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年,路易斯( Lewis)和克拉克爾(Clarke)在落基山西邊看到印第安人做很多東西時都用越桔干果。
最后再引用1852年出版的《威斯康辛、衣阿華、明尼蘇達地理調(diào)查》( Geological Survey of Wisconsin, Iowa and Minnesota)一書,作者歐文(Owen)寫道:“賓西法尼亞藍莓:(也就是本書中提到的低灌早熟藍莓)圣克洛勒斯河流上游一帶幾乎是不毛之地。但這種普通的美洲越桔之一在這樣的沙地上也青蔥一片,與Pinus Bansina的生長特性相似,結(jié)果累累,其它植物不可同日而語。印第安人采集后熏干,大量貯藏,味美可口。”
從這些古人今人的作品中,你可以看到北美的印第安人一年四季都不離開美洲越桔,吃法和處理方法遠超出我們。此外,美洲越桔對于他們也遠比與我們重要得多。
以上引用的諸文中還都證實:用越桔干果做各種食品也是印第安人極為普通的做法,或是布丁,或是粥,或是糕餅。用美洲越桔做成的越桔餅我們當點心,印第安人當年當主食,當然他們還用其它一些果子這么做食才。沒聽說他們往面點里放入蘇打粉、碳酸鉀或明礬,但他們也真的放過一些我們不會覺得好吃的東西。在這個一度盛產(chǎn)玉米和美洲越桔的國度,再也沒有一種糕點食品能這樣為全民皆愛,能這樣得到推廣。我們的祖輩還沒聽說過美洲玉米和美洲越桔,這種糕餅就已經(jīng)成為印第安人世世代代的美食了。如果你能在一千年前來到美洲,沒準那時無論是在東北的康涅狄格河谷,還是東部的波拖馬可河沿岸,抑或是北邊的尼亞加拉,加拿大的渥太華,還有密西西比流域,你吃到的都會是同一種越桔玉米餅。
幾年前,我看過一幅畫,畫中生動描繪了南塔克特(Nantucket)最后的一個印第安人(17)手提一大籃美洲越桔,這似乎也暗示了他在末日到來前的工作。我一定不能比這些越桔還活得久,這一點我深信無疑。
1789年,特納( Tanner) 被印第安人抓住,從此和印第安人一起生活了很長時間。他能說出至少五種越桔在其佩瓦語的名稱。他說:“meen是一顆藍莓,meenum是很多藍莓?!彼€這么說:“這個詞是最基本的詞,其佩瓦語里,所有果子的名字都含這個詞根?!币簿褪钦f所有的果子都是在meen前加音節(jié)。和今天對我們來說一樣,藍莓對其佩瓦人也是最普通最親近的東西了,是一切漿果的代表,或者就是漿果之王。
如果植物學家保留印第安人對于各種美洲越桔的不同名稱,而不是采用那些名不副實的希臘文、拉丁文和英文命名,那一定要好得多。那些正式命名可能對大西洋另一邊的科研或一些應用很方便,但的確不適合于家族龐雜的美洲越桔,這些越桔生長在大西洋的這一邊。何況拉丁文的Vaccinium至今人們?nèi)杂袪幾h,誰也不能斷定是指花呢,還是指果。
植物學家為這種植物追根尋源,長期認為其祖先可追溯到Mount Ida。托納夫德毫不猶豫就給它授一古香古色之名:艾達之葡萄。不過稀松平常的英國樹莓過去的希臘名字也叫艾達之莓。這樣看來,這種藍莓和樹莓都是以生長在寒冷的開闊地帶,高山峻嶺正是其自在之鄉(xiāng)。這一來,我就能接受這類叫法,因為這種東西的確生長在艾達峰。不過,蒙納德諾克峰盡管有個不太好聽的綽號叫“兇石山”,倒和艾達峰的環(huán)境一樣,甚至很可能更宜藍莓生長。看在巖石越是兇險越能入詩人筆下這一點,我們還是把這個不太有把握的東方推想放置一邊,姑且相信西方定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