīng),三又多兇,體剝傷象,弒父弒君,故曰“匪人”。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干寶曰:六三乙卯,坤之鬼吏。要比之家,有土之君也。周為木德,卯為木辰,同姓之國也。爻失其位,辰體陰賊,管蔡之象也。比建萬國,唯去此人。故曰“比之匪人”,不亦傷王政也。

  六四:外比之,貞吉。
  虞翻曰:在外體,故稱外。得位比賢,故貞吉也。

  《象》曰:外比于賢,以從上也。
  干寶曰:四為三公,在比之家,而得其位。上比圣主,下御列國,方伯之象也。能外親九服,賢德之君,務(wù)宣上志,綏萬邦也。故曰“外比于賢,以從上也”。

  九五:顯比。
  虞翻曰:五貴多功,得位正中,初三以變體重明,故“顯比”。謂顯諸仁也。

  王用三驅(qū),失前禽,
  虞翻曰:坎五稱王。三驅(qū),謂驅(qū)下三陰,不及于初,故“失前禽”。謂初已變成震,震為鹿,為驚走,鹿之斯奔,則“失前禽”也。

  邑人不戒,吉。
  虞翻曰:坤為邑師,震為人師。時(shí)坤虛無君,使師二上居五中,故不誡吉也。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
  虞翻曰:謂離象明。正上中也?! ∩崮嫒№?,失前禽也。
  虞翻曰:背上六,故“舍逆”。據(jù)三陰,故“取順”。不及初,故“失前禽”。

  邑人不戒,上使中也。
  虞翻曰:謂二,使師二上居五中。

  上六:比之無首,兇。
  荀爽曰:陽欲無首,陰以大終。陰而無首,不以大終。故“兇”也。
  虞翻曰:首,始也。陰道無成,而代有終,“無首,兇”。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虞翻曰:迷失道,故無所終也。

  《序卦》曰:比必有所畜,故受之以小畜。
  崔覲曰:下順從而上下應(yīng)之,則有所畜矣。
  韓康伯曰:由比而畜,故曰“小畜”也。

  (乾下巽上)。小畜:亨。
  侯果曰:四為畜主,體又稱小,唯九三被畜,下剛皆通,是以“小畜,亨”也。

  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崔覲曰:云如不雨,積我西邑之郊,施澤未通,以明小畜之義。
  案:云雨者,陰之氣也。今小畜五陽而一陰,既微少,才作密云,故未能為雨。四互居兌,西郊之象也。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yīng)之,曰小畜。
  王弼曰:謂六四也。成卦之義,在此一爻者也。體無二陰,以分其應(yīng),既得其位,而上下應(yīng)之,三不能陵,小畜之義。

  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
  虞翻曰:需上變?yōu)橘?,與豫旁通。豫四之坤初為復(fù),復(fù)小陽潛,所畜者少,故曰“小畜”。二失位,五剛中正,二變應(yīng)之,故“志行乃亨”也。

  密云不雨,尚往也。
  虞翻曰:密,小也。兌為密。需坎升天為云,墜地稱雨。上變?yōu)殛?,坎象半見。故“密云不雨,尚往也”?br />
  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虞翻曰:豫坤為自我。兌為西,乾為郊,雨生于西,故“自我西郊”。九二未變,故“施未行”矣。
  荀爽曰:體兌位秋,故曰“西郊”也。時(shí)當(dāng)收斂,臣不專賞,故“施未行”。喻文王也。

  《象》曰:風(fēng)行天上,小畜。
  《九家易》曰:風(fēng)者,天之命令也。今行天上,則是令未下行,畜而未下,小畜之義也。

  君子以懿文德。
  虞翻曰:君子,謂乾。懿,美也。豫坤為文。乾為德,離為明。初至四體夬,為書契。乾離照坤,故懿文德也。

  初九:復(fù)自道,何其咎,吉?!断蟆吩唬簭?fù)自道,其義吉也。
  虞翻曰:謂從豫四之初成復(fù)卦,故復(fù)自道。出入無疾,“朋來無咎,何其咎,吉。”乾稱道也。

  九二:牽復(fù),吉。
  崔覲曰:四柔得位,群剛所應(yīng),二以中和牽復(fù)自守,不失于行也。

  《象》曰:牽復(fù)在中,亦不自失也。
  虞翻曰:變應(yīng)五,故不自失,與比二同義也。
  九三:車說輻,
  虞翻曰:豫、坤為車,為輻。至三成乾,坤象不見,故“車說輻”。馬君及俗儒皆以乾為車,非也。

  夫妻反目。
  虞翻曰:豫震為夫,為反。巽為妻。離為目。今夫妻共在四,離火動(dòng)上,目象不正,巽多白眼,夫妻反目。妻當(dāng)在內(nèi),夫當(dāng)在外,今妻乘夫而出在外,象曰“不能正室”。三體離需,飲食之道。飲食有訟,故爭而反目也。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九家易》曰:四互體離,離為目也。離既不正,五引而上,三引而下,故反目也。輿以輪成車,夫以妻成室。今以妻乘夫,其道逆,故“不能正室”。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
  虞翻曰:孚謂五。豫坎為血,為惕。惕,憂也。震為出,變成小畜,坎象不見,故血去惕出。得位承五,故“無咎”也。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荀爽曰:血以喻陰。四陰,臣象。有信順五。惕,疾也。四當(dāng)去初,疾出從五,故曰“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
  虞翻曰:孚五,謂二也。攣,引也。巽為繩。豫、艮為手。二失位,五欲其變,故曰“攣如”。以,及也。五貴,稱富。鄰,謂三。兌西震東,稱鄰。二變承三,故富以其鄰,《象》曰“不獨(dú)富”。二變?yōu)榧葷?jì),與東西鄰?fù)x。

  《象》曰:有孚攣如,不獨(dú)富也。
  《九家易》曰:有信,下三爻也。體巽,故“攣如”,如謂連接其鄰。鄰,謂四也。五以四陰作財(cái),與下三陽共之,故曰“不獨(dú)富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得載,婦貞厲。
  虞翻曰:既,已也。應(yīng)在三??菜阌?。巽為處,謂二已變,三體坎雨,故“既雨既處”??苍茝?fù)天,坎為車,積載在坎上,故上得積載。巽為婦,坎成巽壞,故“婦貞厲”。

  月幾望,君子征兇。
  虞翻曰:幾,近也。坎月離日,上已正,需時(shí)成坎,與離相望。兌西震東,日月象對,故“月幾望”。上變陽消,之坎為疑,故“君子征,有所疑”矣。與歸妹、中孚“月幾望”義同也。

  《象》曰:既雨既處,得積載也。
  虞翻曰:巽消承坎,故“得積載”??擦?xí)為積也。

  君子征兇,有所疑也。
  虞翻曰:變坎為盜,故“有所疑也”。

  《序卦》曰:物畜然后有禮,故受之以履。
  崔覲曰:履,禮也。物畜不通,則君子先懿文德,然后以禮導(dǎo)之,故言“物畜物后有禮”也。

  (兌下乾上)。履:履虎尾,不咥人。亨,利貞。
  虞翻曰:謂變訟初為兌也。與謙旁通。以坤履乾,以柔履剛,謙坤為虎,艮為尾,乾為人,乾兌乘謙,震足蹈艮,故“履虎尾”。兌說而應(yīng)虎口,與上絕,故“不咥人”。剛當(dāng)位,故通。俗儒皆以兌為虎,乾履兌,非也。兌剛鹵,非柔也。

  《彖》曰:履,柔履剛也。
  虞翻曰:坤柔乾剛,謙坤籍乾,故“柔履剛”。
  荀爽曰:謂三履二也。二五無應(yīng),故無元。以乾履兌,故有通。六三履二非和正,故云“利貞”也。

  說而應(yīng)乎乾,
  虞翻曰:說,兌也。明兌不履乾,故言應(yīng)也。
  《九家易》曰:動(dòng)來為兌為應(yīng)上,故曰“說而應(yīng)乎乾”也。以喻一國之君,應(yīng)天子命以臨下。承上以巽,據(jù)下以說,其正應(yīng)天,故虎為之“不咥人”也。

  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九家易》曰:虎尾,謂三也。三以說道履五,之應(yīng)上順于天,故“不咥人,亨”也。能巽說之道,順應(yīng)于五,故雖踐虎,不見咥噬也。太平之代,虎不食人,亨謂于五也。

  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虞翻曰:剛中正,謂五。謙震為帝。五,帝位,坎為疾病,乾為大明。五履帝位,坎象不見。故“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虞翻曰:君子,謂乾。辯,別也。乾天為上,兌澤為下。謙坤為民,坎為志。謙時(shí)坤在乾上,變而為履。故“辯上下,定民志也”。

  初九:素履,往無咎。
  虞翻曰:應(yīng)在巽,為白,故“素”。履四失位,變往得正,故“往無咎”。初已得正,使四獨(dú)變,在外稱往。《象》曰:“獨(dú)行愿也”。

  《象》曰:素履之往,獨(dú)行愿也。
  荀爽曰:初九者,潛位。隱而未見,行而未成。素履者,謂布衣之士,未得居位,獨(dú)行禮義,不失其正,故“無咎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虞翻曰:二失位。變成震,為道、為大涂,故“履道坦坦”。訟時(shí)二在坎獄中,故稱幽人。之正得位,震出兌說,幽人喜笑,故“貞吉”也。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虞翻曰:雖幽訟獄中,終辯得正,故“不自亂”。

  六三:眇而視,跛而履,
  虞翻曰:離目不正,兌為小,故“眇而視”。視上應(yīng)也。訟坎為曳。變震時(shí),為足。足曳,故跛而履。俗儒多以兌刑為跛,兌折震足,為刑人見刑斷足者,非為跛也。
  履虎尾,咥人,兇。
  虞翻曰:艮為尾,在兌下,故“履虎尾”。位在虎口中,故“咥人兇”。既跛又眇,視步不能,為虎所嚙,故“咥人兇”?!断蟆吩唬骸拔徊划?dāng)也”。

  武人為于大君。
  虞翻曰:乾象在上,為武人。三失位,變而得正,成乾。故曰“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象》曰:眇而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而履,不足以與行也。
  侯果曰:六三,兌也?;ビ须x巽,離為目,巽為股。體俱非正,雖能視,眇目者也。雖能履,跛足者也。故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跛能履,不足以與行”。是其義也。

  咥人之兇,位不當(dāng)也。
  案:六三為履卦之主。體說應(yīng)乾,下柔上剛,尊卑合道,是以“履虎尾,不咥人,通”。今于當(dāng)爻以陰處陽,履非其位,互體離兌,水火相刑。故獨(dú)唯三被咥,兇矣。

  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案:以陰居陽,武人者也。三互離爻,離為響明,為于大君,南面之象,與乾上應(yīng),故曰“志剛”。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
  虞翻曰:體與下絕,四多懼,故“愬愬”。變體坎,得位,承五應(yīng)初,故終吉?!断蟆吩唬骸爸拘幸病薄?br />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侯果曰:愬愬,恐懼也。履乎兌主,履虎尾也。逼近至尊,故恐懼。以其恐懼,故“終吉”也。執(zhí)乎樞密,故“志行”也。

  九五:夬履,貞厲。
  虞翻曰:謂三。上已變,體夬象,故“夬履”。四變五,在坎中也,為上所乘,故“貞厲”。《象》曰:“位正當(dāng)也”。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dāng)也。
  干寶曰:夬,決也。居中履正,為履貴主。萬方所履,一決于前,恐決失正,恒懼危厲。故曰“夬履貞厲,位正當(dāng)也”。  上九:視履考詳,其旋元吉。
  虞翻曰:應(yīng)在三,三先視上,故上亦視三。故曰“視履考詳”矣。考,稽。詳,善也。乾為積善,故“考詳”。三上易位,故“其旋元吉”?!断蟆吩唬骸按笥袘c也”。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盧氏曰:王者履禮于上,則萬方有慶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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