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總督趙爾豐在發(fā)現(xiàn)租股利息被中飽鯨吞后,曾經專門出具公文查禁:“查定章,無論何項股本,一律給息,路成后復與分紅??似此名實乖違,弊端百出,若不從嚴整頓,無以昭大信而釋眾疑?!彼€親自查處了一批干部,但他的個人努力在官僚機器的強大化解之下毫無成效。他本人反而得罪了全川的基層干部,埋下了日后被殘酷處決的伏筆。
修建鐵路本是仁政,但如同宣統(tǒng)年間的種種改革仁政一樣,在官僚機器的運作之后都成了猛于虎的苛政。四川籍干部、財政部科員(度支部主事)杜德輿在呈送給都察院的報告中,痛陳川路租股的危害。按規(guī)定,如果農民收入不足,只能納糧而無力購股,則不可強行征收租股。但是,根據(jù)杜德輿的調查,州縣干部在征糧時,往往將租股以“鐵路捐”名義先行收繳,然后才征繳正糧(農業(yè)稅),貧困的農民因此總被安上抗糧的罪名,“鞭笞棰楚,監(jiān)禁鎖押”,“以此賣妻鬻子、傾家破產者不知凡幾”,因此,農民“之視鐵路不以為利己之商業(yè),而以為害人之苛政”。
根據(jù)一位回川奔喪的留日學生記載,因政府將收取租股的任務委托給農村的“痞子能人”,這些人專以逢迎官長、欺壓鄉(xiāng)愚為事,征收租股既然按照土地計算,正好借此為收受賄賂、報復仇怨之手段。強大而毫無監(jiān)督的公權力,為鄉(xiāng)村的痞子們提供了巨大的尋租空間。大多數(shù)農民都將租股當作出錢免禍、無力對抗的捐稅(留日學生語),他們無法等到湊夠50兩當勞什子股東,為了換得現(xiàn)銀,多將手中的股權低價賣出,因此也造成了川路股票“二級市場”的畸形繁榮,收購者多是富商及公務員們,“有二十余金而得五十兩之股票者”(《汪穰卿遺著》),農民的折損率高達60%,購入者則可坐享暴利。日后保路派所謂的7000萬股民,其實主流只是那些揣著大把股票的有權有勢者。這也是盛宣懷等中央官員堅決頂住壓力,堅持認為租股就是變相捐稅,不為川路腐敗虧損埋單的原因之一。一方面是民怨沸騰,一方面卻是中飽私囊,川路的資金籌措和全面開工建設遙遙無期,“早停一年租股,早蘇一日民困”就成為很多非既得利益者的共識。
內閣侍讀大學士甘大璋算了一筆賬:川路總預算在9000萬兩,如果依靠租股,則湊夠此數(shù)當用百年,現(xiàn)在已開工的200里計劃9年完成,那全路至少需90年?!昂舐肺葱?,前路已壞,永成無期。前款不敷逐年路工之用,后款不敷股東付息之用??畋M路絕,民窮財困?!贝饭疽呀浀搅朔亲儾豢傻牡夭搅?。但是,甘大璋似乎忽略了:川路已經形成了一個巨大的既得利益集團,他們所期望的就是“后路未修,前路已壞,永成無期”,這樣他們就可以守著租股,永成無期地寄生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