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追尋真相(1)

重返1976 作者:袁敏


我給《收獲》雜志寫的關(guān)于“總理遺言”的回憶文章發(fā)表后,專程去給蛐蛐兒送書。雖然我知道蛐蛐兒的腦子曾受到過重創(chuàng),并且一直沒有完全恢復,可我還是忍不住再次動員他作為“總理遺言”的第一當事人,為《江南》雜志的“第一見證”欄目寫一點真實的文字。這也許會重新勾起蛐蛐兒種種不堪回首的記憶,但我真的從心底里希望他和我能從不同的側(cè)面不同的角度反映一段共同的歷史,我覺得這樣可能會更客觀、更公正、更全面。同時,我也希望給蛐蛐兒一點壓力,讓他因為需要回憶而被迫轉(zhuǎn)動受傷已久的腦子,這可能對恢復他的思維功能有好處。

很長時間蛐蛐兒沒有任何回音,我也曾想打電話去催問,但想起那次他在電話里沉默了半天最后吐出三個字:不想寫,我就失去了打電話的勇氣。我對自己說,不能逼他,除非他自己想寫。

就在我已經(jīng)不抱任何希望的時候,有一天,大耳朵突然給了我一個驚喜!大耳朵給了我一個牛皮紙的文件口袋,上面用鉛筆整整齊齊地寫著:

1李君旭審查結(jié)論,自述申述。

2李君旭1971年12月—1972年4月,1975年11月—1976年5月日記兩本。3李君旭三十年后回憶當時文章、李君勵回憶文章。

4李君旭詩稿。

5李君旭工資條。

2007年2月—3月收集

我沒想到大耳朵是那么細致那么有心的人,他所收集到的這些東西真是太珍貴了!公安部對蛐蛐兒前后兩次的審查結(jié)論和復查結(jié)論顯然代表官方對他的蓋棺定論;蛐蛐兒1976年前后的日記,我猜想肯定會記載他制造“總理遺言”前前后后的心路軌跡;而更讓我意外的是,文件口袋里居然有蛐蛐兒寫的回憶文字,這讓我欣喜不已,我想,蛐蛐兒終于戰(zhàn)勝了自己,終于有勇氣直面那段完全改變了他的人生命運的歷史。

公安部對蛐蛐兒的“審查結(jié)論”和“復查結(jié)論”分別如下:

關(guān)于李君旭同志的審查結(jié)論

李君旭,男,一九五三年生,浙江縉云縣人,共青團員,杭州汽輪機廠學徒工。因偽造“總理遺言”,于一九七六年五月五日由杭州市公安局審查。同年五月二十七日由公安部保護審查。

經(jīng)審查,李君旭偽造“總理遺言”,流傳全國,政治影響極壞,并有攻擊偉大領袖毛主席的言論,問題性質(zhì)是嚴重的。鑒于李君旭有反“四人幫”的一面,他的問題又是在“四人幫”搞亂浙江的復雜情況下發(fā)生的,保護審查后,能主動交代問題,并有所認識。屬于嚴重政治錯誤。解除保護審查,回原單位工作,工資照發(fā)。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

右下角的日期上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帶國徽的莊嚴印章,左下角是蛐蛐兒的簽字:同意。李君旭

公安部關(guān)于李君旭同志

的復查結(jié)論

李君旭同志在一九七六年五月五日因制造所謂“總理遺言”受杭州市公安局審查。同年五月二十七日由公安部保護審查。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解除保護審查,回原單位工作。

經(jīng)復查,李君旭是積極反對“四人幫”的,制造所謂“總理遺言”,系出于悼念周總理,但其做法是錯誤的,現(xiàn)按中央精神,決定撤消本部一九七七年十一月三日的審查結(jié)論。

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七日

日期上同樣是公安部的印章,但不知為何卻沒有蛐蛐兒本人的簽字。兩份結(jié)論,時隔兩年零一個月,公安部前后結(jié)論上的措辭卻有了本質(zhì)上的改變。一個是“有反四人幫的一面”,而另一個是“積極反對四人幫”;一個是“屬于嚴重政治錯誤”,一個是“其做法是錯誤的”。結(jié)論上這樣的改變,對一個前面還有漫長人生的年輕人來說,其意義是不言而喻的。雖然這種改變經(jīng)歷了長達兩年多的時間,但對于一個經(jīng)過十年動亂,有太多東西需要撥亂反正的國家來說,這樣的速度已經(jīng)令人欣慰。事實上,有了公安部按照中央精神撤消原審查結(jié)論這樣重大的改變;有了公安部1979年的復查結(jié)論中對蛐蛐兒“積極反對四人幫”的肯定,他以后的人生道路曾經(jīng)有一度非常光明。盡管復查結(jié)論中仍然保留有“錯誤”二字,但相比蛐蛐兒反“四人幫”的主流而言,這小小的“錯誤”似乎完全可以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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