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3.李鴻章力竭計窮,屈辱地在和約上簽字

帝制的終結(jié)(上):甲午之殤 作者:胡為雄


清國密電碼早已為日本破譯,李鴻章力竭計窮,屈辱地在和約上簽字

李鴻章在四天的答復(fù)限期已到后未得復(fù)電,只好針對日方約稿中的朝鮮自主、讓地、兵費、通商權(quán)利四項內(nèi)容擬一說帖,除承認朝鮮自主外,對后三項皆有所駁。對于讓地一項,說帖引述日本與清國開戰(zhàn)時公告中的話:“我與中國打仗,所爭者朝鮮自主而已,非貪中國之土地”,指出其言謊而不信,并告誡日方不要徒恃其一時兵力,任情需索,否則中國臣民勢必嘗膽臥薪,力籌報復(fù)。對于兵費一項,說帖限定在“此次用兵之費”,要求有詳細數(shù)目;指出日方所索之?dāng)?shù)甚巨,兵費恐不及一小半,且限年賠費,復(fù)行計息,更屬過重而不公,亦難照辦。對于通商權(quán)利一項,說帖稱“中國如準洋商在華造土貨,勢必盡奪小民生計,于華商所設(shè)制造廠所極有妨礙,國家自不能不出力保護”。

說帖交與日方,陸奧外相讀完后,盡管感到李鴻章的老辣,倒也認為它不失為一篇好文章:筆意精到,仔細周詳,將其所欲言者盡情地說了出來。陸奧帶著幾分佩服的心情往梅坊與伊藤首相相商,伊藤博文讀后也覺說帖嚴謹,二人又密商起來。后伊藤示意:應(yīng)徹底反駁說帖之謬誤,以免使局外人產(chǎn)生日本雖勝于力而屈于理的懷疑。陸奧自知日方理屈,主張不在理論上與中方嘵嘵不休,而在事實面前使中方就范。

于是他們照會李鴻章,催促早日答復(fù)媾和條約案。李鴻章即將此電奏北京,可是清廷樞臣議事時又在是否棄讓臺灣問題上爭論起來。光緒帝無奈,只得奏告慈禧太后,慈禧太后得報后,暴跳如雷,亦罵倭人過于貪心。她命奏事太監(jiān)傳旨意:遼東、臺灣“兩地皆不可棄,即使撤使再戰(zhàn),亦不恤也”。總理衙門遂將旨意電告李鴻章。日本電報局收到并譯出這份雷霆萬鈞密電電旨后,伊藤立刻得知了慈禧太后的旨意,于是決意對李鴻章采取迫脅手段。

當(dāng)天下午,伊藤派專人邀李經(jīng)方至其行館晤談,對李經(jīng)方施加威脅:“遼東、臺灣兩地均要割讓,僅讓一處不行。我國已用兵費,實系太巨,所索三萬萬,即欲減少,能減無幾。此我國上下文武熟商而定,特據(jù)實密告?!币撂兕D了頓,以更嚴厲的措詞說:“尚希中國使臣能深切考慮現(xiàn)在兩國之間形勢,即日本為戰(zhàn)勝者、中國為戰(zhàn)敗者之事實。前者由于中國請和,日本應(yīng)允,始有今日之議和。若不幸此次談判破裂,則我一聲令下,將有六七十艘運輸船只搭載增派之大軍,舳艫相接,陸續(xù)開往戰(zhàn)地。如此,北京的安危亦有不忍言者。如再進一步言之,談判一旦破裂,中國全權(quán)大臣離開此地,能否再安然出入北京城門,恐亦不能保證。這是我等悠悠遷延會商時日之時期么?”

李經(jīng)方經(jīng)此恫嚇,渾身冒汗,連帶在身邊的由其父李鴻章擬定的商改約稿節(jié)略也不敢交出,只是喃喃應(yīng)道:“回去與父商議后,再行提出答案。但答案萬一不能使日本全權(quán)大臣滿意時,希望不因此招致激怒,以致談判破裂,使九仞之功虧于一簣。是以諸事皆請海涵?!?

李經(jīng)方回館告明后,李鴻章便將日方不肯作絲毫讓步的意向電奏清廷。

清總理衙門得電后,即將日本割地、索款要求密告各國公使,又奏請光緒帝降旨駐俄、德公使許景澄和駐英、法公使龔照瑗,與其駐在國政府多多接觸,以求列強從中干涉。日本政府得到情報后,為了緩和俄、法、德等國家的不滿情緒,便在4月15日約槍傷將愈的李鴻章再行談判,將奉天南部的割地作了一些收縮,將賠款也減少了三分之一。李鴻章在會上又進行了辯駁,伊藤卻說:“駁只管駁,但我主意不能稍改。目前最需我等努力者,乃速定和約。我國在廣島已做好出征準備,渡海船艦前鋒所向之地正距天津不遠。今日之事,所望于中堂者,惟‘允’與‘不允’之明確答復(fù)而已!”李鴻章見伊藤咄咄逼人,不便硬頂,只是要求延緩最后答復(fù)時間。是日談判一結(jié)束,他即致電總理衙門告明情況,言日方乘勝貪橫,不準商改約款,故意延期;自己已力竭計窮,懇速請旨定奪。若照允,則京師可保;否則,不堪設(shè)想。清廷鑒于無力與日本再戰(zhàn),已是山窮水盡,便電諭李鴻章定約,但示意盡可能多爭得一些利益。

但日方全部掌握了李鴻章與清廷來往密電內(nèi)容,故在以后談判中無論李鴻章怎樣懇求,并不作絲毫讓步。4月17日,中日兩國全權(quán)大臣在春帆樓舉行最后一次媾和談判會,簽訂了《中日講和條約》(《馬關(guān)條約》)。近午時分簽字儀式結(jié)束后,擔(dān)心中方再行拖延的伊藤博文松了一口氣,而生怕日方再次興兵的李鴻章則放下了一顆惴惴不安的心。這時,已使中國割地賠款、心滿意足的伊藤回想起十年前與李鴻章在天津會談訂約的情景,興致勃勃地說:“中堂與我,恰似連結(jié)兩國之一縷絲線,即將斷絕之兩國脈絡(luò),僅賴此一縷絲線才得保持?!彼妨艘豢诓?,又說:“談判結(jié)束之日,兩次均為4月15日,亦可謂奇事!”李鴻章對這個貪得無厭的家伙只是淡淡應(yīng)了一句:“實屬奇事?!?

和約簽字后,李鴻章一行即于次日登輪回國,伊藤博文和陸奧宗光則立即乘軍艦至廣島行宮晉見睦仁天皇,稟告和議告成。天皇大悅,即降詔嘉勉,稱此舉洵足顯揚帝國之光榮。三天后,睦仁天皇便批準了條約,并任命內(nèi)閣書記官伊東已代治為換約全權(quán)辦理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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