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人事爭執(zhí)(1)

辛亥:計劃外革命 作者:(澳)雪珥


人事爭執(zhí)

四川總督趙爾豐趕在股東大會之前到成都接印上任,但他并沒有如同中央政府期望的那樣,一改王人文的政策,雷厲風行地貫徹中央政府決定。相反,他基本沿襲了王人文的思路,對聲勢浩大的保路運動表示出了同情的姿態(tài)。當然,這也是一個地方官對強大的地方勢力的正常反應,與地方勢力的主張毫無關系。地方政府的軟弱,助長了保路勢力的膨脹。在8月9日的股東會上,通過精密的會場控制,會議“一致怒斥”賣國賊盛宣懷、端方,其最新罪狀就是“藉李稷勛一身為媒介,遂悍然移川路事權于郵傳部及督辦大臣之手”。股東會請趙爾豐代奏,彈劾盛宣懷、李稷勛盜權,而趙爾豐也如王人文一般,居然答應并照辦了。13日,川路公司以股東會名義,命令李稷勛立即辭職,限在十天內(nèi)辦理移交。

就在8月13日這一天,繼甘大璋、宋育仁、施愚之后,李稷勛也被一家自稱為“酉屬同鄉(xiāng)會”(秀山屬于酉州)的組織宣布開除鄉(xiāng)籍,并發(fā)出了追殺令。根據(jù)《西顧報》的報道,與會的酉屬同鄉(xiāng)會會員有140多人,會上宣布,如果有人敢為李稷勛說話,“甚礙本會此事之進行,吾黨當以全力對付之”,這等于宣布會場上只能有一種聲音。會議認為,“酉屬不幸,實產(chǎn)此奸(李稷勛),除而去之,猶假他人之手,則我酉人放棄職任,良可恥也。現(xiàn)在辦法,總以取得賊人之頭為目的”,“我輩皆熱血男子,屢受他人嘲笑,已覺無地可入,今日之議,非李賊死,則我輩亡”。議到此,會場上慷慨激昂,“暗殺暗殺之聲,風起水涌,屋瓦為震”。隨即同鄉(xiāng)會便開始討論暗殺的辦法,最后給李稷勛的腦袋標價萬金。

隨后,李稷勛的一個老同鄉(xiāng)登臺檢舉揭發(fā),他說秀山當?shù)卦O一筆基金,贊助本地科舉成功并在京為官者,稱為“京費”,李稷勛在京為官,享受此項贊助,本應只享受三年,如今卻領了十年,多領了6000多兩,應該讓他退賠出來。

這個會紛紛擾擾地從早上8點直開到下午1點,與批斗甘大璋的同鄉(xiāng)會(從早上9點到下午4點)差不多。會后他們向諮議局遞交了報告,要求追回被李稷勛“騙占”的京費,并將它用于鐵路建設。《西顧報》的社論則贊賞人民群眾這種“暗殺暗殺”、“殺身掘墓”的英雄壯舉。川路公司的態(tài)度激怒了朝廷。盛宣懷、端方及湖廣總督瑞澂都一致認為,必須堅持絕不能后退,否則鐵路國有的既定國策將被動搖,已經(jīng)進入交接階段的湖北、湖南鐵路也會出現(xiàn)反復。端方還注意到,從日本趕回來的四川留學生突然增多,把宜昌開往重慶的小火輪擠得滿滿的,他十分擔心,這背后或許有日本人的陰謀和革命黨的暗算,必須預作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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