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金錢的另一種方式
我在西貝爾尼亞中學(包含一個職業(yè)教育部)做藝術教師期間有一幫同事,我們一起實行了一種與現(xiàn)行的教師薪資體制不同的,有悖于普通資本原則的工資分配制度。我們一共有15名同事,都各自有家庭。作為一個團體,我們希望把錢花在刀刃上,能用來促進集體的發(fā)展,喚醒人們的意識,而不是因競爭而把人與人割裂開來。在工作崗位上的競爭受到很多因素的推動,其中也包括高低不同的工資水平,這種競爭助長了人們的自私自利,而其結果是與我們的教育追求背道而馳的。為此,我們在“借贈銀行”(簡稱GLS,位于波鴻)為所有人開設了一個共同賬戶。學校的教務處把我們多少不等的工資(當時是1000~4000馬克)直接轉(zhuǎn)賬到這個賬戶下。我們當時總共有約40名成員,共同擁有這筆錢,而每個人都根據(jù)自己的需要自主地從中取款。 “共同體”的指導思想是魯?shù)婪颉に固辜{的一句話:“只有當集體反映出個人的需求,而且在個人的意識中存在著整個集體,才是有益的。”
就這樣,在五年的時間里,我們每四個禮拜就輪流在共同體的不同的成員家里聚會,一起交談、吃飯,并且商討如何進一步發(fā)展該計劃。尤其重要的是,我們更加準確地了解每一個成員及其家庭的不同需求。在團體中,人們的需求常常是與他們的收入相矛盾的,例如,一名有四個孩子的同事每個月只有1000馬克,而另一名體育老師每月工資4000馬克,卻沒有孩子。因此,我們利用共同賬戶,在有著兄弟情義的團體內(nèi)合理地分配我們的工資。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事都那么容易。一些老生常談的情感問題,例如妒忌、競爭和不信任也是我們斗爭的對象。例如,我們也常常偷瞄同事的購物車,看看他們有沒有買不必要的商品。但是,當我們越是不再一味地為自己索取,而是開始為別人著想,一切就變得越簡單。
通過這樣的經(jīng)歷,我們學習到,金錢完全可以不作為私有財產(chǎn)存在,而僅僅是一種權利兌換券,用以解決人們的基本需求,例如吃飯、穿衣、住房等。就這樣,我們開始完全改變對金錢的想法,并且逐漸用另一種方式來對待金錢。我們學習到,兜里的都不是自己的錢,而是集體的財產(chǎn)。也就是說,我買任何一件東西都是用集體的錢來付賬。而這對我們來說是極大的解放。有一次我和一位同事一起去書店,他想買幾本上課用的書。在他付錢的時候,我發(fā)現(xiàn)了一本關于塞尚的書。我想買這本書,卻沒帶錢包。“沒問題,”我的同事說,“你還是老想法。你的錢在我的錢包里呢。你的需要也是我的需要!”
由于各種變化,我們不得不在大約五年后放棄這種共同體的模式。但是當時的經(jīng)驗卻在我的內(nèi)心引起了變化。直至今天,我仍舊嘗試和我的學生一起在項目中實踐當時學來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