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名字中的文化

櫻雪鴻泥 作者:張石


 

有許多日本人,以他在家里的排行作為自己的名字,如××太郎、××次郎、××三郎等。一看到他的名字,就知道他在家里排行老幾。中國人的名字則不同,雖然有時作為"小名",有"王二"、"李三"之類的叫法,但在社會上通用的"大名",卻不能這樣,中國人的名字往往寄托著起名人的理想和希冀,同時也看不出在家里排行老幾。

中日名字中的這個細微的差別,我想也和中日深層的文化差異有關。日本人的名字之所以保留著排行、序列的痕跡,是因為在傳統(tǒng)的文化中,家庭中的排行、序列具有重要的意義。從鐮倉時代末期到南北朝時代,日本傳統(tǒng)的"家"的繼承制開始向長子繼承制移行,發(fā)展到明治時代,則在法律上嚴格地規(guī)定了長子繼承制。在許多方言中,稱呼"長子"的詞匯都與"繼承"有關,如過去神奈川縣把長子叫作"一跡",實際上就是"后跡有人"的意思。這樣,在傳統(tǒng)的日本家庭,一個人在家庭中的地位、身份和能否繼承財產是有生俱來的,日本人不喜歡過細地分割財產,認為這是不利于維持家這一機構的。而中國的"家"在財產分割上,從古至今,都不是長子繼承。與日本相反,中國人與生俱來就有分得財產的權利。如果家庭中有10個兄弟,財產就要分割為10份,各人在家庭中的序列并不重要。中國雖然也有幾代同堂、"同居共財"的大家庭,但實際上十分罕見,兄弟遲早是要分家的。從戰(zhàn)國以來,孟子所說的不具主從關系的"八口之家",也就是說以夫妻子女關系為核心的小家庭,一直是中國占絕大多數的家庭形式。而在日本,即使財產有充分的剩余可以分割,也不是分成完全平等的形態(tài),而是分成"本家"和"分家",無論在財產上還是在權利上都是一種主從關系,也可以說是一種序列關系。

在皇位的繼承上,日本的長子繼承制也比中國完備得多。中國的長子繼承制,在古代就很不完備,特別是從清代雍正帝開始,皇帝立儲是秘密進行的,皇帝要立哪個兒子為太子,就寫好這個兒子的名字,封入镢匣內,然后懸置于乾清宮"正大光明"的匾額之后,在皇帝生命垂危或者死后才能拿出,公布究竟是哪個兒子當皇帝。而日本皇權的長子繼承制卻是愈到近代愈完善,特別是到了明治時代,皇權的長子繼承制在法律上被嚴格地規(guī)定了下來。

這種深層文化的不同潛移默化地滲透在人們的心理中,也自然而然地表現在了姓名上。由于在日本的家庭中與生俱來序列的不同具有全然不同文化意義,因此也在名字中被強調了出來;而在中國的家庭中,序列的不同幾乎沒有不同的文化意義,因此也不會在各個方面受到重視。

日本人叫太郎的都是長子,而中國人無論在大名還是小名上都沒有這種叫法,我想這也是由中日對"太子"這個詞的理解的不同而來的。中國的"太子",不是指皇帝的長子,而是立為皇儲的人;而日本的"太子",實際上就是天皇的長子,因此庶民的長子叫"太郎"也就不足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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