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先無得罪于冥冥

儒家修身九講 作者:方朝暉


公子商人、公子元、齊昭公等人都是齊桓公之子。公元前613年(魯文公十四年),齊昭公死后,公子商人弒昭公子自立,成功地登上了國君的寶座,史稱齊懿公。就在懿公在剛殺死齊昭公之子、還未即位之際,他曾去找他哥哥公子元,說要把國君之位讓給他,公子元答道:“你還是放了我吧!你想了這么久,何苦讓給我呢?我能臣服于你,你豈能讓自己心中有憾 ?”

齊懿公為公子期間,曾與邴之父爭田未果。等他當上國君后,硬將此人的尸體從墳墓中挖出來,剁掉雙足。他看驂乘閻職之妻漂亮,將其占為己有。

一天,齊懿公來城郊湖中游泳,岸上的邴突然拿起竹鞭,照準閻職猛抽。一邊打一邊說:“老婆被人霸占了都不敢生氣,我抽你幾下算什么?”閻職怒道:“父親被人鞭尸都不敢報復,相比之下哪個更恥辱?”于是兩人合謀將懿公害死,把尸體丟進竹林后逃離。史書記載懿公死于文公十八年五月(公元前 618年)。齊懿公之死,表面看來是由于他得罪了手下的兩個小臣。然而,稍加思索即可發(fā)現(xiàn),他死于貪婪和自愎,即不能讓自己心中有憾。凡是自己想要的一定要搞到手,搞不到手的東西別人也甭想要。他太在乎自己了。公子元已將齊懿公的病根子說出來,但是這個隱藏于他內心深處的病根子,又豈是懿公自己所能看清的?《菜根譚》中有這樣一段話:

肝受病則目不能視,

腎受病則耳不能聽。

病受于人所不見,

必發(fā)于人所共見。

故君子欲無得罪于昭昭,

先無得罪于冥冥。

讓我們仔細體會一下。什么叫做“人所不見”?什么叫做“人所共見”?我認為這段話是對蘇格拉底“認識自己的無知”這一名言的極好注解。它的大意是,一個人外在行為中所表現(xiàn)出來的問題,其癥結可能深藏于他的內心世界背后,甚至連他自己也未必清楚,更何況別人了。比如齊懿公的內心世界,在他做出一系列行為之前,誰也看不出來。等到有人看出來時,為時晚矣。又如,有的人總是想占別人的便宜,這是他的思維范式。但是他在每次想占別人便宜的時候,他可能并不認為這是在占便宜。強烈的欲望促使他本能地向那個方向發(fā)展,并為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甚至可能認為那些便宜是他應得的,那是他證明自己人生價值的恰當方式。因此達到目的時他就開心,達不到目的時他就沮喪。正因為他視自己的做法為正常,所以可能拒絕接受別人的意見,也拒絕對自己采取批評和反省的態(tài)度??傊麑τ谧约簝刃纳钐幍恼鎸嵪敕ㄊ遣荒苷暤?。這也就是說,他不能跳出自己的思維范式之外,對長期以來支配自己的思維范式作出清醒的評判或檢討。所以說,“病受于人所不見,必發(fā)于人所共見”。

“故君子欲無得罪于昭昭,先無得罪于冥冥。”昭昭是人所共見的,冥冥是人所不見的。蘇格拉底講認識你自己,認識你自己的無知,曾子說“吾日三省吾身”,都是因為一個人“冥冥”中的東西,別人無法曉得,自己也未必能清醒地面對。比如齊懿公死于臣仆之手,還有歷史上一些風云人物功敗垂成,我們看到他們的故事,有時會竊喜,以為自己不可能犯他們的低級錯誤。如果你真這樣想,那也是妄自尊大了。這不僅是因為你小看了他們,至少你這種想法本身已經是在尋找理由證明自己比他們強,這難道不也是“太在乎自己”的明證嗎?所以,很多內心深處的病根子,在別人身上存在,在你我身上可能同樣存在,也許程度不同,也許表現(xiàn)方式不同。我們如何能輕率地說自己不在乎自己呢?所以要想“先無得罪于冥冥”,其實很不容易,需要深刻的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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