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無象之象(2)

道德經的覺悟 作者:丹明子


 

曾經有三個人一同住在一家小旅館里。清早,三個人都要出去,一個人帶了一把雨傘,一個人帶了一根拐杖,一個人什么也沒有帶。等到晚上回來的時候,帶雨傘的人全身濕透了;帶拐杖的人的摔傷了腿;而那個什么都沒有帶的人卻安然無恙。旅館的老板感到很奇怪,便詢問其中的原因。帶雨傘的人說:“上午下雨的時候,因為我有雨傘,所以就毫不在意地在雨中走,雨越下越大,我就被淋濕了。”帶拐杖的人說:“下雨的時候,因為我沒有雨傘,所以就找了個地方避雨,后來雨停了,路上很泥濘,但是因為我有拐杖,所以就大膽地在泥濘的道路上走,但是路實在太滑了,一不小心我就摔了一大跤,結果我的腿受傷了。”什么也沒有帶的人說:“下雨時,因為我沒有雨傘,所以也找了個地方避雨,等到雨停了,我看到路上十分泥濘,走路的時候就格外地小心,并且盡量找比較平坦的地方走,所以我既沒有被淋濕,也沒有摔倒。”

下雨天無論是否帶了雨傘,都應當小心行走,當避雨時就避雨,這可以說是“道”的一個實實在在的體現。違背了這個規(guī)律,當然就會吃虧。所以說,道是不會離開我們的,它總在監(jiān)視著我們的一舉一動。反倒是我們經常想擺脫道的束縛,去任性而為。魚離不開水,雖然它不知道水的重要性,但總要依水而生。同樣,人也不可能脫離道,可是卻總是違背自然規(guī)律行事。我們亂砍濫伐,導致生態(tài)環(huán)境日趨惡化;我們浪費水、污染水,導致水資源的緊缺。這難道不都是我們離道逆行所遭受的懲罰嗎?

因此,離開“大道”我們連家都回不了。不遵循規(guī)律辦事,失敗就在眼前。我們只有按照道的規(guī)律和綱紀做人處世,合乎道的準則,才能真正做到不爭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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