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九 咸、恒

周易尚氏學 作者:


  咸。亨。利貞。取女吉。

  咸感也。歸藏曰欽。詩秦風憂心欽欽。傳思望之。心中欽欽然。蓋以少男仰求少女。有欽慕之情。是欽亦有感意。與咸義同。六爻皆有應。故曰亨利貞。少女在前。肖男在后。而艮為求。兌為悅。艮男求女。兌悅應之。得婚姻之正。故曰取女吉。

  象曰。咸。感也。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悅。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萬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夫下和平。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否三上交。故曰柔上而剛下。山澤通氣。故曰二氣感應以相與。艮止兌悅。故曰止而悅。兌上艮下。故曰男下女。天地感即陰陽和合。和合則萬物生。圣人感人則仁義兼施。仁義俠(左水)則天下和平。蓋天地萬物之事。莫不由感而通。由感而成。而其所以能感之故則情也。故曰其情可見。

  象曰。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艮為君子。艮男下兌女。卑以自牧。故曰以虛受人。虞翻曰。否坤為虛。乾為人。今坤虛。三受上。故以虛受人。

  初六。咸其拇。

  拇。釋文馬鄭薛云。足大指也。初在下震交。故曰成其拇。咸及拇。則欲行矣。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外謂四。初應在四。初四相上下。則各當其位。足者人所恃以行。今感在拇。故欲之外也。巽伏故亦為志。見易林。亦失傳象也。

  六二。成其腓。兇。居吉。

  脛腓所恃以行。感及于腓。則欲前進。乃進而兇者何也。按二當位。承陽有應。與革二至上同。革六二征吉。此應與之同。然而兇者。以革義取革新。故利于征。若咸則義取陰陽相感。感在五為正應。乃三四亦陽。二獨與五。則為三四所忌。故動兇居吉。此與同人六二同。二同于五。原為正應。然而吝者。以三四亦陽。二不與同而獨同五。則招忌也。其故皆在三四。近比三則失五之正應。遠應五則有近不承陽之嫌。遁六二蟄以牛革。亦戒其動。以遁二與同人咸體同也。腓。說文脛端(左月)也。喘(左月)。說文腓腸也。段玉裁云。腓腸謂脛骨后之肉。腫之言肥。似中有腸者。故曰腓腸。按段釋腓腸。至為明晰。即今俗所謂腿肚也。莊子天下篇。禹腓無跋(左月)。注跋(左月)細毛也。腓因勞受摩揩。故跋(左月)不生。然則腓為脛肚明矣。人之行恃脛。感及于脛。必前進矣、進則有咎。故曰兇。居則不動而承陽。故曰居吉。此爻兇義。鮮有詳其故者。崔憬謂二應五。失艮止義。惠棟謂二比三。失五正應。義皆未備。

  象曰。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二承陽有應。當位。本無兇理。象辭恐人生疑。故釋其故。言爻辭雖云動兇居吉。然陰順陽為天職。六二但上承諸陽。亦無害也。傳意似重近取。不必遠應也。翼經之大。莫過于是。

  九三。咸其股。執(zhí)其隨。往吝。

  巽為股。股在腓上。故咸及于股。陽遇陽則窒。上雖有應。不能往也。往則為四五所忌而吝生矣。若初二則隨三者也。三下履重陰。止于是可矣。執(zhí)者止也。止于三下比于陰。不必前進。否則吝窮也。

  象曰。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zhí)下也。

  股所以行。故曰不處。巽為志。乾為人。言初二志在隨三。故三之所執(zhí)。宜于下也。

  九四。貞吉?;谕?。憧憧往來。朋從爾思。

  四不當位。承乘皆陽。故必貞定無為。方免悔吝。朋謂初。爾謂四。憧撞思不定也。蓋四來應初則三害之。初往應四。則二害之。故初四不宜動。宜靜。然阻愈多則感愈切。朋從爾思者。言初不得應陽。而慕思四也。

  象曰。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下系云。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兇?;蚝χ?。三近四。二近初。然三亦陽。為四敵。二亦陰。為初敵。故二三為初四害。知其害而不動。害斯免矣。故曰未感害也。初四相上下成離。離為光大。今不能相上下。故曰未光大。

  九五。咸其每(左月)。無悔。

  每(左月)。說文背脊肉也。鄭虞同。伏艮。艮為背。故曰咸每(左月)當位得中。故無悔。感居人身之上。故象曰志末。末謂上六。言九五感上。近而無阻。故無悔也。案五正應在二。而舍二感上者。以三四害之也。

  象曰。咸其每(左月)。志末也。

  大過云。本末弱。以上為末也。茲曰志末。謂五為三四所阻。不能應二。故舍遠取近。感在上也。

  上六。咸其輔頰舌。

  虞翻曰。耳目之間日輔頰。按說文。輔。人頰車也。頰。面旁也。左傳輔車相依注。輔輸頰。車牙車。正義云。易以輔頰舌三進并言。則三物也。故鄭注頤卦云。頤者口車輔也。震動于下。又止于上??谲噭佣?。因輸嚼物以養(yǎng)人。按鄭所謂口車即牙車。牙車在口下。故曰動而上。輔在口上。故曰因輔嚼物以養(yǎng)人。是輔與牙車對。在口中,頰在面旁。居口上。與頤連。不過頰在上。頤在下。頰以骨言。頤以肉言耳。是輸與頰確為二物。又皆為口之屬。故與舌并言。兌為口為言。輔頰舌皆兌象。所用以言者。感及于是。則言說多矣。故象日滕口說。來矣鮮云。舌動則輔應而頰隨之。三者相須用事。皆所以言者。皆兌象。

  象曰。咸其輔頰舌。泰(左月)口說也。

  釋文。滕達也。九家作乘。虞作滕。鄭云送也。按鄭虞說非也。朱子云。滕與騰通。即達也。李鼎祚本正作騰。

  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咸男下女。男求女。得婚姻之正。夫婦之道既立。則長男在前。長女在后。夫倡婦隨。終身以之。故受之以恒。恒常也。久也。卦六爻皆有應。故亨利貞。易林大畜之未濟云。乾坤利貞。乳生六子。利貞者和合也。二五應初承重陽。四臨重陰。故曰利有攸往。虞翻謂終變成益者是也。

  象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恒亨無咎利貞。久于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巳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大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泰初四相上下成震巽。故曰剛上而柔下。震巽相反復。乾坤者震巽之終。震巽者乾坤之始。故曰終則有始。蠱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終則有始。與此理同也。夫婦者天地也。天地之道。循環(huán)往來。恒久不已。乾為日。兌為月。日月久照。恒也。震為春。巽為夏。兌秋。乾冬。四時反復。無有窮期。恒也。乾為圣人。震巽為草木。故曰萬物之情。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雷風同聲相應??沙?删谩A⒍追?。則不恒矣。故此卦六爻皆有應。而爻辭皆不取。論語有勇知方。注。方義也。立不易方。即蹈義而行。無或違也。

  初六??:?。貞兇。無攸利。

  浚深也。虞翻云。乾初為淵故深。深謂陽。乃泰初陽上居四。四陰下居初。雖皆失位。而仍有相求相交之象。故曰浚恒。乃四陽為二三所隔。不能應初。若初則可應四也。惟初遠應四。則有近不承陽之嫌。為二三所忌。故曰貞兇。無攸利。貞卜問。巽為利也。

  象曰??:阒畠?。始求深也。

  又在初稱始。宜靜不宜動。況陰居初失位。尤不宜動。以違恒久之義。乃初六求與四陽交。不知二三之有厲。故曰浚恒之兇。始求深也。言兇之故在初六求與四交也。焦氏易林泰之恒云。蔡倏適楚。流連江濱。逾日歷月。思其后君。糞為草莽。故為蔡。叢木為楚。故震為楚。言初求四。故曰蔡侯適楚。乾為江海。初在乾下。故曰流連江濱。乾為日兌為月。初前臨乾兌。故曰逾日歷月。初求交四。震為君。故曰思其后君。林詞專釋此爻與四之關系。而曰思其后君。釋求深之義。尤為明白。故本焦義以為詁。

  丸二?;谕?。

  二不當位。前臨重陽。宜有悔矣。然得中位。進雖不利。中正自守,亦無悔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乾為久。為三四所隔。不能應五。故久于中。卦以恒為義。久中故悔亡。

  九三。不恒其德?;虺兄?。貞吝。

  乾為德。三承乘皆陽。宜靜不宜動。倘亟于應上。而四或害之。則羞吝生矣。故貞吝也。又三居巽上。下橈。進退不定。亦不恒之一因也。

  象曰。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乾為德。承乘皆陽。進退有阻。故曰無所容。

  九四。田無禽。

  震為田獵。禽獲也。下應初。三二遇敵。受阻。故無禽。按四前臨重陰。例之豫四。大壯解豐。四爻皆吉。茲獨不吉者。卦以恒久貞定為義。故不取利往也。

  象曰。大非其位。安得禽也。

  乾為久。乾四失位。故曰久非其位。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兇。

  二五為夫婦。乾為德。六五下遇重陽。而正應在九二。通利極矣。陰得陽應。終身順承。故貞婦人吉。乾為夫。大過九二。老夫得女妻是也。故夫子謂九二。六五者九二之婦。本為正應。然二著應五而從婦。則三四遇敵。橫犯災難。故曰夫子兇。大畜初九曰。不犯災。需初九曰。不犯難行。二卦初九。皆有正應。而皆二三得敵。故日災難。茲與之同。

  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兇也。

  五應二。故曰從一而終。坤為義。乾制義者也。陽得陰應。本無足貴。況應之而犯災難乎。故曰從婦兇也。

  上六。振恒。兇。

  上六居動之極。故日振恒。振起也。卦以貞靜恒久為義。振則于恒德或違。故兇。

  象曰。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交至上而窮。不宜動。大謂三。三欲應上。為四所隔。故曰大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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