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黨
東林黨不是這個用語的現(xiàn)代意義的政治黨派。翻譯為“黨派”的“黨”字有貶義,在意義上更接近諸如“派系”、“宗派”或“幫伙”一類的詞。成員的身份沒有固定的標準:開始時,“黨人”從他們的敵人得到這個稱號。東林書院的主要人物始終包括在這個集團內,但是這個黨從來沒有一種排他的成員資格。因為朋黨之爭在發(fā)展,任何知名人物僅僅由于他政治上的同感乃至他的社會聯(lián)系,就能取得成員資格,有時是在死后。最后,這個稱號終于被看作一種光榮的標記。
作為一個集團,東林黨人以他們堅持儒家正統(tǒng)和他們嚴格遵守真正的道德行為而聞名。當張居正謀求義務性質的服喪期的一個例外時,他在他們的眼中被評定為一個沒有原則的人。在他們看來,萬歷皇帝對他長子的偏見(這種偏見導致他偏袒他的第三子繼位)也是不合乎道德,不合乎禮儀的。他們不能說服皇帝同意他們的看法,便支持那些敢于在這個問題上毫無顧忌地表示意見的人,并以很深的猜疑看待那些有矛盾心理的人。這種態(tài)度有時簡直成了深仇大恨的挑剔。
開創(chuàng)東林運動的人是地位低下的年輕官員們。他們當中的許多人是以這種身份公然反對皇帝的權威,并因這種反對遭受酷烈的懲罰而贏得了正直的名聲??斓矫髂r,在押的和被放逐的東林支持者比在職的多。因為他們把個人品德置于其他一切事物之上,他們也就容易因個人的行為而出名。作為一個集團,他們逐漸在攻擊下互相援助,并在任職時采取一致行動清洗官僚機構中的他們的敵人。由于這個緣故,對有些人來說,他們顯得好爭論和起破壞性作用。張居正預料到他們的敵對行動,于1579年2月17日發(fā)布命令關閉所有私人書院。萬歷皇帝本人對東林黨人強烈反感。當東林支持者的朋友上疏皇帝為他們辯護時,他照例將給予他們的不重的懲罰改成較重的懲罰?;实垡稽c也不了解,他自己感情上的憎惡有助于激起這場運動的狂潮,而不是使它平息下去。
東林運動的成員有一種共同的思想上的假定:一個學者-官員真正的畢生事業(yè)是修養(yǎng)他的品性。簡潔地表現(xiàn)這種觀點的《大學》的教導,在個人道德和公共道德之間沒有做出區(qū)分。自我修養(yǎng)始于自心,擴大到家庭,然后到社會交往,最后到公共事業(yè)。這種生活方式由高攀龍(1562—1626年)作出了最好的范例。在禪宗式的頓悟中找到一種個人自由(如許多著名的明代新儒家那樣)之后,高從未期待一種平靜的退隱生活。幾十年中無論在職或去職,他始終都深深地卷入了北京的朝廷政治斗爭中。東林黨人在被放逐中從來沒有想組織一個“忠君的反對黨”。正是他們被迫去職的事實意味著邪惡勢力在進行統(tǒng)治,他們必須想辦法通過謀略和發(fā)表議論以“救正”局勢和恢復職位。這種不實際的態(tài)度使他們不能被叫做“自由主義者”(他們有時被貼以這樣的標簽),當然,他們也不是革命者。
盡管對政府機構中的合乎道德的行為的宣揚代替了任何特定的政治原理本身,東林運動在比較實際的一些問題上并不是完全沒有影響。東林的代言人有力地說出了關于內閣機構中“擅權”的擔擾。徐階和高拱的不法行為以及張居正的失敗無疑加強了這種確信。為了抵消內閣的權勢,他們維護科道人員的獨立性,科道人員能夠抑制政府中的編撰-教育人員的勢力和吏部的自主權,并對太監(jiān)的活動限制在宮廷范圍進行檢查。從他們的觀點看,這些制約的實現(xiàn)將意味著一種“清明”之治,比較接近于王朝建立時所樹立的榜樣。
這些改革的方案并不圖謀改進帝國行政的體制或改變其權力的結構;它們完全是以道德的考慮為基礎。新近的經(jīng)驗使他們確信,以集權機構(如張居正當政時的內閣)的命令為基礎的行政管理,沒有以犧牲正直的人為代價而使無節(jié)操的投機分子得利的卑劣的個人行為,是不能實現(xiàn)的。
他們向往一種組織上松散的政府(具有向皇帝直接報告的各自獨立的各種機關,并具有獨立的報告途徑),有時達到了不切實際的程度。1583年,后來都和東林發(fā)生了聯(lián)系的魏允貞和李三才,冒著觸怒皇帝的風險爭論說,應當規(guī)定大學士們的兒子沒有資格參加文官考試。這個建議的兩個發(fā)起人想使內閣這個機構減少吸引力而降低其權勢。10年以后,東林運動的主要創(chuàng)始人顧憲成(1550—1612年),作為吏部的高級官員,成功地阻撓了任命一個翰林學士來領導他自己的部,理由是,所有大學士已是翰林成員,由這樣一個排他的內廷集團控制外廷的一些主要職位將有損于健全的政府的利益。
東林黨人保持一種組織相對松散的文職官僚等級制度的傾向,對現(xiàn)代的讀者來說是不易看出的。了解這一點的關鍵在于這樣的事實:16世紀晚期,帝國的官僚機構已經(jīng)用盡它的技術能量通過系統(tǒng)的、有條不紊的方法以解決行政問題。它對太大的領土和太多的人民負有責任;它的活動太程式化,也太表面。此外,東林支持者抵制任何基本制度上的或財政上的改革觀點:他們認為技術性的解決辦法過去不成功,也不可能成功。因為他們偏愛行政改革的空想,他們的運動在體制意義上可以被認為是倒退了一大步,是從高拱和張居正所采取的立場的重大的退卻。
但是在16世紀晚期,正統(tǒng)的儒家道德價值具有的吸引力比我們可能或樂意了解的要大得多。在注重實行方面,它們彌補了體制上的缺陷。孔子本人曾經(jīng)詳細闡明這樣的原則,一個有修養(yǎng)的君子應當為了仁愛隨時準備獻出生命。孟子曾經(jīng)要求個人放棄自身利益以服從公共福利。經(jīng)史中不懈地提出的、農村塾師和更高層次的學官不斷重復的對于自我犧牲和堅毅的號召,被這些正統(tǒng)的儒家認為提供了令人畏懼的蓄積起來的精神力量,比任何體制的或正在使用的力量都強。熱心公益的精神,當其由承擔了領導任務的學者-官員的核心指導時,就會做出驚人的成就。它保證黃河潰決的堤堰將被修復,邊境游牧部落的入侵將被擊退,無論有無所需的人力和財政資源。在皇帝面前苦諫的官員們的拚死的正直,是明代所特有的,表明了對人生目的的同樣理想化了的態(tài)度。宋代的新儒家學者已經(jīng)解釋過,所有這種道德上的訓導和實踐都和他們所認為的天理是一致的。赴義所隱含的吸引力滿足了那些東林追隨者,他們喜歡這個在失敗和挫折的時代不公正地被迫害的高尚的運動。
此外,儒家對親屬關系和家長權威的崇敬已被吸收進法典,把明代的國家和社會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東林支持者對這些原則的緊密依附,帶來了這樣的希望:統(tǒng)治方式的實踐和理論彼此可能更接近一些——這種一致是張居正執(zhí)政以來所缺少的。地方政府直到這時是作為間接的、防范性的管理機構而發(fā)揮作用。農村精英在引導未受教育的群眾在社會習俗的范圍內謀生方面,其有效性對于這種最低限度的管理的成功是必不可少的。在這樣一種體制下,技術的效力是不相干的;法律和命令必須置根于男人的無上權威、對長者的尊敬,以及對社會差別的嚴格遵守。整個行政機構都建立在這些前提上。當中央政府將其重點轉移到征稅和刑事訴訟時,它造成了一種不能再被簡單地叫做儒家和法家之間的學術爭論的局面;倒不如說是,上層建筑以一種下部基礎不能跟上的方式重新認定它的活動方向。農村村社從來不能提供所需人員和專門技術的支持來實現(xiàn)像張居正當政時所宣布的那種改革。
張試圖嚴格管理帝國的徒勞無益,東林領袖們甚至在他們把注意力轉向道德和精神問題之前已經(jīng)預見到。1581年,當仍在張的管理之下時,戶部尚書張學顏曾上呈皇帝《萬歷會計錄》,這是到那為止關于帝國資源的最全面的會計概要,編輯這部概要占用了14個工作人員,費時兩年多??墒撬砻鳎姓J了很多有所改變的財務單位和特殊的會計手續(xù),暴露出可悲的現(xiàn)實,即整個帝國普遍存在的差異決不可能全部并入一種統(tǒng)一的管理制度。這一著作的編輯者中有顧憲成、趙南星和李三才,他們當時都是戶部資歷不深的成員,但后來都是著名的東林黨人。在他們生涯的這樣一個早期階段曾被給予這樣一個少有的觀察高層管理的機會,這就很難理解為什么他們在后來的年代里行事如此不同。看來他們似乎已經(jīng)確信,通過抽象的道德勸勉比依靠所有層次上的查賬,更能符合帝國的利益。[1]
從1953年京察到東林書院的建立
研究這段時期的學者面臨難以克服的困難,因為這個范圍的原始資料都偏向東林集團。道德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同時代作者的觀察力,以致他們的記述變成了為各自的目的而利用事實和爭端的評論、辯解和攻擊。在這些記述中能夠發(fā)現(xiàn)某些錯誤和矛盾。例如,《實錄》無疑認定萬歷皇帝大約在1587年之前曾試圖實施他的個人統(tǒng)治;朝廷那時做出的重大決定都出自他自己,包括貶謫未來的東林創(chuàng)始人顧憲成在內。但是《明史》卻明確地譴責申時行干了這件事。據(jù)說這位大學士讓他個人的好惡支配朝廷的選擇。
把個人道德等同于行政才能的習慣,由于過分強調官吏的品性而流行開來。贊成這種看法的較早的歷史學家們,傾向于把那些比關心道德的純潔性更關心政府正常發(fā)揮作用的人評述為品格低下,乃至邪惡和無恥。大學士王錫爵當他斷言后來成為東林集團一個最受尊崇的領導人鄒元標是“樸愿書生,無他奇略”時,無疑損害了他在道德方面的名聲。[2] 同樣,給事中劉道?。?586年前后)不能洗清他那諂媚者的形象,因為他譏諷地評論說,靠反對首輔(張居正)可以博得盛名和令譽;靠擁護他,即使他說的只是不加渲染的實情,也會贏得不朽的惡名。[3]
當東林運動的成員決意卷入朝廷的人員考核過程時,他們明顯地暴露了他們運動的狹隘而有偏見的性質。他們只希望除去那些在他們心目中品性有缺陷的官員。張居正早已利用考核過程來實現(xiàn)他的個人目的。1557年,由于他沒有為他的父親服喪,面臨朝中有組織的反對,他以皇帝的名義發(fā)布了一道命令,要求在常例六年一次檢查之外進行一次額外的人員專核。結果,51名官員被解除職務。預定的下一次考核于1581年進行,以京師的264名官員和南京的67名官員降級或免職而結束。這兩次清洗據(jù)說引起了許多朝臣的對抗。
1587年,當首輔申時行應當進行張居正去位后的第一次考核時,他進行得很謹慎。在他的指導下,只有33名進士被降級或免職,同時沒有一人屬于吏部、翰林院或科道機構——通常引起黨派性爭論的三個部門。但是在編制了名單以后,科道官員還是按傳統(tǒng)被給予權力在考察拾遺名目下提出另外的批評案件。這時他們乘機要求曾和張居正保持密切關系的工部尚書何起鳴去職。批評顯然是黨派性的?;实郾患づ?,因為他只在一個月前委任何這個職務。因此,當何從行政機構被罷免時,都御史也被命令退職。四個對這起訴訟負有責任的御史被調任地方職務。
兩個給事中以御史職務的豁免權利受到侵犯為理由上疏皇帝,表面上為御史說話,實際上卻提出各自的抗議。皇帝的詔書反過來在短期停俸之外又給予他們每一人以申斥。沒有卷入考核過程的吏部司官顧憲成,由于進一步為御史們和都御史辯護向皇帝上疏而出了名。萬歷皇帝很煩惱,召來三個大學士面談。商談以后,顧在調任地方職務以前被貶三級。這一事件實際上標志了最高的制度上的權力和威信斗爭中的一個僵局。當皇帝和官僚們雙方各自維護其權力——給予懲罰的皇權和御史彈劾的職權——時,并不存在能夠阻止這種帶來消極影響的有害論爭的制度化了的機制。
六年以后,在1593年的考核期間,這種沖突以更激烈的程度再次開始。到了這時,內閣直接受到了牽連;而當騷動平靜下來時,東林黨人的命運也是如此,因為1593年的檢查過程被利用來消除內閣在人事安排上的影響。這一過程計劃得很好。當吏部尚書孫■負責時,他的主要助手正是顧憲成,他在六年期間設法從放逐中回到了吏部考功員外郎的職位。此外,考功郎中是顧的親密的老友趙南星。為了突出這次檢查公正無私,孫■指定免去他自己侄子的職務??脊芍汹w南星也犧牲了因婚姻關系而和他有聯(lián)系的一個給事中。但是名單中指定從行政機構中免職的官員大多是那些與大學士們保持關系的人,包括次輔趙志皋的兄弟。
這份名單有一個深一層的目的。1593年早期,王錫爵剛被召回,成為首輔。在他到達時,皇帝向他透露,他打算同等地授予他的三個兒子以王的稱號。王錫爵相信任何情況也要比繼位問題上的僵局好,不適當?shù)乇硎驹敢饨邮苓@一安排,雖然他強調必須加上一個正式的聲明:指導皇位繼承的長子繼承原則不因這一行動而受到損害。這受到皇帝和王錫爵的同僚們的拒絕。皇帝撤回了提議。在此期間,朝臣推測王錫爵一定是把這一新的職位當作一種賄賂來接受的;同時授予三個皇子以王的稱號被看作一種巧妙的摒棄長子資格的辦法。于是在輿論反對他的同時,他的追隨者的免職此刻便意味著,既可作為對皇帝的抗議,也可作為對王錫爵的警告。
王錫爵不能完全改變考核過程,要安排或指導這一過程,他自己回朝太晚。但是沒有什么能阻止他進行報復。據(jù)說他曾策劃考察拾遺調查。吏部的確曾把對三個官員提出的批評擱置起來,他們和考核官們接近。當這個案件重新提出時,吏部的答復只能使情況更加惡化。當都御史為考核官們進行調解時,皇帝在他的奏疏上寫道,這三個被批評的官員,和考功郎中趙南星一道,都應免職。幾個中、低級朝臣針對皇帝裁決的規(guī)諫使規(guī)諫者遭到了貶黜。他們當中有些是江蘇太湖周圍地區(qū)的人,包括顧憲成的兄弟顧允成。所有這些人后來都成了東林書院的共同創(chuàng)立者。
顧憲成本人經(jīng)受住了這次爭論。他于1594年由于另外的原因被免去行政機構的職務,并再也沒有擔任官職。高攀龍(一個低級官員,他后來終于成為東林書院的領袖)也因這個爭端而被降級。高與趙南星和顧憲成都接近,又是顧的家鄉(xiāng)無錫人,他于1593年晚期返回京師。他立即為他的朋友的案件辯解。他被貶到一個縣政府的添注典史的職位上,在他返回家鄉(xiāng)參加東林集團之前,在這個職位上供職三個月。在顧憲成于1612年去世后,他成為東林書院的山長。
這樣,在1594年夏季之前,所有具有這個運動的特點的要素都已經(jīng)顯露出來:可能的成員,領導人物,蔑視迫害的高尚理想和思想論戰(zhàn)的才干。富饒的長江三角洲為學者的聚集提供了極好的環(huán)境。有幾個上面提到的人物出身于富裕家庭。他們無疑并不缺少敬慕者和贊助者。原始資料除了提到顧憲成在他被迫退職的第一年病重以外,從沒有清楚地解釋為什么他們在建立這個書院之前等待了10年。但是官方記載表明,1594年早期一份報告引起了皇帝的警惕,報告說:“江南豪蕩之子暗相號召,包藏禍心。”[4] 似乎這種公開的攻擊足以威脅顧和他的支持者,使他們延緩他們的更大的計劃。
同時,北京的領導能力繼續(xù)降低。1593年以后,中低級官職的委派由掣簽決定。高級職位(包括內閣)的補缺人選通常是在朝廷上由公開推薦決定,實際上是要出席外廷的最高機構九卿會議的每一個人提名一人來決定?;实廴缓髲乃麄兊拿麊沃刑暨x一人。由于那些對行政自主叫得最兇的鼓動者已經(jīng)離開朝廷,1599年的人員考核沒有引起任何嚴重的派系爭論便結束了。但是由于繼位順序未定和被貶謫的東林支持者集團勢不兩立,那種壞人在北京當權的確信并沒有減弱。相反,當萬歷皇帝派遣太監(jiān)到各地當稅監(jiān)時這種確信增強了。
1604年東林書院的建立標志了朝廷上持續(xù)很久的權力斗爭的另一個階段,這種權力斗爭其組織者從未放棄。這種權力斗爭還集中注意力于根本不同的一些地方的講學團體,在此期間,這些團體已經(jīng)吸引了顧憲成等人。所有長江下游地區(qū)的學者都被邀請的三天集會標志了東林書院的建立。這次集會采納了支持儒家正統(tǒng)的政綱。集會的學者按協(xié)議保證通過修養(yǎng)、正直的生活和正確的研究支持這個政綱。他們沒有虛偽地說他們論及的問題與政治無關;他們的最終目的是救世。因為書院的創(chuàng)立人被趕出帝國朝廷以來已經(jīng)過去了10年,這次集會這時沒有被看作是顛覆性的。事實上,知縣和當?shù)刂怨钯Y助了書院房屋的建造。后來巡撫還蒞臨了一次這樣的集會。
這個書院事實上起學術機構的作用,但它也充當公開的講壇。每月為期三天的講會吸引了廣大地區(qū)感興趣的學者們。此外,顧憲成在附屬的學校中經(jīng)常講課。年度的集會通常在秋季舉行,其記錄是公開的。哲學方面的講演很少不觸及當時的事件。顧作為主要的講演者,習慣于評介個別官員的品性。他在北京朝廷的年青官員中尤其有影響?;仡櫰饋恚?0年以后對領導書院的人物的控告并不意外。顧憲成和他的友人們進行的直率而公開的批評,對于皇帝和他的顧問們的確是難以忍受的。
政治斗爭中的東林
直到萬歷統(tǒng)治時期結束,沒有與東林書院有聯(lián)系的主要人物曾經(jīng)重新進入政府機關。1608年曾提出給予顧憲成一個在南京的榮譽職務,他拒絕了。但是在多年講學和寫作之后,他已在政府中聚集了一批支持者。他們和其他支持者一道被看作東林黨人,即使他們和書院沒有直接聯(lián)系。他們終于和反東林的勢力進行了一系列激烈的斗爭。
斗爭于1605年從一次關于人員考核結果的小對抗開始。首輔沈一貫是獨立自主的,但獨立自主還不足以公然反抗皇帝至于東林黨人所希望的程度。因此,他被認為是一個敵人。這次考核由吏部侍郎楊時喬和都御史溫純掌握,兩人都是東林支持者。溫與沈一貫由于以前的一次爭吵尤其有矛盾。[5] 考核者們的不公開的會議提出了記載上最苛刻的一系列建議:207名京師官員和73名南京官員被免職和降級。此外,這份名單包括幾名對沈一貫很好的御史和給事中?;实壑肋@次考核的實質,把報告留在宮中,不肯加蓋他的印鑒予以發(fā)布,因而違反了這種考核自動地得到正式認可的王朝的傳統(tǒng)。為了減輕被批評官員中的兩人的壓力,一份皇帝的詔書明確要求他們繼續(xù)工作。
抗議連同控告和反控告(其中有些反對考核者們),開始塞滿官方渠道。這次爭論從冬末拖延到夏季。湊巧6月的一個落雷擊倒了天壇的旗桿。這個兆頭迫使一些官員辭職。接著全部京官開始提出他們的辭呈,使帝國行政陷于癱瘓。經(jīng)過大量爭論以后,決定曾被控告不公正的都御史應當退職。在爭論中講話最大膽的兩個官員被允許“引疾歸”,而不是被免職。名單上的其他人照考核建議的那樣予以處理。最后,使得沈一貫的地位很難維持,以致他在下一年被迫辭職。
這向東林黨人表明,他們控制了朝廷中相當多的反對勢力。但是他們要找到一個領導中央行政機構的人卻有困難。1610年,他們似乎發(fā)現(xiàn)李三才是這樣一個人。李任淮安巡撫超過13年,是顧憲成的密友。他對待中使們的態(tài)度使他贏得了無畏的名聲。他慷慨地花錢,在很多地方結交了朋友。最初認為可以給他推薦一個內閣中的職務。如果被任命,他將是長時期以來第一個非翰林成員的大學士。這種前景對早期的東林組織者具有特殊的吸引力。他們自己不是翰林成員,看到那種獨占被打破會感到高興。但是當李的候選提名不得不被擱置時,又提議使他成為都御史,或者可以考慮他當遼東總督。遼東軍事上的成就無疑將提高他的威望,使他成為一個引人注目的晉級候選人。
反東林集團并非沒有看出這一著給他們造成的威脅。他們揭露李和顧憲成的聯(lián)系來強調使帝國朝廷被一個貶黜的官員遙控的危險。東林黨首次被叫做朝廷政治斗爭中的一種惡勢力。同時,李三才財務上的廉正也成了一個激烈爭論的問題。突然提出了12條奸詐和貪污的罪狀來反對他,其中之一具體指明了他曾接受的貴重財物,并指出了贈送人的名字。李三才陷入窘境,呈上辭呈,被政治爭吵弄得厭煩了的皇帝沒有回復。李未經(jīng)批準便放棄了職務。
另外一個可能的大學士候選人王圖受到兩個集團的奉承。
1606年,王的地位特別重要。作為吏部侍郎并主持翰林院,他取得了反東林的政府編撰-教育部門的支持,也取得了吏部尚書孫丕揚的信任。后一關系在六年一次的人員考核再次到期的這個時候特別重要;孫尚書年近80,不能指望他照管所有瑣碎事情。[6]
事實表明,王圖耍了兩面派手法。他贊成東林集團,可是他沒有拒絕這時以宣城湯賓尹和昆山顧天埈為首的那些反東林集團的建議。湯剛升任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而顧新近免去了他的喻德的頭銜。兩人因此在政府編撰-教育部門內有相當多的支持者。他們還將科道人員集合成叫做宣-昆黨的集團,這是按照這兩個首領的故鄉(xiāng)命名的。
不管是否由于王圖的策動,1611年的考核給了這兩個反東林集團致命的打擊?;实墼俅慰闯鲞@次考核的實質,不肯公布考核的報告,并再次將它們留在宮中以達到擱置提案的目的。但是1611年這次考核有一個罕有的特點:報告附有一份訪單,具體說明了七個被批評著名人物的聲名狼藉的個人品格,打頭的是湯賓尹?;实劭巯逻@份報告,但其內容泄漏了出去。更糟的是,不太克制地宣揚被批評者的家丑的偽造彈章這時在京報上披露。在這種情況下,皇帝不得不公布這一考核報告。名單中打頭的湯賓尹被控“不謹”,顧天埈被控“無行”。兩人都被列入行政機構停用的名單。
可是1611年考核的結果王圖不是沒受損傷。他在考察拾遺中受到了批評,因為他的當知縣的兒子從事不法的財政事務。由于這個原因,據(jù)說王圖不宜委以要職。他自己和著名的東林黨人李三才的關系也被揭露。但是,王隨后的辭呈卻被皇帝再三拒絕。他沒有再任職,一年以后才被允許“引疾歸”。他的離職使東林黨人在萬歷統(tǒng)治時期可能獲得高級職務的任何希望成為泡影。此外,雖然孫丕揚主持的北京的考核一般被認為有利于東林黨人,南都南京的同一事項卻不這樣。南京考核中被免職的官員大部分是東林黨人。
事實上,所有這一切并沒有產(chǎn)生多大影響,因為1611年以后朝廷仍然進一步漸漸趨于癱瘓。兩年以后,方從哲就任首輔,他擔任這個職務(大部分時間沒有副手)直到萬歷皇帝于1620年去世。他一般被認為是一個優(yōu)柔寡斷的官僚。皇帝對論戰(zhàn)性的奏疏無意作出任何反應,在高級職位出缺時這時又習慣于讓它們空缺。官僚機構的減員因科道部門的作用而擴大。御史報告中提到的人寫出他們的辭呈,屈從于這種文件,未經(jīng)批準便離開了職務,這類現(xiàn)象已經(jīng)變得很常見。御史和給事中們意識到他們自己的權力,形成了幾個地方性的集團,被叫做齊(山東)黨、浙(浙江)黨和楚(湖廣)黨,這三個黨有反東林的共同傾向。1617年的人員考核大體上反映了這種傾向,這種傾向有時波及停用名單上的官員們。
?。?] 關于鄂爾多斯軍事行動的更充分的說明,見阿瑟·N.沃爾德倫:《鄂爾多斯的收復:明代的一次戰(zhàn)略爭論》[530]。學位論文,哈佛,1981年。
?。?] 對這個時期財政管理問題的全面討論,見黃仁宇:《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254](劍橋,英國,1974年),第44—81頁。
?。?] 15世紀期間每石米用銀兩計算的平均價格在0.4至0.5兩之間。在16世紀前半葉,平均價格稍有提高,約為每石0.6兩,但高低米價的漲落遠遠超過以前的記錄。許多地區(qū)這個時期的價格一般不很穩(wěn)定。見彭信威:《中國貨幣史》[421](1954年;重印,上海,1958年),第495—502頁。
?。?] 關于這個問題的總的基本情況以及文獻的討論,見蘇均煒:《16世紀明代中國的日本海盜》[474](東蘭辛,密歇根,1975年)。
?。?] 參見本章前文《關于大禮的爭論》。
[6] 參見本章前文《鄂爾多斯的軍事行動》、《嚴嵩掌權》。
東林黨不是這個用語的現(xiàn)代意義的政治黨派。翻譯為“黨派”的“黨”字有貶義,在意義上更接近諸如“派系”、“宗派”或“幫伙”一類的詞。成員的身份沒有固定的標準:開始時,“黨人”從他們的敵人得到這個稱號。東林書院的主要人物始終包括在這個集團內,但是這個黨從來沒有一種排他的成員資格。因為朋黨之爭在發(fā)展,任何知名人物僅僅由于他政治上的同感乃至他的社會聯(lián)系,就能取得成員資格,有時是在死后。最后,這個稱號終于被看作一種光榮的標記。
作為一個集團,東林黨人以他們堅持儒家正統(tǒng)和他們嚴格遵守真正的道德行為而聞名。當張居正謀求義務性質的服喪期的一個例外時,他在他們的眼中被評定為一個沒有原則的人。在他們看來,萬歷皇帝對他長子的偏見(這種偏見導致他偏袒他的第三子繼位)也是不合乎道德,不合乎禮儀的。他們不能說服皇帝同意他們的看法,便支持那些敢于在這個問題上毫無顧忌地表示意見的人,并以很深的猜疑看待那些有矛盾心理的人。這種態(tài)度有時簡直成了深仇大恨的挑剔。
開創(chuàng)東林運動的人是地位低下的年輕官員們。他們當中的許多人是以這種身份公然反對皇帝的權威,并因這種反對遭受酷烈的懲罰而贏得了正直的名聲??斓矫髂r,在押的和被放逐的東林支持者比在職的多。因為他們把個人品德置于其他一切事物之上,他們也就容易因個人的行為而出名。作為一個集團,他們逐漸在攻擊下互相援助,并在任職時采取一致行動清洗官僚機構中的他們的敵人。由于這個緣故,對有些人來說,他們顯得好爭論和起破壞性作用。張居正預料到他們的敵對行動,于1579年2月17日發(fā)布命令關閉所有私人書院。萬歷皇帝本人對東林黨人強烈反感。當東林支持者的朋友上疏皇帝為他們辯護時,他照例將給予他們的不重的懲罰改成較重的懲罰?;实垡稽c也不了解,他自己感情上的憎惡有助于激起這場運動的狂潮,而不是使它平息下去。
東林運動的成員有一種共同的思想上的假定:一個學者-官員真正的畢生事業(yè)是修養(yǎng)他的品性。簡潔地表現(xiàn)這種觀點的《大學》的教導,在個人道德和公共道德之間沒有做出區(qū)分。自我修養(yǎng)始于自心,擴大到家庭,然后到社會交往,最后到公共事業(yè)。這種生活方式由高攀龍(1562—1626年)作出了最好的范例。在禪宗式的頓悟中找到一種個人自由(如許多著名的明代新儒家那樣)之后,高從未期待一種平靜的退隱生活。幾十年中無論在職或去職,他始終都深深地卷入了北京的朝廷政治斗爭中。東林黨人在被放逐中從來沒有想組織一個“忠君的反對黨”。正是他們被迫去職的事實意味著邪惡勢力在進行統(tǒng)治,他們必須想辦法通過謀略和發(fā)表議論以“救正”局勢和恢復職位。這種不實際的態(tài)度使他們不能被叫做“自由主義者”(他們有時被貼以這樣的標簽),當然,他們也不是革命者。
盡管對政府機構中的合乎道德的行為的宣揚代替了任何特定的政治原理本身,東林運動在比較實際的一些問題上并不是完全沒有影響。東林的代言人有力地說出了關于內閣機構中“擅權”的擔擾。徐階和高拱的不法行為以及張居正的失敗無疑加強了這種確信。為了抵消內閣的權勢,他們維護科道人員的獨立性,科道人員能夠抑制政府中的編撰-教育人員的勢力和吏部的自主權,并對太監(jiān)的活動限制在宮廷范圍進行檢查。從他們的觀點看,這些制約的實現(xiàn)將意味著一種“清明”之治,比較接近于王朝建立時所樹立的榜樣。
這些改革的方案并不圖謀改進帝國行政的體制或改變其權力的結構;它們完全是以道德的考慮為基礎。新近的經(jīng)驗使他們確信,以集權機構(如張居正當政時的內閣)的命令為基礎的行政管理,沒有以犧牲正直的人為代價而使無節(jié)操的投機分子得利的卑劣的個人行為,是不能實現(xiàn)的。
他們向往一種組織上松散的政府(具有向皇帝直接報告的各自獨立的各種機關,并具有獨立的報告途徑),有時達到了不切實際的程度。1583年,后來都和東林發(fā)生了聯(lián)系的魏允貞和李三才,冒著觸怒皇帝的風險爭論說,應當規(guī)定大學士們的兒子沒有資格參加文官考試。這個建議的兩個發(fā)起人想使內閣這個機構減少吸引力而降低其權勢。10年以后,東林運動的主要創(chuàng)始人顧憲成(1550—1612年),作為吏部的高級官員,成功地阻撓了任命一個翰林學士來領導他自己的部,理由是,所有大學士已是翰林成員,由這樣一個排他的內廷集團控制外廷的一些主要職位將有損于健全的政府的利益。
東林黨人保持一種組織相對松散的文職官僚等級制度的傾向,對現(xiàn)代的讀者來說是不易看出的。了解這一點的關鍵在于這樣的事實:16世紀晚期,帝國的官僚機構已經(jīng)用盡它的技術能量通過系統(tǒng)的、有條不紊的方法以解決行政問題。它對太大的領土和太多的人民負有責任;它的活動太程式化,也太表面。此外,東林支持者抵制任何基本制度上的或財政上的改革觀點:他們認為技術性的解決辦法過去不成功,也不可能成功。因為他們偏愛行政改革的空想,他們的運動在體制意義上可以被認為是倒退了一大步,是從高拱和張居正所采取的立場的重大的退卻。
但是在16世紀晚期,正統(tǒng)的儒家道德價值具有的吸引力比我們可能或樂意了解的要大得多。在注重實行方面,它們彌補了體制上的缺陷。孔子本人曾經(jīng)詳細闡明這樣的原則,一個有修養(yǎng)的君子應當為了仁愛隨時準備獻出生命。孟子曾經(jīng)要求個人放棄自身利益以服從公共福利。經(jīng)史中不懈地提出的、農村塾師和更高層次的學官不斷重復的對于自我犧牲和堅毅的號召,被這些正統(tǒng)的儒家認為提供了令人畏懼的蓄積起來的精神力量,比任何體制的或正在使用的力量都強。熱心公益的精神,當其由承擔了領導任務的學者-官員的核心指導時,就會做出驚人的成就。它保證黃河潰決的堤堰將被修復,邊境游牧部落的入侵將被擊退,無論有無所需的人力和財政資源。在皇帝面前苦諫的官員們的拚死的正直,是明代所特有的,表明了對人生目的的同樣理想化了的態(tài)度。宋代的新儒家學者已經(jīng)解釋過,所有這種道德上的訓導和實踐都和他們所認為的天理是一致的。赴義所隱含的吸引力滿足了那些東林追隨者,他們喜歡這個在失敗和挫折的時代不公正地被迫害的高尚的運動。
此外,儒家對親屬關系和家長權威的崇敬已被吸收進法典,把明代的國家和社會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東林支持者對這些原則的緊密依附,帶來了這樣的希望:統(tǒng)治方式的實踐和理論彼此可能更接近一些——這種一致是張居正執(zhí)政以來所缺少的。地方政府直到這時是作為間接的、防范性的管理機構而發(fā)揮作用。農村精英在引導未受教育的群眾在社會習俗的范圍內謀生方面,其有效性對于這種最低限度的管理的成功是必不可少的。在這樣一種體制下,技術的效力是不相干的;法律和命令必須置根于男人的無上權威、對長者的尊敬,以及對社會差別的嚴格遵守。整個行政機構都建立在這些前提上。當中央政府將其重點轉移到征稅和刑事訴訟時,它造成了一種不能再被簡單地叫做儒家和法家之間的學術爭論的局面;倒不如說是,上層建筑以一種下部基礎不能跟上的方式重新認定它的活動方向。農村村社從來不能提供所需人員和專門技術的支持來實現(xiàn)像張居正當政時所宣布的那種改革。
張試圖嚴格管理帝國的徒勞無益,東林領袖們甚至在他們把注意力轉向道德和精神問題之前已經(jīng)預見到。1581年,當仍在張的管理之下時,戶部尚書張學顏曾上呈皇帝《萬歷會計錄》,這是到那為止關于帝國資源的最全面的會計概要,編輯這部概要占用了14個工作人員,費時兩年多??墒撬砻鳎姓J了很多有所改變的財務單位和特殊的會計手續(xù),暴露出可悲的現(xiàn)實,即整個帝國普遍存在的差異決不可能全部并入一種統(tǒng)一的管理制度。這一著作的編輯者中有顧憲成、趙南星和李三才,他們當時都是戶部資歷不深的成員,但后來都是著名的東林黨人。在他們生涯的這樣一個早期階段曾被給予這樣一個少有的觀察高層管理的機會,這就很難理解為什么他們在后來的年代里行事如此不同。看來他們似乎已經(jīng)確信,通過抽象的道德勸勉比依靠所有層次上的查賬,更能符合帝國的利益。[1]
從1953年京察到東林書院的建立
研究這段時期的學者面臨難以克服的困難,因為這個范圍的原始資料都偏向東林集團。道德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同時代作者的觀察力,以致他們的記述變成了為各自的目的而利用事實和爭端的評論、辯解和攻擊。在這些記述中能夠發(fā)現(xiàn)某些錯誤和矛盾。例如,《實錄》無疑認定萬歷皇帝大約在1587年之前曾試圖實施他的個人統(tǒng)治;朝廷那時做出的重大決定都出自他自己,包括貶謫未來的東林創(chuàng)始人顧憲成在內。但是《明史》卻明確地譴責申時行干了這件事。據(jù)說這位大學士讓他個人的好惡支配朝廷的選擇。
把個人道德等同于行政才能的習慣,由于過分強調官吏的品性而流行開來。贊成這種看法的較早的歷史學家們,傾向于把那些比關心道德的純潔性更關心政府正常發(fā)揮作用的人評述為品格低下,乃至邪惡和無恥。大學士王錫爵當他斷言后來成為東林集團一個最受尊崇的領導人鄒元標是“樸愿書生,無他奇略”時,無疑損害了他在道德方面的名聲。[2] 同樣,給事中劉道?。?586年前后)不能洗清他那諂媚者的形象,因為他譏諷地評論說,靠反對首輔(張居正)可以博得盛名和令譽;靠擁護他,即使他說的只是不加渲染的實情,也會贏得不朽的惡名。[3]
當東林運動的成員決意卷入朝廷的人員考核過程時,他們明顯地暴露了他們運動的狹隘而有偏見的性質。他們只希望除去那些在他們心目中品性有缺陷的官員。張居正早已利用考核過程來實現(xiàn)他的個人目的。1557年,由于他沒有為他的父親服喪,面臨朝中有組織的反對,他以皇帝的名義發(fā)布了一道命令,要求在常例六年一次檢查之外進行一次額外的人員專核。結果,51名官員被解除職務。預定的下一次考核于1581年進行,以京師的264名官員和南京的67名官員降級或免職而結束。這兩次清洗據(jù)說引起了許多朝臣的對抗。
1587年,當首輔申時行應當進行張居正去位后的第一次考核時,他進行得很謹慎。在他的指導下,只有33名進士被降級或免職,同時沒有一人屬于吏部、翰林院或科道機構——通常引起黨派性爭論的三個部門。但是在編制了名單以后,科道官員還是按傳統(tǒng)被給予權力在考察拾遺名目下提出另外的批評案件。這時他們乘機要求曾和張居正保持密切關系的工部尚書何起鳴去職。批評顯然是黨派性的?;实郾患づ?,因為他只在一個月前委任何這個職務。因此,當何從行政機構被罷免時,都御史也被命令退職。四個對這起訴訟負有責任的御史被調任地方職務。
兩個給事中以御史職務的豁免權利受到侵犯為理由上疏皇帝,表面上為御史說話,實際上卻提出各自的抗議。皇帝的詔書反過來在短期停俸之外又給予他們每一人以申斥。沒有卷入考核過程的吏部司官顧憲成,由于進一步為御史們和都御史辯護向皇帝上疏而出了名。萬歷皇帝很煩惱,召來三個大學士面談。商談以后,顧在調任地方職務以前被貶三級。這一事件實際上標志了最高的制度上的權力和威信斗爭中的一個僵局。當皇帝和官僚們雙方各自維護其權力——給予懲罰的皇權和御史彈劾的職權——時,并不存在能夠阻止這種帶來消極影響的有害論爭的制度化了的機制。
六年以后,在1593年的考核期間,這種沖突以更激烈的程度再次開始。到了這時,內閣直接受到了牽連;而當騷動平靜下來時,東林黨人的命運也是如此,因為1593年的檢查過程被利用來消除內閣在人事安排上的影響。這一過程計劃得很好。當吏部尚書孫■負責時,他的主要助手正是顧憲成,他在六年期間設法從放逐中回到了吏部考功員外郎的職位。此外,考功郎中是顧的親密的老友趙南星。為了突出這次檢查公正無私,孫■指定免去他自己侄子的職務??脊芍汹w南星也犧牲了因婚姻關系而和他有聯(lián)系的一個給事中。但是名單中指定從行政機構中免職的官員大多是那些與大學士們保持關系的人,包括次輔趙志皋的兄弟。
這份名單有一個深一層的目的。1593年早期,王錫爵剛被召回,成為首輔。在他到達時,皇帝向他透露,他打算同等地授予他的三個兒子以王的稱號。王錫爵相信任何情況也要比繼位問題上的僵局好,不適當?shù)乇硎驹敢饨邮苓@一安排,雖然他強調必須加上一個正式的聲明:指導皇位繼承的長子繼承原則不因這一行動而受到損害。這受到皇帝和王錫爵的同僚們的拒絕。皇帝撤回了提議。在此期間,朝臣推測王錫爵一定是把這一新的職位當作一種賄賂來接受的;同時授予三個皇子以王的稱號被看作一種巧妙的摒棄長子資格的辦法。于是在輿論反對他的同時,他的追隨者的免職此刻便意味著,既可作為對皇帝的抗議,也可作為對王錫爵的警告。
王錫爵不能完全改變考核過程,要安排或指導這一過程,他自己回朝太晚。但是沒有什么能阻止他進行報復。據(jù)說他曾策劃考察拾遺調查。吏部的確曾把對三個官員提出的批評擱置起來,他們和考核官們接近。當這個案件重新提出時,吏部的答復只能使情況更加惡化。當都御史為考核官們進行調解時,皇帝在他的奏疏上寫道,這三個被批評的官員,和考功郎中趙南星一道,都應免職。幾個中、低級朝臣針對皇帝裁決的規(guī)諫使規(guī)諫者遭到了貶黜。他們當中有些是江蘇太湖周圍地區(qū)的人,包括顧憲成的兄弟顧允成。所有這些人后來都成了東林書院的共同創(chuàng)立者。
顧憲成本人經(jīng)受住了這次爭論。他于1594年由于另外的原因被免去行政機構的職務,并再也沒有擔任官職。高攀龍(一個低級官員,他后來終于成為東林書院的領袖)也因這個爭端而被降級。高與趙南星和顧憲成都接近,又是顧的家鄉(xiāng)無錫人,他于1593年晚期返回京師。他立即為他的朋友的案件辯解。他被貶到一個縣政府的添注典史的職位上,在他返回家鄉(xiāng)參加東林集團之前,在這個職位上供職三個月。在顧憲成于1612年去世后,他成為東林書院的山長。
這樣,在1594年夏季之前,所有具有這個運動的特點的要素都已經(jīng)顯露出來:可能的成員,領導人物,蔑視迫害的高尚理想和思想論戰(zhàn)的才干。富饒的長江三角洲為學者的聚集提供了極好的環(huán)境。有幾個上面提到的人物出身于富裕家庭。他們無疑并不缺少敬慕者和贊助者。原始資料除了提到顧憲成在他被迫退職的第一年病重以外,從沒有清楚地解釋為什么他們在建立這個書院之前等待了10年。但是官方記載表明,1594年早期一份報告引起了皇帝的警惕,報告說:“江南豪蕩之子暗相號召,包藏禍心。”[4] 似乎這種公開的攻擊足以威脅顧和他的支持者,使他們延緩他們的更大的計劃。
同時,北京的領導能力繼續(xù)降低。1593年以后,中低級官職的委派由掣簽決定。高級職位(包括內閣)的補缺人選通常是在朝廷上由公開推薦決定,實際上是要出席外廷的最高機構九卿會議的每一個人提名一人來決定?;实廴缓髲乃麄兊拿麊沃刑暨x一人。由于那些對行政自主叫得最兇的鼓動者已經(jīng)離開朝廷,1599年的人員考核沒有引起任何嚴重的派系爭論便結束了。但是由于繼位順序未定和被貶謫的東林支持者集團勢不兩立,那種壞人在北京當權的確信并沒有減弱。相反,當萬歷皇帝派遣太監(jiān)到各地當稅監(jiān)時這種確信增強了。
1604年東林書院的建立標志了朝廷上持續(xù)很久的權力斗爭的另一個階段,這種權力斗爭其組織者從未放棄。這種權力斗爭還集中注意力于根本不同的一些地方的講學團體,在此期間,這些團體已經(jīng)吸引了顧憲成等人。所有長江下游地區(qū)的學者都被邀請的三天集會標志了東林書院的建立。這次集會采納了支持儒家正統(tǒng)的政綱。集會的學者按協(xié)議保證通過修養(yǎng)、正直的生活和正確的研究支持這個政綱。他們沒有虛偽地說他們論及的問題與政治無關;他們的最終目的是救世。因為書院的創(chuàng)立人被趕出帝國朝廷以來已經(jīng)過去了10年,這次集會這時沒有被看作是顛覆性的。事實上,知縣和當?shù)刂怨钯Y助了書院房屋的建造。后來巡撫還蒞臨了一次這樣的集會。
這個書院事實上起學術機構的作用,但它也充當公開的講壇。每月為期三天的講會吸引了廣大地區(qū)感興趣的學者們。此外,顧憲成在附屬的學校中經(jīng)常講課。年度的集會通常在秋季舉行,其記錄是公開的。哲學方面的講演很少不觸及當時的事件。顧作為主要的講演者,習慣于評介個別官員的品性。他在北京朝廷的年青官員中尤其有影響?;仡櫰饋恚?0年以后對領導書院的人物的控告并不意外。顧憲成和他的友人們進行的直率而公開的批評,對于皇帝和他的顧問們的確是難以忍受的。
政治斗爭中的東林
直到萬歷統(tǒng)治時期結束,沒有與東林書院有聯(lián)系的主要人物曾經(jīng)重新進入政府機關。1608年曾提出給予顧憲成一個在南京的榮譽職務,他拒絕了。但是在多年講學和寫作之后,他已在政府中聚集了一批支持者。他們和其他支持者一道被看作東林黨人,即使他們和書院沒有直接聯(lián)系。他們終于和反東林的勢力進行了一系列激烈的斗爭。
斗爭于1605年從一次關于人員考核結果的小對抗開始。首輔沈一貫是獨立自主的,但獨立自主還不足以公然反抗皇帝至于東林黨人所希望的程度。因此,他被認為是一個敵人。這次考核由吏部侍郎楊時喬和都御史溫純掌握,兩人都是東林支持者。溫與沈一貫由于以前的一次爭吵尤其有矛盾。[5] 考核者們的不公開的會議提出了記載上最苛刻的一系列建議:207名京師官員和73名南京官員被免職和降級。此外,這份名單包括幾名對沈一貫很好的御史和給事中?;实壑肋@次考核的實質,把報告留在宮中,不肯加蓋他的印鑒予以發(fā)布,因而違反了這種考核自動地得到正式認可的王朝的傳統(tǒng)。為了減輕被批評官員中的兩人的壓力,一份皇帝的詔書明確要求他們繼續(xù)工作。
抗議連同控告和反控告(其中有些反對考核者們),開始塞滿官方渠道。這次爭論從冬末拖延到夏季。湊巧6月的一個落雷擊倒了天壇的旗桿。這個兆頭迫使一些官員辭職。接著全部京官開始提出他們的辭呈,使帝國行政陷于癱瘓。經(jīng)過大量爭論以后,決定曾被控告不公正的都御史應當退職。在爭論中講話最大膽的兩個官員被允許“引疾歸”,而不是被免職。名單上的其他人照考核建議的那樣予以處理。最后,使得沈一貫的地位很難維持,以致他在下一年被迫辭職。
這向東林黨人表明,他們控制了朝廷中相當多的反對勢力。但是他們要找到一個領導中央行政機構的人卻有困難。1610年,他們似乎發(fā)現(xiàn)李三才是這樣一個人。李任淮安巡撫超過13年,是顧憲成的密友。他對待中使們的態(tài)度使他贏得了無畏的名聲。他慷慨地花錢,在很多地方結交了朋友。最初認為可以給他推薦一個內閣中的職務。如果被任命,他將是長時期以來第一個非翰林成員的大學士。這種前景對早期的東林組織者具有特殊的吸引力。他們自己不是翰林成員,看到那種獨占被打破會感到高興。但是當李的候選提名不得不被擱置時,又提議使他成為都御史,或者可以考慮他當遼東總督。遼東軍事上的成就無疑將提高他的威望,使他成為一個引人注目的晉級候選人。
反東林集團并非沒有看出這一著給他們造成的威脅。他們揭露李和顧憲成的聯(lián)系來強調使帝國朝廷被一個貶黜的官員遙控的危險。東林黨首次被叫做朝廷政治斗爭中的一種惡勢力。同時,李三才財務上的廉正也成了一個激烈爭論的問題。突然提出了12條奸詐和貪污的罪狀來反對他,其中之一具體指明了他曾接受的貴重財物,并指出了贈送人的名字。李三才陷入窘境,呈上辭呈,被政治爭吵弄得厭煩了的皇帝沒有回復。李未經(jīng)批準便放棄了職務。
另外一個可能的大學士候選人王圖受到兩個集團的奉承。
1606年,王的地位特別重要。作為吏部侍郎并主持翰林院,他取得了反東林的政府編撰-教育部門的支持,也取得了吏部尚書孫丕揚的信任。后一關系在六年一次的人員考核再次到期的這個時候特別重要;孫尚書年近80,不能指望他照管所有瑣碎事情。[6]
事實表明,王圖耍了兩面派手法。他贊成東林集團,可是他沒有拒絕這時以宣城湯賓尹和昆山顧天埈為首的那些反東林集團的建議。湯剛升任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而顧新近免去了他的喻德的頭銜。兩人因此在政府編撰-教育部門內有相當多的支持者。他們還將科道人員集合成叫做宣-昆黨的集團,這是按照這兩個首領的故鄉(xiāng)命名的。
不管是否由于王圖的策動,1611年的考核給了這兩個反東林集團致命的打擊?;实墼俅慰闯鲞@次考核的實質,不肯公布考核的報告,并再次將它們留在宮中以達到擱置提案的目的。但是1611年這次考核有一個罕有的特點:報告附有一份訪單,具體說明了七個被批評著名人物的聲名狼藉的個人品格,打頭的是湯賓尹?;实劭巯逻@份報告,但其內容泄漏了出去。更糟的是,不太克制地宣揚被批評者的家丑的偽造彈章這時在京報上披露。在這種情況下,皇帝不得不公布這一考核報告。名單中打頭的湯賓尹被控“不謹”,顧天埈被控“無行”。兩人都被列入行政機構停用的名單。
可是1611年考核的結果王圖不是沒受損傷。他在考察拾遺中受到了批評,因為他的當知縣的兒子從事不法的財政事務。由于這個原因,據(jù)說王圖不宜委以要職。他自己和著名的東林黨人李三才的關系也被揭露。但是,王隨后的辭呈卻被皇帝再三拒絕。他沒有再任職,一年以后才被允許“引疾歸”。他的離職使東林黨人在萬歷統(tǒng)治時期可能獲得高級職務的任何希望成為泡影。此外,雖然孫丕揚主持的北京的考核一般被認為有利于東林黨人,南都南京的同一事項卻不這樣。南京考核中被免職的官員大部分是東林黨人。
事實上,所有這一切并沒有產(chǎn)生多大影響,因為1611年以后朝廷仍然進一步漸漸趨于癱瘓。兩年以后,方從哲就任首輔,他擔任這個職務(大部分時間沒有副手)直到萬歷皇帝于1620年去世。他一般被認為是一個優(yōu)柔寡斷的官僚。皇帝對論戰(zhàn)性的奏疏無意作出任何反應,在高級職位出缺時這時又習慣于讓它們空缺。官僚機構的減員因科道部門的作用而擴大。御史報告中提到的人寫出他們的辭呈,屈從于這種文件,未經(jīng)批準便離開了職務,這類現(xiàn)象已經(jīng)變得很常見。御史和給事中們意識到他們自己的權力,形成了幾個地方性的集團,被叫做齊(山東)黨、浙(浙江)黨和楚(湖廣)黨,這三個黨有反東林的共同傾向。1617年的人員考核大體上反映了這種傾向,這種傾向有時波及停用名單上的官員們。
?。?] 關于鄂爾多斯軍事行動的更充分的說明,見阿瑟·N.沃爾德倫:《鄂爾多斯的收復:明代的一次戰(zhàn)略爭論》[530]。學位論文,哈佛,1981年。
?。?] 對這個時期財政管理問題的全面討論,見黃仁宇:《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254](劍橋,英國,1974年),第44—81頁。
?。?] 15世紀期間每石米用銀兩計算的平均價格在0.4至0.5兩之間。在16世紀前半葉,平均價格稍有提高,約為每石0.6兩,但高低米價的漲落遠遠超過以前的記錄。許多地區(qū)這個時期的價格一般不很穩(wěn)定。見彭信威:《中國貨幣史》[421](1954年;重印,上海,1958年),第495—502頁。
?。?] 關于這個問題的總的基本情況以及文獻的討論,見蘇均煒:《16世紀明代中國的日本海盜》[474](東蘭辛,密歇根,1975年)。
?。?] 參見本章前文《關于大禮的爭論》。
[6] 參見本章前文《鄂爾多斯的軍事行動》、《嚴嵩掌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