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屠戮降民,是以人皆畏縮。上于貧困者賑給衣食,富饒者秋毫無擾。寬仁愛民之德,遠(yuǎn)近聞之,然我國人猶不信也。
努爾哈赤的孫子、貝勒岳托對他說:
殺遼東民,乃太祖時事,我等亦不勝追悔。殺永平兵民,乃二貝勒阿敏所為,后論罪幽禁,奪其屬員。此事與今無涉。我皇上自即位以來,敦行禮儀,政治一新,撫養(yǎng)黎民,愛惜士卒,想爾等亦聞之矣?
祖可法答道;
上寬愛民,亦嘗聞之。雖我國之人,見爾等先年殺戮,肝膽俱喪;今雖言養(yǎng)人,人猶不信,職此故也。
這段對話說明許多問題,后金的屠戮政策確實在明將的心理上投下一片陰影,盡管他們誠懇地爭取漢人、漢將投降,但明將中大部分人對后金是信不過的。
以往,努爾哈赤殺漢人十分殘酷,幾乎每陷一個城鎮(zhèn)都把漢兵盡殺之,俘獲的漢人基本上都分給女真貴族充當(dāng)奴隸。有一次分賞給將士當(dāng)奴隸的漢人,竟達(dá)三十萬人。后人把努爾哈赤對漢人的政策歸納為兩條:一是大規(guī)模屠殺漢人,二是把漢人大批分給女真貴族當(dāng)奴隸。這個歸納,大體上是準(zhǔn)確的。祖可法既然投降,就希望后金能成氣候,所以他干脆把這個問題挑開,如皇太極接受這個意見,一方面可使?jié)h人少遭誅殺;另一方面可使后金政權(quán)更得人心,也算忠言之告;更重要的是可保住自己身家性命。祖可法是有膽略的,這一點頗得皇太極的歡心。而岳托的答話也算是誠懇的,對原先的屠戮政策表示追悔,對永平殺降將之事說明是阿敏所為,已受到懲處。這倒不是敷衍之詞。
阿敏是努爾哈赤的侄兒,也是一員猛將,為清入關(guān)前的四大貝勒之一。天聰四年阿敏在永平(今河北盧龍)附近被明軍打敗,隨即下令將新降巡撫白養(yǎng)粹、知府張養(yǎng)初、太仆寺卿陳王庭、主事白養(yǎng)元、知縣白珩、掌印官陳清華等,一律處死,并將城中百姓盡行屠殺。為此,皇太極下令懲處阿敏時,確實將誅殺降將和百姓列其一條罪行,指責(zé)阿敏是故意墮毀他的基業(yè)?;侍珮O說:
永平、遵化、灤州、遷安等處,歸順之民,耕種田禾,宜嚴(yán)禁擾害。
又說,對這些人“勿以形跡可疑,妄指平民為奸細(xì)”。他還特別指出這樣做的原因是,永平等處歸降漢民,“為漢人未降者所屬目,豈可令其失望”?;侍珮O認(rèn)識到,對待永平等處歸降漢民的態(tài)度,決定后金今后能否招降更多的漢民,能否穩(wěn)定地統(tǒng)治漢民地區(qū)。正由于他認(rèn)識到這一點,所以才把如何對待永平等處歸降漢民的問題,看得這樣重。他一上臺就把“安民”看成是“治國之要”,認(rèn)為“滿漢之人,均屬一體”,并制訂了許多安撫漢人和使用漢官的政策。這對爭取漢官漢民起了重要的作用。當(dāng)年大凌河城一役,雖然祖大壽降而復(fù)叛,但卻得到祖可法等三十多人,也算招降的一大壯舉。而且在這一批人里,確有頗具才能之輩,像祖可法和原明朝寧遠(yuǎn)副將張存仁,后來在清朝定天下的過程中,都起了重要作用?;侍珮O對他倆都給予重用。
由于皇太極對明降將寬厚,絕大部分的明將都是忠心耿耿地為后金效勞的,心地也比較坦誠。如張存仁于清崇德元年(1636)被封為都察院參政時,就對皇太極作了這樣的表示:
臣以三死許國:如臣不實心任事,茍且塞責(zé),畏首畏尾,即以負(fù)君之罪誅臣,一也;如臣假公行私,瞻顧情面,遺誤國政,即以欺君之罪誅臣,二也;如臣貪財受賄,私家利己,即以貪婪之罪誅臣,三也。如臣不犯三事,而被奸佞誣陷,愿皇上大振乾斷,誅佞人以戒讒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