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世界許多民族的歷史中都曾有過獵頭的習俗,即將戰(zhàn)俘的頭顱砍下當戰(zhàn)利品,甚至他們獵殺任何外部落的人作為口糧。上一個世紀,一位玻利維亞的老酋長曾介紹說:白種人烤熟之后,就像是成熟的香蕉,味道十分好。但斐濟人卻常抱怨白種人的肉太咸太粗糙??磥慝C頭習俗淵源流長。德國學者利普斯在《事物的起源》中曾描述過上個世紀印第安人的獵頭習俗:
“這種習俗在以人頭為戰(zhàn)利品的希給羅——印第安人中,得到高度發(fā)展。只有殺死一個敵人并曾以矛染過敵人血的戰(zhàn)士,才有制備這樣戰(zhàn)利品的特權(quán)。犧牲者的頭發(fā)是細心分開的,從前額到顱切開,把頭皮全部剝離頭骨,僅留下眼睛和舌頭,然后將其柔軟部分用植物纖維縫在一起,嘴唇用竹片固定地連接起來。把這‘皮袋’放在水中加熱,在達到沸點前取出。這時它們收縮為大約原大的三分之一……把熱沙從頸部開口倒入,填滿后的頭又以熱石使之鐵化?!?/p>
中國人在遠古的時候同樣有過獵頭習俗??脊磐诰蜃C實,在邯鄲澗溝龍山文化一處房基址發(fā)現(xiàn)過四顆人頭,有砍傷痕跡與剝皮痕跡,顯系砍死后又經(jīng)剝皮,其作用是為了祭祀。
甲骨文中的“囟”字就當頭顱講,一般是指戰(zhàn)俘的頭顱,如“……用危方囟于妣庚”(《類纂》明續(xù)669),意思是說:用危方(商代一個部族名)敵人的頭顱來祭祀老母;“羌方囟其用,王受又”(《類纂》甲506),意思是:用羌方(商代一部族名)人的頭顱來祭祀。
西周金文中也有大量關(guān)于戰(zhàn)爭中獵獲敵首的記載,例如出土的《多友鼎》記載:“凡(以)公車折首二百又□又五人,執(zhí)訊廿又三人,孚戎車百乘一十又七乘……”文中“執(zhí)訊”乃捕獲敵人俘虜之意,“折首”者,斬首也,砍頭也。
當然,古代祭祀并不是將頭顱當作唯一的祭品,隨祭祀內(nèi)容不同,人的五臟都可以作為祭品的。甲骨文也有類似的記載,如“羌百……”(《類纂》續(xù)2?29?3),的意思是肢解,“羌”指羌方的戰(zhàn)俘。一次肢解上百人,真是殘忍之極。但在肢解的過程中,古人對人體生命構(gòu)造也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直到中國封建社會時期,周邊一些落后的少數(shù)民族尚有此習俗,《魏書?獠》記載說:“獠者,蓋南蠻之別種……其俗畏鬼神,尤尚淫祠。所殺之人,美須髯者必剝其面皮,籠之于竹,及燥,號之曰‘鬼’,鼓舞祀之,以求福利?!?/p>
殺俘虜以祭祀的歷史現(xiàn)象,持續(xù)了近千年,在這樣漫長的歷史中,即使不是有意去積累,人體解剖的知識也相當豐富。甲骨文的心字說明,中國人不但知道心的確切形狀,而且知道心與血液循環(huán)有關(guān),甚至知道有幾條血管出入心臟,故有“心有七竅”、“心有四支”之說。
很可能中國古代的解剖學成就要遠勝于今天,《靈柩?經(jīng)脈》曰:“夫八尺之士,其死可解剖而視之。臟之堅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脈之長短,氣之多少,十二經(jīng)絡多血少氣,皆有大數(shù)。”當代的解剖學有一些就無法證明,比如關(guān)于“氣”的問題,我們不知道“氣”究竟是什么,可是在這則記載中,當時的人卻不但知道“氣”是什么,更知道“氣”有多少。經(jīng)絡我們也無法證實,但文中卻明確記載,經(jīng)過解剖可以知道經(jīng)絡的長短,真是不可思議??梢娭袊慕馄蕦W十分發(fā)達,但它的解剖方法、手段肯定與今天不同,它能解剖到我們今天無法證實的東西,而且這些東西可以量化,即“皆有大數(sh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