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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愛,有沒有商量(2)

我山之石:儒墨道法的救世之策 作者:易中天


墨子雖然漏洞多多,卻是一腳踩痛了儒家的雞眼

□ 儒墨兩家怎么爭論呢?

■ 當然是墨子先批判儒家。比方說,《墨子》的《耕柱》篇,就記錄了墨子與一個儒家之徒的辯論。這個儒家之徒,就是前面說過的巫馬子。他對墨子說,我和先生不一樣。我可不能兼愛,不能對所有的人,都沒有差別沒有商量地愛。我愛鄰國,肯定超過愛遠國;愛本國,肯定超過愛鄰國;愛老鄉(xiāng),肯定超過愛國民;愛族人,肯定超過愛老鄉(xiāng);愛雙親,肯定超過愛族人;愛自己,肯定超過愛雙親(愛我身于吾親)。為什么呢?越近就越親,越親就越愛嘛!別人打我,我會疼;打別人,我不疼。我為什么不救助自己,卻要去管別人的痛癢?所以我只可能損人利己(殺彼以我),不可能舍己為人(殺我以利)。

□ 墨子怎么說?

■ 墨子問他,先生的主張,是準備藏在心里呢,還是打算告訴別人?

□ 巫馬子怎么回答?

■ 巫馬子說,為什么要藏起來?當然告訴別人。墨子說,那好,那你就死定了。

□ 為什么?

■ 因為按照墨子的邏輯,巫馬子的主義宣布以后,人們的態(tài)度無非兩種,一是贊成,二是反對。是不是?

□ 不一定吧?也可能既不贊成也不反對。

■ 沒錯!這正是墨子邏輯的一個漏洞。不過我們姑且放過它,且看墨子如何推理。

□ 行。墨子往下怎么推理?

■ 墨子說,贊成的人會怎么樣呢?會實踐你的主張。你主張損人利己是不是?那好,他就照你說的做,也損人利己。而且,就殺你,利他自己。

□ 這個推理成立。因為對于其他人來說,巫馬子就是“別人”。

■ 所以墨子對巫馬子說,有一個人贊成你的主義,就有一個人來殺你;十個人贊成,十個人來殺;如果天下人都贊成,天下人都會殺你。損人利己的結果,豈非自取滅亡?

□ 這個推理好!損人利己的問題,恐怕正在這里。你損人利己,別人也損人利己,最后是大家都受損,包括主張和實行損人利己的人自己。所以,損人利己,是絕對不能提倡的。它對社會,對大家,對每個人都不利,都是損害和禍害。但是,我們并不能因此就認為巫馬子死定了,不是還有反對他主張的人嗎?

■ 是的。反對的人又會怎么樣呢?墨子說,他們會認為你妖言惑眾,也要殺你。所以,有一個人反對你,就有一個人來殺你;有十個人反對,就有十個人來殺;天下人都反對,天下人都來殺。贊成的人也殺你,反對的人也殺你,想想看,你巫馬子是不是死定了?

□ 不能這么說吧?

■ 為什么不能?

□ 主張損人利己雖然不對,也不能就治人家的死罪呀!再說了,巫馬子是把他的主張說出來了,這才被人追殺。如果他不說只做呢?要知道,咬人的狗不叫,會叫的不咬人。那些真正損人利己的家伙,幾乎從來就是只做不說的。巫馬子,充其量不過是“會叫的狗”。他也就是說說而已,未必真干。你把他殺了,豈非制造冤案?

■ 這也正是墨子的問題,他總是喜歡把話說死,說絕,結果往往留下漏洞。

□ 還有什么漏洞?

■ 墨子為了證明無差別、沒商量的“兼愛”是對的,有差別、有商量的“仁愛”是錯的,設定了兩個概念,一個叫“兼”,一個叫“別”。兼,就是人與人無差別。別,則是有差別。由此,墨子邏輯地得出結論——兼則愛,別則恨。不兼則不愛,是愛就沒商量。

□ 這個結論又是怎么推出來的?

■ 墨子問,現(xiàn)在天下這么亂,壞事這么多,是什么原因?是因為這些人愛別人、幫別人,還是因為他們恨別人、害別人?相信大家都會說,是因為恨,是因為害。那么,這些恨別人、害別人的人,是把別人看得和自己一樣呢,還是認為有差別呢?肯定是有差別。可見主張“別”,就會恨。恨,就會害別人,天下也就會大亂。相反,天下太平的時候,誰都不欺負誰,誰都不傷害誰,誰都不壓迫誰,是什么原因?相信大家都會說,是因為愛,是因為幫。為什么愛?為什么幫?因為把別人看得和自己一樣,沒有差別。所以,有差別的“仁愛”是錯的,無差別的“兼愛”是對的。

□ 不見得吧?害人并不一定因為恨。比如小偷去偷東西,是因為恨那些物主嗎?恐怕多半不是。同樣,國與國相互戰(zhàn)爭,家與家相互掠奪,人與人相互殘害,我看也不是因為恨,而是“資產(chǎn)重組”的“利”所使然吧?

■ 對!損人一般都是為了利己,跟承認差別沒有必然聯(lián)系。

□ 而且,主張無差別,也不一定就彼此相愛;主張有差別,也不一定就相互仇恨。他們也可以不恨不愛、不聞不問,老死不相往來嘛!

■ 哈,這正是道家的主張,我們以后再說吧!

□ 顯然,兼則愛,別則恨,治亂因于兼別,是說不通的。墨子的邏輯,確實有問題。

■ 但是,他和巫馬子的辯論,卻是一腳踩痛了儒家的雞眼。

除非掉進井里,還得愛有商量

□ 墨子怎么就踩痛了儒家的雞眼呢?

■ 要害就在巫馬子的話——我愛自己,肯定超過愛父母。

□ 不大可能吧?巫馬子不是儒家之徒嗎,怎么會說這樣有違“孝道”的話?

■ 所以馮友蘭先生推測,這“大概是墨家對儒家的夸張之詞”。

□ 我看也是墨家編出來的。

■ 問題是,不管有沒有巫馬子這個人,也不論他說了什么,“愛我身于吾親”這句話,都可以邏輯地推導出來。因為按照儒家的理論,愛是因為親,親是因為近。越近就越親,越親就越愛。如此說來,最多的愛,豈非該給自己?憑什么愛父母就該超過愛自己,也超過愛一切人呢?又憑什么對父親的愛,要超過母親?還有,君主跟我們,既不親,也不近,憑什么要給他最多的愛?這可沒道理。

□ 那儒家怎么答辯?

■ 沒有答辯。孟子只是說,不這樣,就不是人。在孟子那里,“不是人”的思想家有兩個,一個是主張“兼愛天下”的墨子,一個是主張“一毛不拔”的楊朱。

□ 孟子怎么罵他們?

■ 孟子說,楊朱主張為我,這是“無君”;墨子主張兼愛,這是“無父”?!盁o父無君,是禽獸也”,必須堅決反擊。其中,就包括講清楚為什么仁愛是對的,兼愛是錯的。

□ 孟子怎么講?

■ 辯論。墨子跟儒家之徒辯,孟子就跟墨家信徒辯。跟孟子辯論的這個墨家信徒,名叫夷之。不過這次辯論,雙方?jīng)]有見面,是托人帶話。夷之說,你們?nèi)寮也皇且辉僦v,古代的圣人愛護民眾就像愛護嬰兒嗎?可見“愛無差等”。

□ 這話什么意思?

■ 因為嬰兒都是一樣的。愛民如子,就是把民眾看得和自己的孩子一樣,看成一樣的人,這難道不是“愛無差等”,不是“兼愛”嗎?

□ 孟子怎么答辯?

■ 孟子說,墨家不過是鉆了一個空子。比方說,一個嬰兒在地上爬,眼看就要掉到井里去了,任何人都會上前去救。墨家以為,這就證明了“愛無差等”,證明了人人都有兼愛之心,其實不是的。

□ 那是什么?

■ 是“惻隱之心”。惻隱之心是人人都有的“天性”。只要是人,就會有惻隱之心(請參看《相信無盡的力量》)。因此,只要是人,就不會見死不救。這個時候,處于危險之中的嬰兒是誰家的孩子,已經(jīng)不重要了。沒有人會在這個時候,還考慮人與人的差別。

□ 人與人的差別既然是可以不考慮的,為什么還要主張有差別的愛呢?

■ 因為在儒家看來,沒有差別,就沒有禮義,沒有廉恥。比方說,男人和女人,要不要有差別?孟子就認為要。不講男女之別,那就是禽獸。正因為男女有別,這才必須“授受不親”。但是,如果嫂子掉進水里了,請問拉不拉她?

□ 當然要拉。

■ 孟子也認為要拉。孟子說,嫂子掉進水里了還不趕快拉一把,那就是畜生(嫂溺不援,是豺狼也)。但是,你能夠因為救了嫂子,就說愛嫂子和愛老婆一樣嗎?你能夠因為這回拉了嫂子一把,就從此天天和嫂子牽手,親密無間嗎?

□ 哈哈!不能。

■ 所以,嫂溺而援之以手,不是“兼愛”,而是“惻隱之心”。也所以,孟子只會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絕對不會說“妻吾妻以及人之妻”。

□ 但是,別人的老婆掉進水里了,還是得趕緊拉一把?

■ 對!這就是儒家所謂“經(jīng)”與“權”。經(jīng),就是經(jīng)常,也就是原則。權,就是權宜,也就是變通。比方說,原則上必須“男女授受不親”,但在特殊情況下,該拉還得拉一把。這就叫“既有原則性,又有靈活性”。這就是儒家的主張。

□ 也就是說,在通常的情況下,還是愛有商量?

■ 是的,除非所有人都掉進了井里,這當然并不可能。所以,儒家認為,在通常的情況下,還是要講有差別的“仁愛”。更何況,在孟子看來,愛有商量,不但是禮義廉恥,也是人之常情。孟子說,墨家的那位信徒夷之,當真相信愛鄰居的孩子,能夠和愛哥哥的孩子一樣嗎?不可能吧?

□ 換句話說,兼愛沒有可能性?

■ 墨子認為有可能,孟子認為沒可能。所以,這場爭論結束不了,還會引發(fā)新的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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