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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呼吁慈禧別再攬權

辛亥往事 作者:李剛


英斂之是北京滿族正紅旗人,1866年出生,幼年家貧。戊戌變法期間,32歲的英斂之寫了一篇《論興利必先除弊》,對康有為的政治主張表示贊許。通過開辦一份日報,發(fā)表政見啟發(fā)民智、救國救民,一直是英斂之的夙愿。1901年4月下旬,英斂之從上?;氐教旖蚝螅玫綆讉€教友股東的資助計劃開辦《大公報》,嚴復也是個小股東。1902年6月17日,《大公報》在天津正式創(chuàng)刊,英斂之自任該報總理、編輯等職。在創(chuàng)刊號上,英斂之撰寫的創(chuàng)刊詞這樣說道:“報之宗旨在開風氣,牖民智,挹彼歐西學術,啟我同胞聰明?!参彝艘喈斆妥圆邉睿瑘陨婆c人同之志,擴大公無我之懷,顧名思義,不負所學,但冀風移俗易,國富民強,物無災苦,人有樂康,則于同人之志嘗焉,鄙人之心慰已。”啟發(fā)民智、學習西方以達國富民強是英斂之的辦報初衷。

《大公報》放言議政。在1902年6月21日的《論歸政之利》一文中,英斂之呼吁慈禧太后不要再搞“垂簾聽政”那一套,并稱慈禧真正放權給光緒皇帝有以下八大利:“中外利,滿漢利,民教利,新舊利,宮闈利,草野利,君子利,小人亦無不利。”《大公報》還指名批評軍機大臣、頑固保守派大臣之一的剛毅實為“國賊”。

英斂之還指出1901年開始的變法步子太小,不能服眾,辛亥革命發(fā)生之前近十年時間里,《大公報》一直堅持操守,不與權貴甚至最高統(tǒng)治者慈禧太后妥協(xié),竭力推動新政、立憲。走過了從倡言“?;食夂蟆钡街鲝垺熬髁棥?,再到伸張民權、同情革命的歷程。

1907年7月,當清政府把革命黨人徐錫麟和秋瑾處以極刑并株連同黨時,《大公報》立即發(fā)表文章,批評清政府制造株連黨禍,譴責清政府對徐錫麟的啖肉剜心,為見于二十世紀中國的“野蠻兇殘行徑”;對秋瑾這一女子,“以猛獅搏兔之力擒之。……既無證據(jù),又無口供,遂處斬刑”,已經(jīng)到了“野蠻已極,暗無天日”的地步。

此外,英斂之的《大公報》為積極響應風靡全國的反對美國虐待華工的運動,倡議天津各界抵制美貨,拒登美國廣告。當時身為直隸總督、北洋大臣的袁世凱就在天津辦公,他看到《大公報》宣傳抵制美貨后,通過天津巡警局,以“有礙邦交,妨害和平”的罪名,下令禁止郵局郵遞、禁止市民閱讀《大公報》。接連幾天,《大公報》的在天津的零售量不降反增。袁世凱又以政治拉攏、重金收買的辦法對待英斂之,但仍舊無效。

英斂之主管《大公報》的時間實際只有十年(1902~1912年)。1912年2月23日《大公報》改印“中華民國”的年號,同日刊登“告白”:“本館總理英斂之外出,凡賜信者俟歸時再行答復?!睆拇?,英斂之偕夫人回到北京,隱居香山靜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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