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七

仲景傷寒補亡論 作者:


  [卷七] 太陰經(jīng)證治十條

  仲景曰。脈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當四五日發(fā)。以其脈布胃中。絡于嗌。故腹?jié)M而嗌干。龐氏云。宜大承氣湯下之。雍謂更當詳證而后可下。此即仲景辨太陰之說也。未可遽下。

  又曰。太陰之為病。腹?jié)M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雍曰。若太陰本證。臟寒自利不渴。當根據(jù)仲景溫之以四逆輩。若本太陽病。因誤下腹痛。轉屬太陰者。根據(jù)仲景用桂枝加芍藥湯。以太陽誤下。表證未解也。

  又曰。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

  又曰。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

  又曰。太陰病。脈浮者??砂l(fā)汗。宜桂枝湯。

  又曰。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臟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

  又曰。傷寒三日。太陽脈弱。至四日。太陰脈大。龐氏云。脈大而胸滿多痰者??赏轮?。無此證者。宜汗之。雍曰。吐用瓜蒂散。汗用桂枝湯。仍須脈浮。則可汗也。

  又曰。傷寒脈浮而緩。(龐氏云亦大之類)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太陰當發(fā)身黃。(龐氏云。小便不利者。必發(fā)黃。以五苓散加茵陳主之。)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fā)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龐氏云??深愐奈督燮?br />
  又曰。本太陽病。醫(yī)反下之。因而腹?jié)M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又曰。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xù)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校正云。下利者。先煎芍藥二沸。雍曰。以脈弱。故知胃氣弱也。

  [卷七] 少陰經(jīng)證治四十七條

  仲景曰。脈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fā)。以其脈貫腎。絡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龐氏云。宜大承氣湯。雍曰未可也。更宜詳余證。可下則下之。

  又曰。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

  又曰。少陰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

  屬少陰也。虛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常氏云??伤哪鏈⒏什莞山獪?。(金匱方)又曰。病患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法當咽痛而復吐利。常氏云??韶i膚湯。雍曰。少陰有伏氣。病亦如傷寒。法先咽痛。次必下利。與前證相似。古人謂之腎傷寒。其病輕。不傳經(jīng)。

  治法不可同。咽痛則半夏桂枝甘草湯。下利用四逆湯。二三日即愈。

  又曰。少陰病??榷吕?。譫語者。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常氏云。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以救火逆。豬苓湯、五苓散以通小便。

  又曰。少陰病。脈細沉數(shù)。病為在里。不可發(fā)汗。

  又曰。少陰病。脈微。不可發(fā)汗。亡陽故也。陽已虛。尺脈弱澀者。復不可下之。雍曰??筛阶訙?。

  又曰。少陰病。脈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為欲解也。雖煩下利。必自愈。

  又曰。少陰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蜷臥。手足溫者。可治。常氏云??僧敋w四逆湯。

  又曰。少陰病。惡寒而蜷。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常氏云。

  吳茱萸湯。雍曰。凡少陰病。煩躁者。不可下。先服吳茱萸湯。以煩躁非實熱。且手足多逆冷也。

  又曰。少陰中風。脈陽微陰浮者。為欲愈。

  又曰。少陰病欲解時。從子至寅上。

  又曰。少陰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fā)熱者。不死。脈不至者。

  灸少陰七壯。常氏云。少陰。太溪穴也。龐氏云。言發(fā)熱者。謂其身發(fā)熱也。太溪穴。在內踝后跟骨上動脈陷中。

  又曰。少陰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常氏云。可桃仁承氣湯、芍藥地黃湯。(未見方)又曰。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fā)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

  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常氏云??缮炙幍攸S湯。雍曰。仍灸太溪。三陰交。及涌泉穴。

  又曰。少陰病。惡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雍曰。灸太溪等穴。仍服四逆湯。

  又曰。少陰病。吐利躁煩。四逆者死。龐氏云。煩躁者。內煩躁也。與吳茱萸湯。正宜細審其生死也。

  又曰。凡少陰四逆者。宜溫之。

  雍曰。此正仲景吳茱萸湯證。不當不治。仍灸太溪。

  又曰。少陰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龐氏云。此當是少陽冒昧。汗然出。脈勻小浮者。少陰無眩冒之證。雍日。千金翼作少陰。

  又曰。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蜷。脈不至。不煩而躁者死。(千金翼同。一作吐利而躁逆者死。)龐氏詳定云。吐利煩躁者死。雍曰。吐利煩躁四逆者死。已見前證。不應重出。此正謂不煩而躁。屬利證也。更宜吳茱萸湯、當歸四逆加吳茱萸湯。仍灸太溪穴。

  又曰。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又曰。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又曰。少陰病。始得之。反發(fā)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龐氏曰。少陰病脈沉。不知何沉也。且沉緊發(fā)汗則動經(jīng)。沉數(shù)為病在里。不可發(fā)汗。此脈或沉而濡?;虺炼?。是表中寒而里不消。脈應里而發(fā)在表。故以細辛之藥溫散而取汗也。

  又曰。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fā)汗。以二三日無里證。故微發(fā)汗也。龐氏曰。謂初得病二三日。常見少陰證無陽者。須發(fā)小汗也。

  又曰。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黃連阿膠湯主之。

  又曰。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常氏云。當灸膈俞關元穴。背俞第三行。雍曰。此有漏字。當是灸膈俞及關元穴也。膈俞是背俞第二行穴。

  又曰。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jié)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又曰。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又曰。少陰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又曰。少陰病。下利便膿血者??纱?。常云。刺幽門交信。雍曰。

  宜灸。

  又曰。少陰病。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雍曰。凡少陰病。四逆而煩躁者。未問其余證。先宜服吳茱萸湯。四逆而無煩躁證者。先宜服四逆湯。四逆下利脈不出者。先宜服通脈四逆湯。此三者。治少陰證大要藥也。

  又曰。少陰病。下利咽痛。胸滿心煩者。豬膚湯主之。

  又曰。少陰病二三日。咽痛者??膳c甘草湯。不瘥者。與桔梗湯。龐氏云。半夏散亦主之。

  又曰。少陰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

  又曰。少陰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語言。聲不出者??嗑茰髦?。

  又曰。少陰病。下利。白通湯主之。

  又曰。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干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湯。脈暴出者死。

  微續(xù)者生。

  又曰。少陰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者。此為有水氣。其人或咳?;蛐”憷??;蛳吕??;驀I者。真武湯主之。雍曰。真武湯不愈者。小青龍湯。

  又曰。少陰病。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手足厥逆。脈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干嘔?;蜓释?。

  或利止脈不出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又曰。少陰病。四逆。其人或咳?;蚣?。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蛐估轮卣摺K哪嫔⒅髦?。

  又曰。少陰病。下利六七日??榷鴩I渴。心煩不得眠者。豬苓湯主之。

  又曰。少陰病。得之二三日??谠镅矢烧?。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又曰。少陰病。自利清水。色純青。心下必痛??诟稍镎?。急下之。宜大承氣湯。(一法用大柴胡)雍曰。惟口干燥一證見熱。更當細詳其余證。方敢用。

  又曰。少陰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又曰。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又曰。少陰病。飲食入口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干嘔者。不可吐也。急溫之。宜四逆湯。

  又曰。少陰病。下利。脈微澀。嘔而汗出。必數(shù)更衣。反少者。當溫其上。灸之。脈經(jīng)云。灸厥陰可五十壯。常氏云。可灸大沖穴。雍曰。仍灸太溪。

  問曰。自利者。三陰證也。仲景以自利不渴者屬太陰??收邔偕訇?。何也。雍曰。太陰。脾之經(jīng)也。其脈布胃中。與胃為表里。脾本惡濕。加以胃中寒。故不渴也。少陰。腎之經(jīng)也。腎屬水。故惡燥。經(jīng)中有邪。則腎當大燥。于是引飲自救。故渴也。是以太陰無渴證。少陰有渴證也。

  [卷七] 厥陰經(jīng)證治六十三條

  仲景曰。脈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fā)。以其脈循陰器。絡于肝。故煩滿而囊縮。龐氏曰。脈微緩者。囊不縮。若外證發(fā)熱惡寒似瘧。為欲愈。宜桂枝麻黃各半湯。若尺寸俱沉短者。囊必縮。宜承氣湯下之。雍曰。厥陰見沉短。短。命脈。下證未具。更宜詳下證中。下證全則可下。

  又曰。三陰皆受病。已入于府??上露?。雍曰。三陰可下。三陽可汗。此言其大略也。陽之中自有可汗不可汗證。陰之中自有可下不可下證。故陰陽之中。又當各詳其可汗可下而施行之。

  又曰。厥陰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蛔。下之。利不止。龐氏云??蔀趺吠?。常氏以有余證。故曰可烏梅丸、四逆湯。雍曰。無厥證者。不用四逆。消渴下利。饑不欲食。宜理中湯。下利甚者。去白術。加附子。氣上如奔豚者。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吐蛔。服烏梅丸。兼理中丸。

  又曰。厥陰中風。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又曰。厥陰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

  又曰。厥陰病??视嬎?。少少與之愈。

  又曰。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常氏曰??僧敋w四逆湯。

  又曰。傷寒先厥。后發(fā)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復利。常氏云??砂最^翁湯。雍曰。白頭翁治熱利。此當更審證冷熱用之。

  又曰。傷寒。始發(fā)熱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

  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一云消中)食以索餅。不發(fā)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后三日脈之。其熱續(xù)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fā)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fā)熱三日。并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脈之而脈數(shù)。

  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余。必發(fā)癰膿也。常氏曰??煞Ы鹇┨J湯。

  又曰。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又曰。傷寒先厥后發(fā)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fā)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常氏云。喉痹??山酃?。便膿血??商一?。

  又曰。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fā)熱。前熱者后必厥。

  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fā)汗者。必口傷爛赤。雍曰。仲景言厥應下之者。謂有當下之厥而誤汗也。非謂皆可下也。故仲景又曰。諸四逆厥者。不可下。然厥病至于發(fā)癰疽。便膿血。

  應下者。不必拘此。

  又曰。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

  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龐氏續(xù)云。若六日厥者。必發(fā)熱愈甚。仍下利也。雍曰。此恐論中語。而諸書皆不見。若六日厥。則知陽氣有余。故知熱愈甚也。

  又曰。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者是也。龐氏曰。凡厥。通用四逆湯。謂其脈浮遲?;蛭??;蚣殹;虺?。皆屬里有寒也。雍曰。世之論厥者。皆不達其源。厥者。逆也。凡逆皆為厥。傷寒所論。蓋手足厥逆之一證也。凡陰陽正氣偏勝而厥者。一寒不復可熱。一熱不復可寒。傷寒之厥。非本陰陽偏勝。暫為毒瓦斯所苦而然。毒瓦斯并于陰。則陰盛而陽衰。陰經(jīng)不能容其毒。必溢于陽。故為寒厥。毒瓦斯并于陽。則陽盛而陰衰。陽經(jīng)不能容其毒。必溢于陰。

  故為熱厥。其手足逆冷?;蛴袦貢r。手足雖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

  龐氏謂非正厥。皆寒氣之輕者也。故可消息汗下?;蛘咭源吮銥闊嶝?。非也。熱厥之熱。與寒厥之寒一也。傷寒厥陰。止論寒厥。唯有輕重之異。無熱厥也。其謂寒熱相勝復五日六日之言。謂發(fā)熱五日復寒。厥深重者。后發(fā)熱亦深重。其寒厥輕微者。其后發(fā)熱亦輕微。此仲景論文本意。誤讀者謂手足寒厥深者。其內蓄熱亦深。寒厥微者。

  其內蓄熱亦微。大非也。然則熱厥之證何如。曰。手足如炭火炮烙。

  或如入湯中是也。曰。傷寒有此證乎。曰。雖未之見。以理推之。陽毒恐有此證。人見之。未悟其為熱厥也。曰。寒熱二厥之論。始于何時。

  曰。始于素問。岐伯曰。陽氣衰于下。則為寒厥。陰氣衰于下。則為熱厥。故陽氣勝。則足下熱。陰氣勝。則從五指至膝上寒也。曰。經(jīng)又言足如履冰。時如入湯中一證。豈寒熱并厥乎。曰。此為風痹淫爍。陰陽二經(jīng)俱不足。邪氣乘虛而入。舍于二經(jīng)之間。往來寒熱。正氣不能與之爭。邪氣日進。正氣日衰。所以不出三年死。非厥也。

  又問曰。厥病發(fā)癰膿。便膿血。何也。雍曰。毒瓦斯隨三陰經(jīng)走下。

  不復可止。非發(fā)膿癰便膿血。則無自而出。故其毒下于表者。則發(fā)癰膿。下于里者。則便膿血。以是知厥亦有可下逐之理。免發(fā)癰膿便膿血也。便膿血則喉不痹者。以毒下也。應下之而反汗。則口傷爛赤者。以毒下而復上也。曰。厥陰論寒厥。而此皆熱厥。何也。素問曰。

  人之傷于寒者。則為病熱。寒極則生熱。是為熱厥也。

  龐氏曰。手足厥冷。皆屬厥陰。不可下。亦不可汗。有須下證者。

  謂手足雖厥冷?;蛴袦貢r。手足雖逆冷。而手足掌心必暖。非正厥也。故可消息汗下。

  龐氏又曰。寒熱而厥。面色不澤。冒昧者。當用綿衣包手足令暖溫。必大汗而解。

  龐氏曰。有不因大汗下。而兩手忽無脈。謂之雙伏?;蛞皇譄o脈。謂之單伏?;蚶?。如此必有正汗。急用四逆輩溫之。得有汗便安。脈終不出者死。

  仲景曰。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

  此為臟厥。非蛔厥也。龐氏曰。四逆輩冷服之。常氏云。可當歸四逆湯。

  又曰?;棕收?。其人當吐蛔。今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臟寒?;咨先腚酢9薀?。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茁勈吵舫觥F淙水斪酝禄??;棕收?。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又曰。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shù)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龐氏曰宜干姜甘草湯)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脅煩滿者。其后必便血。雍曰。熱不除而便血。可犀角地黃湯。

  又曰。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jié)M。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龐云。宜灸關元。

  又曰。傷寒發(fā)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者。必便膿血。常氏云。可桃花湯。

  又曰。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

  陽氣退。故為進也。常氏云??伤哪鏈?。待其熱退寒存。厥不復熱。始可用之。雍曰。寒多熱少。便宜四逆湯少與之。

  又曰。傷寒六七日。脈微。手足厥冷。煩躁。灸厥陰。厥不還者死。常氏云。可灸太沖穴。

  又曰。傷寒發(fā)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又曰。傷寒發(fā)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又曰。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fā)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陰無陽故也。雍曰。汗出不止者死。先服防風牡蠣湯以止汗。次服甘草干姜湯以復其陽。得厥愈足溫。更作芍藥甘草湯以和之。

  又曰。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常氏云。可當歸四逆湯、四逆加人參湯。

  又曰。發(fā)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常氏云。四逆散。

  又曰。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删闹?。常氏云。灸太沖穴。

  又曰。傷寒脈滑而厥者。里有熱也。白虎湯主之。

  又曰。手足厥寒。脈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姜湯。

  又曰。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又曰。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又曰。病患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饑不能食者。病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

  又曰。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服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雍曰。治厥。四逆湯。

  又曰。傷寒六七日。大下后。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雍曰。服湯已。脈終不至。泄利不止。宜服通脈四逆湯。

  又曰。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趨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常氏云??伤哪鏈?。

  又曰。傷寒本自寒下。醫(yī)復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干姜黃芩黃連人參湯主之。雍曰。竊疑此湯性寒。又干姜黃連相反。若更嘔吐者。當服當歸四逆加茱萸生姜湯。及吳茱萸湯。

  又曰。下利有微熱而渴。脈弱者。令自愈。

  又曰。下利脈數(shù)。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復緊。為未解。雍曰。

  緊為有寒。須溫之。宜四逆湯。

  又曰。下利手足厥冷。無脈者。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常氏云。當灸氣海關元二穴。龐氏云。凡厥通用四逆湯。謂其脈浮遲?;蛭?。或細。或沉。皆里有寒也。

  又曰。下利。寸脈反浮數(shù)。尺中自澀者。必圊膿血。常氏云??商一?。

  又曰。下利清谷。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雍曰。宜通脈四逆湯。

  又曰。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shù)者。

  為欲自止。雖發(fā)熱。不死。

  又曰。下利脈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患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雍曰。不解。宜通脈四逆湯少與之。其人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正通脈四逆證也。

  又曰。下利。脈數(shù)而渴者。令自愈。設不瘥。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常氏云??牲S芩湯。

  又曰。下利后脈絕。手足厥冷。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雍曰。宜通脈四逆湯。

  又曰。傷寒下利。日十余行。脈反實者死。

  又曰。下利清谷。里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脈四逆湯主之。

  又曰。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又曰。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又曰。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里。乃攻其表。溫里宜四逆湯。攻表宜桂枝湯。

  又曰。下利譫語者。有燥屎也。宜小承氣湯。

  又曰。下利后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又曰。嘔家有癰膿者。不可治嘔。膿盡自愈。

  又曰。嘔而脈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又曰。干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

  又曰。嘔而發(fā)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又曰。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出者。以其人外氣怫郁。

  復與之水。以發(fā)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常氏云??蓞擒镙菧?。

  又曰。傷寒噦而腹?jié)M。視其前后。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常氏云。前部不利。豬苓湯。后部不利。調胃承氣湯。雍曰。噦者胃中有寒。不宜更服調胃承氣湯。先宜服半夏生姜湯。腹?jié)M如故。后部不利者。小承氣湯微和之。

  龐氏曰。三陽皆有合病。凡十四證。唯三陰無合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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