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1、詭辯無處不在

孟子他說 作者:熊逸


  孟子謂齊宣王曰:"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比其反也,則凍餒其妻子,則如之何?"

  王曰:"棄之。"

  曰:"士師不能治士,則如之何?"

  王曰:"已之。"

  曰:"四境之內不治,則如之何?"

  王顧左右而言他。

  孟子又算計好了一套話,找個機會就給齊宣王下套來了:"大王,您手下有個小弟,他要到楚國旅游去,去之前把老婆孩子都托付給了一個朋友。等他從楚國玩完了回來一看,老婆孩子又沒飯吃又沒衣穿。您說,對這種朋友該怎么辦?"

  齊宣王順口一答:"絕交唄。"

  孟子接著說:"如果司法官管不好自己的下屬,那該拿他怎么辦?"

  齊宣王又順口一答:"撤職唄。"

  孟子奸笑一聲:"那,如果國家治理得不好,又該怎么辦?"

  王顧左右而言他。

  孟老先生又給我們貢獻了一句名言:"王顧左右而言他。"其實呢,齊宣王腦子慢,他明明是可以不用"顧左右而言他"的。孟子的這三句話看起來絲絲入扣,其實呢,嘿嘿,有毛病。

  各位要是有誰一眼就能發(fā)現(xiàn)問題,那準是常上論壇拍磚的高手。我是不行,我是讀過這段好多年以后才發(fā)現(xiàn)這個問題的。

  孟子這三句話,第一句,是說沒盡到責任;第二句,也是說沒盡到責任;第三句,還是說沒盡到責任??雌饋頉]問題是吧?

  可是,這三種責任性質不同。

  先拿第一句來說。把老婆孩子托付給朋友,朋友沒盡到責任,托付人就有權、也有能力追究被托付人的責任--跟他絕交。

  第二句,官員是由國君任命的,其中涵義是:國君把某一項政府職能托付給這位官員管理,所以,當國君發(fā)現(xiàn)官員不能盡責的時候,國君作為托付人就有權、也有能力追究被托付人的責任--把他撤職。

  孟子的這三句是遞進關系,三句之間的邏輯結構應該都是一樣的?,F(xiàn)在我們看到,前兩句的邏輯結構確實是一樣的,可第三句卻突然變得不一樣了--托付人是誰?被托付人又是誰?

  按照孟子前面兩句的邏輯,這里的被托付人無疑就是齊宣王,可問題是,齊宣王是被人托付來管理齊國的么?誰又有能力因為齊宣王的失職而罷免他呢?即便是說齊宣王和他的列祖列宗之間有個托付和被托付的關系,但是,齊宣王可是生來就是齊王啊。--朋友不是生來的朋友,官員不是生來的官員,而齊宣王卻是生來的齊王。

  其實呢,孟子肯定明白這點,可他還能怎么說呢?在他的位置上,能把話說到這個地步就已經(jīng)相當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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