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文《美就是心中有愛嗎?》刊出之后,引起一些回響。其實筆者無意反對選美,只是反對把"愛"這個蘊含深刻價值的字眼,用于顯然屬于商業(yè)化的活動上。不過,也有朋友認為,只要能夠提醒社會大眾發(fā)揮愛心,那么與其說選美利用了愛心,不如說愛心利用了選美。究竟誰利用誰,尚未可知;我們當然希望選美能夠改善社會風氣,因此不妨由傳統(tǒng)儒家的角度省思這個問題。
首先,什么是美?最簡單的說法是:人通過感官對于具象之物(如形體、顏色、聲音)采取一種態(tài)度,其目的不是為了求知(此屬于理智),也不是為了行動(此屬于意志),但是卻自然影響人的感受(此屬于情感),使主體產生愉悅。美就在上述過程中層現(xiàn)出來,因此,美必定涉及三個方面:一是具象之物,二是主體的感受,三是主體達成的境界。
儒家注意到的具象之物有三類:自然界、人的形體與現(xiàn)存器物,人的行為表現(xiàn)于社會風氣??鬃优c孟子對于自然界似乎缺乏審美的興趣,卻總是以自然界的特色為比喻或象征,說明人的主體狀態(tài)。如孔子所說,"智者樂水,仁者樂山","歲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可見他不以山水松柏本身為欣賞的對象。孟子雖然說"牛山之木嘗美矣",目的則是為了說明人性向善的道理。
就人的形體與現(xiàn)存器物來說,可以稱之為"美",評鑒標準是合宜、精巧、富麗。譬如,子夏曾引《詩經》"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為例向孔子請教。"美目"之為美,因其合宜,如黑白分明,比例勻稱。至于"宋朝之美",則指宋朝(宋國公子,名朝。當時美男子)身材合宜、面貌姣好、看來俊俏??鬃佑终f過,"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驕且吝,其余不足觀也已"。這里的"美",是指周公才華洋溢,如品質精巧的人中龍鳳,但是他若"驕且吝",就不夠理想了。這句話暗示了:美有形式與內涵之分,并且內涵重于形式。
問題是:美的內涵是什么?由孔子對人的行為表現(xiàn)與社會風氣的評估看來,答案應該是善。譬如,美與惡常被對稱使用:"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尊五美,屏四惡"。至于"里仁為美"與"先王之道斯為美",就明白肯定善是美的內涵。
暫時申論至此,回過頭考慮儒家對選美的可能態(tài)度。
首先,美可以只就形式方面來界定,如秩序、勻稱、明確、合宜、精巧、富麗等,都是美的判準。以此選美,所得結果不會相差太遠,總有可觀之處。今日的選美活動如果自限于此,不作過分要求,如把心中有愛扯進來的話,倒也無可厚非。
其次,美若只是形式,用來描述物件固然可以,但是用來描述人則似褒實貶了。換言之,人的價值不在形體而在道德,因此必須借形體以實現(xiàn)道德,然后形體之美才能得到源頭活水,表現(xiàn)充滿生機的內涵,達成美善合一的理想。然而,問題是:這種形式與內涵兼?zhèn)涞拿?,如何能在選美活動中清楚呈現(xiàn)呢?同時,又真有這個必要嗎?
更關鍵的問題是:儒家強調道德優(yōu)于形體,究竟有何根據(jù)?這純粹是一廂情愿的教條呢?還是基于經驗觀察、合乎理性反省、指示正確理想的洞識卓見?這些問題值得我們進一步反省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