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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走與回家(1)

高處眼亮:林懷民舞蹈歲月告白 作者:林懷民


出走與回家

一九六九年九月,我初到美國讀書。在舊金山機場看到通往全球的航班表:紐約、倫敦、巴黎、東京、阿姆斯特丹、莫斯科、斯德哥爾摩……

那是個驚嚇的啟蒙經驗。世界如在眼前,地理課本的地名,原來是真的可以去的城市!

那年五月,搖滾樂、大麻、性愛,五十萬人大聚會的伍德斯托克 Woodstock 音樂節(jié),震動了全球的年輕人,而我來自戒嚴的臺灣。一年多以前,巴黎、東京、紐約、伯克利,學生運動風起云涌;在臺北,我衷心崇拜的、曾在明星咖啡廳仰望的作家陳映真被警總抓走,寫作圈子的朋友私下轉告,不知所措,也有人徹底避談。

可以這么說,到了美國,我才開始走進世界。

一九七○年圣誕假期,我從讀書的愛荷華,一路候補機位,用學生票旅行,混到西岸。忘了如何抵達太平洋高速公路的一個水族館。我第一次看到海豚,樂得張開了嘴。

看完海豚戲球,我對著太平洋的落日發(fā)呆,轉頭才發(fā)現人全走光了。到了館外,停車場是空的,也沒公車了。天色昏沉,我只能在路邊橫著大拇指等便車。

一位長發(fā)嬉皮讓我上他的車。他弄清楚我不知自己身在何處,不知要往何處去之后,便安靜地說:“那么,到我家過一夜吧。”

睡到半夜起來上廁所,只見起居室五六個長發(fā)男女安靜坐著,看了我一眼,沒說話。房間里有印度線香的味道,也許都吸了大麻,一屋寂靜。我回房繼續(xù)睡。第二天早上,另一個長發(fā)嬉皮順路把我在公路邊放下。我橫起大拇指等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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