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國人則怎樣(7)

中國文化的命運 作者:梁漱溟


替代一個大宗教,而為中國社會文化中心的,是孔子之教化。有人即以孔子之教化為宗教;這就弄亂了宗教固有的范型??鬃拥慕袒徊粡某^知識處立足,因此沒有獨斷(Dogma),迷信及出世傾向;何可判為宗教 不過孔子的教化,實與世界其他偉大宗教同樣的對于人生具有等量的安慰勖勉作用;他又有類似宗教的儀式;--這亦是我們只說中國幾乎沒有宗教,而不徑直說沒有宗教的一層意思??鬃又亲诮蹋m有類似宗教的儀式亦非宗教,這在馮友蘭先生《儒家對于婚喪祭禮之理論》一文中,說得很明。馮君此文見燕京大學《燕京學報》第三期。這篇文全從儒家固有理論,來指點儒家所有許多禮文儀式,只是詩是藝術而不是宗教。他們一面既妙能慰安情感,極其曲盡深到;一面復極見其所為開明通達,不背理性。我們摘取他總括的幾句話于此:近人桑載延納(Santayana)主張宗教亦宜放棄其迷信與獨斷,而自比于詩。但依儒家對于其所擁護之喪禮與祭禮之解釋與理論,則儒家早已將古時之宗教,修正為詩。古時所已有之喪祭禮,或為宗教的儀式,其中或包含不少之迷信與獨斷。但儒家以述為作,加以澄清,與之以新意義,使之由宗教而變?yōu)樵?,斯乃儒家之大貢獻也。此下他就喪葬祭各禮,一樣一樣指點說明,皆饒有詩或藝術的趣味,持一種“詩”的態(tài)度。他并且指說,不但祭祀祖先如此,對任何祭祀亦持此態(tài)度。儒家固自說: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愛敬之至矣;禮節(jié)文貌之盛矣。茍非圣人,莫之能知也。圣人明知之,君子安行之,官人以為守,百姓以成俗;其在君子以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為鬼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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