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是美國的“國球”。棒球賽,我們看的是MINNESOTA VS TEXAS(明尼蘇達州VS德克薩斯州),屬于常規(guī)性的州際賽,好像門票是25美元,不算貴。電視上看棒球賽好像不是很精彩和吸引人,實際上現(xiàn)場看節(jié)奏也不快,對抗性也不是特別強,運動員從服裝到體型也不怎么迷人,我沒有弄清楚美國人為什么那么著迷。
在美國,出色的棒球手毫無疑問是人們崇拜的偶像,甚至高于NBA的一流球星。
我們有些日本、韓國和臺灣的同學,受美國文化影響比較深,有時也真真假假、裝模作樣地戴著大手套來回地顛著棒球,好像很享受、很熱愛似的。
美國人一直在堅持一些他們自己認為應該堅持的東西,不受或很少受外面世界的影響,雖然他們國家的歷史并不長。
比如:用“英里”(mile)計長度,用“加侖”(gallon)計容量,等等,這些用法在全世界已經(jīng)很不流行了,但是他們?nèi)匀辉谟?。相比我們喜歡假“與國際接軌”之名,搞一些不三不四、是似而非的東西,的確讓人哭笑不得。
如果你在美國說football,美國人絕對認為這是抱著跑的,而不是用腳踢的足球,盡管全世界和美國人在這個問題上的認識都不一致。世界公認的足球,在美語中有一個專門的詞:soccer(英式足球);football是美式足球,在美國專指橄欖球。
我感到橄欖球應該推廣,雖然他們穿的保護服很夸張,似乎這項運動很危險,實際上,據(jù)統(tǒng)計,即便是脫了那身保護服進行比賽,也不比公認的、用腳踢的football更危險、受傷率更高。
看橄欖球比賽有一種戲劇色彩和氣氛,過度的保護使運動員不用擔心受傷而特別投入,放心大膽地沖撞,很過癮,而且不顧一切地擠一起、摞在一起,有點像我們過去熟悉的兒童游戲。
周華健的成名曲《朋友》的MTV,就是用橄欖球比賽做背景的,很有男子漢氣概,很傳神。
而且,如果你熟悉了比賽規(guī)則后,你會感到比賽很有觀賞性,似乎難度也不大,一般人都能夠參加,很能培養(yǎng)人的團隊精神和奉獻精神。在美國,一般不會鼓勵兒童參加棒球、足球等激烈的運動,特別注重孩子的保護,而橄欖球卻可以從很小的孩子開始。我看的那場比賽就是孩子之間進行的,已經(jīng)像模像樣了??纯凑掌械暮⒆?,歲數(shù)都不大,已經(jīng)練習多年了。
場下,少女“啦啦隊”對少年小隊員的物質(zhì)激勵
聽了一場保羅·麥卡特尼演唱會,是計劃外的項目。
一天,同學拿來多出的一張票征求我的意見,120美元,價格不低,差不多是我們一個月的伙食費,而那時我對甲殼蟲(The Beatles,披頭士樂隊)和保羅·麥卡特尼并不熟,聽過他們的歌也不多,但是我仍然非常愿意,留學一回,經(jīng)歷和感受是最重要的。
最初,The Beatles 這支神話般樂隊的開始是從英國工業(yè)名城利物浦開始的。
早在披頭士樂隊錄制專輯轟動世界的五六年之前,這支看起來和其他無名樂隊并沒有太多區(qū)別的音樂團體,就已經(jīng)開始了他們傳奇般的經(jīng)歷。
在20世紀50年代,英國流行起了噪音爵士樂,當時只有十幾歲的約翰·列儂(1940年10月9日出生,1980年12月8日在美國紐約遇刺身亡)就是當時追逐潮流的一個叛逆青年。1956年,16歲的約翰·列儂在利物浦一處教堂里結(jié)識了小他兩歲的保羅·麥卡特尼(出生于1942年6月18日),兩人都給對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流行音樂史上最偉大的雙子星走在了一起。
1957年3月,正在高中讀書的列儂購買了一把吉他,并且在高中校園里組建了一支名叫Quarrymen的噪音爵士樂隊,樂隊的名字來源于他們的學校Quarry Bank高中。
保羅·麥卡特尼馬上就加入了列儂的這支樂隊,擔任另外一名吉他手。不久之后,麥卡特尼的好朋友喬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也加入了樂隊,成為了第三名吉他手。與此同時,也陸續(xù)有其他樂手臨時性加入并退出這支高中校園里的樂隊,其中留隊時間較長的是樂隊的鼓手柯林·漢頓(Colin Hanton),他于1957年加入,于1958年退出。
最終,約翰·列儂、保羅·麥卡特尼和喬治·哈里森這三名利物浦吉他手在20世紀50年代末構(gòu)成了Quarrymen樂隊的核心穩(wěn)定陣容。
披頭士樂隊(The Beatles,又譯甲殼蟲樂隊)毫無疑問是流行音樂界歷史上最偉大、最有影響力、最為成功的樂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