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尚武精神的喪及蠻族進入帝國軍隊(330 A.D.334 A.D.)
基于社會的狀況各異,軍隊的征集來自不同的動機。蠻族勇武無知為天性好戰(zhàn)所驅(qū)使,共和國的市民受強烈的責任心所感召,國君的臣民受到榮譽感的鼓勵尤以貴族為然,然而一個陵夷式微的帝國,那群生性怯懦而習于享受的居民,不是為了圖謀利益才會在軍隊服役,就是受到嚴刑峻法的逼迫。羅馬帝國的政府,軍費支出的增加,對軍隊不斷的賞賜,以及為了收攬人心和浪費放縱所設(shè)立各種新名目,使得財源日漸枯竭,但是就行省的青年而言,為了投身危險而困苦的軍事生涯,這些增加的待遇是必要的補償。征兵的身高標準已經(jīng)放寬瓦倫提尼安把征兵的身高標準定在五尺七寸(約一百六十三公分),按照英制是五英尺四英寸半;過去的標準是五尺十寸,最好的部隊要求是六羅馬尺(還不到一百七十公分)。,就是身為奴隸,在心照不宣的縱容下進入各個軍事階層,絲毫不受歧視和排斥,還是無法克服當前的困難,獲得正常而足夠的志愿服役兵員,逼得皇帝采用更為有效而高壓強制的措施。為了獎勵士兵勇敢殺敵,對退役榮民授與土地,從現(xiàn)在起附加條件,包括最早給予領(lǐng)地所有權(quán)的人員在內(nèi),就是他們的兒子要想獲得繼承權(quán),必須在軍中服役一定年限,成年開始就要履行責任,凡是膽怯逃避者給予嚴懲,不僅喪失榮譽和財產(chǎn),有時甚至連性命都不保在《狄奧多西法典》第七卷,可以見到“老兵”(De Veteranis)和“老兵之子”(De Filiis Veteranorum)兩個稱呼,軍隊服役的年齡規(guī)定各有不同,通常從十六歲到二十五歲。要是老兵之子服役時還帶著一匹馬,就有權(quán)進入騎兵部隊,帶來兩匹馬可以獲得某些有利的特權(quán)。。退役榮民之子每年獲得人數(shù)有限,不能滿足服役兵員的需要,經(jīng)常需要從行省辦理征集,要求每位地主不是自行從軍,就得找到替代人員,再不然支付巨額罰款獲得免役。這種金額在降低以后,還要四十二塊金幣,對志愿從軍人員而言真是高得離譜,政府當局對不愿服役的及齡役男,同意他們有選擇的余地按照歷史學家蘇格拉?的說法,同樣是瓦倫斯皇帝在位時期,要想免除兵役,有時要付八十塊金幣。。士兵這個行業(yè)確實令人生畏,耽于安逸的羅馬人在心理上已無法適應(yīng),意大利甚至行省有很多年輕人,為了逃避兵役的壓力,將右手的手指切除。這種奇特的自殘行為變得非常普遍,在法律上遭到嚴格的取締奧古斯都曾經(jīng)下令,羅馬騎士階層的人員,要是使兩個兒子傷殘而無法服行兵役,財產(chǎn)全部充公,本人拍賣為奴。如果一位講究溫和治國的篡奪者,竟使出這樣的嚴刑峻法,也可看出當時逃避兵役的風氣。阿米阿努斯認為意大利人的柔弱和高盧人的剛強,是兩者最大的差別。然而過了?五年以后,瓦倫提尼安對高盧的統(tǒng)領(lǐng)頒布法令,凡畏戰(zhàn)逃亡者施以活活燒死的懲處。在伊利里亞的逃兵數(shù)量相當多,流風所及,使行省的征兵受到影響。,在拉丁文的詞匯中有特定的用語這些規(guī)避兵役的人被稱為老鼠(Murci),在普勞圖斯(Plautus)和菲斯特斯(Festus)的作品中提到murcidus這個稱呼,是指那些懶惰而怯懦的人。按照阿諾比烏斯(Arnobius)和奧古斯丁的說法,這些人會受到穆爾西亞(Murcia)女神的庇護。從怯懦所表示的含意來說,murcare這個字等于是“自殘”(mutilare)的同義語,為習于中世紀拉丁文的作者所慣用。。
選用蠻族進入羅馬軍隊,變得日益普遍而且需求殷切,也帶來致命的危機。剽悍大膽的西徐亞人、哥特人和日耳曼人,樂于戰(zhàn)陣之事,發(fā)現(xiàn)對行省的保護比搶劫帶來更大的利益,投身行伍不僅加入族人的協(xié)防軍,而且是自行編組軍團,還有進入威名遠播的內(nèi)衛(wèi)軍部隊。等到蠻族自由混雜在帝國臣民之中,逐漸明了狀況,對當?shù)氐牧曀缀蜕罘绞疆a(chǎn)生輕視,也模仿文明社會的權(quán)術(shù)手段。羅馬人的知識使他們保持有利態(tài)勢,能夠支持帝國的偉業(yè),雖然日趨沒落尚能相安無事,羅馬的驕傲取決于蠻族的無知,等到蠻族獲得知識達到對等的條件,也就對羅馬失去原有尊敬之心。蠻族士兵只要展示出軍事才能,毫無例外升任更高階的指揮職務(wù),可以擔任軍事護民官、伯爵、公爵,甚至獨當一面的將領(lǐng),即使祖先是外國人,也毋須自慚身世加以掩飾。這些將領(lǐng)就是遂行戰(zhàn)爭對付自己族人,也會受到信任,他們寧受效忠誓言的束縛而非同種同源的血統(tǒng),然而他們難免犯下通敵罪行,或是受到猜疑,為的是邀集敵人進犯掠奪,而在退離時坐地分贓。大軍的營地,以及君士坦丁子孫的宮殿,都受到他那大權(quán)在握的黨羽法蘭克人的統(tǒng)治。法蘭克人非常合作也熱愛自己的國家,要是個人受到冒犯等于是國家受到侮辱。
暴君卡利古拉想將執(zhí)政官的紫袍授與他所鐘意的人選,就褻瀆神圣的傳統(tǒng)而言,他授與心愛的一匹馬,比起所選擇的對象是日耳曼和不列顛最高貴的酋長,也不會帶來更多非難,引起更大驚異。三個世紀的變革,使人民不再抱殘守缺,固執(zhí)成見。君士坦丁公開核定要把執(zhí)政官的榮譽授與蠻族,等于是給他的繼承人開了先例,因為這些將領(lǐng)的功勛和服務(wù),夠資格升到羅馬人的最高階級歐西比烏斯和奧勒利烏斯?維克托肯定會贊同此一說法。然而在君士坦丁統(tǒng)治時期,用在年號上具名的執(zhí)政官一共有三十二人,其中沒有一位是蠻族。就我的解釋是君主很慷慨,不會小氣到舍不得給有功將領(lǐng)以執(zhí)政官的職位?而是這種職位毫無實權(quán),只能聊備一格,絲毫引不起部將的興趣。。這些身經(jīng)百戰(zhàn)的老兵,沒有受過多少教育,對于法律不僅無知而且輕視,無法負起文官的職務(wù),使得他們的權(quán)位與軍職的才能積不兼容,就會造成大權(quán)旁落的現(xiàn)象。希臘和羅馬共和國有成就的市民,他們經(jīng)由學習的過程,能寫能讀,發(fā)揮個人的才能和進取的精神,所具備的特質(zhì)是適合于法庭、元老院、軍營和學校各種不同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