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能不能找到一個不會遺漏隱權力、可以反映實際權力值的“測量工具”呢?我覺得,一個官員的實際權力值大致可以用他的收入來表示。這里的收入,包括正式收入,如正俸、養(yǎng)廉銀,也包括那些灰色收入,如各種陋規(guī)、稅收提留,還包括官場上的黑色收入,即賄賂款、貪污款、勒索款等。權力是可以贖買的,贖買權力的“贖金”,構成了官員的大部分收入。養(yǎng)廉銀是國家財政支付的“贖金”,陋規(guī)是請托者支付的“贖金”,勒索款則是直接由民脂民膏支付的“贖金”。權力值越大,“贖金”就越高。
當然,這個說法只對“千里做官只為財”的官員有效(像海瑞這樣的清官,顯然是無法用其收入來測量權力值的),也相對忽略了官缺的肥瘦對于官員收入的影響。不過,用權力“贖金”的概念,可以將一個人的隱權力標注出來。清乾隆朝權臣和珅,斂財折合白銀近十億兩,相當于當時國庫15年收入的總和,這筆嚇人的贓款恰恰佐證了和珅得勢時權力之大,已經遠遠超出清代一般軍機大臣(和珅居此要職達24年)的正式職權,也就是說,和珅顯然積累了巨大的隱權力。
長隨的隱權力值
本文將重點考察隱權力集團的權力值,并以長隨作為分析樣本。
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借鬼吏之口說:“一曰吏,一曰役,一曰官之親屬,一曰官之仆隸。其四種人,無官之責,有官之權?!迸c紀曉嵐同時代的邵晉涵也說過:“今之吏治,三種人為之,官擁虛聲而已。三種人者,幕賓、書吏、長隨?!辈徽撌羌o說的“四種人”,還是邵說的“三種人”,都是典型的隱權力集團,他們不是朝廷命官,卻是地方吏治的實際掌權者,無官之責而有官之權,而官則徒擁虛名而已。
我們主要來說“長隨”,亦即“官之仆隸”。長隨是官員私人雇用的家丁、奴仆,如跟班、門子等。長隨的隱權力可以有多大呢?古人早已列了一條算式:“宰相門子七品官”,就是說,給宰相看門的家奴,其權力不亞于七品朝廷命官,盡管任何擺在臺面上的法律文本都不會規(guī)定“ × × 衙門的長隨 = × 品官”。當然,隱權力是因人而異的,得長官信任、器重的長隨,工于鉆營、弄權的長隨,有過硬后臺、背景的長隨,他們的隱權力顯然要比一般的長隨大得多,所以也不能一概地說某某衙門的長隨等于多少品官。
那么,我們以什么指標來觀察長隨集團的權力值呢?考慮到長隨弄權無非是為了中飽私囊(正式編制內的官員,可能還有“為官一任、造福一方”之類的抱負),長隨的權力值也直接表現(xiàn)為“私囊”的飽漲度,所謂“以權謀私”,“權”與“私”是成正比例關系的。
晚清筆記《清代之竹頭木屑》(作者佚名)收錄了一則《甲乙二商》,說的正是長隨竊權柄以謀私利的事,對我們分析長隨的權力值很有啟示。我先將這則官場軼事轉述出來:
有甲乙二人,在漢口做小生意,二人相要好,但生性都很狡猾。一日二人商量:“我們辛辛苦苦,沒賺到多少錢,不如捐個官做做,或許有發(fā)財之望。”甲說:“我們各捐一官,財力不足,且不能相助,不如以我之名捐官,你出資助我?!币矣X得有道理。于是乎,兩人出資湊得三千兩銀子,大約甲出七成,乙出三成。乙問自己可以謀個什么差事,甲說:“你不懂書算,不如當一個門子?”乙在市井中,曾經出入衙門公館,對官爺?shù)钠腿艘暼舻厶?,能夠做門子,已經很滿足,所以欣然答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