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節(jié)(1)

君主論:李維史論 作者:(意)尼可羅·馬基亞維利


第三十一章

羅馬的將領們從未因所犯的錯誤而受到比法律規(guī)定的更嚴厲的懲罰;他們也從未因其無知或作出錯誤決策給共和國造成了損害而受到懲罰

羅馬人不僅僅像我們在上面所說過的那樣不像其他共和國那么忘恩負義,而且他們在懲罰軍隊將領方面比任何其他共和國更加寬容和小心謹慎。[參見D I 24, 28, 29, 30。

]因為如果他們的錯誤是出于惡意,則人道地處罰他;如果是出于無知,則不是處罰他,而是獎賞他并尊敬他。這種舉動方式是經過他們深思熟慮的,因為他們認為,對于那些指揮軍隊的人來說,心中無所顧慮,并且在作決定時除了關心有關軍隊管理的事務之外別無其他類型的擔心,是如此重要,以至于他們不希望在那件本身就很艱難的事情之外增加新的困難和危險;因為考慮到如果給他們增加那些負擔,根本沒有人能夠做事有效。例如,他們派一支軍隊去希臘反對馬其頓的腓力,或者去意大利反對漢尼拔,或者反對以前征服過的那些民族;被指定率領這次遠征的將軍將因伴隨那些重大且極其重要的事情產生的所有那些擔心而殫精竭慮?,F(xiàn)在,如果在這些擔心之外又加上許多把作戰(zhàn)失利者釘死在十字架上或以其他方式處死的羅馬人的先例,那么這個將軍在如此多的擔心之中,還可以作出勇敢的決定,這是不可能的。[把失敗的將軍釘死在十字架上不是羅馬人的習慣。波利比烏斯曾指出迦太基人有這種懲罰手段(Polybius, I 11, 24),但羅馬人從未采取過這種方式。李維提到過(Livy, Summaries, XVII)一個名叫漢尼拔的迦太基將軍,在指揮一次海戰(zhàn)失敗后被自己的士兵釘上了十字架。

]所以,由于他們認為,打了敗仗的恥辱足以懲罰這些人,他們不愿意用其他更大的懲罰來使他們感到驚恐。

有一個關于不是由于無知而犯的錯誤的例子。塞爾吉烏斯和維爾吉尼烏斯駐扎在維愛,每個人各率領大軍的一部:[Livy, V 8-12.

]其中,塞爾吉烏斯帶軍朝著托斯卡納人可能來的方向列成陣形,維爾吉尼烏斯則朝著相反的方向列陣。當塞爾吉烏斯遭到法利斯基人以及其他民族的攻擊時,他寧可被打敗和逃跑,也不愿向維爾吉尼烏斯求援;而另一方面,維爾吉尼烏斯等著他忍辱來求援,寧可看到自己的祖國蒙受恥辱和軍隊被擊潰,也不愿援助他。這件事確實很惡劣,應該受到譴責,并且如果不對這兩個人加以處罰,人們不免要對羅馬共和國有腹誹之議。確實,雖然另一個共和國可能對他們處以死刑,但羅馬共和國對他們處以罰款。這不是由于他們的過錯不該受到更重的處罰,而是由于羅馬人在這種情況下,出于上文已經說過的原因,寧愿遵守他們的古老習慣。至于出于無知所犯的錯誤,沒有比瓦羅更好的例子了。[Livy, XXII 61.

]由于他的輕舉妄動,羅馬人在坎尼被漢尼拔打敗,當時羅馬共和國有失去自由的危險;但是,這個錯誤是因為無知,而不是因為惡意,羅馬人不僅沒有處分他,反而還尊敬他,當他回到羅馬時,他受到了整個元老院階層的迎接。他們不可能因為這次戰(zhàn)斗而感謝他,他們感謝他是因為他回到了羅馬,從而沒有使羅馬的形勢陷入絕境。當帕皮里烏斯·庫爾索爾想要處死法比烏斯,因為后者違背他的命令與薩姆尼人作戰(zhàn);在法比烏斯的父親反對這個獨裁官的固執(zhí)而提出的諸多理由中,有一條就是,羅馬人民對其將領遭受任何一次戰(zhàn)敗都從來沒有像帕皮里烏斯對他們勝利時所想要做的那樣。[Livy, VII 30-35.

]

第三十二章

一個共和國或一個君主不應該在

處于危急之中時才給予其公民恩惠

當波爾塞納為了復辟塔克文家族而進攻羅馬時,雖然羅馬人在危急關頭成功地對人民運用了慷慨大方:當時元老院由于害怕平民寧愿接受國王也不堅持戰(zhàn)爭,為了確保他們做到這一點,元老院免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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