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節(jié)(1)

君主論:李維史論 作者:(意)尼可羅·馬基亞維利


第二十五章

希望在一個自由的城邦里改革延續(xù)了很久的體制的人,至少要維持古老體制的外表

希望或者想要改革一個城邦的體制的人,如果想要它得到接受,并且希望能夠維持它,令所有人都滿意,就有必要至少保持古代模式的外表,以便在人民看來好像還沒有改變體制,盡管實際上新的體制已完全不同于以往的體制。因為大多數(shù)人沉浸于表象的程度不亞于沉浸于實質的程度,甚至在許多時候打動他們的是他們看上去仿佛如此的那些事物,而非實際上的那些事物。由于這個原因,羅馬人在他們的自由政體的建立之初,便認識到這個必要性,當他們設立兩名執(zhí)政官以代替一個國王時,他們決定執(zhí)政官所擁有的侍從官的人數(shù)不超過12人,這是為了不超過服侍國王的人數(shù)。[Livy, I 8.

]除此之外,由于在羅馬舉行一年一度的祭祀,而這種祭祀只有國王本人才能舉行;并且由于羅馬人希望人民不會由于沒有國王而緬懷任何舊制,所以任命了一個專門負責上述祭祀的首領,他們稱之為圣王,并讓他服從于大祭司。這樣,通過這種方式,人民漸漸地對那種祭祀感到滿意,也絕沒有因為缺少王而認為有復辟王政的理由。[Livy, II 2.

]

所有那些希望在一個城邦里消除舊的體制,使之變?yōu)橐环N新的自由體制的人都必須遵守這一點;因為既然新的事物使人的思想不安,你就應該想方設法地使那些令人不安的革新盡可能保持舊體制的表象。如果官員在數(shù)量、權力和任期方面相對于舊時的官員都有變化,那么他們至少應保留其稱呼。對于這一點,如我已經(jīng)說過的那樣,如果有人希望組建一種政治體制,無論是以共和的方式還是以王政的方式,他都應予遵守。但是,如果有人想要建立一種專制權力,作家們稱之為僭主政治,[參見Plato, Republic, 565e-566a, Satesman, 276e; Aristotle, Politics, 1279b16, 1285b29-32; Polybius, V 11; Cicero, Republic, I 33; Thomas Aquinas, On Kingdom, I 1.11。

]他就應該進行全盤改革,這是下一章中將要說到的。

第二十六章

一位新的君主,在他所占領的

城邦或領地里,應當更新一切

無論誰,只要他成為一個城邦或國家的君主(特別是當他的基礎還很薄弱時),并且無法通過王政或共和國的方式轉向公民體制時,既然他是一個新君主,那么他保持那個王國的最好辦法就是更新那個國家的一切事物,即在那些城邦里建立新的政府,賦予其新的名稱、新的權力、新的人員;使富人變窮,使窮人變富,如同大衛(wèi)在成為國王時所做的那樣,“叫饑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新約·路加福音》1: 53;說這話的不是大衛(wèi),而是上帝。

]在此之外,建立新的城市,拆毀已經(jīng)建立的城市,將居民從一地遷至另一地;總而言之,不得讓那個地方的任何事物保持原封不動,以確保任何等級、職位、地位或財富的擁有者都得承認它來源于你;并以亞歷山大之父、馬其頓的腓力作為你的榜樣,因為他通過這些手段,從一個小小的王變成希臘的君主。記載他的事跡的人說,他通過武力把人們從一地遷至另一地,就像牧人遷移自己的畜群一樣。[Justin, VIII 5;參見Polybius, VIII 8-11。

]這些手段是極其殘酷的,它們與所有社會相對立,不僅包括基督教社會,而且也包括人類社會;任何人都應避免它們,寧愿做一介平民,也不愿當一個給世人帶來如此大破壞的王。不過,對于不希望走那第一條良善之路的人來說,如果想維持自身,就必須為這種惡。但是,由于不知道如何成為至善或至惡,有些人便采取某些極其有害的中間道路,這將在下一章中通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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