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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12)

君主論:李維史論 作者:(意)尼可羅·馬基亞維利


保持平衡,也不能確切地保持這條中間路線;在組建共和國時,就必須考慮其中最顯要的方面,把共和國組建得即便必然性促使其擴張,它也能夠保住它已經(jīng)占有的東西?;氐阶畛醯挠懻摚艺J為,必須遵循羅馬的模式,而不是其他共和國的模式,因為要找到這兩種模式之間的中間方案,我認為是不可能的;在平民和元老院之間產(chǎn)生的那些敵對,必須容忍它們,把它們視為實現(xiàn)羅馬的偉大的一個不可避免的弊端。因為除了我在指出保民官的權(quán)力是為了守衛(wèi)自由所必要的時候所陳述的其他理由之外,可以很容易地考慮到指控權(quán)帶給共和國的益處,而這種權(quán)力,還有其他一些權(quán)力,是委托給保民官的,這將在下一章中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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