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六經(jīng)統(tǒng)論二十二問
問曰。傷寒三陽受病。傳經(jīng)何如。素問三十一篇曰。傷寒一日。
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挾鼻絡于目。故身熱目疼而鼻干。不得臥也。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
其脈循脅。絡于耳。故胸脅痛而耳聾。三陽經(jīng)絡皆受其病。未入于臟??珊苟选?br />
問曰。三陰受病。傳經(jīng)如何。素問曰。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于嗌。故腹?jié)M而嗌干。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于肺。
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于肝。故煩滿而囊縮。
問曰。三陰可下何如。仲景曰。三陰皆受病。已入于腑??上露?。
問曰。汗下系乎經(jīng)?;蛳抵?。何也。雍曰。日。猶經(jīng)也。大抵受病。皆有常變。其經(jīng)與日不相應者。則變也。循常則易治。既變則難通。然變當從證。??蓮娜?。故素問又曰。若其未滿三日者??珊苟选F錆M三日者??尚苟选4搜猿5酪?。
問曰。經(jīng)言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何也。雍曰。六七日傳經(jīng)皆遍。陰陽俱受病已。故重者死也。素問曰。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營衛(wèi)不行。五臟不通則死是也。故經(jīng)又言。治之法各通其臟脈。
病日衰已。如是則五臟不通則死。通其臟脈。則病衰也。
問曰。經(jīng)言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雍曰。此謂傷寒循常無變者。故素問曰。其不兩感于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手共粷M。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此所以愈者。皆十日以上也。(仲景。十一日渴止下無不滿。十二日大氣皆去下有病人精神爽慧也。)問曰。十二日以上不愈者。何也。仲景曰。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尺寸陷者。大危。若更感異氣。變?yōu)樗≌摺.敻鶕?jù)后壞病證而治之。若脈陰陽俱盛。重感于寒。變成溫瘧。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遇于風。變?yōu)轱L濕。陽脈洪數(shù)。陰脈實大。更遇溫熱。變?yōu)闇囟?。為病最重也。陽脈濡弱。陰脈弦緊。更遇溫氣。變?yōu)闇匾摺R源硕瑐诤?br />
發(fā)為溫病。脈之變證。方治如說。(龐氏。溫疫作濕溫為當。)問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王氏曰。巨大也。)何他。素問曰。
巨陽者。諸陽之屬也。(皆有所屬)其脈連于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
又評熱論曰。巨陽主氣。故先受邪也。
問曰。兩感于寒者何如。素問曰。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其兩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干而煩滿。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jié)M身熱。不欲食。譫語。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問曰。素問又言三日乃死。何也。雍曰。即前所謂六日死也。何以言之。兩感之病。陰陽表里兩經(jīng)俱傳。至三日。則六經(jīng)陰陽已傳盡。水漿不入口。不知人。是時五臟已盡傷。六腑已不通。營衛(wèi)已不仁。如是之后。三日乃死。帝疑之。故再舉問。岐伯謂是時陽明之氣獨未盡。故又三日而后死。是以其言曰。陽明者。十二經(jīng)脈之長也。
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夫不知人者。則兩感陰陽俱傳。三日之證也。陽明為諸經(jīng)之長。其血氣盛。所以滋養(yǎng)諸經(jīng)。其血氣已散入諸經(jīng)者。各隨其經(jīng)絕矣。其在陽明未散入諸經(jīng)者。
又須三日而后乃盡。以是知六日者。三日傳陰陽諸經(jīng)。又三日陽明之氣方盡。是為六日。而世之讀經(jīng)者。以六日為陰陽再傳經(jīng)而死。若陰陽尚能再傳。則不死矣。其曰三日死者。又別為陽明氣血隨邪而盡之說。與六日不相通。其誤甚矣。
問曰。傷寒獨傳足陰陽六經(jīng)。何也。孫真人云。人有五臟。心肺二臟經(jīng)絡。所起在手十指。肝腎與脾三臟經(jīng)絡。所起在足十趾。夫風毒之氣。皆起于地。地之寒暑風濕。皆作蒸氣。足常履之。所以中人必中于足。雍曰。此孫真人感風毒之論。傷寒之感。亦無以異也。
問曰。傷寒三陽受病。傳不傳可見否。仲景曰。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shù)急者。為傳也。
又曰。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問曰。三陰經(jīng)傳不傳可見否。仲景曰。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不受邪則不傳矣。
問曰。六經(jīng)于臟腑何屬也。雍曰。足太陽。膀胱經(jīng)也。足陽明。胃經(jīng)也。足少陽。膽經(jīng)也。此三腑者。皆為陽也。足太陰。脾之經(jīng)也。足少陰。腎之經(jīng)也。足厥陰。肝之經(jīng)也。此三臟。皆為陰也。陽為表。陰為里。故足太陽與足少陰為表里。腎與膀胱也。足陽明與足太陰為表里。脾與胃也。足少陽與足厥陰為表里。肝與膽也。
問曰。愿聞六經(jīng)之所起。雍曰。本于靈樞之言。未可遽詳也。朱氏活人書可見。其略云。足太陽膀胱。起于目內。上頭。連于風府。
分為四道。下項。并正別脈上下六道。以行于背。與身為經(jīng)。太陽之經(jīng)。為諸陽主氣?;蛑泻?。必發(fā)熱而惡寒。緣頭項腰脊。足太陽經(jīng)所過處。今頭項痛。腰脊強。身體疼。其尺寸脈俱浮者。故知太陽經(jīng)受病。此其大略也。
問曰。陽明經(jīng)何如。朱氏曰。足陽明胃之經(jīng)。從鼻起。挾于鼻。絡于目。下咽。分為四道。并正別脈六道。上下行腹。綱維于身。蓋諸陽在表。陽明主肌肉。絡于鼻。故病患身熱。目疼。鼻干。不得臥。其脈尺寸俱長者。故知陽明經(jīng)受病。
問曰。少陽經(jīng)何如。朱氏曰。足少陽膽之經(jīng)。起目外。(外當作銳)絡于耳。分為四道。下缺盆。循于脅。并正別脈六道上下。主經(jīng)營百節(jié)。流氣三部。故病患胸脅痛而耳聾?;蚩诳嘌矢??;蛲鶃砗疅岫鴩I。其脈尺寸俱弦者。知少陽經(jīng)受病也。
問曰。太陰經(jīng)何如。朱氏曰。足太陰脾之經(jīng)。為三陰之首。其脈布于脾胃。絡于嗌喉。故病患腹?jié)M而嗌干。其脈尺寸俱沉細者。知太陰經(jīng)受病也。
問曰。少陰經(jīng)何如。朱氏曰。足少陰腎之經(jīng)。其脈起于足小趾之下。斜趣足心。別行者入跟中。上至股內后廉。貫腎絡膀胱。直行。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系舌本。傷寒熱氣入于臟。流入于少陰之經(jīng)。
少陰主腎。腎惡燥。故渴而引飲。又經(jīng)發(fā)汗吐下以后。臟腑空虛。津液枯竭。腎有余熱亦渴。故病患口燥舌干而渴。其脈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
問曰。厥陰何如。朱氏曰。足厥陰肝之經(jīng)。厥者盡也。靈樞經(jīng)亥為左足之厥陰。戌為右足之厥陰。兩陰俱盡。故曰厥陰。夫陰盡為晦。陰出為朔。厥陰者。以陰盡為義也。其脈循陰器而絡于舌本。脈弗營則筋急。筋急則引舌與卵。故唇青舌卷而囊縮。凡病患煩滿而囊縮。其脈尺寸俱微緩者。知厥陰經(jīng)受病也。
問曰。六經(jīng)之脈狀何如。仲景曰。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尺寸俱沉細者。
太陰受病也。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
問曰。陽明厥陰之義何也。素問七十四篇曰。陽明何謂也。岐伯曰。兩陽合明也。厥陰何謂也。岐伯曰。兩陰交盡也。
[卷四] 太陽經(jīng)證治上九十五條
雍曰。自此以下。皆仲景本論。更不設問??肿谭毖浴5谠恢倬霸?。繼則又曰而已。其他書所言。及有疑者。方設問以答之。本論有仲景原答問者。則首曰仲景問曰是也。其次并根據(jù)仲景本論。
先后不復易云。
仲景曰。脈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fā)。以其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又曰。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又曰。太陽病。發(fā)熱。汗出。惡風。脈緩(謂浮而緩)者。名曰中風。
又曰。太陽病?;蛞寻l(fā)熱?;蛭窗l(fā)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王叔和曰。太陽病。脈浮而數(shù)??砂l(fā)其汗。屬桂枝湯。
又曰。太陽病未解。其脈浮弱。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又曰。太陽病。頭痛發(fā)熱。汗出惡風。若惡寒。屬桂枝證。汗出惡寒。亦屬桂枝。常穎士器之補治論曰。汗出惡風。宜桂枝湯。無汗惡寒。宜麻黃湯。雍曰。中風傷寒二證。本以有汗無汗而分。桂枝麻黃二湯。亦分有汗無汗而用。故汗出亦有惡寒者。亦屬中風。王叔和亦用桂枝。不以惡寒而改用麻黃者。謂其有汗也。
問曰。太陽一經(jīng)。何其或有汗或無汗也。雍曰。系乎營衛(wèi)之氣也。營行脈中。衛(wèi)行脈外。亦以內外和諧而后可行也。風邪之氣。中淺則中衛(wèi)。中衛(wèi)則衛(wèi)強。衛(wèi)強不與營相屬。其悍之氣。隨空隙而外出。則為汗矣。故有汗者。衛(wèi)氣遇毛孔而出者也。寒邪中深。則涉衛(wèi)中營。二氣俱受病。無一強一弱之證。寒邪營衛(wèi)相結而不行。則衛(wèi)氣無自而出。必用藥發(fā)其汗。然后邪去而營衛(wèi)復通。故雖一經(jīng)。有有汗無汗二證。亦有桂枝解表麻黃發(fā)汗之治法不同也。仲景論營衛(wèi)和不和。俱見于后。
千金曰。傷寒一日。太陽脈弱。至四日。太陰脈大。
仲景曰。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shù)急者。為傳也。常器之曰。宜辨中風傷寒。有汗無汗。用麻黃桂技二湯。孫真人曰。太陽病三四日。不吐下。見芤。乃汗之。
又曰。太陽病。發(fā)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若發(fā)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fā)黃色。劇則如驚癇。時螈。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常器之補治論曰。轉下火熏。皆為逆也??砂谆⒓尤藚?、桂枝柴胡各半湯、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雍曰。救逆湯治被火熏則無疑。桂枝柴胡各半湯。即柴胡桂枝湯也。然有三證。汗多亡陽。外證未去。雖譫語。亦不可下。當和營衛(wèi)。通津液。用柴胡桂枝湯。此未被下時可用也。若已發(fā)汗。又復下之。小便不利??识粐I。此為未解。宜柴胡桂枝干姜湯。此被下后。小便不利而渴者??捎靡病H魝司湃?。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用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此被下后。小便不利。有煩驚證者。可用也。惟白虎加人參湯。治大渴飲水。口干舌燥。無表證者。可服。脈浮。表未解者。不可服。今溫病風溫。表未解者。皆脈浮。則不可服明矣。白虎加人參。本治里熱太陽發(fā)熱而渴。非里熱不可服。故今去之。
又曰。病有發(fā)熱惡寒者。發(fā)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fā)于陰也。發(fā)于陽者。七日愈。發(fā)于陰者。六日愈。以陽數(shù)七。陰數(shù)六故也。龐氏曰。發(fā)于陽者。隨證用汗藥攻其表。發(fā)于陰者。用四逆輩溫其內。
又曰。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jīng)盡故也。若欲作再經(jīng)者。針足陽明。(龐云補三里穴)使經(jīng)不傳則愈。問曰。經(jīng)言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而論。言七日以上自愈何也。雍曰。感之重而證有變異者死。感之輕而證無變異者自愈也。
又曰。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龐注云。方言曰。南楚疾愈?;蛑^之瘥?;蛑^之了。)又曰。病患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朱氏曰。熱在皮膚者。
表熱里寒。宜先與陰旦湯。寒已。次以小柴胡加桂以溫其表。寒在皮膚者。表寒里熱。宜先以白虎加參湯除熱。次以麻桂各半湯解其表。
大抵病有標本。治有先后。表熱里寒。脈必沉而遲。手足微厥。下利清谷也。所以陰證亦有發(fā)熱者。四逆湯、通脈四逆湯主之。表寒里熱者。脈必滑而厥。口燥舌干也。所以少陰惡寒而蜷。時時自煩。不欲濃衣。用大柴胡湯下之而愈。雍曰。皮膚固為表而骨髓為里。有二說。所以仲景不直言表里。而曰皮膚骨髓也。夫表里者。人身之陰陽也。靈樞六篇曰。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在內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今朱氏雖從表里法治之。然是以在內治里之法。而治在外之里也。常器之只用桂枝麻黃各半湯。雖亦有理。又疑麻黃雖能和營衛(wèi)。而不至骨髓。朱氏似失之深。常氏似失之淺。宜于二者之間消息用藥?;蛴弥焓现?。則少與之。用常氏之藥。則多與之可也。
又曰。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fā)。陰弱者汗自出。
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fā)熱。鼻鳴干嘔者。桂枝湯主之。千金翼曰。太陽中風。發(fā)熱而惡寒。
又曰。太陽病。頭痛發(fā)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項背強ktkt。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下之后。其氣上沖者。可與桂枝湯。若不上沖者。不可與之。
又曰。太陽病三日。已發(fā)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
隨證治之。
又曰。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fā)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之。常須識此。勿令誤也。常器之云??陕辄S湯。
又曰。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又曰。喘家作桂枝湯。加濃樸杏子佳。
又曰。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后必吐膿血也。常氏曰??煞愐炙幍攸S湯。雍曰。見膿血而后可服。
又曰。太陽病。發(fā)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千金云。桂枝湯加附子一個炮即是。龐氏曰。若小便數(shù)。切不可行此湯。宜用芍藥甘草湯。若誤行桂枝加附子湯攻表。則咽干煩躁。
厥逆嘔吐者。作甘草干姜湯與之。以復陽氣。若厥愈足溫。更與芍藥甘草湯。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微溏則譫語止。雍曰。此仲景治自汗小便數(shù)之法。龐氏以治發(fā)汗漏不止小便數(shù)。其證實一也。
又曰。太陽病。下之后。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桂枝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fā)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fā)。脈微緩者。
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fā)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又曰。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雍曰。仲景云。太陽受病。上連風府。故治傷寒以風府為要穴。風池次之。然風府近腦戶?;蛞刹桓掖獭T诜ㄓ纸?。風池則灸刺皆無禁也。
又曰。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似瘧。日再發(fā)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又曰。服桂枝湯。大汗出后。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發(fā)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fā)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千金云。不可發(fā)汗。
又曰。服桂枝湯?;蛳轮?。仍頭項強痛。翕翕發(fā)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術湯主之。
又曰。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shù)。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煩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fā)汗。復加燒針者。四逆湯主之。(見九卷)仲景問曰。證象陽旦。(陽旦即桂枝異名)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干。兩脛拘急而譫語。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后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則為風。大則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證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jīng)。亡陽故也。厥逆。咽中干。煩躁。陽明內結。譫語煩亂。更飲甘草干姜湯。夜半陽氣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語。故知病可愈。雍曰。此一段問答。重解釋前段誤用桂枝加附子之證。按法治之。謂令服桂枝湯也。以此推之。則證象陽旦者。小便不利。則用桂枝加附子湯。小便數(shù)。則用甘草干姜湯、芍藥甘草湯。惟以小便為準耳。龐氏曰。兩脛攣。小便數(shù)。仍汗出。為津液少。不可誤行桂枝湯。宜補虛退熱。用芍藥甘草湯通治。
又曰。太陽病。項背強ktkt。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
又曰。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一云。用葛根茯苓黃連湯。方未見。疑即葛根黃芩黃連湯。)又曰。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千金云。葛根湯中加半夏半升。
又曰。太陽病。桂枝證。醫(y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頭痛發(fā)熱。身疼腰痛。骨節(jié)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又曰。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問曰。太陽病論有言至七日以上。有言十日已去。若此之類。未知傳經(jīng)與不傳經(jīng)也。雍曰。究其意。義雖可見。又當以脈證辨之。且如七日以上自愈者。謂六日傳經(jīng)已遍而無變異也。十日已去。設有胸滿脅痛者。是傳陽明也。其脈浮而無他證者。只在太陽不傳。故仲景猶用麻黃也。所以朱氏言寒邪中人。不必皆始于太陽。兼有首尾止在一經(jīng)。或間傳一二經(jīng)。不可以一理推。但據(jù)脈與外證治之。若過日多。脈大浮數(shù)。按之不足者。尚責太陽。發(fā)汗而愈。此即仲景十日已去脈但浮者。服麻黃湯之意也。有汗者何如。曰。詳證于諸桂枝湯中選用之。朱又云。不必皆始于太陽者何如。曰。雍雖未之見。在理應有之。須證脈可辨。如感疾頭不甚痛。即非太陽也。蓋感病之變異者也。如巨陽先受邪。則世俗謂之正傷寒也。
仲景曰。太陽中風。脈浮緊。發(fā)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此為逆也。雍曰。中風而脈浮緊。是中風見寒脈也。故可服。
若脈微弱。則非寒脈。又汗出惡風。亦皆中風證。故不可服。設服之。
則汗漏不止。筋惕肉而死。筋惕肉者。以亡陽故也。其詳別見可汗門中。
又曰。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fā)之。雍曰。傷寒而脈浮緩。是傷寒見風脈也。少陰里證。大青龍發(fā)表藥。故無少陰證者可服。少陰??谠锷喔啥适且病}嬍显?。
當作無太陰證。且仲景于不可發(fā)汗證中。已言少陰病不可發(fā)汗。況用大青龍湯。尤為不可。則此用少陰字為無疑。而龐氏因脈證相似。
乃云當作太陰證。雖龐氏之誤。然太陰病亦不可發(fā)汗。三陰皆不可服。特少陰最為緊急耳。仲景大青龍湯。惟此兩證。以其汗出亡陽太暴。善醫(yī)者復不敢用。往往臨時審證。以他藥代之。若用桂枝麻黃各半湯亦好。惟是力緩。宜多服和解之。
又曰。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干嘔發(fā)熱而咳?;蚩??;蚶??;蛞;蛐”悴焕俑?jié)M?;虼摺P∏帻垳髦?。
又曰。傷寒。心下有水氣??榷⒋0l(fā)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此寒氣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又曰。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濃樸杏子湯主之。千金云。宜桂枝湯。一云麻黃湯。
又曰。太陽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先發(fā)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
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fā)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fā)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fā)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脈浮緊。發(fā)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又曰。二陽并病。太陽初得病時。發(fā)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xù)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
如此可小發(fā)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郁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fā)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郁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
故也。更發(fā)汗則愈。何以知汗不徹。以脈澀。故知之。龐氏云。宜麻黃湯。雍曰。龐氏在陽明。以古本差誤。仍改本。
又曰。脈浮數(shù)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fā)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里虛。須表里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常器之云。汗不出者??膳c小柴胡湯。雍曰。若心下悸而煩。宜小建中湯。表里俱虛。宜桂枝麻黃各半湯。設若用柴胡和解。亦宜用柴胡桂枝和其營衛(wèi)以通津液。此證是下后里虛。故仲景待其氣復。津液自和而汗出。不必更用藥。此一證。非有證無治。其不用藥。便是治法也。常氏必欲和解之。疑其用藥太重。故雍以柔劑少殺其力。庶幾得中。要之能少忍。待其自和。從仲景不用藥法為上也。
又曰。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謂發(fā)汗也)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fā)汗。何以知其然。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雍曰。此一證與前證略相似。宜小建中湯。次則柴胡桂枝湯。又不若待其別見證而治之。蓋前證是下后證。當無別證出。故仲景不用藥。此證是汗前證。須別有證出。故不若少待之。既知血少。不可便用小柴胡湯也。
又曰。脈浮者。病在表??砂l(fā)汗。宜麻黃湯。
又曰。脈浮而數(shù)者。可發(fā)汗。宜麻黃湯。
又曰。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wèi)。寒則傷營。營衛(wèi)俱病。骨節(jié)煩疼??砂l(fā)其汗。宜麻黃湯。
又曰。病常自汗出者。此為營氣和。營氣和者外不諧。以衛(wèi)氣不共營氣和諧故耳。以營行脈中。衛(wèi)行脈外。復發(fā)其汗。營衛(wèi)和則愈。
宜桂枝湯。
問曰。營氣既和。何為自汗出也。雍曰。平人營衛(wèi)之氣。常自和也。設衛(wèi)中于風。而營不中于寒。是衛(wèi)有邪氣。而營無邪氣也。有邪氣者強。無邪氣者弱。一強一弱。故營不得與衛(wèi)氣諧和而獨和。則衛(wèi)氣無所根據(jù)。以悍無所根據(jù)之氣。又以邪氣濟之。兩氣盈溢。溪谷不能容。營深而衛(wèi)淺。故衛(wèi)氣于皮膚間。不得內合于營。而外見隙穴。則出為自汗也。用桂枝解其肌。則衛(wèi)之邪氣去。衛(wèi)無邪氣。則其氣自衰。自然還內與營和而汗止矣。
仲景曰。病患臟無他病。時發(fā)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wèi)氣不和也。先其時發(fā)汗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又曰。傷寒脈浮緊。不發(fā)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
又曰。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不可與之。當須發(fā)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常器之云?;蛞善湔`也。設須發(fā)汗。當用麻黃湯。不然。用桂枝麻黃各半湯。取其小小汗出而已。雍曰。仲景書。桂枝無治衄法。
麻黃有治衄法。故此一證。常氏疑其有誤而改用麻黃也。設若頭不痛。則不衄。不衄則不可用麻黃。故宜桂枝麻黃各半湯。取小汗而已。更宜以有汗無汗決之。仲景書安得無傳寫之誤也。
又曰。傷寒發(fā)汗。解。半日許。復煩。其脈浮數(shù)者??筛l(fā)汗。宜桂枝湯主之。雍曰。須言半日許者。以過此而復煩。即屬勞復。不用桂枝湯也。
又曰。凡病。若發(fā)汗。若吐??嘞?。若亡血亡津液。陰陽自和者。
必自愈。雍曰。言凡者。不止謂傷寒也。若傷寒未和者。少待其和。或須藥。可柴胡桂枝湯少與之。不必用小柴胡也。
又曰。大下之后。復發(fā)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者。必自愈。雍曰。不必更以藥利其小便。自待其通則愈。
又曰。下之后。復發(fā)汗。必振寒。脈微細。所以然者。以內外俱虛故也。常氏曰。素無熱人。可與芍藥附子湯。有熱人??膳c黃建中湯。
又曰。下之后。復發(fā)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
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干姜附子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后。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姜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膳c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后。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后。腹脹滿者。濃樸生姜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
又曰。傷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fā)汗則動經(jīng)。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術甘草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后。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雍曰。虛者。芍藥甘草附子湯。
又曰。太陽病。發(fā)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
又曰。發(fā)汗已。脈浮數(shù)。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又曰。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又曰。中風發(fā)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里證??视嬎?。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又曰。未持脈時。病患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
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fā)汗。虛故如此。常器之云。素無熱人??膳c芍藥附子湯。素有熱人??膳c黃建中湯。
又曰。發(fā)汗后。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常云??膳c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又曰。發(fā)汗后。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fā)汗。必吐下不止。常云??膳c半夏茯苓湯。
又曰。發(fā)汗吐下后。虛煩不得眠。若劇者。必反復顛倒。心中懊。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姜豉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
又曰。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豉湯主之。
又曰。傷寒下后。心煩腹?jié)M。臥起不安者。梔子濃樸湯主之。
又曰。凡用梔子湯。病患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
又曰。太陽病發(fā)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fā)熱。心下悸。頭眩。身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
又曰。咽喉干燥者。不可發(fā)汗。常氏云。可與小柴胡湯。
又曰。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fā)汗。汗出則。常氏云。可小柴胡湯。
又曰。淋家不可發(fā)汗。發(fā)汗必便血。
又曰。衄家不可發(fā)汗。汗出。必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不得眠。常氏云??上堑攸S湯。
又曰。亡血家不可發(fā)汗。發(fā)汗則寒而振。常氏云??膳c芍藥地黃湯。
又曰。汗家重發(fā)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余糧丸。方本闕。常氏云。禹余糧石一味。火散服亦可。雍曰。用禹余糧不用石。石乃殼也。
又曰。病患有寒。復發(fā)汗。胃中冷。必吐蛔。常氏云??煞趺吠?。雍曰。宜服理中丸。
又曰。本發(fā)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fā)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雍曰。此為病當先汗。
而反先下之。故為逆也。若已汗而復下之者。不為逆也?;虿‘斚认?。而反先汗之。故為逆也。若已下而后汗之者。不為逆也。如太陽證。當汗。而反下之。少陰證。當下。而反汗之。皆為逆也。
問曰。傷寒三陽受病。傳經(jīng)何如。素問三十一篇曰。傷寒一日。
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挾鼻絡于目。故身熱目疼而鼻干。不得臥也。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
其脈循脅。絡于耳。故胸脅痛而耳聾。三陽經(jīng)絡皆受其病。未入于臟??珊苟选?br />
問曰。三陰受病。傳經(jīng)如何。素問曰。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于嗌。故腹?jié)M而嗌干。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于肺。
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于肝。故煩滿而囊縮。
問曰。三陰可下何如。仲景曰。三陰皆受病。已入于腑??上露?。
問曰。汗下系乎經(jīng)?;蛳抵?。何也。雍曰。日。猶經(jīng)也。大抵受病。皆有常變。其經(jīng)與日不相應者。則變也。循常則易治。既變則難通。然變當從證。??蓮娜?。故素問又曰。若其未滿三日者??珊苟选F錆M三日者??尚苟选4搜猿5酪?。
問曰。經(jīng)言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何也。雍曰。六七日傳經(jīng)皆遍。陰陽俱受病已。故重者死也。素問曰。三陰三陽。五臟六腑皆受病。營衛(wèi)不行。五臟不通則死是也。故經(jīng)又言。治之法各通其臟脈。
病日衰已。如是則五臟不通則死。通其臟脈。則病衰也。
問曰。經(jīng)言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雍曰。此謂傷寒循常無變者。故素問曰。其不兩感于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手共粷M。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此所以愈者。皆十日以上也。(仲景。十一日渴止下無不滿。十二日大氣皆去下有病人精神爽慧也。)問曰。十二日以上不愈者。何也。仲景曰。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尺寸陷者。大危。若更感異氣。變?yōu)樗≌摺.敻鶕?jù)后壞病證而治之。若脈陰陽俱盛。重感于寒。變成溫瘧。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遇于風。變?yōu)轱L濕。陽脈洪數(shù)。陰脈實大。更遇溫熱。變?yōu)闇囟?。為病最重也。陽脈濡弱。陰脈弦緊。更遇溫氣。變?yōu)闇匾摺R源硕瑐诤?br />
發(fā)為溫病。脈之變證。方治如說。(龐氏。溫疫作濕溫為當。)問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王氏曰。巨大也。)何他。素問曰。
巨陽者。諸陽之屬也。(皆有所屬)其脈連于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
又評熱論曰。巨陽主氣。故先受邪也。
問曰。兩感于寒者何如。素問曰。人之傷于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其兩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干而煩滿。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jié)M身熱。不欲食。譫語。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問曰。素問又言三日乃死。何也。雍曰。即前所謂六日死也。何以言之。兩感之病。陰陽表里兩經(jīng)俱傳。至三日。則六經(jīng)陰陽已傳盡。水漿不入口。不知人。是時五臟已盡傷。六腑已不通。營衛(wèi)已不仁。如是之后。三日乃死。帝疑之。故再舉問。岐伯謂是時陽明之氣獨未盡。故又三日而后死。是以其言曰。陽明者。十二經(jīng)脈之長也。
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夫不知人者。則兩感陰陽俱傳。三日之證也。陽明為諸經(jīng)之長。其血氣盛。所以滋養(yǎng)諸經(jīng)。其血氣已散入諸經(jīng)者。各隨其經(jīng)絕矣。其在陽明未散入諸經(jīng)者。
又須三日而后乃盡。以是知六日者。三日傳陰陽諸經(jīng)。又三日陽明之氣方盡。是為六日。而世之讀經(jīng)者。以六日為陰陽再傳經(jīng)而死。若陰陽尚能再傳。則不死矣。其曰三日死者。又別為陽明氣血隨邪而盡之說。與六日不相通。其誤甚矣。
問曰。傷寒獨傳足陰陽六經(jīng)。何也。孫真人云。人有五臟。心肺二臟經(jīng)絡。所起在手十指。肝腎與脾三臟經(jīng)絡。所起在足十趾。夫風毒之氣。皆起于地。地之寒暑風濕。皆作蒸氣。足常履之。所以中人必中于足。雍曰。此孫真人感風毒之論。傷寒之感。亦無以異也。
問曰。傷寒三陽受病。傳不傳可見否。仲景曰。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shù)急者。為傳也。
又曰。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問曰。三陰經(jīng)傳不傳可見否。仲景曰。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邪也。不受邪則不傳矣。
問曰。六經(jīng)于臟腑何屬也。雍曰。足太陽。膀胱經(jīng)也。足陽明。胃經(jīng)也。足少陽。膽經(jīng)也。此三腑者。皆為陽也。足太陰。脾之經(jīng)也。足少陰。腎之經(jīng)也。足厥陰。肝之經(jīng)也。此三臟。皆為陰也。陽為表。陰為里。故足太陽與足少陰為表里。腎與膀胱也。足陽明與足太陰為表里。脾與胃也。足少陽與足厥陰為表里。肝與膽也。
問曰。愿聞六經(jīng)之所起。雍曰。本于靈樞之言。未可遽詳也。朱氏活人書可見。其略云。足太陽膀胱。起于目內。上頭。連于風府。
分為四道。下項。并正別脈上下六道。以行于背。與身為經(jīng)。太陽之經(jīng)。為諸陽主氣?;蛑泻?。必發(fā)熱而惡寒。緣頭項腰脊。足太陽經(jīng)所過處。今頭項痛。腰脊強。身體疼。其尺寸脈俱浮者。故知太陽經(jīng)受病。此其大略也。
問曰。陽明經(jīng)何如。朱氏曰。足陽明胃之經(jīng)。從鼻起。挾于鼻。絡于目。下咽。分為四道。并正別脈六道。上下行腹。綱維于身。蓋諸陽在表。陽明主肌肉。絡于鼻。故病患身熱。目疼。鼻干。不得臥。其脈尺寸俱長者。故知陽明經(jīng)受病。
問曰。少陽經(jīng)何如。朱氏曰。足少陽膽之經(jīng)。起目外。(外當作銳)絡于耳。分為四道。下缺盆。循于脅。并正別脈六道上下。主經(jīng)營百節(jié)。流氣三部。故病患胸脅痛而耳聾?;蚩诳嘌矢??;蛲鶃砗疅岫鴩I。其脈尺寸俱弦者。知少陽經(jīng)受病也。
問曰。太陰經(jīng)何如。朱氏曰。足太陰脾之經(jīng)。為三陰之首。其脈布于脾胃。絡于嗌喉。故病患腹?jié)M而嗌干。其脈尺寸俱沉細者。知太陰經(jīng)受病也。
問曰。少陰經(jīng)何如。朱氏曰。足少陰腎之經(jīng)。其脈起于足小趾之下。斜趣足心。別行者入跟中。上至股內后廉。貫腎絡膀胱。直行。從腎上貫肝膈。入肺中。系舌本。傷寒熱氣入于臟。流入于少陰之經(jīng)。
少陰主腎。腎惡燥。故渴而引飲。又經(jīng)發(fā)汗吐下以后。臟腑空虛。津液枯竭。腎有余熱亦渴。故病患口燥舌干而渴。其脈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
問曰。厥陰何如。朱氏曰。足厥陰肝之經(jīng)。厥者盡也。靈樞經(jīng)亥為左足之厥陰。戌為右足之厥陰。兩陰俱盡。故曰厥陰。夫陰盡為晦。陰出為朔。厥陰者。以陰盡為義也。其脈循陰器而絡于舌本。脈弗營則筋急。筋急則引舌與卵。故唇青舌卷而囊縮。凡病患煩滿而囊縮。其脈尺寸俱微緩者。知厥陰經(jīng)受病也。
問曰。六經(jīng)之脈狀何如。仲景曰。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尺寸俱沉細者。
太陰受病也。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
問曰。陽明厥陰之義何也。素問七十四篇曰。陽明何謂也。岐伯曰。兩陽合明也。厥陰何謂也。岐伯曰。兩陰交盡也。
[卷四] 太陽經(jīng)證治上九十五條
雍曰。自此以下。皆仲景本論。更不設問??肿谭毖浴5谠恢倬霸?。繼則又曰而已。其他書所言。及有疑者。方設問以答之。本論有仲景原答問者。則首曰仲景問曰是也。其次并根據(jù)仲景本論。
先后不復易云。
仲景曰。脈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fā)。以其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又曰。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又曰。太陽病。發(fā)熱。汗出。惡風。脈緩(謂浮而緩)者。名曰中風。
又曰。太陽病?;蛞寻l(fā)熱?;蛭窗l(fā)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王叔和曰。太陽病。脈浮而數(shù)??砂l(fā)其汗。屬桂枝湯。
又曰。太陽病未解。其脈浮弱。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又曰。太陽病。頭痛發(fā)熱。汗出惡風。若惡寒。屬桂枝證。汗出惡寒。亦屬桂枝。常穎士器之補治論曰。汗出惡風。宜桂枝湯。無汗惡寒。宜麻黃湯。雍曰。中風傷寒二證。本以有汗無汗而分。桂枝麻黃二湯。亦分有汗無汗而用。故汗出亦有惡寒者。亦屬中風。王叔和亦用桂枝。不以惡寒而改用麻黃者。謂其有汗也。
問曰。太陽一經(jīng)。何其或有汗或無汗也。雍曰。系乎營衛(wèi)之氣也。營行脈中。衛(wèi)行脈外。亦以內外和諧而后可行也。風邪之氣。中淺則中衛(wèi)。中衛(wèi)則衛(wèi)強。衛(wèi)強不與營相屬。其悍之氣。隨空隙而外出。則為汗矣。故有汗者。衛(wèi)氣遇毛孔而出者也。寒邪中深。則涉衛(wèi)中營。二氣俱受病。無一強一弱之證。寒邪營衛(wèi)相結而不行。則衛(wèi)氣無自而出。必用藥發(fā)其汗。然后邪去而營衛(wèi)復通。故雖一經(jīng)。有有汗無汗二證。亦有桂枝解表麻黃發(fā)汗之治法不同也。仲景論營衛(wèi)和不和。俱見于后。
千金曰。傷寒一日。太陽脈弱。至四日。太陰脈大。
仲景曰。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脈數(shù)急者。為傳也。常器之曰。宜辨中風傷寒。有汗無汗。用麻黃桂技二湯。孫真人曰。太陽病三四日。不吐下。見芤。乃汗之。
又曰。太陽病。發(fā)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若發(fā)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fā)黃色。劇則如驚癇。時螈。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常器之補治論曰。轉下火熏。皆為逆也??砂谆⒓尤藚?、桂枝柴胡各半湯、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雍曰。救逆湯治被火熏則無疑。桂枝柴胡各半湯。即柴胡桂枝湯也。然有三證。汗多亡陽。外證未去。雖譫語。亦不可下。當和營衛(wèi)。通津液。用柴胡桂枝湯。此未被下時可用也。若已發(fā)汗。又復下之。小便不利??识粐I。此為未解。宜柴胡桂枝干姜湯。此被下后。小便不利而渴者??捎靡病H魝司湃?。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用柴胡加龍骨牡蠣湯。此被下后。小便不利。有煩驚證者。可用也。惟白虎加人參湯。治大渴飲水。口干舌燥。無表證者。可服。脈浮。表未解者。不可服。今溫病風溫。表未解者。皆脈浮。則不可服明矣。白虎加人參。本治里熱太陽發(fā)熱而渴。非里熱不可服。故今去之。
又曰。病有發(fā)熱惡寒者。發(fā)于陽也。無熱惡寒者。發(fā)于陰也。發(fā)于陽者。七日愈。發(fā)于陰者。六日愈。以陽數(shù)七。陰數(shù)六故也。龐氏曰。發(fā)于陽者。隨證用汗藥攻其表。發(fā)于陰者。用四逆輩溫其內。
又曰。太陽病。頭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jīng)盡故也。若欲作再經(jīng)者。針足陽明。(龐云補三里穴)使經(jīng)不傳則愈。問曰。經(jīng)言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而論。言七日以上自愈何也。雍曰。感之重而證有變異者死。感之輕而證無變異者自愈也。
又曰。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龐注云。方言曰。南楚疾愈?;蛑^之瘥?;蛑^之了。)又曰。病患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朱氏曰。熱在皮膚者。
表熱里寒。宜先與陰旦湯。寒已。次以小柴胡加桂以溫其表。寒在皮膚者。表寒里熱。宜先以白虎加參湯除熱。次以麻桂各半湯解其表。
大抵病有標本。治有先后。表熱里寒。脈必沉而遲。手足微厥。下利清谷也。所以陰證亦有發(fā)熱者。四逆湯、通脈四逆湯主之。表寒里熱者。脈必滑而厥。口燥舌干也。所以少陰惡寒而蜷。時時自煩。不欲濃衣。用大柴胡湯下之而愈。雍曰。皮膚固為表而骨髓為里。有二說。所以仲景不直言表里。而曰皮膚骨髓也。夫表里者。人身之陰陽也。靈樞六篇曰。內有陰陽。外亦有陰陽。在內者。五臟為陰。六腑為陽。在外者。筋骨為陰。皮膚為陽。今朱氏雖從表里法治之。然是以在內治里之法。而治在外之里也。常器之只用桂枝麻黃各半湯。雖亦有理。又疑麻黃雖能和營衛(wèi)。而不至骨髓。朱氏似失之深。常氏似失之淺。宜于二者之間消息用藥?;蛴弥焓现?。則少與之。用常氏之藥。則多與之可也。
又曰。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fā)。陰弱者汗自出。
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fā)熱。鼻鳴干嘔者。桂枝湯主之。千金翼曰。太陽中風。發(fā)熱而惡寒。
又曰。太陽病。頭痛發(fā)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項背強ktkt。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下之后。其氣上沖者。可與桂枝湯。若不上沖者。不可與之。
又曰。太陽病三日。已發(fā)汗。若吐。若下。若溫針。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
隨證治之。
又曰。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fā)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之。常須識此。勿令誤也。常器之云??陕辄S湯。
又曰。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又曰。喘家作桂枝湯。加濃樸杏子佳。
又曰。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后必吐膿血也。常氏曰??煞愐炙幍攸S湯。雍曰。見膿血而后可服。
又曰。太陽病。發(fā)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千金云。桂枝湯加附子一個炮即是。龐氏曰。若小便數(shù)。切不可行此湯。宜用芍藥甘草湯。若誤行桂枝加附子湯攻表。則咽干煩躁。
厥逆嘔吐者。作甘草干姜湯與之。以復陽氣。若厥愈足溫。更與芍藥甘草湯。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微溏則譫語止。雍曰。此仲景治自汗小便數(shù)之法。龐氏以治發(fā)汗漏不止小便數(shù)。其證實一也。
又曰。太陽病。下之后。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桂枝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fā)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fā)。脈微緩者。
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fā)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又曰。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雍曰。仲景云。太陽受病。上連風府。故治傷寒以風府為要穴。風池次之。然風府近腦戶?;蛞刹桓掖獭T诜ㄓ纸?。風池則灸刺皆無禁也。
又曰。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似瘧。日再發(fā)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又曰。服桂枝湯。大汗出后。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發(fā)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fā)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千金云。不可發(fā)汗。
又曰。服桂枝湯?;蛳轮?。仍頭項強痛。翕翕發(fā)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術湯主之。
又曰。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shù)。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煩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譫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fā)汗。復加燒針者。四逆湯主之。(見九卷)仲景問曰。證象陽旦。(陽旦即桂枝異名)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干。兩脛拘急而譫語。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后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則為風。大則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證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jīng)。亡陽故也。厥逆。咽中干。煩躁。陽明內結。譫語煩亂。更飲甘草干姜湯。夜半陽氣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語。故知病可愈。雍曰。此一段問答。重解釋前段誤用桂枝加附子之證。按法治之。謂令服桂枝湯也。以此推之。則證象陽旦者。小便不利。則用桂枝加附子湯。小便數(shù)。則用甘草干姜湯、芍藥甘草湯。惟以小便為準耳。龐氏曰。兩脛攣。小便數(shù)。仍汗出。為津液少。不可誤行桂枝湯。宜補虛退熱。用芍藥甘草湯通治。
又曰。太陽病。項背強ktkt。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
又曰。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一云。用葛根茯苓黃連湯。方未見。疑即葛根黃芩黃連湯。)又曰。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千金云。葛根湯中加半夏半升。
又曰。太陽病。桂枝證。醫(y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頭痛發(fā)熱。身疼腰痛。骨節(jié)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又曰。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問曰。太陽病論有言至七日以上。有言十日已去。若此之類。未知傳經(jīng)與不傳經(jīng)也。雍曰。究其意。義雖可見。又當以脈證辨之。且如七日以上自愈者。謂六日傳經(jīng)已遍而無變異也。十日已去。設有胸滿脅痛者。是傳陽明也。其脈浮而無他證者。只在太陽不傳。故仲景猶用麻黃也。所以朱氏言寒邪中人。不必皆始于太陽。兼有首尾止在一經(jīng)。或間傳一二經(jīng)。不可以一理推。但據(jù)脈與外證治之。若過日多。脈大浮數(shù)。按之不足者。尚責太陽。發(fā)汗而愈。此即仲景十日已去脈但浮者。服麻黃湯之意也。有汗者何如。曰。詳證于諸桂枝湯中選用之。朱又云。不必皆始于太陽者何如。曰。雍雖未之見。在理應有之。須證脈可辨。如感疾頭不甚痛。即非太陽也。蓋感病之變異者也。如巨陽先受邪。則世俗謂之正傷寒也。
仲景曰。太陽中風。脈浮緊。發(fā)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此為逆也。雍曰。中風而脈浮緊。是中風見寒脈也。故可服。
若脈微弱。則非寒脈。又汗出惡風。亦皆中風證。故不可服。設服之。
則汗漏不止。筋惕肉而死。筋惕肉者。以亡陽故也。其詳別見可汗門中。
又曰。傷寒脈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fā)之。雍曰。傷寒而脈浮緩。是傷寒見風脈也。少陰里證。大青龍發(fā)表藥。故無少陰證者可服。少陰??谠锷喔啥适且病}嬍显?。
當作無太陰證。且仲景于不可發(fā)汗證中。已言少陰病不可發(fā)汗。況用大青龍湯。尤為不可。則此用少陰字為無疑。而龐氏因脈證相似。
乃云當作太陰證。雖龐氏之誤。然太陰病亦不可發(fā)汗。三陰皆不可服。特少陰最為緊急耳。仲景大青龍湯。惟此兩證。以其汗出亡陽太暴。善醫(yī)者復不敢用。往往臨時審證。以他藥代之。若用桂枝麻黃各半湯亦好。惟是力緩。宜多服和解之。
又曰。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干嘔發(fā)熱而咳?;蚩??;蚶??;蛞;蛐”悴焕俑?jié)M?;虼摺P∏帻垳髦?。
又曰。傷寒。心下有水氣??榷⒋0l(fā)熱不渴。服湯已渴者。此寒氣欲解也。小青龍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又曰。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濃樸杏子湯主之。千金云。宜桂枝湯。一云麻黃湯。
又曰。太陽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先發(fā)汗不解。而復下之。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
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fā)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fā)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fā)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又曰。太陽病。脈浮緊。發(fā)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又曰。二陽并病。太陽初得病時。發(fā)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xù)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
如此可小發(fā)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郁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fā)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郁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
故也。更發(fā)汗則愈。何以知汗不徹。以脈澀。故知之。龐氏云。宜麻黃湯。雍曰。龐氏在陽明。以古本差誤。仍改本。
又曰。脈浮數(shù)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fā)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里虛。須表里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常器之云。汗不出者??膳c小柴胡湯。雍曰。若心下悸而煩。宜小建中湯。表里俱虛。宜桂枝麻黃各半湯。設若用柴胡和解。亦宜用柴胡桂枝和其營衛(wèi)以通津液。此證是下后里虛。故仲景待其氣復。津液自和而汗出。不必更用藥。此一證。非有證無治。其不用藥。便是治法也。常氏必欲和解之。疑其用藥太重。故雍以柔劑少殺其力。庶幾得中。要之能少忍。待其自和。從仲景不用藥法為上也。
又曰。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謂發(fā)汗也)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fā)汗。何以知其然。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雍曰。此一證與前證略相似。宜小建中湯。次則柴胡桂枝湯。又不若待其別見證而治之。蓋前證是下后證。當無別證出。故仲景不用藥。此證是汗前證。須別有證出。故不若少待之。既知血少。不可便用小柴胡湯也。
又曰。脈浮者。病在表??砂l(fā)汗。宜麻黃湯。
又曰。脈浮而數(shù)者。可發(fā)汗。宜麻黃湯。
又曰。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wèi)。寒則傷營。營衛(wèi)俱病。骨節(jié)煩疼??砂l(fā)其汗。宜麻黃湯。
又曰。病常自汗出者。此為營氣和。營氣和者外不諧。以衛(wèi)氣不共營氣和諧故耳。以營行脈中。衛(wèi)行脈外。復發(fā)其汗。營衛(wèi)和則愈。
宜桂枝湯。
問曰。營氣既和。何為自汗出也。雍曰。平人營衛(wèi)之氣。常自和也。設衛(wèi)中于風。而營不中于寒。是衛(wèi)有邪氣。而營無邪氣也。有邪氣者強。無邪氣者弱。一強一弱。故營不得與衛(wèi)氣諧和而獨和。則衛(wèi)氣無所根據(jù)。以悍無所根據(jù)之氣。又以邪氣濟之。兩氣盈溢。溪谷不能容。營深而衛(wèi)淺。故衛(wèi)氣于皮膚間。不得內合于營。而外見隙穴。則出為自汗也。用桂枝解其肌。則衛(wèi)之邪氣去。衛(wèi)無邪氣。則其氣自衰。自然還內與營和而汗止矣。
仲景曰。病患臟無他病。時發(fā)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衛(wèi)氣不和也。先其時發(fā)汗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又曰。傷寒脈浮緊。不發(fā)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
又曰。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不可與之。當須發(fā)汗。若頭痛者。必衄。宜桂枝湯。常器之云?;蛞善湔`也。設須發(fā)汗。當用麻黃湯。不然。用桂枝麻黃各半湯。取其小小汗出而已。雍曰。仲景書。桂枝無治衄法。
麻黃有治衄法。故此一證。常氏疑其有誤而改用麻黃也。設若頭不痛。則不衄。不衄則不可用麻黃。故宜桂枝麻黃各半湯。取小汗而已。更宜以有汗無汗決之。仲景書安得無傳寫之誤也。
又曰。傷寒發(fā)汗。解。半日許。復煩。其脈浮數(shù)者??筛l(fā)汗。宜桂枝湯主之。雍曰。須言半日許者。以過此而復煩。即屬勞復。不用桂枝湯也。
又曰。凡病。若發(fā)汗。若吐??嘞?。若亡血亡津液。陰陽自和者。
必自愈。雍曰。言凡者。不止謂傷寒也。若傷寒未和者。少待其和。或須藥。可柴胡桂枝湯少與之。不必用小柴胡也。
又曰。大下之后。復發(fā)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者。必自愈。雍曰。不必更以藥利其小便。自待其通則愈。
又曰。下之后。復發(fā)汗。必振寒。脈微細。所以然者。以內外俱虛故也。常氏曰。素無熱人。可與芍藥附子湯。有熱人??膳c黃建中湯。
又曰。下之后。復發(fā)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
無表證。脈沉微。身無大熱者。干姜附子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后。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姜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膳c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后。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后。腹脹滿者。濃樸生姜半夏甘草人參湯主之。
又曰。傷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fā)汗則動經(jīng)。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術甘草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后。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雍曰。虛者。芍藥甘草附子湯。
又曰。太陽病。發(fā)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脈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五苓散主之。
又曰。發(fā)汗已。脈浮數(shù)。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又曰。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又曰。中風發(fā)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里證??视嬎?。水入則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又曰。未持脈時。病患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咳者。
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fā)汗。虛故如此。常器之云。素無熱人??膳c芍藥附子湯。素有熱人??膳c黃建中湯。
又曰。發(fā)汗后。飲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常云??膳c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又曰。發(fā)汗后。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fā)汗。必吐下不止。常云??膳c半夏茯苓湯。
又曰。發(fā)汗吐下后。虛煩不得眠。若劇者。必反復顛倒。心中懊。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姜豉湯主之。
又曰。發(fā)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
又曰。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熱不去。心中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豉湯主之。
又曰。傷寒下后。心煩腹?jié)M。臥起不安者。梔子濃樸湯主之。
又曰。凡用梔子湯。病患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
又曰。太陽病發(fā)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fā)熱。心下悸。頭眩。身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
又曰。咽喉干燥者。不可發(fā)汗。常氏云。可與小柴胡湯。
又曰。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fā)汗。汗出則。常氏云。可小柴胡湯。
又曰。淋家不可發(fā)汗。發(fā)汗必便血。
又曰。衄家不可發(fā)汗。汗出。必額上陷。脈急緊。直視。不能。不得眠。常氏云??上堑攸S湯。
又曰。亡血家不可發(fā)汗。發(fā)汗則寒而振。常氏云??膳c芍藥地黃湯。
又曰。汗家重發(fā)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疼。與禹余糧丸。方本闕。常氏云。禹余糧石一味。火散服亦可。雍曰。用禹余糧不用石。石乃殼也。
又曰。病患有寒。復發(fā)汗。胃中冷。必吐蛔。常氏云??煞趺吠?。雍曰。宜服理中丸。
又曰。本發(fā)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fā)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雍曰。此為病當先汗。
而反先下之。故為逆也。若已汗而復下之者。不為逆也?;虿‘斚认?。而反先汗之。故為逆也。若已下而后汗之者。不為逆也。如太陽證。當汗。而反下之。少陰證。當下。而反汗之。皆為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