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所有的吐溫的遺址都關門了,我就將車停在一個陡坡上,到旅館里登記。在我的前面是一車年老的游客,他們看上去似乎要競爭誰的登記速度最慢。而幾位騎摩托車夫婦身上驚人的紋身,讓我在排隊的時候開了不少眼界。在天黑之前,我仍能夠閑逛一番,透過窗戶看一下吐溫的房子和格蘭特的藥房,以及漂亮的帶護墻板的商行和房子,那里是吐溫一家在落難時待了數(shù)年的地方。
那里有足夠多的標記使我能不斷地翻新我的記憶:吐溫實際上出生在佛羅里達的密蘇里(不要與路易斯安那的密蘇里或墨西哥的密蘇里混淆),1839年四歲的他搬到了漢尼拔。他1853年離開漢尼拔,做了一段短期的印刷工和記者。他把童年的記憶都寫在了《湯姆·索亞歷險記》和《哈克貝利·費恩歷險記》里,而他的一生,都被他寫進了他辛辣的其他30多部文學作品里。當吐溫1882年再次參觀漢尼拔來完成《在密西西比河上的生活》這部有關他做船上領航員日子的半回憶錄時,他寫道:
整個鎮(zhèn)展現(xiàn)在我的眼前,我能夠標出和鎖定每一個地方,而且非常詳細。自然而然的我內心深受感動……從這有利的地形觀看大河上下和寬闊的伊利諾斯樹林,顯得非常的漂亮;我認為它是密西西比河上最漂亮的風景中的一段。
從船頭看過去,市鎮(zhèn)依舊那樣美麗,盡管它與吐溫筆下描述的老的、歷史的漢尼拔不盡相同。他是這樣寫的:吵鬧的碼頭滿是平底船的船員和河鼠,岸邊立著屠宰場和碼頭包裝廠,木材廠,木桶制造廠和散發(fā)出臭味的皮革工廠。我輕松地逛過了幾個街道,這些街道都曾出現(xiàn)在吐溫筆下,但現(xiàn)在都是翻新過的。在隱沒的夜色里,我在一條房子已褪色的街上走著,當一條不知品種的大而兇的狗向我挑釁時,我經(jīng)歷了那種湯姆·哈克的時刻――我猜想它是一條大丹狗―― 一種牧羊狗,可能是一種由牛和大馴犬在某個基因庫里培養(yǎng)出來的混合產(chǎn)品。毫無疑問,吐溫一定會許可年輕人用手邊的石子打那個怪物,喂它些糟糕但不致命的吃食,或者找到其他的機靈方法把這個攔路的障礙給引開。我只有站住,并且一步一步地后退,同時不斷地朝大狗叫喊,我希望狗的主人會出來,還希望他要比那只狗要更溫和一些。(另一方面,我自己有一個理論:狗的樣子和行為經(jīng)常和它的主人很相像,這樣,在這種情況下,我的問題就更加糟糕了。)這一僵局被一輛開來的車打破了。那只狗愉快地嘲著那車吼叫,對著車的后輪咬牙切齒,而我就朝相反方向快速走開。
晚餐時間差不多要結束時,我找到了去布巴的路。布巴這個餐館就藏在一個漂亮的老倉庫里,而倉庫則在密西西比防洪堤(當?shù)厝朔Q作洪水墻)“濕”的那一邊,離旅店也不遠。我僅僅因為它的名字選擇了它。我作為研究生曾在哥倫比亞的密蘇里呆過三年,而且我總覺得在圣路易斯和堪薩斯城之外的密蘇里感覺上更像在南部而不是在中西部。并且當你在南部時,每次你都會碰到一個稱為布巴的地方,你會停下來并在那里吃飯。這是一個非常好的選擇。我點了煙熏烤肋骨,它們非常的棒。
也就在那里,我任憑思緒天馬行空:要是我與薩姆·克萊門斯一起喝啤酒情形將會如何?或許在他晚年,當這個長期災難和荒誕的世界使得他越發(fā)憤怒,一兩瓶的啤酒再也不能撫慰他的內心之前的那段時間。雖然我沒有計劃找尋啤酒吧的路要怎么走,但我也花工夫去做一些與吐溫相關的啤酒研究。我發(fā)現(xiàn)大量的資料,這使我相信他自己曾經(jīng)是一名啤酒朝圣者。在1912年艾伯特·比奇洛·佩因的吐溫傳記中,佩因寫道:吐溫當時是一位舊金山的記者,住在唐人街錫屋頂上面的一間公寓里。在深夜他和他的同伴喝了啤酒之后,他們就將空瓶子扔向那些沒有區(qū)別的屋頂。當疲倦的居民從他們的房子里蹣跚出來而且揮動著拳頭咯咯作響時,吐溫等人就隱藏在百葉窗后面。佩因描述了一次喝啤酒比賽,并且寫到吐溫酷愛大麥飲料。他這樣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