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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新文化運動:最為壯麗的精神日出(20)

五四三人行:一個時代的路標 作者:石鐘揚


然蔡元培說:“北京大學(xué)一切的事,都在我蔡元培一人身上,與這些人毫不相干?!彼踔烈皩赡陙磙k學(xué)之情形和革職的理由撰寫成英、法、德文,通告世界各國”,以制服當局之“無道”。湯爾和:《致胡適》,《胡適來往信選》中冊第289、291頁。但未久,舊勢力在攻擊陳獨秀覆孔孟、鏟常倫的同時,抓住其所謂“私德不檢”處大做文章,“一時爭傳其事”,鬧得滿城風(fēng)雨,使局面異常復(fù)雜化。

1919年3月26日晚,蔡元培約幾位新文化運動“關(guān)系諸君”在湯爾和家中商議北大事宜。會上“蔡先生頗不愿于那時去獨秀”。但湯爾和“議論風(fēng)生”,“力言其(按,指獨秀)私德太壞”,“如何可作大學(xué)師表”?湯后來在致胡適信中說:“憶當時所以反對某君之理由,以其與北大諸生同暱一妓,因而吃醋,某君將妓之下體挖傷泄憤,一時爭傳其事,以為此種行為如何可作大學(xué)師表?”湯爾和:《致胡適》,《胡適來往信選》中冊第289、291頁。這是1935年12月28日的信,隔一日湯又致信胡適,說:“陳君當然為不羈之才,豈能安于教授生活,即非八年之事,亦必脫鞴而去”,“又弟意當時陳君若非分道揚鑣,則以后接二連三之極大刺激,兄等自由主義之立場能否不動搖,亦屬疑問。”可見“私德不好”只是托詞,深層原因是湯等北大同人也視陳獨秀的激進思想為異端,會構(gòu)成極大刺激而不容他。但“私德不好”的托詞,卻令蔡元培不得不重新考慮陳獨秀的問題。

蔡元培《答林琴南書》說:“嫖賭娶妾等事,本校進德會所戒也,教員中間有喜作側(cè)艷之詩詞,以納妾挾妓為韻事,以賭消遣者,以茍其功課不荒,并不誘學(xué)生而與之墮落,則姑聽之。”但陳獨秀為甲種會員,并被選為進德會評議員。發(fā)表進德會宣言的《北京大學(xué)日刊》也由他編輯。己不正,焉正人?陳獨秀理當潔身自好,但陳又確實放蕩不羈而時入花柳場。進德會似乎兼有江湖與宗教色彩,不容會員破戒。作為進德會會長蔡元培,則頗為湯爾和、沈尹默關(guān)于陳“私德不檢”的議論所動。當初(1917年)是湯爾和與沈尹默向蔡推薦,蔡“三顧茅廬”般請陳來任北大文科學(xué)長的,現(xiàn)在又是這個湯爾和力主北大當去陳。出于校內(nèi)外之輿論壓力,蔡元培將原計劃暑假后實行的學(xué)制調(diào)整、撤消文理科界限等改革方案,提前到4月8日實施。

蔡元培當天召集文理科教授會主任會議討論公布這個結(jié)果,并于4月16日上報教育部備案。

既要免去陳獨秀文科學(xué)長之職,又盡量不傷他的面子,蔡元培著實在技巧上費了一番心事。免職后的陳獨秀仍被聘為教授,給假一年備“宋史”新課。陳獨秀也就仍在北大編他的《新青年》、《每周評論》。陳獨秀非常理解蔡元培的良苦用心,倒是對“謀客”湯爾和有怨氣。湯有日記:“(某日)五時后回寓,途中遇到陳仲甫,面色灰敗,自北而南,以怒目視,亦可哂已?!焙m手抄湯爾和日記和跋,《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冊第283頁。

3月26日晚的會議,胡適非但沒有參加,而且會上有人提出“對胡適加以約制”。陳獨秀的去職,對胡適來說無疑是極大的打擊。4月7日汪孟鄒有信致胡適:“仲甫去職,已得他來訊。舊黨當然以為得勢,務(wù)望兄等繼續(xù)進行,奮身苦戰(zhàn),不勝盼念之至?!蓖裘相u:《致胡適》,《胡適檔案》,中國社科院存。不過也有人認為陳獨秀的去職未必是壞事,如余斐山4月27日有信致胡適說:“這一趟獨秀先生辭了學(xué)長的職,我覺得是好的。先生何不勸他南下,把《新青年》大大的擴充成功一種輸進新文化,改良社會的唯一無二的雜志,豈不是更有裨于社會嗎?”余斐山:《致胡適》,《胡適來往書信選》上冊第41頁。其實胡適最擔心的就是陳獨秀脫離北大方陣,南下另謀發(fā)展。應(yīng)該說,事后惟有胡適對此事之評判最精當。1935年胡適借閱了湯爾和當年的日記,了解當時情況。然后幾次有信致湯爾和談及此事。

三月廿六夜之會上,蔡先生頗不愿于那時去獨秀,先生(指湯爾和--引者注)力言其私德太壞,彼時蔡先生還是進德會的提倡者,故頗為尊議所動,我當時所詫怪者,當時小報所記,道路所傳,都是無稽,而學(xué)界領(lǐng)袖乃視為事實,視為鐵證,豈不可怪?嫖妓是獨秀與浮筠都干的事,而“挖傷某妓之下體”是誰見來?及今思之,豈值一噱?當外人借私行為攻擊獨秀,明明是攻擊北大的新思潮的幾個領(lǐng)袖的一種手段,而先生們亦不能把私行為與公行為分開,適墮奸人術(shù)中了。當時頗疑心尹默等幾個反復(fù)小人造成一個攻擊獨秀的局面,而先生不察,就做了他們的“發(fā)言人”。

胡適還說:

我并不主張大學(xué)教授不妨嫖妓,我也不主張政治領(lǐng)袖不妨嫖妓--,我覺得一切在社會上有領(lǐng)袖地位的人都是西洋人所謂“公人”(Public men),都應(yīng)該注意他們自己的行為,因為他們的私行為也許可以發(fā)生公眾的影響。但我也不贊成任何人利用某人的私行為來做攻擊他的武器。當日尹默諸人,正犯此病,以近年的事實證之。當日攻擊獨秀之人,后來都變成了“老摩登”,這也是時代的影響,所謂歷史的“幽默”是也。

胡適念念不忘3月26日夜對北大對新文化運動的影響。他說:“獨秀終須去北大,也許是事實。但若無三月二六夜的事,獨秀盡管仍須因五[六]月十一夜的事被捕,至少蔡、湯兩公不會使我感覺他們因‘頭巾見解’和‘小報流言’而放逐一個有主張的‘不羈之才’了?!焙m甚至認為這對中國的前途會產(chǎn)生意想不到的影響:

此夜之會,先生(按,指湯爾和)記之甚略,然獨秀因此離去北大,以后中國共產(chǎn)黨的創(chuàng)立及后來國中思想之左傾,《新青年》的分化,北大自由主義者的變?nèi)?,皆起于此夜之會?/p>

何以見得?胡適進而分析說:“獨秀在北大,頗受我與孟和(英美派)的影響,故不致十分左傾。獨秀離開北大之后,漸漸脫離自由主義者的立場,就更左傾了?!币虼耍m斷言:“此夜之會,雖有尹默、夷初在后面搗鬼,然孑民先生最敬重先生,是夜先生之議論生風(fēng),不但決定北大的命運,實開后來十馀年的政治與思想分野。此會之重要,也許不是這十六年的短歷史所能論定。”胡適:《致湯爾和》(稿),《胡適來往書信選》中冊281-282、290-291。雖過分夸大偶然因素對人物與社會的影響,卻又不無一定道理。至少其對陳獨秀及驅(qū)陳事件的本質(zhì)的認識,較當時至今日諸多學(xué)人都透徹準確。

十三、胡適與蔡元培的“紅學(xué)之爭”

至此應(yīng)來一段“精彩回放”。那就是胡適從1916年8月給陳獨秀初呈文學(xué)革命八事起,就希望對此“當有直言不諱之討論”。爾后在《文學(xué)改良芻議》及與陳獨秀通信中反復(fù)重申此義,說:“吾輩已張革命之旗,雖不容退縮,然亦決不敢以吾輩所主張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焙m:《寄陳獨秀》,《胡適學(xué)術(shù)文集·新文學(xué)運動》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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