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的政治情況
15世紀前半期,西蒙古的瓦剌諸部控制了草原地帶,并把他們的政策強加于居住在他們南方和東南方的成吉思汗的王朝的后代蒙古游牧民族。15世紀末葉前后,在幾十年自相殘殺的戰(zhàn)爭以后,蒙古游牧民族開始聚集在新的軍事領袖巴圖蒙克(1464—1524年)的周圍。
在巴圖蒙克的領導下,蒙古人開始向瓦剌諸部的霸權挑戰(zhàn)。瓦剌諸部在15世紀早期逐漸把他們的控制擴大到蒙古游牧民族,他們的勢力和影響在也先(死于1455年)的領導下,達到了頂峰,也先于1543年自稱蒙古可汗,盡管他和成吉思的家族決無關系。兩年以前,即1451年,因為蒙古可汗脫脫不花不稱呼他的孫子為太子,他把他趕走并殺死。在這次沖突中,巴圖蒙克的父親,當時的一個孤兒,和他的母親一起被帶到東蒙古,被置于兀良哈一個指揮官的保護之下。
也先成為蒙古可汗的計劃失敗了;他因僭稱可汗而于1454年被他的一個部屬推翻并殺死。在這之后,蒙古的繼位權在1486年別的可能繼位者多數被殺以前被爭奪而依然不能定一。巴圖蒙克的父親成為一個適當的入選者而被擁立。他于1487年被殺,由他的兒子繼立,他的兒子在以后的38年中繼續(xù)掌權。
在1508和1510年之間,巴圖蒙克征服了山西以西的河套的鄂爾多斯地區(qū),1512年他任命他的次子巴爾斯博羅特為吉囊,亦即統治那個地區(qū)人民的副王。巴爾斯博羅特的兩個兒子,繼承鄂爾多斯和吉囊稱號的究弼哩克(1505—1542/3年)和繼承山西以北地方的俺答(1507—1582年)對嘉靖時期大多數對明的入侵負有責任。
當巴圖蒙克于1524年去世的時候,他得到了所有帕米爾以東的蒙古人的效忠。他的稱號傳給了那時只有21歲的他的孫子。但是,這個孩子的從父巴爾斯博羅特試圖篡位。又一次自相殘殺的沖突隨即發(fā)生,這次沖突導致巴圖蒙克所創(chuàng)立的蒙古人聯盟的瓦解。巴圖蒙克的孫子繼續(xù)統治東蒙古人,而巴爾斯博羅特直到他于1531年去世的時候,事實上對鄂爾多斯和西蒙古人實行統治。當巴圖蒙克的孫子于1547年去世時,他的繼位者為俺答所迫,遷移到了蒙古的東部,俺答于是逐漸控制了整個蒙古南部和鄂爾多斯。[1]
當巴圖蒙克于1510年占領鄂爾多斯時,他趕走了西蒙古人的主要首領亦不剌因,亦不剌因逃亡到西南靠近山西邊境的地方。亦不剌因于是和土魯番(莫臥兒斯坦的蒙古-突厥王國的東部首府)蘇丹滿速兒結盟,并于10和20年代與他勾結起來開始搶掠和入侵山西西部。他對巴圖蒙克仍然是一個威脅,巴圖蒙克不成功地指揮了幾次抵御他的戰(zhàn)役。他在1533年終于被究弼哩克擊潰。
在本朝的頭10年中,因為蒙古人專注于內部的斗爭,他們的襲擊是分散的,一般限于獲取軍事行動的供應物資。在巴圖蒙克的后繼者們得到鄂爾多斯和山西以北的地區(qū)后,他們開始每年入侵明的疆土,通常是在春天和初秋。邊境戍軍的軍紀非常松弛,以致指揮官們常常不能集結有戰(zhàn)斗力的軍隊去抵御入侵的部隊。入侵因而成為一種有吸引力的代替貿易的辦法,因為事實上必能取得成功而損失通常是輕微的。
邊境戍軍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大同戍軍于1533年10月再次叛亂。僅僅兩年以前,在1531年,這個地區(qū)最近一次遭受了一支有名蒙古騎兵部隊的襲擊,新任總兵著手建造濠塹和其他防御工事以增強防御地區(qū)的北邊防線。他規(guī)定的工程完工的限期使慣于什么也不干的官兵負擔很重。這次叛亂的直接起因是一件小事。監(jiān)督工程的軍官要求在駐防城市休息一天,這個要求被拒絕了。10月24日,這些軍官唆使他們的士兵洗劫這座城市,而他們自己則殺死了總兵。叛亂的士兵在黎明時散去。
新任命的這個地區(qū)的巡撫被事情的變化嚇住了,由于別無更好的辦法,他上報說總兵激變了部隊。巡撫的報告送達朝廷時,他被控與叛亂士兵相互勾結,一場關于朝廷對戍軍的政策的爭論開始了。這支戍軍10年前于1523年曾經叛亂,那次朝廷以給每個士兵三兩銀子和普遍赦免予以安撫,事實既然是這樣,爭論就復雜了。那種政策的批評者要求這次堅持武力解決的辦法,最初并批準了軍事解決的方案。
朝廷最有影響的兩個大學士持對立的態(tài)度,主要是由于政治的而不是戰(zhàn)略上的原因。張璁(他于1532年失去皇帝的寵信)希望通過對這個問題提出成功的解決辦法而恢復他的權勢。他要派一個總督帶領一支軍隊去撲滅叛亂者。他的主要對手夏言發(fā)覺皇帝并不是真的贊成軍事解決的辦法,因此他暗中支持提出寬大處理辦法的禮部侍郎。
總督的使命責成總督處決主要的謀反者而寬恕那些被迫追隨他們的人。他卻不顧他的使命的目的,帶領帝國軍隊接近這座城市,帝國軍隊開始在城郊洗劫和搶掠。這時城中的士兵確信他們注定要死,關了城門。總督于是圍攻城市,試圖淹城,發(fā)起猛攻,挖掘地道進入城市,用煙熏出守城的人,騙他們出降,但都沒有成功。圍攻拖了整整一冬,到1534年2月,總督在朝廷已失去支持。他被解除了指揮權,另外幾個官員奉派調查此事,事情很快平靜下來?;实墼谒詈蟮脑t令中總結說:“豈非官多事擾乎?”[2]
1535年,由于類似的原因,東北的幾支戍軍發(fā)生了幾起暴亂。在每一次事件中,都有一個帝國官員受到惹起騷亂的責備。遼東戍軍當新任巡撫試圖整頓當地的防御機構時,叛變了。在現行制度下,每個士兵被給予三個余丁的勞役和每匹馬牧地50畝,巡撫退還三丁之一(《明史》《呂經傳》作“余丁之二”——譯者),編入均瑤冊,并將所有牧場充公;同時他下令緊靠一條嚴格的逾越即殺的界線修建防御工事。當戍軍軍官們來對此叫屈時,巡撫準備逮捕并責打他們。他們開始攻擊他,他被迫翻墻逃離衙門。
不出一個月,這個巡撫便被召回。他的所有改革都被廢除。調查的官員上報說,這次事變是由巡撫的指示挑起的,請求赦免部隊。都察院反對任何赦免,但皇帝這次拒絕支持軍事行動,準許予以赦免。
當失寵的巡撫返回北京時,他在廣寧衛(wèi)停下來收集他的財物。戍軍的指揮送給他一份臨別的禮物,這是他用撥作士兵飼料補助的款項買的。當這事被發(fā)現時,不平的士兵襲擊了巡撫和指揮。兩人都被剝去衣服,挨打,被赤身裸體地反剪著,在城中游街示眾,最后被關進牢里。士兵們強迫負責供應的官員把錢分給他們,迫使鎮(zhèn)軍太監(jiān)告發(fā)已被他們關進牢里的這兩個官員。
皇帝再次拒絕批準軍事行動。一個官員照直表明他贊成更加依靠權力的處理辦法,當即被錦衣衛(wèi)逮捕。朝廷隨后的一致意見認為,遼東最近發(fā)生的暴亂是苛刻的政策、士兵尋釁鬧事和部隊久不經戰(zhàn)等諸種原因引起的。幾次暴亂的領頭人必須處決以示儆戒;其余的可以赦免。這是皇帝希望聽到的,迅速執(zhí)行了這個方針。這些領頭人的首級不出一個月便用竿掛在他們叛亂的那些駐防城市的城門外。這個方針代價小而容易奏效。直到1539年,沒有再發(fā)生事變,而那次暴亂只牽涉40來個士兵,他們全被立即斬首。在這之后,這個地區(qū)很少發(fā)生騷亂。
安南之戰(zhàn)
1537年,朝廷上由武定侯郭勛和幾個有權勢的太監(jiān)領頭的黷武集團,在他們試圖在東北發(fā)動軍事行動受到挫折以后,又爭取得到批準以發(fā)動一場反對安南的、代價很高的戰(zhàn)役。出現這一情況,與通告皇帝的一個兒子于1536年11月誕生有關。大學士夏言反對派使臣向安南人通告皇嗣的誕生,理由是安南已有20年沒有朝貢,同時,現在的統治者事實上是不合法的。兵部尚書建議派兵討伐以懲戒安南人不入貢,郭勛支持他。這項建議立即受到批評,被認為是一種過分而不必要的花錢的事,將從負擔已經過重的南方幾省征集士兵和供應物資。
1537年3月,一個安南使者意外地來到朝廷,請求支持合法的統治者,使者聲稱他已被他的主要大臣廢黜。使者被留下,幾個官員被派遣去調查他所說的情況。幾個錦衣衛(wèi)的軍官還被提前派遣去為一次戰(zhàn)役作準備?;实燮鸪踬澇梢淮诬娛滦袆?,因為他把停止朝貢理解為對他的尊嚴的一種冒犯。但是,廣東的一些地方官員認為,既然安南并未試圖侵犯帝國疆土,既然這個國家的內戰(zhàn)還未決出勝負,因而應當慎重,等待它的結局,然后迫使入貢。5月,全體朝臣請求發(fā)動軍事行動,皇帝同意了。但是,當其他地區(qū)和其他當地官員開始說出反對的意見時,皇帝突然改變他的主意,于6月宣告停止這次軍事行動。9月,當別的一些當地官員仍然提出一個新的策略時,他又下令開始進行準備。
1538年4月,終于任命了一些指揮官??墒腔实塾X得互相矛盾的勸告令人不安。當鄰接安南的地區(qū)的總督于5月上報這次戰(zhàn)役耗費的銀子將超過200萬兩,而且只能在不熟悉地形的困難情況下進行時,他命令兵部再次就是否進行這次戰(zhàn)役作出決定。兵部再次建議把問題提交全體朝臣。皇帝雖然明知多數文官私下反對這次戰(zhàn)役,仍然反對由兵部決定這個問題,不過兵部顯然不能這么辦。他厭惡地終止了這次戰(zhàn)役。他從沒有真正贊成一種軍事解決的辦法。當安南的王位覬覦者于1540年向明的官員交出他的版圖時,他作結論說,他反對贊成軍事行動的建議是正確的。
他在關于大禮的爭論期間第一次對朝廷官員們的行為感到不滿,那次爭論留給他的印象是,他們是一幫共謀而圖私利的人,不把他的利益放在心上。在諸如這次軍事行動這類事情上不能提出適當的策略,這進一步證實了他的印象。到了1540年9月,他已漸漸變得和他的朝廷非常疏遠。以致他完全贊成一種說法,這種說法因帝國管理的可悲狀況而譴責他的官吏見利忘義。
對蒙古人的政策
只有一個地區(qū)皇帝從始至終迫切要求軍事解決。他討厭蒙古人,認為他們冒犯了他的威風和尊嚴,難以容忍。他們必須受到懲罰。他拒絕考慮關于互市的請求,即使他的能干的指揮官們大多數反復建議這樣做。為了表示他的輕蔑,他在晚年甚至要求把他用來指蒙古人為北方野蠻人的字樣在所有詔書和奏章中寫得非常小。這種不讓步的態(tài)度只能導致災難。當俺答關于互市的請求被拒絕時,他便入侵。
俺答王希望達成與明廷的互市協議,以便推動他自己的政治目標。諸如茶、金屬器皿、精致織物和草藥之類的貨物在草原上被視作珍寶,在結盟和結婚時可能有用。俺答的牧場比鄂爾多斯的牧場要差一些,更易受到變幻莫測的天氣的影響。沒有明貨物的輸入,他便不能達到他的更宏大的政治目的,或者在困難時期保證他的臣民的生活。
他在40年代保住了他作為戈壁以西、以南的蒙古人的主要領袖的地位。1551年,他和東蒙古人的領袖、1547年被他趕走的小王子(1520—1557年),達成了協議。他在達成這個聯盟后,于1552年成功地發(fā)動了反對西北的瓦剌諸部的戰(zhàn)役,這次戰(zhàn)役把準噶爾(天山山脈以北的地區(qū))納入了蒙古人的控制之下。反對瓦剌諸部的零星戰(zhàn)斗繼續(xù)到60年代,征服它們一直是俺答的主要軍事目標。對明疆土多次較大的入侵是要確保這許多次軍事行動的供應物資,或者要在40年代和50年代持續(xù)而普遍的干旱和饑荒時期,為他的臣民提供救濟。[3]
明軍在老練的指揮官們的率領下擊退了多次入侵,并使蒙古人蒙受了傷亡。在1536年對陜西的一次入侵期間,蒙古指揮官的軍旗被奪走。但是,即使某一地區(qū)的防御是堅強的,蒙古騎兵卻攻擊別的什么地方。1537年,當據說有人的一支大的入侵部隊攻擊大同管區(qū)時,整個管區(qū)連同它所有的衛(wèi)所只能調集名士兵。到增援部隊到了時,入侵的部隊才離去。這是一個多年存在的問題。沒有一支戍軍強大到足以打退一支入侵的大部隊,可是部隊調動的后方勤務工作妨礙了快速增援。而且,指揮官們通常只巡邏直接在他管轄下的地區(qū),不肯參加別處的戰(zhàn)斗。
有些官員,如1542至1550年負責大同和宣府一帶戰(zhàn)略地區(qū)的翁萬達(1498—1552年),推行切合實際的防御方針,尤其是修建邊墻,加強軍紀,利用偵察手段以查清游牧部落中的情況?;实垡话阗澇尚藿ㄟ厜头烙な?,愿意將大筆款項撥給這類項目。這些措施頂多不過使蒙古人的入侵更加困難和代價更大;但它們不能消除入侵的原因。
到1541年8月,華北和蒙古南部已經幾乎一年很少下雨。不得不從帝國的糧倉中發(fā)放糧食供北京的居民食用,饑荒遍及北方幾省。正是在這種情況下,俺答王派了一個使者到大同管區(qū)的邊境要求互市的權利。兵部以三個理由予以拒絕。蒙古人已有40年沒有入貢;他們每年入侵,不能信賴;他們的目的可疑。反而懸賞購俺答的頭。10月,幾支入侵部隊搶掠山西北部和西部,沒有遇到抵抗,用武力搶走了他們所需要的供應物資。
1542年1月,朝廷不得不運送石糧食到宣府、大同賑饑。需要更多的款項;供應物資仍然不足。旱災仍在繼續(xù)。7月,俺答又派了一個使者要求互市的權利。這個使者證明原是一個被蒙古人俘虜的明的臣民。大同巡撫上報他用計擒獲了他,并將他送到北京,在北京他被當作賣國賊處決。俺答大怒,進行了一次深入山西的懲罰性攻擊以作報復。
7月24日,多騎兵在山西西北邊界以內扎營。8月4日,帝國的軍隊在山西管區(qū)的指揮部所在地廣武被擊潰。8月8日,省的首府太原城郊被焚燒和搶掠。蒙古人沒有阻礙地繼續(xù)南進。8月晚期延綏巡撫上奏,蒙古入侵部隊打算往東向北京郊區(qū)前進?;实酆荏@慌。他命令各部作出決定而無需先上奏,并委派一個最高統帥以協調受攻擊地區(qū)的所有部隊的行動。蒙古人到這時已搶掠了山西最南部的一些府,沒有受到襲擊地正在后撤。山西遭受了蹂躪。作為救濟的措施,免征田租兩年,并發(fā)放兩銀子。明軍沒有打贏一仗。
1543年整個夏季,蒙古騎兵入侵山西,并且就在黃河以西扎營,以便整個冬季也同樣能夠進行襲擊。這時俺答的兄長究弼哩克已死,他的兒子們瓜分了他的領土。這就使俺答成了蒙古南部年長的、最有勢力的王,因為他現在控制了鄂爾多斯和山西北部地區(qū)。
旱災延續(xù)到了1545年。1月,據報時疫在邊境地區(qū)和北京突然蔓延。4月,塵暴毀壞了大部分冬小麥和大麥作物。6月,俺答又遣使到大同以北的邊境要求互市的權利。他因一個被俘的中國軍官的勸說而求和。他的使者們剛到邊界便被扣留,被一個地區(qū)指揮官的仆從所殺害,這個仆從以為他將像別人在1542年那樣為此而受到重賞。
這個地區(qū)當時地位最高的官員翁萬達上報了這一事件,他建議把仆從立即處決,并把他的首級當作誠意的一種標志在邊界以外示眾。他勸告皇帝不要把這個機會放過。他的勸告被置之不理?;实垡獞椭蚊晒湃?;他需要一種進攻性的策略。
鄂爾多斯的軍事行動
大學士夏言自1539年他第一次被免職以來,失去了他對皇帝的影響。1545年他被召回,并于1546年1月再次成為首輔,但他的地位并不穩(wěn)固。他以前的下屬嚴嵩(1480—1562年)和他爭相控制內閣。夏看出皇帝贊成軍事行動,便支持收回鄂爾多斯的軍事行動。這個想法最初由兵部尚書白圭(1419—1475年)于1472年提出,但由于費用太大,按一種估計每年要投入900萬兩以上的銀子,而被放棄。
這時曾銑(1498—1548年)提出了一個計劃,曾銑是鎮(zhèn)壓1535年遼東叛亂的一個能干的指揮官。他于1544年被任命為山西巡撫,并于1546年受命負責西北所有的邊境事務。1547年1月,他提出兩種防止蒙古人入侵陜西東部和山西的策略:在陜西修筑一條從寧夏向東到山西邊界的防御工事線;連續(xù)三年在暮春發(fā)動進攻鄂爾多斯的戰(zhàn)役。皇帝立即發(fā)放兩銀子以作準備,并命令曾銑征求邊境地區(qū)的官員們關于這些軍事行動的意見。
好幾個巡撫不肯響應。一個巡撫當受到催促時,便以有病為由請求致仕?;实圩l責他無能,將他貶黜為民。他定要進行一場戰(zhàn)役。當曾銑于1547年6月上報他已將蒙古人從邊境趕走時,皇帝認為這個策略是有效的。他再次拒絕考慮俺答的互市要求。夏季晚期,當俺答建議與明聯合反對小王子和東蒙古人時,沒有人敢于上報。
但是,1548年2月,皇帝突然收回了他對這次軍事行動的支持。在曾經上報饑荒的山西和陜西,征發(fā)引起了騷亂。又謠傳曾銑曾經克扣軍餉。嚴嵩確知皇帝知道這種傳言。當皇帝諭令作出估計以弄清這次軍事行動的后果,并斷定是災難性的結果時,他開始批評這整個計劃是不切實際的。嚴嵩否認對這些軍事行動有任何了解,說這件事是由首輔處理的。朝廷完成改變了以前支持進攻性策略的一致意見。曾銑于4月,夏言于10月被處決。直到1551年為止,出征蒙古人的念頭被放棄了。[4]
1550年入侵北京
1548年6月蒙古人襲擊宣府,打敗了帝國的軍隊。10月他們又入侵,劫掠和屠殺遠到南邊的懷來,懷來距北京只有騎一天馬的路程。嚴嵩把入侵歸咎于他的對手夏言的進攻性策略,但他自己提不出對抗這些策略的作戰(zhàn)方針。11月,入侵的一些部隊突入了保衛(wèi)北京的內部防線,接近皇陵。
1549年3月,當俺答再次襲擊宣府時,他擊潰了帝國的軍隊,但明軍設法堵住了他的退路,打勝了幾次遭遇戰(zhàn)。在這次入侵期間,明的幾個指揮官受到警告說,要是不準互市,北京將在秋天受到襲擊。皇帝在被告知這一情況后,他命令采取措施以挫敗這種計劃。
到1550年3月,已有150多天沒有下雨雪。諜者報告說,游牧部落正在為一次較大的襲擊而集結。在大同附近的幾次小接觸后,蒙古人被這個地區(qū)的總兵官收買而到別處去,于7月東馳。9月26日,整個入侵部隊突破北京東北僅僅40英里的古北口的防線,向南到達通州(大運河北方的終點,北京以東約15英里),在那里建立了營寨。9月30日,一支先頭部隊抵達北京城門。10月1日,這座城市受到圍攻,郊區(qū)遭到洗劫。
在1550年,京師諸戍軍的軍籍簿登記了約個人名,但只有或人派給了軍事任務;其余的人在建筑工程上干活。當能找到的士兵集合起來被迫到城墻外并作戰(zhàn)時,他們不肯動一動。到來保衛(wèi)這座城市的增援部隊沒有糧食,而且沒有人能夠為他們找到。他們正餓著肚子,不能勝任打仗,但有能力洗劫。兵部尚書狼狽不堪。他只能等待蒙古人撤退。他因嚴嵩的建議而命令各總兵官不要追擊,因而入侵部隊能夠在幾天以后,帶著他們掠奪來的東西一無損失地撤走了。
1550年后的局面
1550年10月6日,兵部尚書因不能保衛(wèi)北京而被處死。太監(jiān)們在這座城市東北的財產被洗劫,他們抱怨文官們使軍隊退縮不前,因而蒙古人到處搶掠?;实鄯浅嵟?。10月2日,他舉行了自1539年以來的第一次朝覲,但不肯向朝臣講話。他的諭旨是在午門上宣讀的。所有文武官員都不負責,玩忽他們的職守;只此而已。嚴嵩曾勸告兵部尚書不要派出軍隊,理由是,在京師附近地區(qū)戰(zhàn)敗是不能掩蓋的。但是,當皇帝要這個尚書的命時,嚴卻不愿為他說情。
皇帝這時把北京的軍務委托給仇鸞(1505—1552年),他就是在7月賄賂蒙古人從大同旁邊過去的總兵官。仇的部隊在靠近北京的居庸關扎營,他們到來保衛(wèi)京師在10月2日,皇帝因而十分感謝??墒钱敵瘥[于10月6日與蒙古人交戰(zhàn)時,失去了千余人,他僅僅保住他的命逃了回來。然而報了捷,他得到的獎賞是統率北京周圍的所有戍軍和京營的職位。嚴嵩也因導致1548年夏言被處決的證言而感謝他,安排了這一任命。
1551年1月,仇從邊境戍軍調了名部隊到北京訓練。兵部反對,理由是這使邊境地區(qū)易受攻擊。但是,仇打算出征蒙古,盡管他在戰(zhàn)場上有過損失慘重的經歷;他需要一支可以開出北京城門的軍隊。
1551年4月,俺答派他的養(yǎng)子托托(死于1591年)來要求互市權利,尤其是開設馬市。仇和嚴嵩兩人都力請皇帝允準這一要求,以便拖延時間作進一步的準備。達成的一致意見是,俺答手下的蒙古人,作為對兩個每年一次的馬市的回報,將停止入侵邊境。實際上仇鸞害怕蒙古人,不想和他們對抗。
蒙古人有六個月停止入侵。后來他們希望用牛羊交換粟豆。他們的這種要求被拒絕,他們在1551至1552年的冬季便又開始入侵。俺答這時堅持這一要求,答復說,他的比較貧窮的臣民沒有其他東西交換,正在挨餓;要是這種交易被拒絕,他不能對其后果承擔責任。當俺答接著謀求適合于他的交易時,他遭到拒絕,他的使者被逮捕。馬市就此收場,盡管直到1552年10月馬市并沒有正式停止。
仇鸞于是不得不和蒙古人交戰(zhàn)。1552年4月,他的部隊在大同以北的草原上被伏擊并遭受嚴重失敗。仇又報捷,但皇帝不相信。既然沿邊的入侵仍未減少,仇的命運便已注定。他的權謀受到抨擊,他于8月31日死于潰瘍惡化。在死后被定為謀叛罪以后,他的尸體于9月13日被掘出并肢解,他的首級在邊界以外示眾。這一點也沒有阻止住入侵,入侵繼續(xù)到了冬季。
1550年以后,入侵的性質有了變化。以前的入侵限于陜西和山西,由俺答發(fā)動,只包括他自己的臣民和鄂爾多斯的游牧部落。東蒙古人參加了1550年的入侵,證明非常成功,以致此后他們開始在遼東和沿東北邊境入侵。在其后的20年中,入侵事件沿整個北方邊境發(fā)生,某些范圍較大的入侵是相互配合的。這使邊境戍軍承受了大得多的負擔。不再能夠調動軍隊去摒擋一個地區(qū)所受的攻擊,每支戍軍的力量都必須增強,因為入侵部隊的規(guī)模加大了。已經變得很明顯,不可能把蒙古人從邊疆趕走。
1553年4月,開始修建一道土墻以防止北京南郊再遭劫掠。1541年曾提出類似的建議,但沒有任何結果。在1550年的大范圍劫掠之后,需要這樣一道墻是顯而易見的,修建的建議立即獲得批準。這道墻在七個月內便完工,部分原因是許多人逃荒到北京,因而有大量勞動力可用于完成這項工程。
1550年的事件使皇帝確信他不能依靠京師的戍軍保衛(wèi)紫禁城。1552年,他建立了在皇城內訓練的由太監(jiān)組成的內武府。沒有人敢于反對。皇帝是正確的;他不能依靠京師戍軍。內武府成了一個有權勢的機構,一個完全由太監(jiān)組成的軍事官僚機構,不受朝廷官員們的節(jié)制。
從1550年到1566年,蒙古人每年都入侵。在1557到1558年的冬季期間,大同附近一個被圍攻了六個月的要塞,這時幾乎棄守。發(fā)生這一事件是由于俺答長子辛愛(死于1586年)的一個妾和與她有私情的一個被俘的中國人逃到大同邊境,被收容。辛愛想索回這個妾,迅即發(fā)動襲擊。被嚇住了的總兵官歸還了這個妾,她此后不久便被處決。辛愛在此以前已確定中國不會開仗,繼續(xù)圍攻,同時在山西劫掠。到1558年4月,這個要塞已陷于絕糧境地,嚴嵩建議予以放棄?;实劬芙^了。相反,他下令向這個要塞運送給養(yǎng),保衛(wèi)這個要塞。糧餉沒有到來,但當增援部隊抵達時,蒙古人撤退了。
到了1558年,保衛(wèi)北方邊境的費用已經常不能如期支付。1552年早期戶部和工部已上報,1550年10月以后計劃用來保衛(wèi)邊境的總收入總計約為1000萬兩銀子,而總支出超過1300萬兩銀子?;实塾?553年下令鑄錢時,他被告知,太倉所有不足以支付邊境費用。1556年1月,一次大地震破壞了山西大部和陜西東部。只渭河流域據報就死了多人。此后幾年不能征稅。1557年,紫禁城內的三個主要朝覲大殿和南邊的門樓全被焚毀;必須立即為修建費用支付款項。當皇帝于1558年向大同附近被圍困的要塞運送給養(yǎng)時,戶部上報說,太倉所有不足兩銀子,不能供應這個要塞。
這種情況從未改善。在1550和1560年之間,許多戍軍的糧餉倍增,而可得到的收入仍然是固定的。差額只能從北京的太倉支付,太倉常常是空空如也。
在這個10年里,明軍只贏得了一次較大的勝利。1560年,大同總兵官在大同西北80英里的歸化(今呼和浩特)指揮了一次對蒙古據點的襲擊,并放火燒了它。這證明只不過是一次小小的挫折。入侵仍在繼續(xù),蒙古人并沒有從邊境地區(qū)撤退。只能指望各支戍軍在各個具有戰(zhàn)略重要性的關口打退入侵的部隊,這些關口通向華北平原和京師。沒有提出或者實施進一步的進攻性的戰(zhàn)略。1550年以后,皇帝自己對軍事部署很少關心;他沉溺于對長生不死的追求。
?。?] 《明實錄·武宗實錄》[380](1525年;重印,臺北,1961—1966年),第3681頁。太后詔書措詞相同。
[2] 程頤寫道:“為人后者,謂所后為父母,而謂所生為伯、叔父母,此人生之大倫也。然所生之義,至尊至大,宜別立殊稱。曰皇伯、叔父某國大王,則正統既明,而所生亦尊崇極矣?!薄睹鲗嶄洝な雷趯嶄洝穂380](1577年;重印,臺北,1961—1966年),第80—81頁。宋代歷史著作中有關程頤論點的議論見劉子?。骸稓W陽修的治學與從政》[355](九龍,香港,1963年),第235頁以下各頁。
?。?] 范守己:《皇明肅皇外史》[154](未標頁碼的抄本;格斯特東方圖書館,普林斯頓大學),1。
[4] 張廷玉等撰:《明史》[41](1736年;重印,北京,1974年),第50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