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王人文卻如吃了秤砣,鐵了心要逆勢操盤。就在為周善培老母祝壽、他喝得酩酊大醉的當天(6月27日),他又向中央政府代奏了《羅綸等簽注川漢、粵漢鐵路借款合同》。在這份文件中,羅綸等人全面分析了四國銀行借款合同的“危害性”,認為“除抵押兩湖五百二十萬部有之厘捐外,至路線工程、用款、用人、購材、利息等項,凡路政所有權限,一一給于外人,不容國家置喙者且四十年。損失國權,莫此為甚”。而且,將借款合同未經資政院審核的程序缺失上升到了“使人民生憲政上之缺望”的高度,指控“盛宣懷蔑棄欽定資政院章程,不以外債交院議決;又蔑棄欽定公司律,不容股東置一詞”,因此提出“收路國有之命,川人尚可從;收路而為外人所有,川人決不能從”,要求“速將郵傳部所訂借款合同即行廢棄”。這是四川方面第一次系統(tǒng)地將保路與憲政掛鉤,并鮮明地提出了“破約保路”主張。
至此,本來占著民生優(yōu)勢、足以獲得民意支持,且快刀斬亂麻就能迅速處理的川路國有,被王人文的幾次攪局敗壞,連討價還價的經濟談判的最佳時機也被錯過。既得利益集團以政治手段為經濟索償保駕護航,卻最后失控,將包括自己在內的各方都頂到了死角上。
王人文等到的是預料中的結果:一個月后,朝廷再度下旨對其書面警告(申飭),并下令趙爾豐火速到任。王人文以犧牲自己政治前途掙到巨大的名聲,7月13日《大公報》就說:“署川督王人文居官以來,初未有赫赫之名,聞日前奏劾盛氏,痛論其誤國殃民之罪,洋洋灑灑二千余言。誠可謂一鳴驚人?!薄稌r報》則說,王人文在起草這份彈章時,“在簽押房親自敘稿,閉門不許他人窺視。稿成,飭繕者至房立書,用印包封,俱自監(jiān)之,外間揣測之詞,不可信也。人民見官如此,益信其所為合法”。
王人文這幾招下來,尚未到任的趙爾豐其實已經失去了更多的選擇,只能先順著王的思路進行,“公既主張于前,豐必維持于后”。趙爾豐在路上致電王人文,恭維他說:“惟公正氣特識,萃于一身,實為豐所欽佩。然正氣必須多而后壯旺,乃能固結不致散漫,是以深望公勿因此而求去,多留一正氣以撐持乾坤,不亦善乎?”毫無疑問,這也是寫給勢力日益坐大的保路派們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