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范曉波。
年齡:15.5歲。
入獄原因:年輕和考大學。
刑期:1985年9月1日—1988年7月9日下午5點30分左右(如果服刑期間表現(xiàn)不好,刑期將延長1—N年)。
服刑地點:鄱陽中學。
監(jiān)號:教工宿舍267號牢房。
我是在賣弄幽默嗎?如果真是這樣,在1985年秋天,這個幽默在我臉上制造的微笑也是黑色的。其實,我本色性格是酸(不是文學青年型的也至少是藝術青年型的)而不是幽默,馮小剛老師說過:幽默是一種勞動態(tài)度。在1985年,我尚缺乏如此優(yōu)雅的勞動態(tài)度。前面那段宣判詞可算是對于當時許多內心獨白的一種戲劇化歸納?!?67號牢房”這幾個字則是用粉筆寫在我住的房間門上的。從那個年頭熬過來的獄友們都能意會,這個靈感是從課本上一個名叫伏契克的外國人那里來的。
那間房是學校分給我爸中午休息用的。1986年前我們一家還住在鄱陽一中的宿舍里。我父親上完課就回一中去,這個房間就成了我的書房和牢房。它位于年頭很久的盒子間的西端,木地板,高天花板,時間的霉味從地板縫里往上蒸發(fā),我總懷疑腳底踩著一個令人瞠目的未知王國(鼠國或蜈蚣國)。在那樣的房子里,血液的流速明顯減慢,我甚至能看見它的顏色由鮮紅沉淀為暗紅。
高一剛入校時,我的成績還是很不錯的,這是初中最后一年奮發(fā)圖強攢下的利息。幾個月之后,利息吃完了,我的成績從前5名降到了前10名。我沒有采取任何補救措施,按照當時的形勢,能在班上保持前10名,考大學是絕對不會有問題的,只是錄取學校好壞的差別。這個差別對我來講是沒有意義的,我的目標是盡快熬到1988年7月9號,能考上中專也行。我如此沒上進心的原因之一是:我不幸染上了文學這個1980年代的流行病。另一個原因是:我已經(jīng)察覺到每天在課堂上學習的那些東西并不是人生必需品,頂多只是高考的必需品。它們如此無用卻剝奪了我的自由和快樂,它們是用來囚禁我的21條軍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