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人在歷史上有好幾次經(jīng)歷了外族統(tǒng)治,但此前還從沒有外族統(tǒng)治整個中國的局面。1206年成吉思汗被他的蒙古部以及與之結盟的各部接受為大汗,以后的10年中,蒙古軍隊曾數(shù)次對中國北部地區(qū)發(fā)動試探性的進攻。在占領華北以前,他們首先征服了其他兩個外族建立的政權:黨項人建立的位于西北的西夏,它亡于1227年;征服女真人的金朝花了20年,1234年金朝終于滅亡。在蒙古歷史的這一階段,蒙古軍同時西征,橫跨亞洲大陸進入歐洲,他們的目標是摧毀任何一個不識時務而對蒙古進行抵抗的國家或城堡,但并不是要占據(jù)和統(tǒng)治它。中國北部屢遭蒙古軍隊的蹂躪,而當?shù)剀婇y常常只是相互爭斗,不能控制局面。所以說,在某些地方如何維持和平與秩序的問題,便在當?shù)厣鐣霈F(xiàn)了。
中國北部這種不穩(wěn)定的總趨勢,從13世紀50年代開始轉變。這時期成吉思汗的孫子、蒙哥汗的弟弟忽必烈被指派處理蒙古世界帝國中國地區(qū)的事務。1253—1254年,忽必烈攻打中國西南,征服了云南,50年代末他深深地卷入了中國北方的事務,不是作為征服者而是作為統(tǒng)治者,他開始任用漢人和其他族人做他的幕僚。蒙哥汗去世,忽必烈于1260年繼位成了大汗。他成為淮河(與南宋的界河)以北中國的實際統(tǒng)治者,并宣稱了他對蒙古大帝國的絕對統(tǒng)治權。他從沒有使這一宣稱名符其實,卻越來越深地陷入中國事務,包括13世紀70年代完成了蒙古對南宋的征服,這就又導致他對中國作出長期規(guī)劃并對在中國的統(tǒng)治更負有責任。中國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國家,統(tǒng)治這么一個擁有龐大的定居人口的國家,對這些出類拔萃的蒙古征服者來說是一種新的挑戰(zhàn)。連續(xù)幾個階段的征服,在中國人當中已引起了不同的反響。
這種外族征服對漢人來說,特別是對那些最了解這一點的士大夫來說,具有矛盾的意味。一方面,中國獲得了10世紀以來的第一次統(tǒng)一。忽必烈的將領們征服南宋以后,一些漢人高興地看到那些長期被分隔在南方的人們又能夠到北方去參觀他們仰慕的中國文化古跡,像山東的孔子墓和陜西的漢唐都城。將全體中國人統(tǒng)一在一個受命于天的政權之下,從漢人的心理來說是極其重要的。但是,從另一方面看,垮臺的宋朝被推崇為具有高度文明和繁榮文化的朝代。具有鮮明對照的是,蒙古人是外族,他們給被征服者印象最深的是軍事上的勇武而不是文化上的成就。究竟這些草原斗士們是否能屈服于中國文明,或者說中國方式,還完全不能肯定。當時有些漢人不接受蒙古統(tǒng)治,拒絕為新政權服務,仍舊執(zhí)拗地忠于已經(jīng)垮臺的宋朝,中國傳統(tǒng)對此是贊同的。懼怕蒙古軍事力量并且從一開始就認為蒙古人不配統(tǒng)治文明的中心而加以拒絕,無疑加強了這種反作用力,它一直持續(xù)到13世紀末,甚至還要晚一些。
然而,中國的文明對一個新王朝是否為正統(tǒng)只有一個衡量標準,蒙古人看來是通過了這個檢驗。天命論并沒有限定中國的統(tǒng)治者必須是漢人,只要求他們接受中國封建體制所依據(jù)的框架(正),并且將全體中國人都歸于一個整體的統(tǒng)治(統(tǒng))之下。[1] 這個天命理論暗示了一種依附于神圣的禮儀觀念的人類倫理與社會價值的共同基礎,同時也暗示了一種由符合儒家標準的官僚機構實行的卓有成效的文官統(tǒng)治方式。
忽必烈聲稱他的蒙古皇族是受命于天的,盡管他也可以完全不理會這一套而僅憑武力來進行統(tǒng)治。他正式宣稱天命所授是在1272年宣布新的元朝國號的時候,而真正得到確認則是在又過了幾年征服南宋之后。那時候,忽必烈讓宋朝最后一個統(tǒng)治者正式退位,然后給予他微不足道的稱號與收入。蒙古人在軍事上占有絕對的優(yōu)勢,但他們在接觸漢人的那套綱常名教時仍然是很謹慎的。他們可能已經(jīng)正確地預計到假若宋統(tǒng)治者公開承認天命的轉移,就可以進一步減弱漢人軍事上和心理上的對抗,如此做法也給漢人轉而服務于新的政府鋪平了道路。
與初興時期的蒙古人的做法相比,忽必烈和他那一代蒙古將領在中國的所作所為表明他們在適應中國的環(huán)境方面已經(jīng)邁出了很大一步。但是后來蒙古人的政府卻未能與漢人的理想模式合拍。忽必烈是最懂得中國的一位蒙古統(tǒng)治者,他為設計既能滿足蒙古帝國需要又能符合漢人要求的模式而開創(chuàng)了一個光明的起點。在維護蒙古人利益的必要前提下,一些出色的蒙古官員、一批色目人和很多漢人儒生做出極大努力,合理有序地統(tǒng)治中國。但是,元朝在中國漫長的政治史上從未成為正常的時期。在直接為蒙古皇帝利益服務的軍事系統(tǒng)與逐漸建立起來的中國式文官政府系統(tǒng)之間,不能很很協(xié)調的矛盾始終沒能夠解決。
另一個問題是繼忽必烈較長而且有遠見的一朝之后,以后的(直至1368年元朝滅亡)歷代蒙古帝王,大多短命且無建樹,他們常常成為相互競爭的派別的傀儡。由于處于持續(xù)不穩(wěn)定狀態(tài),蒙古的力量逐漸削弱,政府出現(xiàn)了質的蛻化。名義上的準則與實際執(zhí)行之間的巨大差距,使很多官員和百姓都產(chǎn)生了玩世不恭和悲觀失望情緒。只有很少的漢人還在以此為據(jù)對蒙古人受命于天的正統(tǒng)性表示懷疑,而更多的人則開始預言蒙古人將很快失去天命。說漢族精英們接受了蒙古人統(tǒng)治的正統(tǒng)性可能是過于夸大,雖然他們中很多人無疑只是默認了這一點,這是他們在不利的局面下盡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這種情況在漢人作為統(tǒng)治者的朝代也不是沒有的。無論如何,服務于正統(tǒng)的統(tǒng)治者,忠于任命自己為官員的統(tǒng)治者及其朝代都是非常重要的,這一儒家思想一直是有約束力的行為準則。漢人對蒙古統(tǒng)治的異乎尋常的反應是非常復雜難解的。[2]
當代那些把元朝當作非常時期的歷史學家們,并沒有從當時人以及中國傳統(tǒng)歷史學家的著述中找到如他們所期望的那么多的直接證據(jù)來證明他們的觀點。中國人將元朝說成是他們自己歷史上的一個時期,他們總是忽視元朝中國是一個更大的世界帝國的附屬部分這一事實;他們忘記了蒙古歷史是獨立于中國的歷史進程而具有自身的整體性的,即使是像元朝這樣一個有兩種歷史在很大程度上相互交錯的時期也是如此。[3] 今天,我們必須認識到這一時期以中國為中心的歷史和以蒙古帝國為中心的歷史各自都是有確實根據(jù)的,我們應當努力超越這兩者的局限性。但是,是漢文文獻的記載為這兩者提供了主要的資料。我們要有洞察力地利用這些文獻才能理解這兩個社會的關系,理解二者并立產(chǎn)生的中國當時特殊的條件。
我們不可能指望過去時代的漢人,即使是不太遠的過去,都能用我們今天認為正確的觀點和方法來分析漢蒙關系。例如,漢人的記載常常對蒙古社會的懈怠和政治上的缺陷表示詫異。同時,這些記載總是致力于維護漢人的文化信仰、漢人的制度與理想所起的作用,充分肯定元代政府中他們所熟悉的漢化組成部分是最根本的。但是我們能夠看出,記載中真正能夠說明他們觀點的證據(jù)比他們所相信的要少得多。我們還應對植根于蒙古人的規(guī)范的特殊因素予以應有的重視。
大多數(shù)漢人表示,他們相信天命確實賦予了蒙古大汗,從而使蒙古人坐上了中國皇帝的寶座。今天我們看到是蒙古的軍事力量而不是其他幫助使他們獲勝。我們也很容易看出漢人的觀點是他們在被征服后所作的理性的思索,如果不是天真的話。漢人相信或者說希望征服者們采取一些他們傳統(tǒng)模式中的方法來進行統(tǒng)治,因為他們只意識到人類一個文明的優(yōu)勢。但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蒙古人在中國也像在草原、在中亞和波斯、在俄羅斯那樣,對他們征服的所有這些地域的各種文明都能靈活地適應。漢人所觀察到的蒙古人對他們大一統(tǒng)文化的尊敬,事實上是蒙古人奉行的不論何時何地都要最大限度地為蒙古利益服務的實用主義決策。[4]
13、14世紀的漢人學者與官員往往注意到蒙古人童稚式的簡樸、誠實、大度和信任這些美德: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是“貴族式的野蠻人”,但同時他們又是通向文明道路上的倒退者。然而我們卻能認識到蒙古人無論是可愛還是可畏的品質,在如何最大限度地剝削他們所征服的民族這方面他們是相當精明的。忽必烈汗首先將蒙古人的長遠利益與他們稱霸世界的中國基礎統(tǒng)一起來,但并不放棄以蒙古為中心的考慮。接下來在元朝中期和后期,接受一定程度的漢法是以犧牲蒙古人對草原的控制為代價的;對這一過程究竟能走多遠,以及假若蒙古人能再在北京繼續(xù)統(tǒng)治一個世紀會有什么后果等問題,當代的歷史學家還持有不同意見。[5] 這一問題無論多難解答,卻不是歷史事實。1368年蒙古人被趕出中國的時候,他們身上仍舊保留著草原民族的基本特征。這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說明為什么他們在中國的統(tǒng)治沒有成功,為什么他們不能繼續(xù)作為漠北的強有力的民族而存在。但他們在中國統(tǒng)治的失敗卻最能說明他們的漢人臣民生活的特殊條件。漢人如何適應那些特殊的條件,將是以下討論的重點。
?。?] [86]戴仁柱:《史學觀和楊維楨的〈正統(tǒng)辯〉》。關于“正統(tǒng)辯”的背景,見[48]陳學霖:《中華帝國的正統(tǒng)觀:女真—金朝(1115—1234年)的討論》。
?。?] [320]牟復禮:《元代的儒家隱士》。
?。?] 當代中國學者李則芬將此稱為中國元史學的三弊之一,見[762]《元史新講》前言,第1卷第2頁。當代的臺灣學者和大陸學者已注意到這一缺陷,但是還沒有克服它。
?。?] [9]托馬斯·T.愛爾森:《蒙古帝國主義:蒙哥汗對中國、俄羅斯和伊斯蘭地區(qū)的政策,1251—1259年》,第221—225頁。
[5] 蕭啟慶在對元代蒙古人的開創(chuàng)性研究中,分析了78位掌握漢學和漢文化技巧并在元代文獻中有明確記載的蒙古人。他的結論是到了元代末期,出自精英家族的蒙古人大多已經(jīng)“儒化”,他們未必是蒙古人中的主流,但采用漢文化的趨勢卻在不斷加強。見[858]《元代蒙古人的漢學》。
中國北部這種不穩(wěn)定的總趨勢,從13世紀50年代開始轉變。這時期成吉思汗的孫子、蒙哥汗的弟弟忽必烈被指派處理蒙古世界帝國中國地區(qū)的事務。1253—1254年,忽必烈攻打中國西南,征服了云南,50年代末他深深地卷入了中國北方的事務,不是作為征服者而是作為統(tǒng)治者,他開始任用漢人和其他族人做他的幕僚。蒙哥汗去世,忽必烈于1260年繼位成了大汗。他成為淮河(與南宋的界河)以北中國的實際統(tǒng)治者,并宣稱了他對蒙古大帝國的絕對統(tǒng)治權。他從沒有使這一宣稱名符其實,卻越來越深地陷入中國事務,包括13世紀70年代完成了蒙古對南宋的征服,這就又導致他對中國作出長期規(guī)劃并對在中國的統(tǒng)治更負有責任。中國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國家,統(tǒng)治這么一個擁有龐大的定居人口的國家,對這些出類拔萃的蒙古征服者來說是一種新的挑戰(zhàn)。連續(xù)幾個階段的征服,在中國人當中已引起了不同的反響。
這種外族征服對漢人來說,特別是對那些最了解這一點的士大夫來說,具有矛盾的意味。一方面,中國獲得了10世紀以來的第一次統(tǒng)一。忽必烈的將領們征服南宋以后,一些漢人高興地看到那些長期被分隔在南方的人們又能夠到北方去參觀他們仰慕的中國文化古跡,像山東的孔子墓和陜西的漢唐都城。將全體中國人統(tǒng)一在一個受命于天的政權之下,從漢人的心理來說是極其重要的。但是,從另一方面看,垮臺的宋朝被推崇為具有高度文明和繁榮文化的朝代。具有鮮明對照的是,蒙古人是外族,他們給被征服者印象最深的是軍事上的勇武而不是文化上的成就。究竟這些草原斗士們是否能屈服于中國文明,或者說中國方式,還完全不能肯定。當時有些漢人不接受蒙古統(tǒng)治,拒絕為新政權服務,仍舊執(zhí)拗地忠于已經(jīng)垮臺的宋朝,中國傳統(tǒng)對此是贊同的。懼怕蒙古軍事力量并且從一開始就認為蒙古人不配統(tǒng)治文明的中心而加以拒絕,無疑加強了這種反作用力,它一直持續(xù)到13世紀末,甚至還要晚一些。
然而,中國的文明對一個新王朝是否為正統(tǒng)只有一個衡量標準,蒙古人看來是通過了這個檢驗。天命論并沒有限定中國的統(tǒng)治者必須是漢人,只要求他們接受中國封建體制所依據(jù)的框架(正),并且將全體中國人都歸于一個整體的統(tǒng)治(統(tǒng))之下。[1] 這個天命理論暗示了一種依附于神圣的禮儀觀念的人類倫理與社會價值的共同基礎,同時也暗示了一種由符合儒家標準的官僚機構實行的卓有成效的文官統(tǒng)治方式。
忽必烈聲稱他的蒙古皇族是受命于天的,盡管他也可以完全不理會這一套而僅憑武力來進行統(tǒng)治。他正式宣稱天命所授是在1272年宣布新的元朝國號的時候,而真正得到確認則是在又過了幾年征服南宋之后。那時候,忽必烈讓宋朝最后一個統(tǒng)治者正式退位,然后給予他微不足道的稱號與收入。蒙古人在軍事上占有絕對的優(yōu)勢,但他們在接觸漢人的那套綱常名教時仍然是很謹慎的。他們可能已經(jīng)正確地預計到假若宋統(tǒng)治者公開承認天命的轉移,就可以進一步減弱漢人軍事上和心理上的對抗,如此做法也給漢人轉而服務于新的政府鋪平了道路。
與初興時期的蒙古人的做法相比,忽必烈和他那一代蒙古將領在中國的所作所為表明他們在適應中國的環(huán)境方面已經(jīng)邁出了很大一步。但是后來蒙古人的政府卻未能與漢人的理想模式合拍。忽必烈是最懂得中國的一位蒙古統(tǒng)治者,他為設計既能滿足蒙古帝國需要又能符合漢人要求的模式而開創(chuàng)了一個光明的起點。在維護蒙古人利益的必要前提下,一些出色的蒙古官員、一批色目人和很多漢人儒生做出極大努力,合理有序地統(tǒng)治中國。但是,元朝在中國漫長的政治史上從未成為正常的時期。在直接為蒙古皇帝利益服務的軍事系統(tǒng)與逐漸建立起來的中國式文官政府系統(tǒng)之間,不能很很協(xié)調的矛盾始終沒能夠解決。
另一個問題是繼忽必烈較長而且有遠見的一朝之后,以后的(直至1368年元朝滅亡)歷代蒙古帝王,大多短命且無建樹,他們常常成為相互競爭的派別的傀儡。由于處于持續(xù)不穩(wěn)定狀態(tài),蒙古的力量逐漸削弱,政府出現(xiàn)了質的蛻化。名義上的準則與實際執(zhí)行之間的巨大差距,使很多官員和百姓都產(chǎn)生了玩世不恭和悲觀失望情緒。只有很少的漢人還在以此為據(jù)對蒙古人受命于天的正統(tǒng)性表示懷疑,而更多的人則開始預言蒙古人將很快失去天命。說漢族精英們接受了蒙古人統(tǒng)治的正統(tǒng)性可能是過于夸大,雖然他們中很多人無疑只是默認了這一點,這是他們在不利的局面下盡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這種情況在漢人作為統(tǒng)治者的朝代也不是沒有的。無論如何,服務于正統(tǒng)的統(tǒng)治者,忠于任命自己為官員的統(tǒng)治者及其朝代都是非常重要的,這一儒家思想一直是有約束力的行為準則。漢人對蒙古統(tǒng)治的異乎尋常的反應是非常復雜難解的。[2]
當代那些把元朝當作非常時期的歷史學家們,并沒有從當時人以及中國傳統(tǒng)歷史學家的著述中找到如他們所期望的那么多的直接證據(jù)來證明他們的觀點。中國人將元朝說成是他們自己歷史上的一個時期,他們總是忽視元朝中國是一個更大的世界帝國的附屬部分這一事實;他們忘記了蒙古歷史是獨立于中國的歷史進程而具有自身的整體性的,即使是像元朝這樣一個有兩種歷史在很大程度上相互交錯的時期也是如此。[3] 今天,我們必須認識到這一時期以中國為中心的歷史和以蒙古帝國為中心的歷史各自都是有確實根據(jù)的,我們應當努力超越這兩者的局限性。但是,是漢文文獻的記載為這兩者提供了主要的資料。我們要有洞察力地利用這些文獻才能理解這兩個社會的關系,理解二者并立產(chǎn)生的中國當時特殊的條件。
我們不可能指望過去時代的漢人,即使是不太遠的過去,都能用我們今天認為正確的觀點和方法來分析漢蒙關系。例如,漢人的記載常常對蒙古社會的懈怠和政治上的缺陷表示詫異。同時,這些記載總是致力于維護漢人的文化信仰、漢人的制度與理想所起的作用,充分肯定元代政府中他們所熟悉的漢化組成部分是最根本的。但是我們能夠看出,記載中真正能夠說明他們觀點的證據(jù)比他們所相信的要少得多。我們還應對植根于蒙古人的規(guī)范的特殊因素予以應有的重視。
大多數(shù)漢人表示,他們相信天命確實賦予了蒙古大汗,從而使蒙古人坐上了中國皇帝的寶座。今天我們看到是蒙古的軍事力量而不是其他幫助使他們獲勝。我們也很容易看出漢人的觀點是他們在被征服后所作的理性的思索,如果不是天真的話。漢人相信或者說希望征服者們采取一些他們傳統(tǒng)模式中的方法來進行統(tǒng)治,因為他們只意識到人類一個文明的優(yōu)勢。但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蒙古人在中國也像在草原、在中亞和波斯、在俄羅斯那樣,對他們征服的所有這些地域的各種文明都能靈活地適應。漢人所觀察到的蒙古人對他們大一統(tǒng)文化的尊敬,事實上是蒙古人奉行的不論何時何地都要最大限度地為蒙古利益服務的實用主義決策。[4]
13、14世紀的漢人學者與官員往往注意到蒙古人童稚式的簡樸、誠實、大度和信任這些美德:他們在一定程度上是“貴族式的野蠻人”,但同時他們又是通向文明道路上的倒退者。然而我們卻能認識到蒙古人無論是可愛還是可畏的品質,在如何最大限度地剝削他們所征服的民族這方面他們是相當精明的。忽必烈汗首先將蒙古人的長遠利益與他們稱霸世界的中國基礎統(tǒng)一起來,但并不放棄以蒙古為中心的考慮。接下來在元朝中期和后期,接受一定程度的漢法是以犧牲蒙古人對草原的控制為代價的;對這一過程究竟能走多遠,以及假若蒙古人能再在北京繼續(xù)統(tǒng)治一個世紀會有什么后果等問題,當代的歷史學家還持有不同意見。[5] 這一問題無論多難解答,卻不是歷史事實。1368年蒙古人被趕出中國的時候,他們身上仍舊保留著草原民族的基本特征。這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說明為什么他們在中國的統(tǒng)治沒有成功,為什么他們不能繼續(xù)作為漠北的強有力的民族而存在。但他們在中國統(tǒng)治的失敗卻最能說明他們的漢人臣民生活的特殊條件。漢人如何適應那些特殊的條件,將是以下討論的重點。
?。?] [86]戴仁柱:《史學觀和楊維楨的〈正統(tǒng)辯〉》。關于“正統(tǒng)辯”的背景,見[48]陳學霖:《中華帝國的正統(tǒng)觀:女真—金朝(1115—1234年)的討論》。
?。?] [320]牟復禮:《元代的儒家隱士》。
?。?] 當代中國學者李則芬將此稱為中國元史學的三弊之一,見[762]《元史新講》前言,第1卷第2頁。當代的臺灣學者和大陸學者已注意到這一缺陷,但是還沒有克服它。
?。?] [9]托馬斯·T.愛爾森:《蒙古帝國主義:蒙哥汗對中國、俄羅斯和伊斯蘭地區(qū)的政策,1251—1259年》,第221—225頁。
[5] 蕭啟慶在對元代蒙古人的開創(chuàng)性研究中,分析了78位掌握漢學和漢文化技巧并在元代文獻中有明確記載的蒙古人。他的結論是到了元代末期,出自精英家族的蒙古人大多已經(jīng)“儒化”,他們未必是蒙古人中的主流,但采用漢文化的趨勢卻在不斷加強。見[858]《元代蒙古人的漢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