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段文字下面,易中天先生有一個注釋,意思是說本書初版后,有讀者就這段文字指出,易中天“篡改美國制憲歷史”,因為現(xiàn)場并沒有這樣一幅油畫。易中天先生說,他在2007年訪美的時候,專程去了費城,參觀了制憲會議的會址。在這個歷史遺址上,他確實看到了有一幅日出的油畫。然而,美國講解員說,1787年召開制憲會議的時候,的確是沒有,這幅日出油畫是后人加上去的。那么,富蘭克林充滿哲理的話也是子虛烏有了。易中天先生在該注釋中承認自己錯了,但又解釋說,他的說法來自尹宣翻譯的《辯論:美國制憲會議紀錄》一書。他說他不知道是美國原作者搞錯了,還是翻譯者搞錯了。在我看來,不管是誰搞錯了,它至少說明一個問題:美國強大之后,包括美國人在內(nèi)的很多人,共同塑造了一個制度神話,他們愿意相信“日出”神話是真的。否則美國人也不會在制憲會議的舊址,事后掛一幅《日出》的油畫。這種舉動與保護歷史古跡的正常做法是不符的。
易中天先生在這本書中多次提到一個說法,制定美國憲法的人,有一個心理就是“防官如防賊,防權(quán)如防火,防權(quán)力濫用如防洪”,這應(yīng)該是易中天先生陶醉于美國憲法的一個重要心得,也是制度神話之所以廣泛流傳的一個具體原因——因為,制度可以防止權(quán)力腐敗。對權(quán)力的防范固然是必要的,但是,易中天先生忽略了當初制定美國憲法的人,為何要對權(quán)力如此“嚴防死守”。事實上,這種防范有一個很簡單的基礎(chǔ),那就是參加制定憲法的那些美國人,大多都是有身份、有地位、有巨額財產(chǎn)的社會精英,他們對權(quán)力防范的潛意識是防止權(quán)力侵犯他們的個人財產(chǎn)。因為,權(quán)力對個人財產(chǎn)的侵犯,在美國人的歐洲兄弟那里經(jīng)常出現(xiàn)。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如神話一般偉大的美國憲法才沒有對奴隸問題做出結(jié)論,甚至壓根不提奴隸這個字眼,只是非常虛偽地用“另作描述的人”來代替。這說明他們都知道奴隸存在,很多人也是奴隸主,包括后來的美國總統(tǒng)。而且他們有些人也知道奴隸的存在是不光彩的,與他們漂亮的言辭不相符。但是,正因為奴隸是他們的財產(chǎn),他們必須要保護自己的財產(chǎn),防官如防賊,目的之一也就是防止最高權(quán)力剝奪他們包括奴隸在內(nèi)的財產(chǎn)。
美國憲法的制定者們,對于自己財產(chǎn)的維護沒有絲毫懈怠,這才是他們“防官如防賊”的真正原因。這些精英對個人財產(chǎn)的維護達到了無以復(fù)加的地步,全神貫注地在100天左右的時間里,傾力于此,以至于這個神話般偉大的憲法,居然沒有“公民權(quán)利”,以至于南方奴隸制與北方童工相伴著偉大的美國憲法同時存在。易中天先生可以把這個遺憾看成是一個疏忽,也可以看做是妥協(xié)的無奈。但我們也同樣可以把它看成是這些精英只顧自己的利益而不顧大眾利益的結(jié)果。雖然美國憲法最終使用了“合眾國公民”這樣的字眼,但是,在這部憲法的形成過程中,對于人民的名義,從法理上說,完全是這些憲法制定者的盜用。他們盜用了人民的名義制定了維護自己利益的憲法。沒有人民給他們授權(quán),也沒有人民批準這個憲法。
人民在哪里?人民是誰?這是一個老問題,從200多年前的美國就可以開始追問。
制度神話的陶醉者,如今時常用“合法性”、“程序公正”等學(xué)術(shù)名詞來推銷美國的制度,他們?yōu)楹尾桓嬖V中國人,按照他們的“合法性”理論,美國憲法的合法性也是有問題的,美國憲法的程序公正也是值得懷疑的。在我看來,歷史也是合法性、程序性的要素之一,因為,歷史就是現(xiàn)實。一味強調(diào)理論上邏輯關(guān)系嚴謹?shù)暮戏ㄐ?、程序性,那只是書呆子的天真。社會從來不會按照嚴謹?shù)倪壿嬯P(guān)系運行,把社會強行納入理論邏輯,那將造成巨大的災(zāi)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