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所有股東都負有無限責任的勞埃德保險公司不同,諫當水險公司由兩家英國大商行輪流管理,即大衛(wèi)遜洋行以及莫克尼亞克洋行,前者日后發(fā)展為顛地洋行,后者則是怡和洋行的前身。英國商行也開始被稱作“行”,商行合伙人稱“大班”,查頓的商行叫“怡和”,顛地洋行叫“寶順”。
怡和洋行由查頓和馬地臣創(chuàng)辦,是當時最大的歐洲商號,主要販賣鴉片,成為最大的鴉片貿(mào)易代理行。
各商行在銀行業(yè)務上很少合作,每家商行都在印度和倫敦安排有自己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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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會是如此,原因在于廣州、印度和倫敦之間轉運貨物和匯款所需時間太長,三地一個輪次的航程需耗時一年有余。匯款尤其成問題。廣州商人缺乏可讓渡票據(jù),不得不從東印度公司購買的匯票只能維持進貨之需。私商貿(mào)易日漸發(fā)展,公司所占份額下降,匯票便完全不敷使用了。作為權宜之計,私商不得不求助于追索權,其中包括美國人開具的匯票,但最終往往只有將銀錠運出中國,商人彼此之間才能完成匯兌。這種做法完全違背了中國法律,而且如第三章所述,將成為引發(fā)禁煙運動的一個因素。
公行商人很難滿足對貨幣的需求?!肮稹钡淖谥际莾斶€行商債務,但不斷遭到侵吞,1815年,東印度公司向岌岌可危的行商提供了25萬兩白銀,以使他們能夠支付帝國的稅收(如同英國人不能拖欠國內稅務局的稅,朝廷捐稅不得拖欠,必須首先繳納);與此同時,公行商人所欠外國私商的債務由3位外國商人管理。這樣,在各方一致認同的情況下,歐洲人實際上掌握了中國官商的管理權。行商即使有能力償債,也總是愿意支付高額利息 在當時的廣州,普遍認為15%的利息是十分合理的,而在歐洲,這個數(shù)字的一半就被認為太高了 越來越多的投資者把錢交給廣州代理商而不是送回國內。
謹小慎微的人大概會滿足于當個代理商,從這個“收入尚可的行當”(這是馬地臣對這一職業(yè)的稱呼)安安穩(wěn)穩(wěn)地賺取高額傭金,但大多數(shù)人從事多種投資,最大限度地賺取利潤。在一個缺乏通行法規(guī)的小團體中,這樣做需要具備很高的商業(yè)行為準則:不能饑不擇食,自相殘殺。結果,雖然競爭異常激烈,廣州商人重信守諾,代理行也在相當長時期里沒有辜負委托人的信任。憤世嫉俗的冒險家查頓像以往一樣我行我素,但從未有人懷疑過他的誠實。C.T.唐寧博士在《中國番鬼錄》中寫道:“查頓先生用睿智和判斷力來指導龐大的商業(yè)買賣,他是個個性很強、極為慷慨的紳士。”29
查頓的書信表明,他為人相當粗魯;他在辦公室里只放一把椅子,為的就是不讓來客多停留,這對于一位代理商來說真是個奇特的舉止;他沒54有受過良好的教育,例如,他大概從未讀過拜倫的作品,所以很少能正確拼寫出他擁有的縱帆船“希臘”號的名稱;英國詩人拜倫的名篇之一是《衰希臘》,故作者有此譏諷之語。 譯注他字體拙劣;他生性節(jié)儉,給倫敦的“裁縫斯卡奇特先生”的定單是“一件藍色大衣,一件黑色大衣和一件黑色開司米毛衣”。30
怡和洋行年輕的合伙人馬地臣則要時髦和風雅得多,按照唐寧的話說,馬地臣是一位舉止溫和有禮,常施善行的紳士。實際上,馬地臣經(jīng)歷坎坷。
馬地臣是怡和洋行的創(chuàng)辦人之一。原在印度經(jīng)商,1818年到廣州,與查頓共同組建怡和洋行,大肆販賣鴉片。1840年回國,1851年被冊封為爵士。馬地臣出身于一個古老的蘇格蘭高地貴族家族,不過,據(jù)一些史料記載,他的父親并不是從男爵。31
年輕時,馬地臣曾在愛丁堡大學短暫居留,之后跑到倫敦當學徒,1819年前往印度。與查頓相比,馬地臣更愿意與人交往,與人相處得更融洽,他進入叔父在加爾各答開辦的馬金淘西公司,在會計室找到一份差使。馬金淘西公司是印度最大的商行之一(不久后就破產(chǎn)了,負債高達250萬英鎊,這在當時是個天文數(shù)字),但他很快就離開加爾各答,前往廣州,與羅伯特·泰勒一道販賣鴉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