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力資源規(guī)劃主要知識點(11)

新編企業(yè)人力資源管理方案寫作 作者:胡占友


1.職能部門負責人的聘任辦法(略)。

2.職能部門員工聘用辦法(略)。

3.現各業(yè)務部門的員工成建制劃歸各相應子公司,由各子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現業(yè)務部門員工與研究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自各子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自動解除。

4.允許已劃歸(或將劃歸)至各子公司的現業(yè)務部門員工參與研究所職能部門的上崗競爭。

5.已劃歸至各子公司而不愿與各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劃至各子公司到參與職能部門競爭上崗期間,可回研究所按待崗處理。

6.劃歸至各子公司的原業(yè)務部門員工如在×個月內(以與所在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始日計算),除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或嚴重違反單位規(guī)章制度者外而被所在子公司解聘的,仍可回研究所按待崗處理。

7.未能通過職能部門競爭上崗(包括曾已劃歸至子公司后又參加職能部門競爭上崗)的按照待崗處理的人員,按新的工資標準領取基本工資。在此期間,待崗人員應遵守研究所規(guī)定,完成安排的學習任務和臨時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如待崗×個月后仍無崗聘用,則解除勞動關系,研究所將按政府規(guī)定給予補償。

研究所年底前完成內部機制改革工作,對拒絕簽訂勞動合同但仍然要求保持勞動關系的員工,將在合同簽訂截止期滿×個月后,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并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與研究所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其所有關系將轉至人才交流中心或勞動服務公司。

8.子公司用工制度。

(1)子公司領導層:

對全資子公司正職領導采取競爭上崗或由×××提名,研究所領導聯席會議研究的辦法選聘。公司副職領導由正職領導選聘,報研究所備案。

對參、控股公司的領導按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選聘。

(2)子公司中層負責人及員工由各子公司根據有關規(guī)定和需要自行選聘并簽訂勞動合同。

(四)分配制度

建立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的分配制度,體現多勞多得、鼓勵技術、管理、資本等要素參與分配,合理拉開經營者、科技人員、業(yè)務骨干與普通員工的收入差距。在確保人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的前提下,自主決定工資總額。員工改革前的工資放入檔案,作為調動工作和退休時按檔案中記載的基本工資介紹工資和計發(fā)退休費的依據?!痢痢痢聊昶鸩辉俦A簟?/p>

1.研究所的工資標準。

員工的工資由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月度獎金和年終獎構成。研究所每月向員工發(fā)放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和月度獎金,每年年底向員工發(fā)放年終獎。(其他略)

2.子公司的工資標準。

子公司員工的工資標準由各子公司按照上述分配制度的原則,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

全資子公司員工的工資標準報研究所批準實施。

四、改革實施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fā)動階段

通過各種形式向員工宣傳上級有關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和研究所實行運作機制改革的緊迫性和必要性,使員工對改革有一個全面、客觀、清晰的認識,從而積極配合改革的順利進行。

(二)研究擬訂改革方案階段

研究所領導研究并修改擬訂的改革方案。

(三)討論修改方案階段

召開研究所中層負責人、黨支部黨小組長和職工代表會議,對改革方案進行討論修改。

(四)確定方案階段

研究所領導聯席會議研究確定改革方案。

(五)報批階段

將確定的研究所運行機制改革的方案上報×委審批。

(六)實施階段

根據市×委的批復,正式實施研究所運行機制改革。

1.確定并頒布內部機構設置和各部門職責范圍、定崗定員。

2.由研究所領導班子對申報職能部門負責人、候選人進行考察、選擇,與合格者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3.新聘的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對上崗競爭人員進行選擇,經研究所辦公會協商確定人選后,由研究所聘用人員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4.進行業(yè)務部門公司化轉制,相關人員劃歸至各子公司。1.2.12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走上正規(guī)化、制度化、現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況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用人原則是: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p>

第三條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擇人,因才使用,保證動態(tài)平衡。

第四條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準則是:公開、公平、公正,有效激勵和約束每一位員工。

(1)公開是指強調各項制度的公開性,提高執(zhí)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堅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為每個員工提供平等競爭的機會。

(3)公正是指對每位員工的工作業(yè)績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給予合理的回報,同時賦予員工申訴的權利和機會。

第二章管理機構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是公司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與開發(fā)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1)依據公司業(yè)務實際需要,研究組織職責及權限劃分方案及其改進方案。

(2)負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戰(zhàn)略規(guī)劃,配合公司經營目標,根據人力分析及人力預測的結果,制定人力資源發(fā)展計劃。

(3)設計、推行、改進、監(jiān)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業(yè)流程,并確保其有效實施。

(4)建立廣泛、暢通的人才輸入渠道,儲備人才。

(5)建立和維系良好、穩(wěn)定的勞動用工關系,促進企業(yè)與個人的共同發(fā)展。

(6)致力于人力資源的可持續(xù)開發(fā)和利用,強化人力資本的增值。

(7)創(chuàng)造良好的人才成長環(huán)境,建立不同時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勵機制及暢通的人才選拔渠道。

(8)致力于組織隊伍建設,建立一支具有奉獻精神的,精干團結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確保人力資源工作符合公司發(fā)展方針并日趨科學化、規(guī)范化。

(10)負責公司定崗定編、調整工作崗位及內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錄用政策并組織實施。

(12)管理公司勞動用工合同、員工人事檔案。

(13)負責員工異動的管理工作。

(14)負責員工考勤、人事任免及獎懲工作。

(15)制定員工的薪資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開展員工的教育培訓。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員工的考評,重點是員工的績效考評。

(18)負責公司與外部組織或機構的人事協調工作。

(19)指導、協助各部門,做好人事服務工作。

(20)其他相關工作。

第六條公司實行全面人力資源管理,各部門須由第一負責人主管本部門人力資源工作,有義務提高員工工作能力,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發(fā)掘員工潛力,同時配合人力資源部傳達、宣傳人力資源政策,貫徹執(zhí)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饋信息。

第三章員工及編制

第七條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試用、臨時、兼職人員,均為公司員工。公司將員工劃分為管理人員、技術開發(fā)人員、市場營銷人員、一般行政人員、工人及其他人員五大類別。公司員工的基本行為規(guī)范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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