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節(jié):導言(3)

佛羅倫薩史 作者:(意)尼科洛·馬基雅維利


盡管如此,馬基雅維利還是對他自己的"歷史的尊嚴和真實性"感到非常自豪(獻辭),就如同人文主義歷史學家們一樣,都公開地聲明說出了真理。因此,最好這樣去推斷,馬基雅維利和人文主義者持有的歷史真實性(the truth of history)觀念并沒有賦予歷史事實以絕對性。在他們看來,事實需要填充一些觀點,而這正是歷史學家的職責;在缺乏文字資料和歷史見證的情況下,為了達到歷史的真實,他必須推測出人的意圖,并通過演講清晰地將該意圖表現(xiàn)出來,為活動添加意義。一旦那些演講已經(jīng)被記錄下來,他甚至可以為了它們自身的益處,不得不改動它們。因此,在人文主義者(以及古典主義者)的觀念中,歷史真實不僅與愛國主義和修辭相得益彰,而且本身就需要它們。歷史真實不是簡單地不同于歷史學家今天稱之為"神話"的東西,它必須以某種方式與神話相輔相成;因為任何人,即使是歷史學家,都有一個祖國(patria),因為所有事實都需要用言語加以解釋,以獲得意義。為了真實,歷史學家可以--或者必須--對他所敘述的活動進行評判。但是,如果他的評判要服務于一個實際的目的,并且要為他所針對的讀者接受,它必定看起來是愛國主義的。以歷史事實的絕對性來評價,這種觀念在今天所從事的歷史研究中是不能允許的,更不用說鼓勵了。但是,在將這種歷史真實觀念斥責為古怪和原始的之前,我們應當相信,我們的歷史學家也會遭遇--或者說成功避免了--歷史應該是愛國主義的和解釋性的要求。

在主流的論述形式之外,馬基雅維利那個時代的一些事實--對他的寫作產(chǎn)生壓力和影響的政權--是其歷史語境的另一個因素。這些事實會聚到一個焦點上,那就是馬基雅維利同梅迪奇家族的關系,這是在他寫作《佛羅倫薩史》期間統(tǒng)治佛羅倫薩的家族。馬基雅維利是在1520年11月8日應樞機主教朱利奧·德·梅迪奇之邀,接受委任撰寫這部著作的;而在該書完成的時候,朱利奧已經(jīng)被選立為教皇克萊門特七世。當馬基雅維利在1525年5月將八卷本的《佛羅倫薩史》呈現(xiàn)給教皇時(從獻辭的第二句話來看,他可能還希望寫更多的內(nèi)容),他既在向他城市的世俗統(tǒng)治者又在向教會的統(tǒng)治者致以敬意。在他的獻辭中,他介紹自己是一位謙卑的仆人,馬基雅維利承認,當一個人接受委托寫作時,確有阿諛奉承之嫌。然而,他自豪地宣稱他的"歷史的尊嚴和真實性"。他在獻辭的一開始說他是被委任這項工作的,但在結束時卻稱其為"我的事業(yè)";而在接下來的序言中,他非常堅定地稱:當"我最初下定決心寫……"時,我"計劃……"。然后,接受了那項任務,就好像是他自己的主意,他著手呈現(xiàn)他的那部以"公元1434年"為中心的歷史輪廓,那一年,梅迪奇家族在佛羅倫薩城取得了最高權力。馬基雅維利絕非對他在其著作中選擇的這個關節(jié)點的歷史語境一無所知,而且我們從他的文章中可以了解這個語境。事實上,瀏覽他的全部著作可以讓人這么說,《佛羅倫薩史》是他最身臨其境的一部著作;在其中,他將那些強烈影響著他的勢力變成了他思考的對象,而他對那些勢力既無法置身其外,也無意趨炎附勢。這也許就是為什么《佛羅倫薩史》--與《君主論》及《李維史論》不同--對于政治學的創(chuàng)新和建立貢獻甚微,并且沒有思考"新君主"或"新的模式與秩序";這些分別是那兩部著作的主旨,按照他自己的話說,他已經(jīng)在那兩部著作中傾注了他所知曉的一切。與此對照,在《佛羅倫薩史》中,他說他竭盡全力讓每個人都滿意,而且"不違事實"。

馬基雅維利留存下來的信件中有兩封信包含了有關《佛羅倫薩史》的一些評論,而另外一個評論是在他去世后由他的年輕友人多納托·詹諾蒂(Donato Giannotti)記錄下來的。所有這三份文件都表明他對自己所處語境的關注,并暗示他是如何應對的。在他于1521年5月19日寫給圭恰迪尼的信中,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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