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實現(xiàn)統(tǒng)一前不久所編纂起來的一些書都包含了關(guān)于君權(quán)起源的幾種重要陳述。按照某些作者的說法,君權(quán)的建立被認為是人們要解決迫切的需要。人不像動物那樣,他們沒有天然的防御裝備足以戰(zhàn)勝生存競爭中的危險。因此,他們必須集結(jié)起來進行自衛(wèi)。他們必須接受領導上所給予的限制以抗御面臨的危險,并且攜手協(xié)作,向前進入更高的文明水平。
這種說法可見之于雜家《呂氏春秋》中的一篇,或許更強有力的說法則見之于《荀子》;它們都是公元前3世紀的作品。[1] 《荀子》中的那段話指出了人是高于萬物的,而且它描述了因為量才用人而使人能獲得技能并得到提高。君權(quán)必須保證這種方式的用人是公正的和適當?shù)?;這樣,它就可能防止爆發(fā)紛爭,并使人能夠進于為善之境地。
這是對君權(quán)建立的淵源所作的很有現(xiàn)實意味的解釋。很有意義的是,發(fā)表這些意見的這兩段文字都與秦國有密切的關(guān)系?!秴问洗呵铩肥前凑赵谇貒ぷ鞑⒁螽?shù)匾恍┳髡哧愂鏊麄兊挠^點的一位政治家之命寫成的一部著作,而荀卿的學生不僅有韓非,還有李斯在內(nèi)。[2] 這些作品中所闡發(fā)的原則對于秦國政治理論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
除此之外,這些材料還有另外一些說法,它們也可能與這時政治理論的形成有明顯的關(guān)系,但它們所根據(jù)的思想又有所不同。就《呂氏春秋》而言,這是不足為奇的,因為這部書是出自多人之手。它的下面一節(jié)把三個主要思想融合進了在一個世紀或一個世紀以后形成的皇權(quán)理論之中了。它們就是上天在給予王朝以權(quán)力中的作用;五德所起的制約作用;以及預告某一王室將要興起的祥瑞的出現(xiàn)。[3] 它是這樣寫的:
凡帝王之將興也,天必先見祥乎下民。
黃帝之時,天先見大螾大螻。黃帝曰:“土氣勝。”土氣勝,故其色尚黃,其事則土。
及禹之時,天先見草木秋冬不殺。禹曰:“木氣勝?!蹦緞贇猓势渖星?,其事則木。
及湯之時,天先見釼生于水。釼曰:“金氣勝?!苯饸鈩?,故其色尚白,其事則金。
及文王之時,天先見赤烏銜丹書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氣勝?!被饸鈩?,故其色尚赤,其事則火。
代火者必將水,天且先見水氣勝。水氣勝,故其色尚黑,其事則水。
這段文字的作者顯然認為把兩個不一致的觀點結(jié)合起來并無困難——此即由神靈所行使而可以起仲裁作用的意志和經(jīng)常受一個普遍循環(huán)法則支配的序列。用力把這兩種思想調(diào)和起來,在后漢思想中是相當重要的事情。
另外一個原則很清楚地在《荀子》中有所論列,它與帝制時期特別重要的一些觀點不相一致。它至少在兩處主張說,[4] 個人的品質(zhì)和個人的成就要比國家的制度更加重要,而且它們超越了世襲的權(quán)利。這一條原則對于那些靠個人的領袖才能和征服上臺的君主來說,其意義是顯而易見的,例如對秦始皇和漢高祖便是這樣的。但是,這種說法不一定符合借助天命作為合法權(quán)威的源泉的主張。它也不符合帝位繼承的實踐,或者說不符合這種主張,即根據(jù)“無為”的指導思想,認為皇帝的職能是高拱在上,統(tǒng)而不進行實際的治。[5]
據(jù)秦帝國建立不久后的文獻所顯示,在談到秦始皇的成就時幾乎完全歸功于他個人的功勞。除了贊頌祖宗神靈之助的幾句空話之外,并無涉及任何其他超凡入圣之神靈引導他取得成功時所起的作用之辭。秦始皇建立地位的基礎是他征服了敵國,蕩平了所有當時已知的領土,而且在一套唯一而一致的法則的基礎上推行中央集權(quán)制。有一種說法是吹噓他的這些成就是史無前例的;這樣,這種提法就使他有資格選用“皇帝”這一足以傳之萬世的尊號。[6]
[1] 《呂氏春秋》第二十篇(《恃君覽》),第1葉;《荀子》第九篇(《王制》),第109葉以下。
?。?] 見卜德:《中國的第一個統(tǒng)治者:從李斯(公元前280?—前208年)的一生研究秦王朝》(萊頓,1938;香港再版,1967),第12頁及以下、第57頁及以下。
?。?] 《呂氏春秋》第十三篇(《應同》),第4葉。(魯惟一:《中國人的生死觀:漢代的信仰、神話和理性》〔倫敦,1982〕,第46—47頁)。所謂“丹書”,即意在描述古代方法之書。周武王得知,丹書中有黃帝和其他一些神話統(tǒng)治者的材料,因而武王想向它們求教?!暗ぁ敝饧粗杆鼈兪怯貌豢赡绲牟牧蠈懙?。
?。?] 《荀子》第十二篇(《君道》),第158頁以下;《荀子》第十八篇(《正論》),第234頁以下。
?。?] 見本書前面第12章《“道”及其衍生的思想》;又見下面《皇帝的作用和職能》的有關(guān)部分。
[6] 《史記》卷六,第235頁以下(沙畹:《〈史記〉譯注》第2卷,第122頁以下);本書前面第1章《從王到皇帝》。
這種說法可見之于雜家《呂氏春秋》中的一篇,或許更強有力的說法則見之于《荀子》;它們都是公元前3世紀的作品。[1] 《荀子》中的那段話指出了人是高于萬物的,而且它描述了因為量才用人而使人能獲得技能并得到提高。君權(quán)必須保證這種方式的用人是公正的和適當?shù)?;這樣,它就可能防止爆發(fā)紛爭,并使人能夠進于為善之境地。
這是對君權(quán)建立的淵源所作的很有現(xiàn)實意味的解釋。很有意義的是,發(fā)表這些意見的這兩段文字都與秦國有密切的關(guān)系?!秴问洗呵铩肥前凑赵谇貒ぷ鞑⒁螽?shù)匾恍┳髡哧愂鏊麄兊挠^點的一位政治家之命寫成的一部著作,而荀卿的學生不僅有韓非,還有李斯在內(nèi)。[2] 這些作品中所闡發(fā)的原則對于秦國政治理論的影響是不可低估的。
除此之外,這些材料還有另外一些說法,它們也可能與這時政治理論的形成有明顯的關(guān)系,但它們所根據(jù)的思想又有所不同。就《呂氏春秋》而言,這是不足為奇的,因為這部書是出自多人之手。它的下面一節(jié)把三個主要思想融合進了在一個世紀或一個世紀以后形成的皇權(quán)理論之中了。它們就是上天在給予王朝以權(quán)力中的作用;五德所起的制約作用;以及預告某一王室將要興起的祥瑞的出現(xiàn)。[3] 它是這樣寫的:
凡帝王之將興也,天必先見祥乎下民。
黃帝之時,天先見大螾大螻。黃帝曰:“土氣勝。”土氣勝,故其色尚黃,其事則土。
及禹之時,天先見草木秋冬不殺。禹曰:“木氣勝?!蹦緞贇猓势渖星?,其事則木。
及湯之時,天先見釼生于水。釼曰:“金氣勝?!苯饸鈩?,故其色尚白,其事則金。
及文王之時,天先見赤烏銜丹書集于周社。文王曰:“火氣勝?!被饸鈩?,故其色尚赤,其事則火。
代火者必將水,天且先見水氣勝。水氣勝,故其色尚黑,其事則水。
這段文字的作者顯然認為把兩個不一致的觀點結(jié)合起來并無困難——此即由神靈所行使而可以起仲裁作用的意志和經(jīng)常受一個普遍循環(huán)法則支配的序列。用力把這兩種思想調(diào)和起來,在后漢思想中是相當重要的事情。
另外一個原則很清楚地在《荀子》中有所論列,它與帝制時期特別重要的一些觀點不相一致。它至少在兩處主張說,[4] 個人的品質(zhì)和個人的成就要比國家的制度更加重要,而且它們超越了世襲的權(quán)利。這一條原則對于那些靠個人的領袖才能和征服上臺的君主來說,其意義是顯而易見的,例如對秦始皇和漢高祖便是這樣的。但是,這種說法不一定符合借助天命作為合法權(quán)威的源泉的主張。它也不符合帝位繼承的實踐,或者說不符合這種主張,即根據(jù)“無為”的指導思想,認為皇帝的職能是高拱在上,統(tǒng)而不進行實際的治。[5]
據(jù)秦帝國建立不久后的文獻所顯示,在談到秦始皇的成就時幾乎完全歸功于他個人的功勞。除了贊頌祖宗神靈之助的幾句空話之外,并無涉及任何其他超凡入圣之神靈引導他取得成功時所起的作用之辭。秦始皇建立地位的基礎是他征服了敵國,蕩平了所有當時已知的領土,而且在一套唯一而一致的法則的基礎上推行中央集權(quán)制。有一種說法是吹噓他的這些成就是史無前例的;這樣,這種提法就使他有資格選用“皇帝”這一足以傳之萬世的尊號。[6]
[1] 《呂氏春秋》第二十篇(《恃君覽》),第1葉;《荀子》第九篇(《王制》),第109葉以下。
?。?] 見卜德:《中國的第一個統(tǒng)治者:從李斯(公元前280?—前208年)的一生研究秦王朝》(萊頓,1938;香港再版,1967),第12頁及以下、第57頁及以下。
?。?] 《呂氏春秋》第十三篇(《應同》),第4葉。(魯惟一:《中國人的生死觀:漢代的信仰、神話和理性》〔倫敦,1982〕,第46—47頁)。所謂“丹書”,即意在描述古代方法之書。周武王得知,丹書中有黃帝和其他一些神話統(tǒng)治者的材料,因而武王想向它們求教?!暗ぁ敝饧粗杆鼈兪怯貌豢赡绲牟牧蠈懙?。
?。?] 《荀子》第十二篇(《君道》),第158頁以下;《荀子》第十八篇(《正論》),第234頁以下。
?。?] 見本書前面第12章《“道”及其衍生的思想》;又見下面《皇帝的作用和職能》的有關(guān)部分。
[6] 《史記》卷六,第235頁以下(沙畹:《〈史記〉譯注》第2卷,第122頁以下);本書前面第1章《從王到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