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的社會主要是依循一個不變的原則——即法老統(tǒng)治之君主體體系。此時,百姓們必須不斷地勞動以供養(yǎng)國王,而埃及境內的物品亦皆屬于國王所有。這些勞動者是一般的農民,他們生活質樸、順從且不反抗,并努力從事生產,為的是能依附于法老王之下。
手工業(yè)者也是一群容易滿足的平民,他們的技藝高超,作品栩栩如生,并有豐富的藝術色彩。其大部分的職業(yè)則以雕刻家、工匠、畫家、金銀匠等最多,由于大部分集中于城市或商業(yè)區(qū),故較農民自由,其所遭受的剝削也較少。
埃及的士兵數量很少,且大部分是外籍傭兵,他們負責替埃及征戰(zhàn),但不受尊重,戰(zhàn)爭勝利亦可獲得土地,因此他們也甘于服務法老。
書記是國家的仆人,即今日的公仆,他們是屬于特權階級,對人民傲慢、專橫,常利用其職務之便而濫用其職權。
祭司通常是由極具威望的人所擔任,也是寺廟管理人,他們承接神祇與國王之間的溝通者角色,并因國王的捐獻而富有,由于他們擁有神圣使命,因而也成為特權階級,并常用神權壓榨驅使人民,權傾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