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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節(jié):入則孝之三(5)

錢文忠解讀《弟子規(guī)》 作者:錢文忠


這是儒家非常經典的故事。換句話說,你這個時候要采取逃的方式,以免你父親因為一時火氣大而傷人或殺人。如果讓你父親背上了這樣的罪名,你這做兒子的反而是不孝。所以我們現在很多人在討論傳統(tǒng)文化時,認為長輩可以隨便打小輩,小輩怎么都不能反抗,認為很殘酷,其實這個話是不對的。《弟子規(guī)》的"撻無怨"也是有界限的,不是說怎么打都無怨,而是說小杖、輕微的、不傷害身體的、懲戒性的懲罰你不要怨。但是如果是大杖,你就要走。

《弟子規(guī)》要求我們孝敬父母,要做到"撻無怨",然而在當今社會,是不提倡父母打孩子的,那么對于今天的孩子,還有必要要求他們做到"撻無怨"嗎?

至于"撻無怨",就是如果長輩要打你、揍你,你不要心懷怨恨,這在中國傳統(tǒng)當中是理所當然的,但在今天就不一樣了,今天哪個長輩拎著個棍子追著小輩跑?一般沒有的,不舍得啊?,F在我們強調長輩對小輩、老師對學生不能實行體罰。實際上體罰這個問題不能簡單地看,我告訴大家兩個關于"撻"的例子。第一,2006年英國通過一項決議,允許教師在合適的情況下,采取包括身體接觸在內的方式強制學生遵守紀律。換句話說,不排除可以動手的。第二,如果大家今天到新加坡去旅游,就會發(fā)現新加坡中小學教室的后墻上都掛著一把戒尺,但是輕易不用。用這把戒尺有好多嚴格的規(guī)定,比如要有兩個教師同時在場,比如只許打孩子的手心,絕不能打頭,否則那是違法的。所以"撻"的問題很復雜,我們如何理解它,實際上是需要考慮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社會情況,要非常慎重。

臺灣著名作家張大春有一兒一女,哥哥叫張容,妹妹叫張宜。張宜這個女孩非??蓯?,但是有一個毛病--經常丟東西,曾經連續(xù)丟了三根直笛,而最后一次她把哥哥的直笛借過去也丟了。張大春想要管管這個事情。張大春小時候也經常丟東西,他講他小時候只要不是長在身上的東西都會丟掉。張大春的尊翁因此狠揍了他一頓,張大春說,從那以后不長在我身上的東西也像長在我身上一樣,再也沒丟過東西。張大春今天準備對女兒動"大刑",他在家里猶豫了半天,做了非常詳盡的布置和各種心理準備,像上戰(zhàn)場一樣準備了一根比直笛粗一倍的棍子,拿在手上等女兒回家。趁女兒還沒回家,他一個人在家拿著這根棍子先試試輕重,右手拿棍子打自己左手幾下,左手拿棍子打自己右手幾下,女兒還沒挨打,爸爸自己把自己先揍了半天。總算等到女兒回來了,他還下不了決心動手,先跟女兒進行說理教育:你認為一而再、再而三地丟東西該不該打?女兒看著他,搖搖頭:不該打。張大春一下就暈了,他原來滿心指望女兒說該打,他就可以心安理得地輕輕打兩下,但現在女兒說不該打。張大春就問他女兒:你以為爸爸喜歡打你嗎?他的潛臺詞是我不喜歡打你,我也不舍得打,但是我必須打。哪知道女兒看著爸爸笑著說:你就是喜歡打我。這又把張大春搞暈了,過了一會兒,張大春連那根棍子都找不到了。所以大家看,父母真要下決心打孩子,那得下多大的決心啊!

所以,《弟子規(guī)》里面的"撻無怨"在今天實際上是基本談不上的。

《弟子規(guī)》充分地考慮到了尊長和小輩之間相處會出現的各種場景,接下來就考慮到當尊長老了以后,當尊長身體不好、生病以后,小輩應該怎么樣對待尊長。請大家聽下一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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