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放在今天,張競生的文章也是極富有生活邏輯且條理的文字,但是,在當時國民尚未開化,各種關于婚姻的法律尚未建立的情況下,張競生的文字,可謂是一石激起千層浪。
善于操作副刊的孫伏園利用了這次爭論,讓《晨報副刊》在北京狠狠地暢銷了一把。
批評張競生觀點的竟然還有不少是北大的教授,即張競生的同事,譬如有一個叫做梁鏡堯。還有一個署名鐘孟公的竟然叫停這次討論,認為有傷風化,讓青年出丑。這次討論,周作人、許廣平、魯迅等人均參與了。
許廣平的觀點和她自己以后所做的事情形成了一個鮮明的對比,她在長長的信里,先是否定了張競生的觀點,甚至還嘲笑了陳淑君的見異思遷。然而,許廣平呢,自己是逃婚出來的,從這一點上,就已經進入了張競生的觀點,愛情是有條件的,正因為許廣平看不上對方,才逃了出來。然而,出乎意料地是,這次,她竟然作了一次封建禮教的代言人——“因此:我個人的論斷,以為陳選擇條件在來京以后,又在很短的時間里(月余)又在依然一身處在譚的家里,那其間有沒有情勢的誘導或壓迫,旁人是不敢知的,陳雖是自己表白是出于自己戀愛,但她是否因為事已如此,也只可說得好聽一點,為譚和自己蓋臉,旁人也是不敢知的。不過從心理上考察,大概男子的情是活動的,女子是保守的,而在事實上,如男子沒有一種愛情的表示,女子是很不易表現(xiàn)出來,何況是已經訂婚的女子,要她忽然改變她的情志,向別人表示愛戀呢?”
相比較之下,魯迅的觀點則有了歷經世事的寬容和開明,他在1923年6月12日致孫伏園的信里寫道:“我交際太少,能夠使我和社會相通的,多靠著這類白紙上的黑字,所以于我實在是不為無益的東西。例如‘教員就應該格外嚴辦’,‘主張愛情可以變遷,要小心你的老婆也會變心不愛你’之類,想著都非常有趣,令看之茫茫然惘惘然;倘無報章討論,是一時不容易聽到,不容易想到的,如果‘至期截止’,堵塞了這些名言的發(fā)展地,豈不可惜?”
對于那些個認為男子死了老婆就不能再娶,甚至女人喪了夫就必須守活寡才能證明自己的貞潔的封建衛(wèi)道夫來說,在一份報紙討論如此光滑甚至富有挑逗青年的話題,自然是丟丑的事情。然而,魯迅卻嘲笑著說:“鐘先生也還是脫不了舊思想,他以為丑,他就想遮蓋住,殊不知外面遮上了,里面依然還在腐爛,倒不如不論好歹,一齊揭開來,大家看看好?!?/p>
主張順從的許廣平,終究沒有順從,而是在兩年后,開始主動出擊,用一個單純女子的溫暖的心靠近并捕獲了魯迅的愛。而主張揭開來看的魯迅先生,并沒有天天揭開愛情的傷疤,他深受禮教婚姻的害,卻極少對外面訴苦。他的那位朱安女士,一直存放在母親那里,自己獨獨不愿意享用,卻也不忍心傷害她(魯迅曾經和許欽文說過此事,不能休掉朱安,因為她回去以后活不下去的)。
然而,終于有一天,當他和許廣平彼此都打開了心靈,在廈門大學,他說出“我可以愛”這四個字的時候。一切愛情的規(guī)則都突然沒有了作用,愛情,和報紙上討論的多數情節(jié)都關系不大,它只存活在兩個人剛好遇到又剛好彼此溫暖的內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