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 殷商民族及殷王世系

先秦史論稿 作者:徐中舒著


  一 殷商民族

  “殷商”一詞,是“殷”與“商”的合稱,并不是商民族對自己的稱號。他們是自稱為“商”,如對其晚期經(jīng)營很久的都城,后世都名之為殷墟,而甲骨卜辭中則記述商王出外田獵后返回都城為“入于商”。這個“商”就是殷墟,是《史記·項羽本紀(jì)》所記項羽與章邯期會洹水南的殷墟,這同甲骨出土地今之小屯村為洹水所圍繞的地望相一致,可見殷墟如據(jù)“名從主人”例應(yīng)稱之為商墟。不稱商而稱殷,本是來自周人。周之金文有“殷”字,從身、從殳。身即人之形,含義為人?!耙蟆惫抛x同“夷”、“衣”、“郼”音。因此周人稱殷如夷,《中庸》“一戎衣”即“殪爾殷”,注家說“衣讀如殷”;《呂氏春秋·慎大覽》“親郼如夏”,高誘注“郼讀如衣”。這都是各據(jù)不同方音寫成的異形同音字。周人既稱商之人為殷,故在《詩經(jīng)·大明》中出現(xiàn)了殷人與商人相混合的稱號,而有“自彼殷商”、“殷商之旅”等詞與句。

  商民族出于東方?!对姟ど添灐ばB》說:“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薄渡添灐肥撬螄灀P其先代的詩,記載了商人的古代傳說。玄鳥即燕子,可視為商的圖騰?!秴斡[·音初》說:“有娀氏有二佚(美)女,為之九成之臺,飲食必以鼓,帝令燕往視之,鳴若隘隘,二女愛而爭搏之,覆以玉筐,少選,發(fā)而視之,燕遺二卵,北飛,遂不反?!备咦⒄f:“天命燕降卵于有娀氏,女吞之生契。”《史記·殷本紀(jì)》說商族的祖先是契,契母簡狄是有娀氏之女,帝嚳次妃(按此為后來附會),“三人行浴,見玄鳥墮其卵,簡狄取吞之,因孕生契?!薄冻o·天問》也說:“簡狄在臺嚳何宜,玄烏致貽女何嘉?”可見簡狄傳說出自先秦舊籍?!妒酚洝吩兴?,不是漢人杜撰的。

  《左傳·昭公十七年》載魯叔孫昭子問郯子,少昊(皞)氏以鳥名官之故,郯子說:“吾祖也,我知之。……我高祖少昊,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jì)于鳥,為鳥師而鳥名。鳳烏氏歷正也,玄鳥氏司分者也,……爽鳩氏司寇也……?!睎|方歷法發(fā)達,很早就測定了二至二分,玄鳥氏就是主管此項工作的。《左傳·昭公二十年》載晏子與齊景公談到齊地的早期居民,說“昔爽鳩氏始居此地,?!压檬弦蛑?,而后大公因之。”魯國的曲阜是少昊之虛,蒲姑是商的同盟部落,可知商的先祖是少昊部族之一,山東半島齊魯一帶是商民族早期活動的地方。

  原始民族除商的先祖外,其他也有以鳥為圖騰,以鳥名官之制。如《魏書·官氏志》載元魏“法古純質(zhì),官號多不依周、漢舊名,或取諸身,?;蛉≈T物,或以民事,皆擬遠古云鳥之義?!敝T曹走使謂之鳧鴨,取飛之迅疾;以伺察者為候官,謂之白鷺,取其延頸遠望?!滨r卑早期也有以鳥名官之制。鮮卑拓跋氏出于東北,可能與商民族同出一源。此義當(dāng)別為文論之。

  許多東北民族都保存了始祖卵生的傳說。如《魏書·高句麗傳》說高麗出自夫余,先祖朱蒙(與鄒牟、東明、逢蒙都是一聲之轉(zhuǎn)),母河伯(黃河之神,即馮夷)女,夫余王將女幽閉于宮中,太陽照射而懷孕,生一卵,男孩破卵而出,就是朱蒙,長而善射。清代在輯安發(fā)現(xiàn)了高麗《廣開土好大王碑》稱:“惟昔始祖鄒牟,天帝之子,母河伯女,剖卵降生,生子有圣才?!睗M族也說他們的祖先是仙女佛庫倫吞了雀銜朱果而懷孕降生的(見《皇朝通志》卷一)。

  商的母系,契母有娀氏女,名簡狄,此娀和狄即戎狄之戎狄,表明她可能屬于北方薦草中居的北方濊貉族。關(guān)于簡狄的傳說,說明東方民族與北方民族在外婚制的條件制約下才產(chǎn)生的事實。

  《山海經(jīng)·大荒東經(jīng)》說:“有人曰王亥,兩手操鳥,方食其頭。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殺王亥,取服牛?!惫弊⒄f:“殷王子亥賓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綿臣殺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師于河伯以伐有易,遂殺其君綿臣也?!惫⑺鶕?jù)蓋出于汲冢竹書。有易即有狄,易牙或作狄牙,簡狄之狄或從易作逷,狄、易古音相通。仆牛即服牛,即用牛拉兩輪大車。《后漢書·東夷傳》講到高麗的本地居民馬韓“有牛馬而不知騎乘”,就是還不懂得服牛。

  《天問》“說:“該秉季德,厥父是臧,胡終弊于有扈,牧夫牛羊?”此所說與《山海經(jīng)》所載實為一事。有扈即有易,扈胡疊韻,或稱之為狄,或稱之為胡。胡狄皆古代北方異族(指文化言)之通稱。該即王亥,是季的兒子。王亥在卜辭又稱“高祖亥”。亥字或從鳥頭,或在旁邊再加手形,這正表現(xiàn)了以手操鳥之形。亥《殷本紀(jì)》作振,也是從手旁?!渡胶=?jīng)》所謂“操鳥方食其頭”的說法是不對的。應(yīng)是表示以鳥為圖騰。

  《天問》又說”恒秉季德,焉得乎仆牛?。……昏微遵跡,有狄不寧?!焙慵赐鹾悖娪诓忿o,不見于《殷本紀(jì)》。王恒與王亥為弟兄?;栉⒓瓷霞孜?,有狄即有易,也是講的同一故事?!秴问洗呵铩の鸸放c《世本·作篇》都說王亥作服牛,《世本》又說“相土作乘馬”。相土也是殷代先公之一。服牛、乘馬就是使牛馬拉車。

  商族祖先在齊魯?shù)貐^(qū)的活動地域稱有穹,因山東半島為海水所環(huán)繞,它的范圍是有限的,故稱有穹。相土?xí)r期,力量遠達海外,《詩·商頌·長發(fā)》說“相土烈烈,海外有截”。海外指山東半島之外,亦即從“有穹”到“無穹”。“無穹”指北方廣遠之地?!蹲髠鳌ふ压辍份d“晉中行穆子敗無終及群狄于大原”。《左傳·襄公四年》載“無終子嘉父使孟樂如晉,因魏莊子納虎豹之皮,以請和諸戎?!薄盁o終”即“無穹”。舊注說無終在河北玉田縣。《史記·趙世家》說趙武靈王“遂之代,北至無穹”。北方貉族以北,遼闊無邊,俱屬“無穹”之地。由上所述,可知商族力量遠達北方,可能越渤海而到東北境內(nèi)。

  商族先公已使用兩輪大車,和西伯利亞一帶有了交往。伊尹是有莘氏之媵臣,莘即薪之古字,樹木為薪,西伯利亞是原始森林地帶,古代就稱居在這里的人為莘。古中國與西伯利亞的交通是暢通無阻的。西伯利亞和后來的匈奴也很早就使用兩輪大車,商族早期與他們交往,兩輪大車的使用究競孰先孰后,誰受誰的影響,一下還難于論定。

  二 殷墟及其年代

  殷墟是在考古發(fā)現(xiàn)的商城遺址中屬于晚期的都邑。據(jù)《竹書紀(jì)年》的記載,自從盤庚在此建都起,一直到紂覆滅為止,共歷二百七十三年之久再沒有徙都。殷人在此花費了將近三百來年的經(jīng)營,其經(jīng)濟、政治、文化建設(shè)的積累,必然也是深厚豐富的。因此對殷墟大量考古發(fā)掘及其出土文物的研究,便成為探索殷商歷史的重要基礎(chǔ)。

  殷墟的“墟”字本作虛,為從虍從丘。丘,甲骨文作“●”,如前所述,是穴居現(xiàn)象,是復(fù)穴之上兩側(cè)可以出入之形。丘虛為古代傳說帝王之都,所以有太皞之虛,顓頊之虛,少昊之虛,軒轅之丘。所謂殷虛,就是殷人之都,即現(xiàn)在洹水旁之小屯村。殷虛之名,在秦漢之際以至六朝時代還是人們所共同認(rèn)識的。所以《史記。項羽本紀(jì)》載,項羽與章邯盟,“期洹水南殷虛上”?!端?jīng)注》:“洹水出山(太行),東逕殷虛北”。這個地方,大概可以說是東方的交通孔道。三國時代的曹魏,六朝時代的后趙、前燕都在這里建都的。根據(jù)記載,宋人在此地發(fā)現(xiàn)許多銅器,因為這里接近湯陰,所以宋人說河亶甲墓、上甲冢都在湯陽,《考古圖》、《博古圖》和《通考》都是這樣說的。

  就甲骨文來說,它本身也證明小屯是殷虛。甲骨文中殷代帝王之名極多,這是內(nèi)證,是非常有力的、絕對可靠的記載。而且,卜辭記載田獵,總是說“入于商”,足以證明小屯是他們經(jīng)常居住的地方,從而也肯定了小屯殷虛的絕對年代。

  殷虛之稱商,是因殷人以前居住的地方叫商,所以遷來小屯以后,地名也帶來了。例如殷人之后建立宋國,宋與商則為一音之轉(zhuǎn)。所以魯國娶了宋之女,也稱娶于商(“孝惠娶于商”,見《左傳·哀公二十七年》)。古代部族遷徙,用舊地名稱所居地,這在當(dāng)時地曠人稀,新地原來無名的情況下,是極其普遍的事,并不只殷一地是如此。如晉有故絳和新絳也是一例。殷虛的情況,雖然和上述的情況類似,但是并不完全一樣,因為殷虛在成為殷人都邑以前,已經(jīng)有殷的名字了,所以后來殷商并稱:“自彼殷商”(《詩·大明》)。周初的人,已經(jīng)是有這樣名稱了。

  殷人的都邑,是經(jīng)過多次遷徙的。王靜安先生在《說自契至于成湯八遷》一文中,論證自契至于成湯,都邑遷徙過八次。這可以備一說,但不一定就是準(zhǔn)確的,應(yīng)該根據(jù)考古發(fā)掘來進一步研究。成湯以后五遷,張守節(jié)在《殷本紀(jì)》的《正義》中說:“湯自南亳遷西亳,仲丁遷隞,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盤庚渡河南居西亳,是五遷也”。這種都邑的遷徙,是因為農(nóng)業(yè)不發(fā)達,需要改變地理條件來維持生產(chǎn)。所以,成湯以前的八遷也可能只在幾個固定的地方往返耕種,而不是真正遷移了八個地方。從時間上來看,前八次遷徙所占的時間短,后五次遷徙所占的時間長,這說明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有一些發(fā)展,用不著多遷徙來改變地理條件了。

  殷人在殷虛住的時間是相當(dāng)久的,《史記·殷本紀(jì)》說:“帝盤庚之時,殷已都河北,盤庚渡河南,復(fù)居成湯之故居……帝武乙立,殷復(fù)去亳,徙河北”?!吨駮o(jì)年》謂“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七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紂時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據(jù)邯鄲及沙丘,皆為離宮別館”。“七百”應(yīng)作“二百”。至“紂時稍大其邑”以下,可能不是《竹書紀(jì)年》的原文而是皇甫謐作《帝王世紀(jì)》時根據(jù)《竹書紀(jì)年》綜合敘述的??梢?,殷人在其最后的京城住的時間是很久的。不再遷徙的原因可能因為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大大發(fā)展了,國家力量強大,沒有遷移都城的必要。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史記》說盤庚遷亳是錯的,《盤庚篇》說遷殷是極重要的根據(jù)?!妒酚洝返腻e誤是來源于《書·序》?!稌ば颉吩票P庚五遷,始治亳殷。始治二字是《古文尚書》“始宅”二字所訛。

  另一方面,甲骨和甲骨文本身也證明殷人在殷虛是居住得很久的。十萬片以上的甲骨堆積,要不是殷人長期居住在這里,是完全不可想像的。而且,從甲骨文的斷代來講,同樣也說明殷人在殷虛居住得很久。董作賓的《甲骨文斷代研究例》,分甲骨文為五期,后來他作《殷歷譜》也是如此的分法。他斷代的標(biāo)準(zhǔn)有世系、稱謂、貞人、書寫等例,如甲骨文有稱父庚、兄庚等的,就可以有根據(jù)認(rèn)為現(xiàn)在發(fā)現(xiàn)的甲骨文,就時代來說是以盤庚時期為最早。武丁時代的甲骨文,筆劃嚴(yán)整,字體大方,象征著當(dāng)時國力的強盛。由以上種種原因,可以證明殷虛是盤庚以至殷紂滅亡時二百多年中殷代的國都。

  關(guān)于殷代總年數(shù),現(xiàn)在還是一個沒有解決的問題?!蹲髠鳌ば辍氛f殷商“載祀六百”?!稘h書·律歷志》引《世紀(jì)》:“自伐桀至武王伐紂,六百二十歲”。同篇又引殷歷曰:“當(dāng)周公五年,則為距伐桀四百五十八歲”,兩者是不一致的。根據(jù)《晉書·束皙傳》說《竹書紀(jì)年》所載:“夏年多殷”,這可以大致的得出一個概念。但是,夏代的總年數(shù),也還是一個無法確定的數(shù)字?!妒酚洝は谋炯o(jì)集解》引《竹書紀(jì)年》說:夏代“有王與無王,用歲四百七十一年”(參考《太平御覽》卷83引《竹年紀(jì)年》)。而《殷本紀(jì)》引《竹書紀(jì)年》說:“湯滅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歲四百九十六年”(《史記·殷本紀(jì)集解》引《竹書紀(jì)年》)。這兩種說法,同樣出現(xiàn)在《竹書紀(jì)年》,同樣被裴骃引用,但殷年還是比夏年多,《束皙傳》說:“夏年多殷”,在這里就無法解釋了。關(guān)于殷代的年歷,還沒有可靠的記載或成熟了的研究成果。所以,殷代每一個帝王的在位年數(shù),那就更無法確定了。

  三 巫卜與甲骨

  上個世紀(jì)末轟動世界的文化大發(fā)現(xiàn),就是甲骨文字以及殷墟文物的發(fā)現(xiàn)。甲骨文字是巫卜貞人卜事或記事時刻于龜甲獸骨上的文字?!拔住奔坠俏淖鳌皑垺保ā逗稀?68),金文亦是如此(見齊巫姜簋)。甲骨文和金文許多都是象形字,但甲骨文和金文的巫字,究竟象什么呢?現(xiàn)在還沒有辦法確定?!墩f文》說:“能齋肅事神明也。在男曰覡,在女曰巫”。這是漢代人的說法?!墩f文》認(rèn)為男的叫覡,女的叫巫,但是后來不分男女都叫巫?!墩f文》說巫是以舞降神,這有幾分真實性。因為《楚辭·九歌》上記載降神的都是巫。古代的巫,大多數(shù)都是女的,這可能是母系社會的遺留。因為在母系社會時期,祭祀是由女的主持的。古代的人,由于生產(chǎn)水平、科學(xué)水平的限制,特別是由于統(tǒng)治階級利用迷信以統(tǒng)治人民的結(jié)果,他們都相信巫和巫術(shù),《楚語》“絕地天通”,這是人類文化進步的結(jié)果。在“天地通”的時候,巫就是神,這種相當(dāng)原始的巫的信仰一直保存了許久。漢代各地有巫,如楚巫、晉巫,也有專門的河巫。滿洲、蒙古也有類似“巫”的薩滿??偟恼f起來,巫是古代社會中的一個集團,他們掌握祭神、跳舞、醫(yī)療、文字等等宗教儀式和科學(xué)技術(shù),他們是古代的有知識的人,卜就是由他們掌管著。

  甲骨文占絕對多數(shù)的都是關(guān)于卜的記載,只有極少數(shù)是純粹記事的辭。所以甲骨又稱契文,又稱卜辭。契是卜以前的整治甲骨之事。卜,就是問神以決吉兇。又卜與筮是有區(qū)別的。筮是用草來預(yù)測吉兇,比起卜來,已經(jīng)有了相當(dāng)?shù)陌l(fā)展,有一定的例則可尋,已經(jīng)簡單多了,卜則純靠巫的臨時判斷。

  卜是相當(dāng)原始的,許多歷史上和現(xiàn)存的少數(shù)民族,都有骨卜的習(xí)慣,他們用牛骨、羊骨、雞骨等來卜。殷代絕大多數(shù)是用牛骨和龜甲來卜的。卜的方法可以舉牛的肩胛骨為例。先把牛肩胛骨加以整治鑿鉆,然后用木炭火來燒,這叫燒或灼。燒了以后使牛肩胛骨上產(chǎn)生裂紋,根據(jù)裂紋由巫加以解釋而預(yù)決吉兇。這樣作了以后,把卜的日月和事項以及卜的人的名字都契刻在骨上。而且,往往在后來也把應(yīng)驗與否的記錄契刻在上面,這就成了現(xiàn)在十分寶貴的卜辭了。

  卜字音的來源,就是取燒骨時的爆破聲,形的來源就是象骨的裂紋,裂紋有┝、┫、╞等形,在甲骨上表現(xiàn)得很清楚。概括來說,橫劃向上的一般是吉的,橫劃向下或歧出的一般表示是不好的,兇的。

  骨卜是原始的,而龜卜則晚一些。龍山文化有牛卜骨,小屯早期也多用之。小屯的晚期,則多用龜甲來卜。用龜來卜,這是南方崇拜龜?shù)拿褡宓牧?xí)俗,殷人與這種民族結(jié)合,才使用龜來卜,因為,南方民族認(rèn)為龜是靈物。《禮運》篇以龍、鳳、龜、麟為四靈。戰(zhàn)國及漢代則以青龍、白虎、朱雀(鳳)、玄武(龜蛇)代表四方。中國一直到唐,還有用龜名人的如李龜年是也。

  由于卜和記錄所卜之事及其驗否,都是巫人主持,所以,殷代的文字,可以說是為巫這個集團掌握了的。正如藏族的喇嘛掌握經(jīng)典和文字一樣。過去傳說倉頡造字,假定是事實,那么倉頡也就是當(dāng)時的卜人之一。因為文字不是一個人能創(chuàng)造的,而是一個相當(dāng)長的時代的產(chǎn)物,是一群人共同創(chuàng)造的。如卜字,這是掌握卜的巫人共同創(chuàng)造而且共同使用的,這是根據(jù)實踐而造出的字。其他如用字、骨字、兆字也都是如此?!坝谩弊旨孜慕鹞淖鳌啊簟?,從“◇”從“┣”,╠╡象牛肩胛骨。骨字從■,金文作◎,這是甲文“●”的變形,也象牛的肩胛骨的樣子。兆原應(yīng)作“▽”。卜的時候,常常正面卜一次,反面卜一次,把卜的事記在裂紋的旁邊,成“▌”形,這是一組卜辭,所以兆字有范圍的意思,篆文作“╫”是把甲文的兆字加以改變而寫錯了的。以上這些字如果不是卜人,他們怎能創(chuàng)造這些字呢。

  甲骨上的字?jǐn)?shù)由幾個字、十幾個字到數(shù)十字不等,最多的有百余字的。有人說,商代已經(jīng)有了文學(xué),這是可以肯定的。

  與甲骨文同時存在的還有在玉器、骨器、陶器上面還保存了墨書的文字。字體是用毛筆書寫的,這也可說明蒙恬造筆的說法是完全靠不住的。

  甲骨文和金文、大小篆、古文、隸書以及現(xiàn)在通行的漢字是一脈相傳下來的文字??梢钥闯?,甲骨文字奠定了造字的原則和中國文字的整個系統(tǒng),它還是可以認(rèn)識,可以讀出,可以使用的活文字。

  四 殷代的世系

  甲、乙、丙、丁……為日,子、丑、寅、卯……為辰,日為幹,辰為枝,見日之時為日,見星之時為辰,合幹枝以紀(jì)日如甲子、乙丑,即一日一夜為一天,干支就是幹枝省寫。殷人以日為名,有大甲、祖乙、外丙、武丁諸稱。實際上只有以干(幹)為名,而沒有用支(枝)的(王亥是例外)。《白虎通》云殷人以生日為名。《古史考》云夏殷之禮“死稱廟主,皆以帝名配之”。我認(rèn)為以生日為名可靠些。例如,受辛死于甲子日史有明文,他不以甲為名,就說明受辛稱辛是不以死日為名的。同時,要是以死日為名,豈不是在人死以前的幾十年里沒有人稱他這個名字?死后哪個又曉得這就是他呢?這不合于命名的意義。以生日為名,就完全免除了這種不合事理的情況之產(chǎn)生。

  干只有十個,因此加以大、小、文、武、帝、祖等以示區(qū)別。這種加的字,一般不是原來就有的,而是后來尊稱的。甲骨文稱父某、兄某,只是相對的不固定的稱謂,稱祖甲、祖丁……也是如此,所不同的就是祖以上皆可以稱祖,不必即為子之子的孫輩的稱謂。所以,我們了解的《殷本紀(jì)》的完整世系,都應(yīng)該是殷商后期造成的分別名稱,而不是原來的狀況。由于名的產(chǎn)生和祭祀的隆重,我們推測殷人也可能產(chǎn)生諱名的習(xí)俗。少數(shù)民族中,傣族也有這種風(fēng)俗。他們生子之后,即以子名為名,如稱某某之父。周代稱這樣的名為字,如某某甫,甫就是父。

  關(guān)于殷代世系的記載,見于《史記》的《殷本紀(jì)》和《三代世表》、《漢書》的《古今人表》、《世本》、《竹書紀(jì)年》和甲骨文等等。這里,我們根據(jù)《殷本紀(jì)》來加以研究。《殷本紀(jì)》排列的次序是這樣的。

(帝嚳)——契——昭明——相土——昌若——曹圉——冥——振—
                              │
 —————————————————————————————

 ——微—— —報丁——報乙——報丙——主壬——主癸——湯—
                             │
  ————————————————————————————
 │
  ——太丁——太甲——沃丁
  │—外丙      │
  │—中壬       —太康——小甲
               │—雍己
               │—太戊——仲丁
                   │—外壬
                   │—河亶甲——祖乙—
                             │
  ———————————————————————————
  │
  ——祖辛      │—陽甲
   │沃甲——祖丁——│—盤庚
       │南庚  │—小辛
            │—小乙——武丁——祖庚
                     │祖甲——
                          │
 —————————————————————————
│—廩辛
│—庚丁——武乙——太丁——帝乙——帝辛

  這個完整的世系,是不太可靠的,特別是成湯以前,更是如此。例如:振,《天問》作該,《世本》作核,《人表》作垓,而甲骨文作亥。微,《國語》作上甲微,甲骨文作上甲。報乙、報丁、報丙,甲骨文作☆、☆、☆,匚古方字,讀與報同。主壬、主癸,甲骨文作示壬,示癸,主也是示字之訛。而且,《殷本紀(jì)》所列世系,與甲骨文世系次序也有出入(前者報丁在前,后者報丁在報丙后)??赡苓@些都是后世追述而有訛誤。現(xiàn)在研究起來,不會有什么結(jié)果,所以存而不論。湯以后,建立了統(tǒng)一王朝和奴隸主的國家,子孫對于世系的保存較確,所以甲骨文與《殷本紀(jì)》基本上是相同的,但是甲骨文只記直系;而《殷本紀(jì)》卻注明了兄終弟及的情況。

  成湯以后,研究起來相對的說是容易一些的。湯,《殷本紀(jì)》稱為天乙,卜辭作大乙或作唐,甲骨文的天字與大字是不分的。所以《多士》的天邑商,卜辭作大邑商。唐即湯,晉公[奠皿]唐字從易,《說文》唐古文作[口易],也從易。唐湯古同屬陽部字,故得相通。從世系看得出來,湯以后,兄終弟及的很多。所以,過去的人都說:“商之繼統(tǒng)法,以弟及為主,而以子繼輔之,無弟然后傳子”。而父死子繼的嫡長繼承制則到周代才產(chǎn)生。這種意見,王靜安先生在《殷周制度論》中曾大加闡發(fā),因此得到許多人的同意。要是仔細研究,這種說法是值得商榷的。

  根據(jù)世系來看,除去湯以前和武乙以后,只有太甲(太宗)、祖乙(中宗)、武?。ǜ咦冢┤谑歉缸酉喑?。這個現(xiàn)象,應(yīng)該說是特例,這是基于政治原因而產(chǎn)生的。因為,他們在位的時間,國勢強大,在位又久,所以才能父子相承?!渡袝o逸》云:

  昔在殷王中宗,嚴(yán)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祇懼,不敢荒寧,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時,舊勞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于大小,無時或怨,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

  中宗在位七十五年,高宗在位五十九年,祖甲在位三十三年,可見他們在位的時間都很長久。這大概因為他們作得比較好,得到人民的擁護,而當(dāng)時的王位又是在貴族中推舉的,所以,他們在位的時間相當(dāng)長。

  一般所謂殷代的兄終弟及,也是有問題的。例如,外壬、外丙,卜辭作卜壬、卜丙,這可能是當(dāng)時母系繼承還有濃厚的遺留,稱母系為外家,已見于《爾雅·釋親》篇,可能它有很悠久的歷史。由姊妹之子繼,必須經(jīng)過卜的決定。與此相對的,殷王有中丁、中壬等,可能這是父系繼承,中表之稱相屬甚晚(起于六朝),但中外是相對之詞,為了與母系繼承的“外”相區(qū)別,所以稱為“中”。

  五 兄終弟及制與祖甲改制

  兄終弟及的繼承制度,可能是氏族社會在父系繼承確立以前存在過的,后來殘留在殷代的。因為在父系確立父傳子以前,同一氏族的生產(chǎn),都由年歲相差不遠的人共同管理,因此,后來產(chǎn)生了兄終弟及制。

  保定南鄉(xiāng)出土的殷代三句兵,據(jù)王靜安先生說,這是“殷代北方侯國勒祖父兄之名于兵器以紀(jì)功者”,他的排列次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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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見,這里有著清楚的祖、父、子三輩的區(qū)分,他們是按照父系而排列的。而每一輩中,又有大、中、小的區(qū)別,可能是同輩中的不同集團,世系中稱大、中、小等,可能也是這樣形成的?!哆|史·外戚表》云“拔里二房,曰大父少父,乙室已有二房,曰大翁少翁”。大、少即大、小,可能與商代的情形極為相似。商代的兄終弟及制,應(yīng)該說不僅是帝位的遞傳,而實質(zhì)上是財產(chǎn)繼承的制度。財產(chǎn)傳給兄弟,雖然已經(jīng)不是母系而是父系的現(xiàn)象,但是,終究和嫡長子繼承制有著迥然的區(qū)別,所以,他們那時可能還是貴族選舉制,與遼的選舉制差不多。

  殷代到了武丁時期,國勢極為強盛。孟子說,武丁時代,殷是很強盛的。由于國勢強盛,武丁以政治、婚姻關(guān)系,征服各部,過去有人說武丁封自己的許多妻子為侯的真實情況是如此,他并不是什么真正的如像周代的分封。由于武丁時代國勢強大,貢獻增多,因而改變兄終弟及制度。所以,自武丁以后,兄終弟及者少多了?!稛o逸》謂“乃或亮陰,三年不言”,有人說這是三年之喪的起始。要是如此,他與改變兄終弟及制是有密切關(guān)系的。

  祖甲改制,是商代的轉(zhuǎn)折點,也是中國奴隸制社會崩潰的開始。

  原來在氏族社會的末期,一個氏族之所以能征服其他氏族,是由于領(lǐng)導(dǎo)氏族的同輩兄弟共同生產(chǎn),共同生活,團結(jié)成一個有力量的隊伍,當(dāng)然,這時是實行兄終弟及制的。后采傳子,兄弟就相對有所分散,因而氏族的力量就削弱了?!秶Z·周語》云“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興,帝甲亂之,七世而隕”。就是說,祖甲改變了兄終弟及制而實行父死子繼制。所以,甲骨文的世系,都只祭直系,弄到天天要祭祀的地步。這是祖甲以后整齊世系的結(jié)果?!稛o逸》云:

  自時厥后,立王生則逸,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自時厥后,亦罔或克壽。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

  “立王”一詞又見于《大雅·桑柔》(“滅我立王”)。甲骨文又有“小王”之稱,疑即后世立太子的開始。王位的繼承,不由選舉而由王在生時預(yù)先建立。就是自祖甲改變兄終弟及的貴族選舉制以后,殷王都是生于深宮之中,長于婦人之手,不像高宗、祖甲和“小人”一起參加過生產(chǎn)活動,多少知道一些現(xiàn)實的情況,而他們卻溺于淫樂,夭折者居多。這是“立王”的結(jié)果。

  祖甲以后的“立王”,庚丁,甲骨文作康丁或康祖丁。按殷人以干支配合為名,庚、丁當(dāng)無兩干聯(lián)系為名之理,當(dāng)以甲骨文為是,《殷本紀(jì)》所載之庚丁,當(dāng)為康丁之訛。《殷本紀(jì)》所載之太丁,《竹書紀(jì)年》作文?。ㄒ嘧鞔蠖。?,卜辭稱文武丁。

  即使祖甲改制,但到殷末執(zhí)行起來還是有相當(dāng)紛爭的。《呂氏春秋·當(dāng)務(wù)》云:

  紂之同母三人,其長曰微子啟,其次曰中衍,其次曰受德,受德乃紂也,甚少矣。紂母之生微子啟與中衍也,尚為妾,已而為妻而生紂,紂之父紂之母欲置微子啟以為太子。大夫據(jù)法而爭之曰,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紂故為后。

  這傳說不一定是可靠的,但反映了繼立問題的一些矛盾。從《無逸》記載來看,已經(jīng)是父死子繼,立王的繼承制是確立了。

  六 外婚制與宗法制度

  祖甲改制,已經(jīng)形成宗法制,確立了父系,建立了大宗小宗。這可能是從氏族社會中的家長制發(fā)展來的,是和父系外婚制分不開的。但是,當(dāng)時是否完全外婚還值得研究。甲骨文有祖、父、子、孫四字,是父系的現(xiàn)象。同時,還有王族、子族、多子族等名詞?!蹲髠鳌ざü哪辍吩品拄敼砸竺窳澹簵l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饑氏、終葵氏。這都是殷代的一些氏族,因而,殷代有王族、子族、多子族等區(qū)別,也應(yīng)該是確切的。王族與子族是分開的。王有王族,子有子族,王與子不是同一族的,子族是尊貴的,所以后來春秋時代的人,多稱某某子。父子如不同族,是值得研究的。根據(jù)《無逸》說,在祖甲以前,王子是不在家里養(yǎng)的,祖甲以后,才在家里養(yǎng)。所以他說“其在高宗時,舊勞于外,爰暨小人”,可見高宗還是參加勞動的。又說“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仍然是與其團體共同勞動。王、子不同族,是氏族制還有相當(dāng)大的部分存在,尚未向宗法制過渡時的情況。

  當(dāng)其宗法相當(dāng)發(fā)達的時候,是絕對外婚,《禮記·大傳》“雖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可見周以前并不是如此,夏、殷都不是絕對外婚。《禮記·大傳·正義》云,“殷人五世以后可以通婚”,故將殷法以問于周。又《喪服小記·正義》云:“殷無世系,六世而昏,故婦人有不知姓者,周則不然?!薄短接[》卷540引《禮外傳》云:“夏殷五世之后則通婚姻,周公制禮,百世不通。”《魏書·高祖紀(jì)》太和七年詔“是以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絕同姓之娶”。可見六朝人的認(rèn)識還是如此。《公羊傳·僖公二十五年》云“宋三世無大夫,三世內(nèi)娶也”。這也就是殷代同姓婚之遺留。

  殷有五世之廟,故五世之后可以通婚?!秴问洗呵铩ぶI大》云:“《商書》曰五世之廟,可以觀怪”?!抖Y記·曲禮》云:“孫可以為王父尸,子不可以為父尸”,這都是部族內(nèi)婚,是婚級制的現(xiàn)象,是二半部族互為婚姻的現(xiàn)象。母系時代,父子不同族,后來雖然發(fā)展成父系,但是其婚級制仍然是存在的,所以父子仍然不同族。父子雖不同族,但因為是婚級制;所以祖孫同族,因之孫可以為王父尸。甲骨文云,“唯多生饗,唯多子饗”(《甲》380),多生是姊妹之子,多子是兄弟之子。這都是二半部族的現(xiàn)象。子本是幼童之稱,后來變生為甥,而以子為己子,是母系向父系過渡的現(xiàn)象。由于父子不同族,所以姊妹兄弟之子也不同族?!对姟胫骸钒压?、公姓、公族三者完全并列起來,這就是二半部族的現(xiàn)象?!洱R子仲姜镈》:“以保臺身”,“保余兄弟”,“保余子姓”。此處所謂子姓,即指兄弟之子。

  過去談三族是指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也是說明三個不同的集團,他們是共財?shù)?,是宗法的形式之一,而不是小家庭?br/>
  程瑤田《宗法小紀(jì)》云“宗之道,兄道也,以兄統(tǒng)弟,以弟事兄”。這是說得很確切的,他揭示了氏族殘遺的現(xiàn)象。大宗、小宗就是由這里變來的。小宗是固有的,大宗是后來增加的。小宗五世則遷,大宗百世不遷,就是說,他是百世不通婚姻。外婚制在男系以內(nèi),不僅血統(tǒng)關(guān)系有聯(lián)系,而且,經(jīng)濟上有更密切的聯(lián)系,大宗和小宗都有共財?shù)臍堐E。這當(dāng)然也都是氏族的殘余,而且,拖得非常長久的。但是,越往后發(fā)展,財產(chǎn)的分化也越顯著,故有大宗作標(biāo)志,表示不通婚,以便抑制同族的分化。少數(shù)民族之中,有十二世以后通婚的。不通婚的這些現(xiàn)象,是一步步發(fā)展成了絕對外婚,因之產(chǎn)生了宗法。

  姓,就是絕對外婚,宗法產(chǎn)生以后才有的。商代沒有姓,所謂當(dāng)時的子姓,就是子族。姓是不同氏族互通婚姻而產(chǎn)生的。因為,女子出嫁,必須帶姓去。

  分封的出現(xiàn)是很晚的。氏族社會時期,兄弟必須共同生活,才能共同作戰(zhàn),共同生產(chǎn)。后來,生產(chǎn)發(fā)展了,不再需要兄弟共同在一起也能生產(chǎn)、生活,造成了可以分封出去的前提,因之才有周代大量分封的事實出現(xiàn)。我們認(rèn)為這是封建社會的意識形態(tài),它與奴隸社會的集體勞役的意識形態(tài)根本不同。因為,封建社會的等級制是寶塔式的,這是封建社會中最突出的東西,是非常明顯的剝削形式。中國的等級制,雖然在商代末期,從祖甲以后已經(jīng)萌芽,有了一些痕跡,但是,發(fā)展到了周朝,才成了完整的系統(tǒng)。

  中原地區(qū)的居民,有姓就表示當(dāng)時是絕對外婚,但是,四周少數(shù)民族的情況就有不同,他們不一定外婚,也不一定有姓?!妒酚洝ば倥珎鳌吩啤坝忻恢M而無姓字”。苗徭也是如此?!肚瓡吩苹缬忻麩o姓,東徭有族無姓。《漢書·匈奴傳》云“單于姓欒攣提氏”,這應(yīng)該是族,而不是姓?!段簳?,官氏志》太和十九年詔:“代人諸胄,先無姓族,……“比欲制定姓族,事多未就”?!吨軙の牡奂o(jì)》魏恭帝元年條:“魏氏之初,統(tǒng)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后多絕滅,至是以諸將功高者為三十六國后,次功者為九十九姓后,所統(tǒng)軍人,亦改從其姓”。四周少數(shù)民族的姓與氏,最初多模仿漢人利用其原有的某種徽號而造成的?!督鹗贰ぷ谑冶硇颉吩疲骸敖鹑顺跗?,完顏十二部,其后皆以部為姓氏”。同姓不婚,四周民族也是沒有的。《金史·太祖紀(jì)》收國二年詔:“自收寧江州以后,同姓為婚者杖而離之”??梢娫谶@以前,同姓是能通婚的?!缎绿茣つ闲U傳》云松外蠻其喪婚嫁不廢,亦不避同姓?!豆騻鳌吩瞥踔迡y(妹)。朝鮮、日本、安南、緬甸皇室都是內(nèi)婚?!冻r通史》云,高麗王室,以與近祖通婚為定制。可見,宗法是中國特殊的、適應(yīng)封建制的上層建筑?!稘h書·地理志》云:始桓公兄襄公淫亂,姑姊妹不嫁,于是令國中民家長女不得嫁,名曰巫兒,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為俗。

  這件事又見《風(fēng)俗通》。我們以為巫兒似即家主,是母系社會之遺跡。這是古代原始社會遺留下來婚姻之遺俗,不可能是齊襄公一人淫亂所造成的。個人的私生活,不可能給予社會那樣深切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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