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門大學,他說出,我可以愛,這四個字的時候。一切愛情的規(guī)則都突然沒有了作用,愛情,和報紙上討論的多數(shù)情節(jié)都關(guān)系不大,它只存活在兩個人剛好遇到又剛好彼此溫暖的內(nèi)心里。
許廣平和魯迅相識于1923年10月,當時,魯迅剛剛接受北平女子師范大學校長許壽裳的邀請,在該校兼任國文系講師,每周講授一小時中國小說史,而許廣平是該校國文系二年級學生。
正是在這一年,兩個人先后在孫伏園編輯的《晨報副刊》上參與了一個“愛情定則的討論”,這件事情,在《兩地書》第十八封信中,許廣平寫道:“先前《晨報副刊》討論‘愛情定則’時,我曾用了‘非心’的名,而編輯先生偏改作‘維心’登出,我就知道這些先生們之‘細心’,真真非同小可,現(xiàn)在先生又因這點點忘記署名而如是之‘細心’了,可見編輯先生是大抵了不得的?!?/p>
要細述這封信里所說的“愛情定則”的討論,不得不說起兩個人,一個是被討論的主角,譚熙鴻,另一個是掀起討論的人,張競生,譚熙鴻的同學和同事。譚熙鴻何許人也,此人當時是北京大學校長辦公室主任,蔡元培的秘書,他先后娶了陳緯君和陳淑君兩姊妹為妻,而這兩姊妹是陳璧君的妹妹,自然,譚熙鴻和汪精衛(wèi)兄臺是連襟,一根椽。說譚熙鴻和陳淑君的婚事,很是曲折,原來,譚熙鴻和陳緯君同在法國留學,結(jié)成連理后也恩愛異常,只可惜1922年3月陳緯君染上猩紅熱死去,撇下了兩個孩子。陳淑君當時在廣州念大學,政治形勢不好,轉(zhuǎn)學至北大,剛好借居在姐夫譚熙鴻家里,日久生情。然而當兩個人剛在《晨報》上公布婚約,便惹來禍端。原來是陳淑君在廣東的戀人叫沈厚培,投書《晨報》,投訴譚熙鴻暗搶他的妻室,于是那篇文字便以《譚仲逵(熙鴻之字)喪妻得妻,沈厚培有婦無婦》為標題發(fā)表,此事在社會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北大的教授竟然公然奪人之妻,何其傷害風化也。萬不得已的情況,陳淑君在第二天以《譚仲逵與陳淑君結(jié)婚之經(jīng)過》為題,投書《晨報》,聲明沈厚培所述與事實不符,公開為自己辯白。然而卻遭遇沈厚培接二連三的文字糾纏,情形甚是尷尬。當時,譚熙鴻的北大同事又同是法國留學時的同學張競生找到了《晨報副刊》的編輯孫伏園,了解到內(nèi)情竟然是陳璧君在幕后策劃,于是寫了一篇叫《愛情的定則與陳淑君女士事的研究》的文字,公開為譚熙鴻辯論,在文章里,張競生認為,愛情是一種基于生理的、心理的、社會的諸種因素的極繁雜的現(xiàn)象,愛情的定則主要有四項:
(一)愛情是有條件的?!裁词菒矍??我一面承認它是神圣不可侵犯,一面又承認它是由許多條件組成。這些條件舉其要的:為感情、人格、狀貌、才能、名譽、財產(chǎn)等項。(二)愛情是可比較的。——愛情既是有條件的,所以同時就是可比較的東西。凡在社交公開及婚姻自由的社會,男女結(jié)合,不獨以純粹的愛情為主要,并且以組合這個愛情的條件多少濃薄為標準。例如甲乙丙三人同愛一女,以誰有最優(yōu)勝的條件為中選。男子對于女人的選擇也是如此的。(三)愛情是可變遷的?!驗橛斜容^自然有選擇,有選擇自然時時有希望善益求善的念頭,所以愛情是變遷的,不是固定的。大凡被愛的人愈有價值,用愛的人必然愈多。(四)夫妻為朋友的一種?!獝矍榧仁怯袟l件的、可比較的、可變遷的,那么,夫妻的關(guān)系,自然與朋友的交合有相似的性質(zhì)。所不同的,夫妻是比密切的朋友更密切。所以他們的愛情,應(yīng)比濃厚的友情更加濃厚。故夫妻的生活,比普通朋友的越加困難。因為朋友可以泛泛交,夫妻的關(guān)系若無濃厚的愛情就不免于解散了。歐美離婚案的眾多即是這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