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景芳
《周禮》是談政治制度的書。漢初時,名為《周官》;將《周官》之名改稱《周禮》,蓋始于劉歆。自鄭玄兼注《周禮》、《儀禮》、《禮記》,《周禮》遂為三禮之一。
第一節(jié) 《周禮》作者和成書年代
《周禮》作于何時?這個問題自漢以來,即眾說紛壇。說《周禮》出于周公或劉歆偽作,固然不對;說“出于六國時人”①,也不見得對。近人洪誠采朱謙之等人之說,斷為“成書最晚不在東周惠王后”②,我看比較接近事實。
朱說:
“此書中所用古體文字,不見于其他古籍,而獨與甲骨文金文相同,又其所載官制與《詩經(jīng)·大雅·小雅》相合,可見非在西周文化發(fā)達的時代不能作。”③
洪氏更補充說:
“從語法看,文獻中,凡春秋以前之文,十數(shù)與零數(shù)之間,皆用‘有’字連之,戰(zhàn)國中期之文即不用?!渡袝?、《春秋經(jīng)》、《論語》、《儀禮》經(jīng)文、《易·系辭傳》皆必用?!赌绿熳觽鳌芬杂脼槌??!锻踔啤?、《莊子》不定?!蹲髠鳌?、《國語》以不用為常。《山海經(jīng)》中之《五藏山經(jīng)》不用。《孟子》除論述與《尚書》有關(guān)之事而外,亦不用。《周禮》之經(jīng)記全部用,此種語法與《尚書》、《春秋經(jīng)》同,故非戰(zhàn)國時人之作?!雹?br />
我基本上同意洪誠的觀點。
考周公營成周(即洛邑)原是周武王的宿愿。這一點,《史記·周本紀)采《逸周書·度邑》述武王語說:
“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三涂,北望岳鄙,顧詹有河,粵詹洛伊,毋遠天空’。營周居于雒邑而后去?!?br />
這是說,周武王曾因地理形勢,決定在伊、洛流域、原來夏人的舊地營建洛邑,作為新都。于“周公行政七年”下又說:
“成王在豐,使召公復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筑,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鳌墩僬a》、《洛誥》?!?br />
從這兩條材料里,可以看得非常清楚,營成周是武王的意思,其出發(fā)點在于考慮地理形勢,至于“天下之中”,則是營成周的副產(chǎn)物,并不在初時考慮之內(nèi)。而《周禮》則不然。《周禮》把“求地中”作為“惟王建國”的唯一標準。說什么“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萬物阜安,乃建王國焉?!雹葸@種說法顯然違背周初營洛事實。
《周禮》封國之制,不但與《孟子》、《王制》之說不合,也與《左傳》、《國語》之說不合。例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說:
“且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自是以衰?!?br />
意思是說:過去天子之地轄區(qū)千里,列國之地轄區(qū)各百里,依此遞降。昭公二十三年說:
“無亦監(jiān)乎若敖、蚡冒,至于武、文,土不過同。”
這是說:楚國若敖(楚君熊儀)、蚡冒(楚君,即楚武王之父),至于武王、文王,封地不超過百里?!秶Z·楚語》說:
“齊桓晉文皆非嗣也,還軫諸侯,不敢淫逸……是以其入也,四封不備一向,而至于有畿田?!?br />
此處所載封地同樣不超過百里??梢?,周初封國無有過百里的。而《周禮·大司徒》卻說:
“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br />
這種封國之制,斷非周初所有。
畿服之制古籍有二說。
其一,《尚書·康誥》說:
“候甸男邦采衛(wèi),百工播民和見士于周。”
這是說,侯、甸、男邦、采、衛(wèi)五諸侯和周朝官民,都效力于周新大邑。這里,侯、甸、男、采、衛(wèi)依次稱為五服。《酒誥》說:
“越在外服、候甸男衛(wèi)邦伯,越在內(nèi)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br />
意思是:在外服的職官,如侯、甸、男、衛(wèi)的國君;在內(nèi)服的職官,如各級官員,眾長官,以及副職、其它官吏和王族官員。根據(jù)《尚書》所記,則王畿之外,有侯、甸、男、采、衛(wèi)五服,且甸服屬于外服。
其二,《國語·周語》說:
“夫先王之制,邦內(nèi)甸服,邦外侯服,侯、衛(wèi)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br />
這是說,先王的制度規(guī)定,王畿方千里之內(nèi)為甸服;王畿之外為侯服;侯服之外為賓服,賓服之外為要服,要服之外,稱荒服。
《荀子·正論》亦有類似的記載。根據(jù)《國語·周語》所記,則甸服屬內(nèi)服,即王畿之地,而甸服之外,還有賓服、要服、荒服等等。
以上二說不同,最合理的理解,為《尚書》所記應是周初仍襲殷制,未及改作,《周語》、《荀子》所述,則是周人新制,后世沿用。而《周禮》卻于《夏官·大司馬·職方氏》、《秋官·大行人》說什么“九畿”、“九服”(指侯、甸、男、采、衛(wèi)、蠻、夷、鎮(zhèn)、藩等九服。自王畿千里之外,每五百里為一服,依次為別),周公時顯然不可能有如此遼闊的疆域。
然而除此而外,《周禮》其余部分則什九是西周舊制,無可疑者。
我考儒家的儒,得《太宰》“九兩”的“儒以道得民”。了解到儒字古義是“有六藝以教民者”,證之以太史公談《論六家要指”說“儒者以六藝為法”’《漢書·藝文志》說儒家“游文于六經(jīng)之中,留意于仁義之際”,《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而皆通。我考井田制,從《地官·載師》而知古時遠郊亦曰牧,實為思格斯《馬爾克》一文中所說的“公共馬爾克”,近郊亦曰“農(nóng)郊”(農(nóng)郊取《詩·衛(wèi)風·碩人》),實為恩格斯《馬爾克》一文中所說的“分配馬爾克”。從《地官·遂人》而知井田制就是“把土地分配給單個家庭并定期實行重新分配”,與馬克思恩格斯所論述的農(nóng)村公社完全一致。其它如“合耦”之制,“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之制,等等,都不能偽,并不可能作于春秋中期以后。
因此,我認為《周禮》一書是東遷以后某氏所作。作者得見西周王室檔案,故講古制極為纖悉具體。但其中也增入作者自己的設想。例如封國之制、畿服之制一類的東西,就是作者自己設想所制定的方案。這個方案,具有時代特點,不但西周不能為此方案,即春秋戰(zhàn)國時人也不會作此方案。原因是春秋戰(zhàn)國時,周室衰微已甚,降為二、三等小國,當時不會幻想它會復興。而在西周的歷史條件下,則不可能產(chǎn)生這樣的設想。至于鄭玄所說“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謂之《周禮》”,是沒有根據(jù)的。
第二節(jié) 體例和內(nèi)容
《周禮》文繁事富,體大思精。全書用六官區(qū)分為六部分。今冬官全亡,地官司祿、夏官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掌疆、司甲、秋官掌察、掌貨賄、都則、都士、家士諸職亦闕。
六官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每一官都有“惟王建國,辯方正位,體國經(jīng)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數(shù)語冠首。以下,如在天官則說“乃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冢宰為六卿之首、百宮之長,其職掌理天下政務,以輔佐王者統(tǒng)治天下。天官所屬編制,上自大宰、小宰,下至屨人、夏采,包括六十二種職官。
在地官則說“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地官之長大司徒,掌邦教、土地、賦稅等。其編制有大司徒、小司徒、鄉(xiāng)師、鄉(xiāng)大夫、州長、黨正,以及饎人、槀?cè)说取?br />
在春官則說“乃立春官宗伯,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宗伯為六卿之一,掌邦禮,主管宗廟祭祀等。春官的編制,上自大宗伯、小宗伯,下至都宗人、家宗人包括六十九種職官。
在夏官則說“乃立夏官司馬,使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夏官之長大司馬,為六卿之一,掌軍政,統(tǒng)領(lǐng)軍隊。夏官之屬有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司勛,以及撢人、都司馬等六十八種官名。
在秋官則說“乃立秋官司寇,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秋官大司寇為六卿之一,其職掌獄訟刑罰等司法政務。秋官之屬有士師、鄉(xiāng)士、遂士、掌交、朝大夫等六十五種官名。以上諸官均先敘其官名、爵等、員數(shù),再分敘各自的職掌。
《周禮》冬官全亡,以《考工記》補之。所記包括治木之工、治金之工、設色之工、刮摩之工、搏埴之工等,對于車、削、矢、劍、鐘、量、甲、韋革、皋陶、染羽、磬、玉、弓等等的制作,敘述甚詳。
應該指出,《周禮》所說“惟王建國”的“國”,實包括王畿全部。“體國經(jīng)野”的“國”,則為與野相對而言,但指遠郊以內(nèi)。至“以佐王均邦國”的“國”,則是指諸侯之國。一篇之內(nèi),用了三個“國”字,而義各不同,不可不辨。同時,“惟王建國”數(shù)語,是從一般意義來講的。這個“王”不定指某王。表明這只是草擬一個備用的方案。
第三節(jié) 史料價值、影響及注本
讀《周禮》,不僅可以考見古制,還可以看到《周禮》作者的邏輯思想。學者稱贊孫詒讓《周禮正義》“以太宰八法為綱領(lǐng)”。其實太宰的六典、八法、八則、八柄、八統(tǒng)、九職、九賦、九式、九貢、九兩都有綱領(lǐng)意義。即都是運用邏輯思想,從復雜繁賾的職事中,概括為若干條原則。
《周禮》六官所記,基本上是西周歷史條件下的各種現(xiàn)實的政治制度。因此,有人以《周禮》嬪御、奄寺、飲食、酒漿、衣服、次舍、器用、貨賄,皆領(lǐng)于冢宰,冕弁、車旗、宗祝、巫史、卜筮、瞽侑,皆領(lǐng)于宗伯,為周公相成王格心輔德之法⑥。也有人以為周公成文武之德,相成王為太師,乃廣置宮闕、猥褻、衣服、飲食、技藝之官以為屬,必不然矣⑦。這都是不懂得歷史唯物主義,用后世之見來臆測古人的。殊不知《周禮》這些記載,恰是當時的真實情況。我們今日而欲考求中國古代的田制、兵制、學制、刑法、祀典諸大端,固舍是書莫屬了。
盡管自來學者對《周禮》一書疑信參半,然而此書對后世的影響還是很大的。最顯著的例子如王莽、王安石的變法、宇文泰的改革官制,有人認為就都是規(guī)摹《周禮》的。
《考工記》亦是先秦古書,漢人用補《周禮》冬官。其書稱“鄭之刀”,又稱“秦無廬”。而鄭封于宣王時,秦封于孝王時,此書當然非周初作品。但不能因此就說《考工記》是戰(zhàn)國末的書。梁啟超雖然說《考工記》是戰(zhàn)國末的書,但也不能不承認“其文體較古雅些,所敘之事也很結(jié)實,沒有理想的話”⑧。其實,這一點正可作為它是周室東遷后的人所作的一個證據(jù)?!犊脊び洝放e出“有虞氏上陶,夏后氏上匠,殷入上梓,周人上輿”,正因為此書是周人所作,所以對于車的構(gòu)造記述特詳。這一點也是考證《考工記》寫作時代所應注意的。既然記文不是偽作,而在記里明白地舉出這些,自然它不會是春秋或戰(zhàn)國時人的作品了。至于記文的價值,今日講工藝者,類能言之,就不在這里詳說了。
《周禮》的價值就在于它是寶貴的歷史資料。我們研究古代史,論證一些問題,都可加以利用,以期把歷史變成科學。這樣,我看它就是無價之寶。
古今注釋《周禮》的書很多,不能一一列舉,也沒有必要一一列舉。茲只舉最基本的三部書:一、鄭玄《周禮注》,二、賈公彥《周禮注疏》,三、孫詒讓《周禮正義》。
鄭玄注成于東漢末,是在杜子春、鄭興、鄭眾、賈逵、馬融諸家舊注的基礎上完成的。實際上是給《周禮》學作了第一次總結(jié)。《周禮》鄭注簡奧融通,功力最深,為學《周禮》必讀的書。
賈公彥疏成于唐初,它是闡釋鄭注的。此書舊謂原出沈重《〈周官禮〉義疏》。實際上已包括魏晉六朝諸家之說,賈公彥在唐初為《周禮》學作了第二次總結(jié)?!吨熳诱Z類》論唐人諸經(jīng)義疏,說“《周禮注疏》最好”,是有根據(jù)的。
孫詒讓正義成于清末,博采宋元明清諸家之說,疏通證明,折衷至當,在清人諸經(jīng)新疏中,沒有超過此書的。在目前,可以說是《周禮》學最后的一次總結(jié)。當然,由于歷史局限性,不能說此書沒有錯誤;不過錯誤很少。這就有待于后人繼續(xù)研究了。
鄭玄《周禮注》通行版本很多,以四部叢刊影明翻宋刊本為最佳。賈公彥《周禮注疏》,阮元刻《十三經(jīng)注疏》附校勘記本較好。董康誦芬室用宋槧影印《周禮疏》五十卷最稱善本,然不易得。孫詒讓《周禮正義》有光緒三十一年鉛印本,字跡淺深不一,不便閱讀。另有民國二十年笛湖精舍刻本,字跡很大,便于閱讀,但錯字太多。還有四部備要本,也有錯字。至于國學基本叢書本,則字太小,錯字和斷句斷錯了的也不少。閱讀時,最好以笛湖精舍刻本為主,用其它各種版本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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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皮錫瑞《經(jīng)學通論·三禮》?! 、?《讀〈周禮正義〉》,見《孫詒讓研究》?!?③ 《周禮的主要思想》,見光明日報1951年11月12日第2版?! 、?《讀周禮正義》,見《孫詒讓研究》?! 、?《周禮·地官。大司徒》?! 、?王應麟《困學記聞》卷四?! 、?胡宏《皇王大紀》。 ?、?《古書真?zhèn)渭捌淠甏贰?/div>
《周禮》是談政治制度的書。漢初時,名為《周官》;將《周官》之名改稱《周禮》,蓋始于劉歆。自鄭玄兼注《周禮》、《儀禮》、《禮記》,《周禮》遂為三禮之一。
第一節(jié) 《周禮》作者和成書年代
《周禮》作于何時?這個問題自漢以來,即眾說紛壇。說《周禮》出于周公或劉歆偽作,固然不對;說“出于六國時人”①,也不見得對。近人洪誠采朱謙之等人之說,斷為“成書最晚不在東周惠王后”②,我看比較接近事實。
朱說:
“此書中所用古體文字,不見于其他古籍,而獨與甲骨文金文相同,又其所載官制與《詩經(jīng)·大雅·小雅》相合,可見非在西周文化發(fā)達的時代不能作。”③
洪氏更補充說:
“從語法看,文獻中,凡春秋以前之文,十數(shù)與零數(shù)之間,皆用‘有’字連之,戰(zhàn)國中期之文即不用?!渡袝?、《春秋經(jīng)》、《論語》、《儀禮》經(jīng)文、《易·系辭傳》皆必用?!赌绿熳觽鳌芬杂脼槌??!锻踔啤?、《莊子》不定?!蹲髠鳌?、《國語》以不用為常。《山海經(jīng)》中之《五藏山經(jīng)》不用。《孟子》除論述與《尚書》有關(guān)之事而外,亦不用。《周禮》之經(jīng)記全部用,此種語法與《尚書》、《春秋經(jīng)》同,故非戰(zhàn)國時人之作?!雹?br />
我基本上同意洪誠的觀點。
考周公營成周(即洛邑)原是周武王的宿愿。這一點,《史記·周本紀)采《逸周書·度邑》述武王語說:
“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毋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三涂,北望岳鄙,顧詹有河,粵詹洛伊,毋遠天空’。營周居于雒邑而后去?!?br />
這是說,周武王曾因地理形勢,決定在伊、洛流域、原來夏人的舊地營建洛邑,作為新都。于“周公行政七年”下又說:
“成王在豐,使召公復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復卜,申視,卒營筑,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里均?!鳌墩僬a》、《洛誥》?!?br />
從這兩條材料里,可以看得非常清楚,營成周是武王的意思,其出發(fā)點在于考慮地理形勢,至于“天下之中”,則是營成周的副產(chǎn)物,并不在初時考慮之內(nèi)。而《周禮》則不然。《周禮》把“求地中”作為“惟王建國”的唯一標準。說什么“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萬物阜安,乃建王國焉?!雹葸@種說法顯然違背周初營洛事實。
《周禮》封國之制,不但與《孟子》、《王制》之說不合,也與《左傳》、《國語》之說不合。例如《左傳》襄公二十五年說:
“且昔天子之地一圻,列國一同,自是以衰?!?br />
意思是說:過去天子之地轄區(qū)千里,列國之地轄區(qū)各百里,依此遞降。昭公二十三年說:
“無亦監(jiān)乎若敖、蚡冒,至于武、文,土不過同。”
這是說:楚國若敖(楚君熊儀)、蚡冒(楚君,即楚武王之父),至于武王、文王,封地不超過百里?!秶Z·楚語》說:
“齊桓晉文皆非嗣也,還軫諸侯,不敢淫逸……是以其入也,四封不備一向,而至于有畿田?!?br />
此處所載封地同樣不超過百里??梢?,周初封國無有過百里的。而《周禮·大司徒》卻說:
“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br />
這種封國之制,斷非周初所有。
畿服之制古籍有二說。
其一,《尚書·康誥》說:
“候甸男邦采衛(wèi),百工播民和見士于周。”
這是說,侯、甸、男邦、采、衛(wèi)五諸侯和周朝官民,都效力于周新大邑。這里,侯、甸、男、采、衛(wèi)依次稱為五服。《酒誥》說:
“越在外服、候甸男衛(wèi)邦伯,越在內(nèi)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br />
意思是:在外服的職官,如侯、甸、男、衛(wèi)的國君;在內(nèi)服的職官,如各級官員,眾長官,以及副職、其它官吏和王族官員。根據(jù)《尚書》所記,則王畿之外,有侯、甸、男、采、衛(wèi)五服,且甸服屬于外服。
其二,《國語·周語》說:
“夫先王之制,邦內(nèi)甸服,邦外侯服,侯、衛(wèi)賓服,蠻、夷要服,戎狄荒服?!?br />
這是說,先王的制度規(guī)定,王畿方千里之內(nèi)為甸服;王畿之外為侯服;侯服之外為賓服,賓服之外為要服,要服之外,稱荒服。
《荀子·正論》亦有類似的記載。根據(jù)《國語·周語》所記,則甸服屬內(nèi)服,即王畿之地,而甸服之外,還有賓服、要服、荒服等等。
以上二說不同,最合理的理解,為《尚書》所記應是周初仍襲殷制,未及改作,《周語》、《荀子》所述,則是周人新制,后世沿用。而《周禮》卻于《夏官·大司馬·職方氏》、《秋官·大行人》說什么“九畿”、“九服”(指侯、甸、男、采、衛(wèi)、蠻、夷、鎮(zhèn)、藩等九服。自王畿千里之外,每五百里為一服,依次為別),周公時顯然不可能有如此遼闊的疆域。
然而除此而外,《周禮》其余部分則什九是西周舊制,無可疑者。
我考儒家的儒,得《太宰》“九兩”的“儒以道得民”。了解到儒字古義是“有六藝以教民者”,證之以太史公談《論六家要指”說“儒者以六藝為法”’《漢書·藝文志》說儒家“游文于六經(jīng)之中,留意于仁義之際”,《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而皆通。我考井田制,從《地官·載師》而知古時遠郊亦曰牧,實為思格斯《馬爾克》一文中所說的“公共馬爾克”,近郊亦曰“農(nóng)郊”(農(nóng)郊取《詩·衛(wèi)風·碩人》),實為恩格斯《馬爾克》一文中所說的“分配馬爾克”。從《地官·遂人》而知井田制就是“把土地分配給單個家庭并定期實行重新分配”,與馬克思恩格斯所論述的農(nóng)村公社完全一致。其它如“合耦”之制,“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之制,等等,都不能偽,并不可能作于春秋中期以后。
因此,我認為《周禮》一書是東遷以后某氏所作。作者得見西周王室檔案,故講古制極為纖悉具體。但其中也增入作者自己的設想。例如封國之制、畿服之制一類的東西,就是作者自己設想所制定的方案。這個方案,具有時代特點,不但西周不能為此方案,即春秋戰(zhàn)國時人也不會作此方案。原因是春秋戰(zhàn)國時,周室衰微已甚,降為二、三等小國,當時不會幻想它會復興。而在西周的歷史條件下,則不可能產(chǎn)生這樣的設想。至于鄭玄所說“周公居攝而作六典之職,謂之《周禮》”,是沒有根據(jù)的。
第二節(jié) 體例和內(nèi)容
《周禮》文繁事富,體大思精。全書用六官區(qū)分為六部分。今冬官全亡,地官司祿、夏官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掌疆、司甲、秋官掌察、掌貨賄、都則、都士、家士諸職亦闕。
六官為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每一官都有“惟王建國,辯方正位,體國經(jīng)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數(shù)語冠首。以下,如在天官則說“乃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冢宰為六卿之首、百宮之長,其職掌理天下政務,以輔佐王者統(tǒng)治天下。天官所屬編制,上自大宰、小宰,下至屨人、夏采,包括六十二種職官。
在地官則說“乃立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安擾邦國”。地官之長大司徒,掌邦教、土地、賦稅等。其編制有大司徒、小司徒、鄉(xiāng)師、鄉(xiāng)大夫、州長、黨正,以及饎人、槀?cè)说取?br />
在春官則說“乃立春官宗伯,使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宗伯為六卿之一,掌邦禮,主管宗廟祭祀等。春官的編制,上自大宗伯、小宗伯,下至都宗人、家宗人包括六十九種職官。
在夏官則說“乃立夏官司馬,使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夏官之長大司馬,為六卿之一,掌軍政,統(tǒng)領(lǐng)軍隊。夏官之屬有軍司馬、輿司馬、行司馬、司勛,以及撢人、都司馬等六十八種官名。
在秋官則說“乃立秋官司寇,使帥其屬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國”。秋官大司寇為六卿之一,其職掌獄訟刑罰等司法政務。秋官之屬有士師、鄉(xiāng)士、遂士、掌交、朝大夫等六十五種官名。以上諸官均先敘其官名、爵等、員數(shù),再分敘各自的職掌。
《周禮》冬官全亡,以《考工記》補之。所記包括治木之工、治金之工、設色之工、刮摩之工、搏埴之工等,對于車、削、矢、劍、鐘、量、甲、韋革、皋陶、染羽、磬、玉、弓等等的制作,敘述甚詳。
應該指出,《周禮》所說“惟王建國”的“國”,實包括王畿全部。“體國經(jīng)野”的“國”,則為與野相對而言,但指遠郊以內(nèi)。至“以佐王均邦國”的“國”,則是指諸侯之國。一篇之內(nèi),用了三個“國”字,而義各不同,不可不辨。同時,“惟王建國”數(shù)語,是從一般意義來講的。這個“王”不定指某王。表明這只是草擬一個備用的方案。
第三節(jié) 史料價值、影響及注本
讀《周禮》,不僅可以考見古制,還可以看到《周禮》作者的邏輯思想。學者稱贊孫詒讓《周禮正義》“以太宰八法為綱領(lǐng)”。其實太宰的六典、八法、八則、八柄、八統(tǒng)、九職、九賦、九式、九貢、九兩都有綱領(lǐng)意義。即都是運用邏輯思想,從復雜繁賾的職事中,概括為若干條原則。
《周禮》六官所記,基本上是西周歷史條件下的各種現(xiàn)實的政治制度。因此,有人以《周禮》嬪御、奄寺、飲食、酒漿、衣服、次舍、器用、貨賄,皆領(lǐng)于冢宰,冕弁、車旗、宗祝、巫史、卜筮、瞽侑,皆領(lǐng)于宗伯,為周公相成王格心輔德之法⑥。也有人以為周公成文武之德,相成王為太師,乃廣置宮闕、猥褻、衣服、飲食、技藝之官以為屬,必不然矣⑦。這都是不懂得歷史唯物主義,用后世之見來臆測古人的。殊不知《周禮》這些記載,恰是當時的真實情況。我們今日而欲考求中國古代的田制、兵制、學制、刑法、祀典諸大端,固舍是書莫屬了。
盡管自來學者對《周禮》一書疑信參半,然而此書對后世的影響還是很大的。最顯著的例子如王莽、王安石的變法、宇文泰的改革官制,有人認為就都是規(guī)摹《周禮》的。
《考工記》亦是先秦古書,漢人用補《周禮》冬官。其書稱“鄭之刀”,又稱“秦無廬”。而鄭封于宣王時,秦封于孝王時,此書當然非周初作品。但不能因此就說《考工記》是戰(zhàn)國末的書。梁啟超雖然說《考工記》是戰(zhàn)國末的書,但也不能不承認“其文體較古雅些,所敘之事也很結(jié)實,沒有理想的話”⑧。其實,這一點正可作為它是周室東遷后的人所作的一個證據(jù)?!犊脊び洝放e出“有虞氏上陶,夏后氏上匠,殷入上梓,周人上輿”,正因為此書是周人所作,所以對于車的構(gòu)造記述特詳。這一點也是考證《考工記》寫作時代所應注意的。既然記文不是偽作,而在記里明白地舉出這些,自然它不會是春秋或戰(zhàn)國時人的作品了。至于記文的價值,今日講工藝者,類能言之,就不在這里詳說了。
《周禮》的價值就在于它是寶貴的歷史資料。我們研究古代史,論證一些問題,都可加以利用,以期把歷史變成科學。這樣,我看它就是無價之寶。
古今注釋《周禮》的書很多,不能一一列舉,也沒有必要一一列舉。茲只舉最基本的三部書:一、鄭玄《周禮注》,二、賈公彥《周禮注疏》,三、孫詒讓《周禮正義》。
鄭玄注成于東漢末,是在杜子春、鄭興、鄭眾、賈逵、馬融諸家舊注的基礎上完成的。實際上是給《周禮》學作了第一次總結(jié)。《周禮》鄭注簡奧融通,功力最深,為學《周禮》必讀的書。
賈公彥疏成于唐初,它是闡釋鄭注的。此書舊謂原出沈重《〈周官禮〉義疏》。實際上已包括魏晉六朝諸家之說,賈公彥在唐初為《周禮》學作了第二次總結(jié)?!吨熳诱Z類》論唐人諸經(jīng)義疏,說“《周禮注疏》最好”,是有根據(jù)的。
孫詒讓正義成于清末,博采宋元明清諸家之說,疏通證明,折衷至當,在清人諸經(jīng)新疏中,沒有超過此書的。在目前,可以說是《周禮》學最后的一次總結(jié)。當然,由于歷史局限性,不能說此書沒有錯誤;不過錯誤很少。這就有待于后人繼續(xù)研究了。
鄭玄《周禮注》通行版本很多,以四部叢刊影明翻宋刊本為最佳。賈公彥《周禮注疏》,阮元刻《十三經(jīng)注疏》附校勘記本較好。董康誦芬室用宋槧影印《周禮疏》五十卷最稱善本,然不易得。孫詒讓《周禮正義》有光緒三十一年鉛印本,字跡淺深不一,不便閱讀。另有民國二十年笛湖精舍刻本,字跡很大,便于閱讀,但錯字太多。還有四部備要本,也有錯字。至于國學基本叢書本,則字太小,錯字和斷句斷錯了的也不少。閱讀時,最好以笛湖精舍刻本為主,用其它各種版本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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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皮錫瑞《經(jīng)學通論·三禮》?! 、?《讀〈周禮正義〉》,見《孫詒讓研究》?!?③ 《周禮的主要思想》,見光明日報1951年11月12日第2版?! 、?《讀周禮正義》,見《孫詒讓研究》?! 、?《周禮·地官。大司徒》?! 、?王應麟《困學記聞》卷四?! 、?胡宏《皇王大紀》。 ?、?《古書真?zhèn)渭捌淠甏贰?/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